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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 · 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

周书 · 目录

〔11〕杜叔毗,字子弼。其先,京兆杜陵人也,徙居襄阳。祖乾光,齐司徒右长史。父渐,梁边城太守。叔毗早岁而孤,事母以孝闻。性慷慨有志节。励精好学,尤善《左氏春秋》。仕梁,为宜丰侯萧循府中直兵参军。大统十七年,太祖令大将军达奚武经略汉川。明年,武围循于南郑。循令叔毗诣阙请和。太祖见而礼之。使未反,而循中直兵参军曹策、参军刘晓谋以城降武。时叔毗兄君锡为循中记室参军,从子映录事参军,映弟晰中直兵参军,并有文武材略,各领部曲数百人。策等忌之,惧不同己,遂诬以谋叛,擅加害焉。循寻讨策等,擒之,斩晓而免策。及循降,策至长安。叔毗朝夕号泣,具申冤状。朝议以事在归附之前,不可追罪。叔毗内怀愤惋,志在复仇。然恐违朝宪,坐及其母,遂沉吟积时。母知其意,谓叔毗曰:“汝兄横罹祸酷,痛切骨髓。若曹策朝死,吾以夕殁,亦所甘心。汝何疑焉。”叔毗拜受母言,愈更感励。后遂白日手刃策于京城,断首刳腹,解其肢体。然后面缚,请就戮焉。太祖嘉其志气。特命赦之。

杜叔毗,字子弼。他的祖先是京兆杜陵人,后来迁居到襄阳。祖父杜乾光,是齐朝的司徒右长史。父亲杜渐,是梁朝的边城太守。杜叔毗幼年丧父,侍奉母亲以孝顺闻名。他性格慷慨,有志向气节,专心勤奋好学,尤其擅长《左氏春秋》。在梁朝做官,担任宜丰侯萧循府中的中直兵参军。大统十七年,太祖(宇文泰)命令大将军达奚武攻取汉川。第二年,达奚武在南郑包围了萧循。萧循派杜叔毗到朝廷请求讲和,太祖接见并礼遇了他。使者还没返回,萧循的中直兵参军曹策、参军刘晓就密谋献城投降达奚武。当时杜叔毗的哥哥杜君锡担任萧循的中记室参军,侄子杜映担任录事参军,杜映的弟弟杜晰担任中直兵参军,他们都有文武才能谋略,各自统领几百部曲。曹策等人忌惮他们,担心他们不和自己一条心,就诬告他们谋反,擅自将他们杀害。萧循不久讨伐曹策等人,抓住了他们,杀了刘晓而赦免了曹策。等到萧循投降,曹策到了长安。杜叔毗从早到晚号哭流泪,详细陈述冤情。朝廷讨论认为事情发生在归附之前,不能追究罪名。杜叔毗内心悲愤,立志报仇。但又怕违反朝廷法律,连累母亲,所以犹豫了很长时间。母亲知道他的心思,对他说:“你哥哥横遭惨祸,痛彻骨髓。如果曹策早上死,我晚上也跟着死,也心甘情愿。你还犹豫什么呢?”杜叔毗跪拜接受母亲的话,更加感动奋发。后来就在大白天于京城亲手杀了曹策,砍头剖腹,肢解了尸体。然后自己反绑双手,请求被处死。太祖赞赏他的志气,特意下令赦免了他。

〔12〕寻拜都督、辅国将军、中散大夫。遭母忧,哀毁骨立,殆不胜丧。服阕,晋公护辟为中外府乐曹参军,加授大都督,迁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行义归郡守。自君锡及宗室等为曹策所害,犹殡梁州,至是表请迎丧归葬。高祖许之,葬事所须,诏令官给。在梁旧田宅经外配者,并追还之,仍赐田二百顷。寻除硖州刺史。天和二年567,从卫国公直南讨,军败,为陈人所擒。陈人将降之,叔毗辞色不挠,遂被害。子廉卿。

不久被任命为都督、辅国将军、中散大夫。遭遇母亲去世,他哀伤过度,瘦骨嶙峋,几乎不能承受丧事。服丧期满后,晋公宇文护征召他为中外府乐曹参军,加授大都督,升迁为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代理义归郡守。自从君锡和宗室等人被曹策杀害以来,他们的灵柩一直停放在梁州,到这时他上表请求迎回灵柩归葬故乡。高祖答应了,葬礼所需一切费用,诏令由官府供给。他在梁地原有的田宅经过外配的,全部追回,另外还赐给田地二百顷。不久任命他为硖州刺史。天和二年,他跟随卫国公宇文直南征讨伐,军队战败,被陈国人俘虏。陈国人想要他投降,叔毗言辞神色毫不屈服,于是被杀害。他的儿子叫廉卿。

〔13〕荆可,河东猗氏人也。性质朴,容止有异于人。能苦身勤力,供养其母,随时甘旨,终无匮乏。及母丧,水浆不入口三日。悲号擗踊,绝而复苏者数四。葬母之后,遂庐于墓侧。昼夜悲哭,负土成坟。蓬发不栉沐,菜食饮水而已。然可家旧墓,茔域极大,榛芜至深,去家十余里。而可独宿其中,与禽兽杂处。哀感远近,邑里称之。

荆可是河东猗氏人。他性情质朴,容貌举止跟一般人不一样。能吃苦耐劳,辛勤劳作,供养母亲,随时让母亲吃上好东西,从来没短缺过。母亲去世时,他三天不喝一口水不吃一口饭。悲伤痛哭,捶胸顿足,昏过去又醒过来好几次。安葬母亲后,他就在坟边搭个小屋住下。白天黑夜地哭,自己背土堆坟。头发乱蓬蓬的也不梳洗,只吃点蔬菜喝点水过日子。然而他家的老坟地很大,荒草长得老深,离他家有十多里。荆可一个人睡在那里,跟禽兽混在一起。他的哀痛感动了周围的人们,乡亲们都称赞他。

〔14〕大统中,乡人以可孝行之至,足以劝励风俗,乃上言焉。太祖令州县表异之。及服终之后,犹若居丧。大冢宰、晋公护闻可孝行,特引见焉。与可言论,时有会于护意。而护亦至孝,其母阎氏没于敌境,不测存亡。每见可,自伤久乖膝下。重可至性。及可卒之后,护犹思其纯孝,收可妻子于京城,恒给其衣食。

大统年间,同乡的人认为可的孝行达到了极致,足以激励和改善社会风气,于是向朝廷上书反映。太祖下令让州县表彰可的孝行,以示与众不同。等到可守孝期满之后,他仍然像在服丧期间一样悲痛。大冢宰、晋公宇文护听说了可的孝行,特意召见了他。宇文护和可交谈时,可的言论常常很合宇文护的心意。宇文护自己也十分孝顺,他的母亲阎氏流落在敌国境内,不知是死是活。每次见到可,宇文护就感伤自己长久不能在母亲身边尽孝。他非常敬重可那种出自天性的孝心。等到可去世后,宇文护仍然怀念他的纯孝,把可的妻子儿女接到京城,一直供给他们衣食。

〔15〕秦族,上郡洛川人也。祖白、父雚,并有至性,闻于闾里。魏太和中,板白颍州刺史。大统中,板雚鄜城郡守。

秦族是上郡洛川人。他爷爷秦白、他爹秦雚,都很有真性情,在乡亲们中间很有名。北魏太和年间,任命秦白当颍州刺史。西魏大统年间,又任命秦雚当鄜城郡守。

〔16〕族性至孝,事亲竭力,为乡里所称。及其父丧,哀毁过礼,每一痛哭,酸感行路。既以母在,恒抑割哀情,以慰其母意。四时珍羞,未尝匮乏。与弟荣先,复相友爱,闺门之中,怡怡如也。寻而其母又没,哭泣无时,唯饮水食菜而已。终丧之后,犹蔬食,不入房室二十许年。乡里咸叹异之。其邑人王元达等七十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

他天性非常孝顺,侍奉父母竭尽全力,被同乡邻里称赞。等到他父亲去世,他悲伤过度,超出了常礼,每次放声痛哭,都让过路的人感到心酸。因为母亲还在世,他就经常压抑克制自己的哀痛之情,好让母亲心里好受些。一年四季的珍贵美味,从来没有短缺过。他和弟弟荣先,又非常友爱,家里头总是和和睦睦的。不久他母亲也去世了,他不停哭泣,只是喝水和吃些蔬菜罢了。丧期结束后,他依然吃素食,并且二十多年不进入内室。乡里人都又感叹又惊异。他的同乡王元达等七十多人把这件事报告给朝廷,皇帝下诏表彰了他的家族门庭。

〔17〕荣先亦至孝。遭母丧,哀慕不已,遂以毁卒。邑里化其孝行。世宗嘉之,乃下诏曰:“孝为政本,德乃化先,既表天经,又明地义。荣先居丧致疾,至感过人,穷号不反,迄乎灭性。行标当世,理镜幽明。此而不显,道将何述。可赠沧州刺史,以旌厥异。”

荣先也非常孝顺。他母亲去世时,他悲痛得不能自已,最后因为过度哀伤而死去。同乡的人都被他的孝行所感化。世宗皇帝很赞赏他,就下诏说:“孝道是治国的根本,德行是教化的先导,既体现了上天的常道,又彰显了大地的大义。荣先守丧期间致病,悲痛超过常人,哭到极点也不返回,直到丧命。他的行为堪称当世的榜样,他的孝道能照彻阴阳。像这样的人如果不加以表彰,那么道德礼义将如何传承?可以追赠他为沧州刺史,以表彰他非凡的孝行。”

〔18〕皇甫遐,字永览,河东汾阴人也。累世寒微,而乡里称其和睦。遐性纯至,少丧父,事母以孝闻。保定末,又遭母丧,乃庐于墓侧,负土为坟。后于墓南作一禅窟,阴雨则穿窟,睛霁则营墓,晓夕勤力,未尝暂停。积以岁年,坟高数丈,周回五十余步。禅窟重台两匝,总成十有二室,中间行道,可容百人。遐食粥枕块,栉风沐雨,形容枯悴,家人不识。当其营墓之初,乃有鸱鸟各一,徘徊悲鸣,不离墓侧,若助遐者,经月余日乃去。远近闻其至孝,竞以米面遗之。遐皆受而不食,悉以营佛斋焉。郡县表上其状,有诏旌异之。

皇甫遐,字永览,是河东汾阴人。他家世代贫寒卑微,但是乡里人都称赞他们一家和睦。皇甫遐天性纯朴孝顺,年少时父亲去世,他侍奉母亲以孝顺闻名。北周保定末年,母亲又去世了,他就在母亲墓旁搭建了一个草庐居住,并且亲自背土来垒坟。后来在墓的南边挖了一个禅窟,下雨天就挖窟,天晴就修坟,早晚辛勤劳作,从不停歇。经过多年,坟堆得有几丈高,周长有五十多步。那个禅窟有上下两层,总共十二间房,中间有通道,可以容纳一百人。皇甫遐喝粥睡土块,风吹雨淋,形容枯瘦憔悴,家人几乎认不出他。当他开始修建坟墓的时候,有一对猫头鹰在墓旁徘徊悲鸣,不肯离开,好像是在帮助他一样,过了一个多月才飞走。远近的人听说他的至孝,争相送他米面。他都收下但不吃,全部用来办佛斋。郡县把他的事迹上报朝廷,皇帝下诏表彰了他。

〔19〕张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祖成,假平阳郡守。父延俊,仕州郡,累为功曹、主簿。并以纯至,为乡里所推。元性谦谨,有孝行。微涉经史,然精修释典。年六岁,其祖以夏中热甚,欲将元就井浴。元固不肯从。祖谓其贪戏,乃以杖击其头曰:“汝何为不肯洗浴?”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亵。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祖异而舍之。南邻有二杏树,杏熟,多落元园中。诸小儿竞取而食之;元所得者,送还其主。村陌有狗子为人所弃者,元见,即收而养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更弃之。元对曰:“有生之类,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杀,自然之理。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是以收而养之。”叔父感其言,遂许焉。未几,乃有狗母衔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张元,字孝始,是河北芮城人。他祖父张成,代理过平阳郡守。父亲张延俊,在州郡做官,多次担任功曹、主簿。他们都因为品性纯真至诚,受到乡里人推崇。张元性格谦虚谨慎,很有孝行。他稍微涉猎过经书史籍,但主要精心研习佛教经典。六岁那年夏天,他祖父因为天气太热,想带他到井边去洗澡。张元坚决不肯。祖父以为他贪玩,就用棍子打他的头说:“你为什么不肯洗澡?”张元回答说:“衣服是用来遮盖身体、遮蔽私处的。我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身体私处。”祖父听了感到惊奇,就放过了他。南边邻居有两棵杏树,杏子熟了以后,很多掉落在张元家的园子里。其他小孩都争着去捡来吃;张元捡到的,却送还给邻居。村路上有一条被人丢弃的小狗,张元看见了,就收养了它。他叔父生气地说:“养这有什么用?”想要再把它丢掉。张元回答说:“凡是有生命的生物,没有不珍惜生命的。如果是天生天杀,那是自然的道理。现在它被人丢弃而死,这不合情理。如果看见而不收养,就是没有仁爱之心。所以我才收留养它。”叔父被他的话感动,就答应了他。不久,有一条母狗叼着一只死兔子,放在张元面前然后离开了。

〔20〕及元年十六,其祖丧明三年,元恒忧泣,昼夜读佛经,礼拜以祈福祐。后读《药师经》,见盲者得视之言,遂请七僧,然七灯,七日七夜,转《药师经》行道。每言:“天人师乎!元为孙不孝,使祖丧明。今以灯光普施法界,愿祖目见明,元求代暗。”如此经七日。其夜,梦见一老公,以金鎞治其祖目。谓元曰:“勿忧悲也,三日之后,汝祖目必差。”元于梦中喜跃,遂即惊觉,乃遍告家人。居三日,祖果目明。

等到元十六岁的时候,他祖父已经失明三年了。元常常担忧哭泣,日夜读佛经、跪拜行礼来祈求保佑。后来读到《药师经》,看到盲人能复明的经文,就请了七位僧人,点燃七盏灯,连续七天七夜,诵读《药师经》并修行。他时常说:“天人师啊!我元作为孙子不孝顺,让祖父失明。现在用灯光普照法界,希望祖父眼睛能看见,我请求代替他失明。”这样过了七天。那天夜里,他梦见一个老人,用金篦子治疗他祖父的眼睛。老人对元说:“不要忧愁悲伤,三天之后,你祖父的眼睛一定会好。”元在梦中高兴得跳起来,随即惊醒,便告诉全家。过了三天,祖父的眼睛果然恢复了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