〔7〕文皇帝践阼之初,庶事草创,遂袭汉正,不革其统。朕在东宫,及臻在位,每览书籍之林,总公卿之议。夫言三统相变者,有明文;云虞、夏相因者,无其言也。《历志》曰:“天统之正在子,物萌而赤;地统之正在丑,物化而白;人统之正在寅,物成而黑。”但含生气,以微成著。故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登降周旋,终则又始,言天地与人所以相通也。仲尼以大圣之才,祖述尧、舜,范章文、武,制作《春秋》,论究人事,以贯百王之则。故于三微之月,每月称王,以明三正迭相为首。夫祖述尧、舜,以论三正,则其明义,岂使近在殷、周而已乎!朕以眇身,继承洪绪,既不能绍上圣之遗风,扬先帝之休德,又使王教之弛者不张,帝典之阙者未补,亹亹之德不著,亦恶可已乎!
文皇帝即位之初,各种事务都处于初创阶段,于是沿用了汉朝的正朔,没有改变它的传统。我在东宫做太子的时候,一直到登上皇位,常常广泛阅读各类书籍,汇集公卿大臣的意见。说到三统相互更替,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而说虞、夏相互沿袭,却没有这种说法。《历志》说:'天统的岁首在子月,万物萌生而呈现赤色;地统的岁首在丑月,万物变化而呈现白色;人统的岁首在寅月,万物成熟而呈现黑色。'这只是蕴含着生命之气,从细微逐渐变得显著。所以太极在上运转日、月、星和五星,元气在下运转三统和五行,升降循环,终而复始,这是说天地与人相互贯通的道理。孔子凭借大圣的才能,遵循尧、舜,效法文王、武王,编撰了《春秋》,研究探讨人事,以贯通历代帝王的法则。所以在三微之月(子、丑、寅月),每月都称'王',以表明三种岁首(三正)轮流作为一年之始。遵循尧、舜来论述三正,其中的明确道理,难道仅仅局限于殷、周两代吗!我以微贱之身,继承伟大的帝业,既不能继承上圣的遗风,发扬先帝的美德,又使得王道教化松弛的地方得不到整顿,帝王典章的缺失得不到弥补,勤勉的德行不显著,又怎么能够停止呢!
〔8〕今推三统之次,魏得地统,当以建丑之月为正。考之群艺,厥义彰矣。改青龙五年237春三月为景初元年237孟夏四月。服色尚黄,牺牲用白,戎事乘黑首之白马,建大赤之旗,朝会建大白之旗。春夏秋冬孟仲季月,虽与正岁不同,至于郊祀迎气,礿、祀、烝、尝、巡狞、搜田,分至启闭,班宣时令,中气晚早,敬授民事,诸若此者,皆以正岁斗建为节。此历数之序,乃上与先圣合符同契,重规叠矩者也。今遵其义,庶可以显祖考大造之基,崇有魏维新之命。于戏!王公群后,百辟卿士,靖康厥职,帅意无怠,以永天休。司徒露布,咸使闻知,称朕意焉。
如今推算三统的次序,魏朝得到的是地统,所以应当以建丑的那个月份作为正月。考查各种经典,这个道理已经很清楚了。现在把青龙五年的春三月改为景初元年的孟夏四月。衣服的颜色崇尚黄色,祭祀用的牲畜用白色,军事行动乘坐黑头的白马,树立大红色的旗帜,朝会时树立纯白色的旗帜。春夏秋冬的孟、仲、季月,虽然与常规的年份不同,但至于郊祀迎气、四季祭祀(礿、祀、烝、尝)、巡狩打猎、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颁布时令、中气的早晚,以及恭敬地教授百姓农时,所有这类事情,都以常规年份的北斗星所指的月份作为节气标准。这是历法的次序,与上古圣人是完全吻合、规矩一致的。现在遵循这个原则,或许可以显扬祖辈开创的伟大基业,尊崇大魏国的新天命。呜呼!各位王公、诸侯、百官、卿士,请安定地履行你们的职责,心领神会不要懈怠,以永久享受上天的福佑。司徒发布诏令,使所有人都知晓,以符合我的心意。
〔9〕案服色尚黄,据土行也。牺牲旂旗,一用殷礼,行殷之时故也。《周礼》巾车职,“建大赤以朝”,“大白以即戎”,此则周以正色之旗朝,以先代之旗即戎。魏用殷礼,变周之制,故建大白朝,大赤即戎也。明帝又诏曰:“以建寅之月为正者,其牲用玄;以建丑之月为正者,其牲用白;以建子之月为正者,其牲用骍。此为牲色各从其正,不随所祀之阴阳也。祭天不嫌于用玄,则祭地不得独疑于用白也。天地用牲,得无不宜异邪?更议。”于是议者各有引据,无适可从。又诏曰:“诸议所依据各参错,若阳祀用骍,阴祀用黝,复云祭天用玄,祭地用黄,如此,用牲之义,未为通也。天地至尊,用牲当同以所尚之色,不得专以阴阳为别也。今祭皇皇帝天、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庙,皆宜同。其别祭五郊,各随方色,祭日月星辰之类用骍,社稷山川之属用玄,此则尊卑方色,阴阳众义畅矣。”
根据制度,服饰颜色崇尚黄色,这是依据五行中土行的理论。祭祀用的牲畜和旗帜,完全采用殷商的礼制,这是因为当时实行的是殷商时期的制度。《周礼》中巾车职记载:‘竖立大赤旗用于朝会,竖立大白旗用于军事。’这就是周朝用正色的旗帜朝会,用前代的旗帜用于军事。魏朝采用殷商礼制,改变了周朝的制度,所以竖立大白旗朝会,竖立大赤旗用于军事。明帝又下诏说:‘以建寅之月为正月的,牲畜用黑色;以建丑之月为正月的,牲畜用白色;以建子之月为正月的,牲畜用赤色。这是说牲畜的颜色各从其对应的历法正月,不随所祭祀对象的阴阳属性。祭天不嫌用黑色,那么祭地也不应该唯独怀疑用白色。天地祭祀用牲畜,难道不应该没有不适宜和区别吗?再商议。’于是议论的人各自引用依据,没有统一的意见可以遵从。明帝又下诏说:‘各位议论所依据的理论参差不齐,如果说阳祀用赤色,阴祀用黑色,又说祭天用玄色,祭地用黄色,这样,用牲畜的意义并不通达。天地是至高无上的,用牲畜应当用所崇尚的颜色,不能专以阴阳来区别。现在祭祀皇皇帝天、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庙,都应该相同。那些另外祭祀五郊,各随方位颜色,祭祀日月星辰之类用赤色,社稷山川之类用黑色,这样尊卑、方位颜色、阴阳各种意义就都通畅了。’
〔10〕三年239正月,帝崩,齐王即位。是年十二月,尚书卢毓奏:“烈祖明皇帝以今年正日弃离万国。《礼》,忌日不乐,甲乙之谓也。烈祖明皇帝建丑之月弃天下,臣妾之情,于此正日,有甚甲乙。今若以建丑正朝四方,会群臣,设盛乐,不合于礼。”博士乐祥议:“正日旦受朝贡,群臣奉贽;后五日,乃大宴会作乐。”太尉属朱诞议:“今因宜改之际,还修旧则,元首建寅,于制为便。”大将军属刘肇议:“宜过正一日乃朝贺大会,明令天下,知崩亡之日不朝也。”诏曰:“省奏事,五内断绝,奈何奈何!烈祖明皇帝以正日弃天下,每与皇太后念此日至,心有剥裂。不可以此日朝群辟,受庆贺也。月二日会,又非故也。听当还夏正月。虽违先帝通三统之义,斯亦子孙哀惨永怀。又夏正朔得天数者,其以建寅之月为岁首。”
景初三年正月,魏明帝去世,齐王曹芳即位。同年十二月,尚书卢毓上奏说:“烈祖明皇帝在今年的正月初一驾崩。《礼记》上说,遇到忌日不能奏乐,就像甲日、乙日这样的日子必须停止娱乐一样。烈祖明皇帝是在建丑月(十二月)去世的,对于臣民来说,这个正月初一(如果作为岁首)比一般的忌日更加沉痛。现在如果以建丑月为岁首,在正月初一朝见四方、会集群臣并大摆宴席奏乐,是不符合礼制的。”博士乐祥建议说:“正月初一早晨接受朝贡,群臣进献礼物;五天之后再举行盛大宴会和奏乐。”太尉属官朱诞建议:“现在趁着应当改制的时机,恢复旧有的规矩,以建寅月(正月)作为岁首,在制度上更为便利。”大将军属官刘肇建议:“应该过了正月初一再举行朝贺大会,并且明确诏告天下,让大家知道皇帝驾崩的日子不朝会。”于是皇帝下诏说:“看了你们的奏议,我内心悲痛欲绝,无可奈何!烈祖明皇帝在正月初一去世,每次和皇太后想到这一天,心里就像被撕裂一样。不能在这一天接受群臣朝贺。改到初二朝会,又不合旧制。我同意恢复夏历正月(建寅月)作为岁首。虽然这样做违背了先帝通晓三统、改定历法的本意,但这也是子孙永久哀思的表达。况且夏正朔符合天道,那就以建寅月作为一年的开始吧。”
〔11〕晋武帝泰始二年266九月,群公奏:“唐尧、舜、禹不以易祚改制;至于汤、武,各推行数。宣尼答为邦之问,则曰行夏之时,辂冕之制,通为百代之言。盖期于从政济治,不系于行运也。今大晋继三皇之踪,踵舜、禹之迹,应天从民,受禅有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皆如有虞遵唐故事,于义为弘。”奏可。孙盛曰:“仍旧,非也。且晋为金行,服色尚赤,考之天道,其违甚矣。”及宋受禅,亦如魏、晋故事。
晋武帝泰始二年九月,各位大臣上奏说:“唐尧、虞舜、夏禹都没有因为改朝换代而改变历法和制度;到了商汤、周武王,也只是各自推行了不同的历数。孔子回答关于治理国家的提问时,说要实行夏朝的历法,而车马冠冕的制度则是通用于百代的准则。大概是希望从政有助于治理,并不拘泥于五行运数。如今大晋延续三皇的足迹,继承舜、禹的功业,顺应天命民心,从魏国接受禅让,应该完全沿用前代的历法和服色,就像虞舜遵从尧的旧例一样,这样在道理上是比较弘大的。”晋武帝批准了这个奏议。孙盛说:“沿用旧的制度是不对的。而且晋朝属于金德,服色却崇尚赤色,用天道来考察,这是很违背的。”后来宋国接受禅让,也像魏和晋一样沿用旧例。
〔12〕魏明帝初,司空王朗议:“古者有年数,无年号,汉初犹然。或有世而改,有中元、后元。元改弥数,中、后之号不足,故更假取美名,非古也。述春秋之事,曰隐公元年,则简而易知。载汉世之事,曰建元元年343,则后不见。宜若古称元而已。”明帝不从。乃诏曰:“先帝即位之元,则有延康之号,受禅之初,亦有黄初之称。今名年可也。”于是尚书奏:“《易》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宜为太和元年227。”诏(缺七字)
魏明帝初年,司空王朗建议说:“古代只有年数,没有年号,汉朝初年还是这样。有时一个帝王在位期间会改元,就有中元、后元之类的称呼。后来改元次数多了,中、后这样的称号不够用,就另外取一些好听的名称,但这并不是古代的做法。记述《春秋》里的事,说隐公元年,既简单又容易明白。记载汉朝的事,说建元元年,后代的人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所以应该像古代那样只称元年就行了。”明帝没有听从他的意见。于是下诏说:“先帝(魏文帝曹丕)即位的那一年,有延康的年号;他接受禅让之初,也有黄初的年号。现在给年份起个名称也是可以的。”于是尚书上奏说:“《易经》上说:‘天道变化,万物各自安顿好本性命运,保持住最大的和谐,才有利于正道。首先产生万物,万国都安宁。’应该定为太和元年。”诏书(以下缺七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