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又诸暨东洿里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亲戚相弃,乡里不容。女移父母远住苎罗,昼樵采,夜纺绩,以供养。父母俱卒,亲营殡葬,负土成坟。忽闻空中有声云:“汝至性可重,山神欲相驱使。汝可为人治病,必得大富。”女谓是妖魅,弗敢从,遂得病。积时,邻舍人有中溪蜮毒者,女试治之,自觉病便差,遂以巫道为人治疾,无不愈。家产日益,乡里多欲娶之,以无兄弟,誓守坟墓不肯嫁,为山贼劫杀。县令于琳之具言郡,太守王敬则不以闻。
再说诸暨县东洿里有个姓屠的女子,父亲眼睛失明,母亲患有长期治不好的病,亲戚们抛弃了他们,乡里人也不容纳。女子把父母搬到偏远的苎罗居住,白天砍柴,晚上纺纱织布,来供养父母。父母都去世后,她亲自办理丧事,背土堆成坟墓。忽然听到空中有声音说:“你的至诚值得敬重,山神想差遣你做事。你可以给人治病,一定能大富。”女子认为是妖怪,不敢听从,于是生了病。过了一些时候,邻居有人中了溪蜮的毒,女子试着给他治疗,自己感觉病就好了,于是用巫术给人治病,没有不痊愈的。家产一天天增多,乡里很多人想娶她,因为(她)没有兄弟,发誓守墓不肯出嫁,被山贼劫持杀害。县令于琳之详细向郡府报告,太守王敬则没有上报朝廷。
〔20〕建武三年27,吴兴乘公济妻姚氏生二男,而公济及兄公愿、乾伯并卒,各有一子欣之、天保,姚养育之,卖田宅为娶妇,自与二男寄止邻家。明帝诏为其二子婚,表门闾,复徭役。
建武三年,吴兴人乘公济的妻子姚氏生了两个男孩。不久,乘公济和他的兄长公愿、乾伯接连去世,他们各自留下了一个儿子,名叫欣之和天保。姚氏把他们抚养长大,卖掉田地房屋为他们娶媳妇,自己却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寄住在邻居家。明帝下诏为她的两个儿子主持婚事,在乡里立匾额表彰他们家,并免除了她的徭役。
〔21〕吴郡范法恂妻褚氏,亦勤苦执妇业。宋昇明中,孙昙瓘谋反亡命,褚谓其子僧简曰:“孙越州先姑之姊子,与汝父亲则从母兄弟,交则义重古人。逃窜脱不免,汝宜收之。”昙瓘寻伏法,褚氏令僧简往敛葬。年七十余,永明中卒。僧简在都,闻病驰归,未至而褚已卒,将殡,举尸不起,寻而僧简至焉。
吴郡人范法恂的妻子褚氏,也勤劳辛苦地操持着妇女的本分。南朝宋昇明年间,孙昙瓘因谋反逃命,褚氏对他的儿子僧简说:“孙越州是你已故婆婆的姐姐的儿子,和你的父亲是姨表兄弟,交往的情义比古人还重。他如果逃窜不能幸免,你应该收留他。”孙昙瓘不久被处死,褚氏让僧简前去收殓埋葬。褚氏七十多岁,在永明年间去世。僧简在京城,听说母亲生病急忙赶回,还没到家褚氏已经去世,将要入殓时,抬起尸体却抬不起来,不久僧简就赶到了。
〔22〕封延伯字仲琏,渤海人也。有学行,不与世人交,事寡嫂甚谨。州辟主簿,举秀才,不就。后乃仕。垣崇祖为豫州,启太祖用为长史,带梁郡太守。以疾自免,侨居东海,遂不至京师。三世同财,为北州所宗附。豫章王辟中兵,不就,卒。
封延伯,字仲琏,是渤海郡人。他既有学问又有品行,不和平常人交往,侍奉守寡的嫂子非常恭敬谨慎。州里征召他做主簿,又举荐他做秀才,他都没有接受。后来才出来做官。垣崇祖担任豫州刺史时,向太祖启奏任用封延伯为长史,兼任梁郡太守。封延伯因为有病自己请求免职,寄居在东海,最终没有到京城。他家三代人共同拥有财产,被北方州郡的人所推崇归附。豫章王征召他做中兵参军,他没有就任,就去世了。
〔23〕建元三年,大使巡行天下,义兴陈玄子四世一百七十口同居。武陵郡邵荣兴、文献叔八世同居。东海徐生之、武陵范安祖、李圣伯、范道根五世同居。零陵谭弘宝、衡阳何弘、华阳阳黑头疏从四世同居,并共衣食。诏表门闾,蠲租税。又蜀郡王续祖、华阳郝道福并累世同爨。建武三年,明帝诏表门闾,蠲调役。
建元三年的时候,朝廷派大使巡视天下。义兴的陈玄子家,四代人一共一百七十口人住在一起。武陵郡的邵荣兴和文献叔,八代人住在一起。东海的徐生之、武陵的范安祖、李圣伯、范道根,五代人住在一起。零陵的谭弘宝、衡阳的何弘、华阳的阳黑头,远房亲戚四代人住在一起,而且共同吃穿。皇帝下诏表彰他们的家门,免除了租税。另外,蜀郡的王续祖、华阳的郝道福,也都是多代人同灶吃饭。到了建武三年,齐明帝又下诏表彰他们的家门,免除了赋税和徭役。
〔24〕吴达之,义兴人也。嫂亡无以葬,自卖为十夫客以营冢椁。从祖弟敬伯夫妻荒年被略卖江北,达之有田十亩,货以赎之,与之同财共宅。郡命为主簿,固以让兄。又让世业旧田与族弟,弟亦不受,田遂闲废。建元三年,诏表门闾。
吴达之是义兴人。他的嫂子去世没有钱安葬,他就把自己卖身为佣工,用换来的钱置办棺木和墓穴。他的堂弟敬伯夫妻在灾荒年被人掳掠到长江以北卖掉,吴达之自己有十亩田地,就卖掉田地赎回了他们,并与他们共享财产和住房。郡守任命他做主簿,他坚决让给兄长。他又要把祖上传下的田地让给族弟,族弟也不接受,田地就荒废了。建元三年,皇帝下诏在他的门闾立匾表彰。
〔25〕河南辛普明侨居会稽,自少与兄共处一帐,兄亡,以帐施灵座,夏月多蚊,普明不以露寝见色。兄将葬,邻人嘉其义,赙助甚多,普明初受,后皆反之。赠者甚怪,普明曰:“本以兄墓不周,故不逆来意。今何忍亡者余物以为家财。”后遭母丧,几至毁灭。扬州刺史豫章王辟为议曹从事。年五十卒。
河南人辛普明寄居在会稽,从小就和哥哥共用一顶蚊帐。哥哥去世后,他把这顶蚊帐布施在灵座前。夏天蚊子很多,普明不因为露天睡觉而露出不满的表情。哥哥快要下葬时,邻居们称赞他的义行,赠送了很多助丧的钱物。普明起初接受了,后来全数退还了。赠送的人非常奇怪,普明说:“当初是因为哥哥的墓地所需还不够周全,所以没有拒绝大家的好意。现在怎么忍心拿亡者的东西当作自己的家财呢?”后来母亲去世,他哀伤过度,几乎身体垮掉。扬州刺史豫章王征召他担任议曹从事。他五十岁时去世。
〔26〕又有何伯玙,弟幼玙,俱厉节操。养孤兄子,及长为婚,推家业尽与之。安贫枯槁,诲人不倦,乡里呼为人师。郡守下车,莫不修谒。永明十一年493,伯玙卒。幼玙少好佛法,翦落长斋,持行精苦。梁初卒。兄弟年并八十余。
还有何伯玙,他弟弟何幼玙,两个人都非常注重节操。他们抚养哥哥留下的孤儿,等侄子长大成人,帮他娶了媳妇,又把自己的家产全部给了他。他们安于贫困,生活清苦,教导别人从不厌倦,乡亲们称他们为“人师”。郡守新上任,没有不来拜访他们的。永明十一年,何伯玙去世。何幼玙从小喜好佛法,剃了头发长期吃斋,修行非常精进刻苦。梁朝初年去世。兄弟俩都活了八十多岁。
〔27〕王文殊,吴兴故鄣人也。父没虏,文殊思慕泣血,蔬食山谷三十余年。太守谢{艹瀹}板为功曹,不就。永明十一年493,太守孔琇之表曰:“文殊性挺五常,心符三教。以父没獯庭,抱终身之痛,专席恒居,衔罔极之恤。服纻缟以经年,饵蔬菽以俟命,婚义灭于天情,官序空于素抱。傥降甄异之恩,榜其闾里”。郁林诏榜门,改所居为“孝行里”。
王文殊是吴兴郡故鄣县人。他父亲死在敌国,文殊思念父亲,悲痛得泣血,在山谷里吃素食生活了三十多年。太守谢瀹想任命他当功曹,他没接受。永明十一年,太守孔琇之上奏章说:“文殊天生就坚守五常,内心契合三教。因为父亲死于北方敌国,他抱着终身的痛苦,独居一处,常常坐着,内心怀着无穷的忧伤。他穿粗布麻衣好多年,吃蔬菜豆子等待命运终结,婚姻感情被天性悲痛灭掉了,官职俸禄也在他平日的抱负里空着。如果皇上降下甄别他特殊孝行的恩典,在他里巷门口挂匾表彰。”郁林王就下诏在他家门口挂匾,把他住的地方改叫“孝行里”。
〔28〕朱谦之,字处光,吴郡钱唐人也。父昭之,以学解称于乡里,谦之年数岁,所生母亡,昭之假葬田侧,为族人朱幼方燎火所焚。同产姊密语之,谦之虽小,便哀戚如持丧。年长不婚娶。永明中,手刃杀幼方,诣狱自系。县令申灵勖表上,别驾孔稚珪、兼记室刘琎、司徒左西掾张融笺与刺史豫章王曰:“礼开报仇之典,以申孝义之情;法断相杀之条,以表权时之制。谦之挥刃斩冤,既申私礼;系颈就死,又明公法。今仍杀之,则成当世罪人;宥而活之,即为盛朝孝子。杀一罪人,未足弘宪;活一孝子,实广风德。张绪陆澄,是其乡旧,应具来由。融等与谦之并不相识,区区短见,深有恨然。”豫章王言之世祖,时吴郡太守王慈、太常张绪、尚书陆澄并表论其事,世祖嘉其义,虑相复报,乃遣谦之随曹虎西行。将发,幼方子恽于津阳门伺杀谦之,谦之之兄选之又刺杀恽,有司以闻。世祖曰:“此皆是义事,不可问。”悉赦之。吴兴沈顗闻而叹曰:“弟死于孝,兄殉于义。孝友之节,萃此一门。”选之字处林,有志节,著《辩相论》。幼时顾欢见而异之,以女妻焉。官至江夏王参军。
朱谦之,字处光,是吴郡钱唐县人。他父亲朱昭之,因为学问好在家乡很有名气。朱谦之才几岁的时候,生母去世了,父亲把她暂时埋在田边,结果被同族的人朱幼方放火烧掉了。他的亲姐姐偷偷告诉了他这件事,朱谦之虽然年纪小,却非常悲痛,像大人一样守丧。长大后也不结婚娶妻。永明年间,他亲手杀了朱幼方,然后到县衙去自首。县令申灵勖将此事上表报告,别驾孔稚珪、兼记室刘琎、司徒左西掾张融写信给刺史豫章王说:“礼制上规定了报仇的典礼,用以申张孝义的情感;法律上制定了禁止杀人的条款,用以表示权宜的制度。朱谦之举刀杀了冤家,已经履行了私人的礼制;自己绑着脖子等待处死,又明确了公法。现在如果处死他,他就成了当世的罪人;如果宽恕他让他活着,他就是盛世的孝子。杀一个罪人,不足以弘扬法令;救活一个孝子,确实能推广风气道德。张绪、陆澄是他的同乡故旧,应该知道其中的缘由。我们几个和朱谦之并不认识,以我们短浅的见解,感到非常遗憾。”豫章王把此事报告给世祖,当时吴郡太守王慈、太常张绪、尚书陆澄也都上表论说这件事。世祖赞赏他的义举,但担心他们会互相报复,就派遣朱谦之跟随曹虎向西出发。将要出发时,朱幼方的儿子朱恽在津阳门伺机刺杀朱谦之,朱谦之的哥哥朱选之又刺杀了朱恽,有关部门把这件事上报。世祖说:“这些都是义举,不能追究。”全部赦免了他们。吴兴人沈顗听说后感叹说:“弟弟为孝而死,哥哥为义而死。孝顺友爱的节操,都集中在这一家了。”朱选之字处林,有志向节操,著有《辩相论》。他年幼时,顾欢见到他觉得他不一般,把女儿嫁给了他。他做官做到江夏王参军。
〔29〕萧睿明,南兰陵人。领军将军谌从祖兄弟也。父孝孙,左军。睿明初仕员外殿中将军,少有至性,奉亲谨笃。母病躬祷,夕不假寐,及亡,不胜哀而卒。永明五年487,世祖诏曰:“龙骧将军、安西中兵参军、松滋令萧睿明,爱敬淳深,色养尽礼,丧过乎哀,遂致毁灭。虽未达圣教,而一至可愍。宜加荣命,以矜善人。可赠中书郎。”
萧睿明是南兰陵人,是领军将军萧谌的堂兄弟。他父亲萧孝孙,曾任左军将军。萧睿明起初担任员外殿中将军,从小就有至纯的性情,侍奉父母恭敬周到、诚心实意。母亲生病时,他亲自祈祷,晚上都不脱衣服睡觉;等到母亲去世,他因过度悲伤也去世了。永明五年,齐世祖(齐武帝)下诏说:“龙骧将军、安西中兵参军、松滋县令萧睿明,仁爱孝敬淳厚深沉,用和悦的脸色奉养父母尽到了礼节,因丧事过度哀痛,最终毁伤身心而亡。虽然这种做法不符合圣人的中庸之道,但他的赤诚之心特别值得同情。应当赐予他荣耀的官爵,以勉励善良的人。可以追赠他为中书郎。”
〔30〕乐颐字文德,南阳涅阳人。世居南郡。少而言行和谨,仕为京府参军。父在郢州病亡,颐忽思父涕泣,因请假还,中路果得父凶问。颐便徒跣号咷,出陶家后渚,遇商人附载西上,水浆不入口数日。尝遇病,与母隔壁,忍痛不言,啮被至碎,恐母之哀己也。湘州刺史王僧虔引为主簿,以同僚非人,弃官去。吏部郎庾杲之尝往候,颐为设食,枯鱼菜菹而已。杲之曰:“我不能食此。”母闻之,自出常膳鱼羹数种。杲之曰:“卿过于茅季伟,我非郭林宗。”仕至郢州治中,卒。
乐颐,字文德,是南阳涅阳人。世代居住在南郡。年少时言行温和谨慎,出仕担任京府参军。他的父亲在郢州病逝,乐颐忽然思念父亲而哭泣,于是请假回家,在路上果然得到父亲去世的噩耗。乐颐便光着脚放声大哭,走到陶家后面的水边,遇到商人搭载西上,连续几天不喝水不吃饭。曾经生病,与母亲只隔一墙,他忍住疼痛不吭声,把被子咬碎,唯恐母亲为自己悲哀。湘州刺史王僧虔引荐他做主簿,他因为同僚不是正派之人,便弃官离去。吏部郎庾杲之曾经去看望他,乐颐为他准备食物,只有干鱼和腌菜罢了。庾杲之说:“我不能吃这个。”他母亲听说后,亲自拿出日常吃的几种鱼羹。庾杲之说:“您比茅季伟还要孝顺,但我不是郭林宗那样的名士。”乐颐最后官至郢州治中,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