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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 卷九十一·列传第七十九

北史 · 目录

〔48〕韩觊妻于氏者,河南人也,字茂德。父寔,周大左辅。于氏年十四,适于觊。虽生长膏腴,家门鼎贵,而动遵礼度,躬自俭约,宗党敬之。年十八,觊从军没,于氏哀毁骨立,恸感行路。每朝夕奠祭,皆手自捧持。及免丧,其父以其幼少无子,欲嫁之。誓不许。遂以夫孽子世隆为嗣,身自抚育,爱同己生,训导有方,卒能成立。自孀居以后,唯时或归宁。至于亲族之家,绝不来往。有尊就省谒者,送迎皆不出户庭。蔬食布衣,不听声乐,以此终身。隋文帝闻而嘉叹,下诏褒美,表其门闾。长安中号为节妇门,终于家。

韩觊的妻子于氏,是河南人,字茂德。她的父亲于寔,是北周的大左辅。于氏十四岁嫁给了韩觊。她虽然生长在富裕的家庭,家门显贵,但一举一动都遵循礼法,自己很节俭,宗族中的人都敬重她。十八岁时,韩觊随军战死,于氏悲伤到骨瘦如柴,哭得让路人感动。每天早晚祭祀时,她都是亲手捧着祭品。服丧期满后,她父亲看她年纪轻又没有儿子,想让她改嫁。她发誓不答应。于是她把丈夫的庶子世隆过继来当儿子,亲自抚养,就像亲生的那样疼爱,教导有方,最终让世隆成家立业。自从守寡后,她只是偶尔回娘家探望。至于亲戚们的家,她从不来往。有长辈来探望她,她送迎都不出院子。她吃素穿布衣,不听音乐,就这样过了一辈子。隋文帝听说后赞叹,下达诏书表彰她,在她家门口挂匾表扬。长安城里称她家为“节妇门”,她在家里去世。

〔49〕陆让母冯氏者,上党人也。性仁爱,有母仪。让即其孽子也,开皇末,为播州刺史。数有聚敛,赃货狼籍,为司马所奏。案覆得实,将就刑。冯氏蓬头垢面,诣朝堂数让罪。于是流涕呜咽,亲持杯粥,劝让食。既而上表求哀,词情甚切,上愍然为之改容。献皇后甚奇其意,致请于上。书侍御史柳彧进曰:“冯氏母德之至,有感行路,如或戮之,何以为劝?”上于是集京城士庶于朱雀门,遣舍人宣诏曰:“冯氏以嫡母之德,足为世范,慈爱之道,义感人神,特宜矜免,用奖风俗。让可减死除名。”复下诏褒美之,赐物五百段,集命妇与冯相识,以旌宠异。

陆让的母亲冯氏,是上党人。她天性仁爱,有做母亲的风范。陆让是她的庶子,隋开皇末年,陆让担任播州刺史。他多次搜刮钱财,贪污受贿的财物多得乱七八糟,被州司马告发。经过查证属实,将被处以死刑。冯氏披头散发、满脸污垢地来到朝廷,数落陆让的罪行。然后痛哭流涕,亲自端着一杯粥,劝陆让吃。接着她又上表请求哀怜,言辞十分恳切,隋文帝怜悯她,为之动容。独孤皇后对她的心意感到非常惊异,便向文帝求情。书侍御史柳彧上前说:“冯氏的母德达到了极致,连路人都被感动,如果杀了陆让,怎么能劝人向善呢?”于是文帝在朱雀门召集京城的士人和百姓,派舍人宣读诏书说:“冯氏作为嫡母的品德,足以成为世人的典范,她的慈爱之道,义理感动人神,特别应当怜悯宽免,以鼓励良好风俗。陆让可以免去死罪,但削除官名。”文帝又下诏褒扬冯氏,赐给她布帛五百段,并召集有封号的妇女与冯氏认识,以此表彰她的特殊恩宠。

〔50〕刘昶女者,河南长孙氏妇。昶在周尚公主,为上柱国、彭国公,位望甚显。与隋文帝有旧,及受禅,甚见亲礼。历左武卫大将军、庆州总管。

刘昶的女儿,是河南长孙家的媳妇。刘昶在北周时娶了公主,官做到上柱国、被封为彭国公,地位和名望非常高。他和隋文帝有交情,等隋文帝受禅当了皇帝,对他特别亲近和优待。他先后担任过左武卫大将军、庆州总管。

〔51〕其子居士为千牛备身,不遵法度,数得罪。上以昶故,每原之。居士转恣,每大言曰:“男儿要当辫头反缚,蘧蒢上作獠舞。”取公卿子弟膂力雄健者,辄将归家,以车轮括其颈而棒之,殆死,能不屈者,称为壮士,释而与之交。党与三百人,其趫捷者号为饿鹘队,武力者号为蓬转队。韝鹰绁犬,连骑道中,殴击路人,多所侵夺。长安市里,无贵贱见者辟易。至于公卿妃主,亦莫敢与校。其女则居士姊也,每垂泣诲之,居士不改,至破家产。昶年高,奉养甚薄。其女时寡居,哀昶如此,每归宁于家,躬勤纺绩,以致其肥鲜。

昶的儿子居士担任千牛备身的官职,不遵守法度,多次犯罪。皇帝因为昶的缘故,每次都宽恕了他。居士更加放纵,常常大言不惭地说:“好男儿就该把头发扎起来反绑着手,在草席上像野人一样跳舞。”他选取公卿子弟中体力强健的,就带回家,用车轮箍住他们的脖子,用棍棒打,几乎要将他们打死;那些不屈服的人,他就称为壮士,释放后与他们结交。他的同党有三百人,其中敏捷的称为“饿鹘队”,有武力的称为“蓬转队”。他们臂套上架着鹰,用绳子牵着狗,成群骑马在路上奔驰,殴打路人,抢夺财物。长安城中,无论贵贱看见他们都要躲避。即使是公卿、妃子、公主,也没有人敢与他们计较。居士的姐姐常常流着泪教导他,居士却不改悔,直到把家产都败光。昶年事已高,居士对他的供养却非常微薄。居士的姐姐当时寡居在家,哀怜昶的处境,每次回娘家,都亲自辛勤纺纱织布,用所得来给父亲提供肥美的食物。

〔52〕有人告居士与其徒游长安城,登故未央殿基,向南坐,前后列队,意有不逊。每相约曰:“当作一死耳。”又时有人言居士遣使引突厥,令南寇,当于京师应之。上谓昶曰:“今日事当如何?”昶犹恃旧恩,不自引咎,直前曰:“黑白在于至尊。”上大怒,下昶狱,捕居士党与。宪司又奏昶事母不孝。其女知昶必不免,不食者数日。每亲调饮食,手自捧持,诣大理饷父。见狱卒,跪以进之,歔欷呜咽,见者伤之,居士斩,昶赐死于家。诏百僚临视。时其女绝而复苏者数矣,公卿慰喻之。其女言父无罪,坐子及祸。词情哀切,人皆不忍闻见。遂布衣蔬食,以终其身。上闻叹曰:“吾闻衰门之女,兴门之男,固不虚也。”

有人告发居士和他的徒弟在长安城里游玩,登上了从前未央殿的台基,面向南坐着,前后排列着队伍,有谋反的意图。他们经常互相约定说:“就是要拼死干一场。”又有人报告说居士派使者勾结突厥,让突厥向南侵犯,他将在京城里接应。皇上问昶说:“今天的事情该怎么办?”昶还依仗旧日的恩宠,不肯主动认罪,径直上前说:“是非黑白全凭皇上决定。”皇上大怒,把昶关进了监狱,逮捕了居士的同伙。司法部门又上奏说昶不孝顺母亲。昶的女儿知道父亲一定免不了一死,好几天不吃饭。经常亲自调弄饮食,亲手端着,到大理寺去送给父亲。看到狱卒,就跪下递上食物,哭泣抽噎,见到的人都很伤心。居士被斩首,昶被赐死在家中。皇上下令百官前去观看。当时昶的女儿多次哭得昏过去又苏醒过来,大臣们安慰劝解她。她女儿说父亲没有罪,是被儿子连累才遭此祸。言语哀伤悲切,人们都不忍心看和听。于是她穿粗布衣吃素菜,这样过完了一生。皇上听说后感叹说:“我听说衰败家族的女能振兴家族的男儿,原来真的不假啊。”

〔53〕钟士雄母蒋氏者,临贺人也。士雄仕陈,为伏波将军。陈主以士雄岭南酋帅,虑其反覆,留蒋氏于都下。及晋王广平江南,以士雄在岭表,欲以恩义致之,遣蒋氏归临贺。既而同郡虞子茂、钟文华等作乱攻城,遣召士雄,士雄将应之。蒋氏谓曰:“汝若背德忘义,我当自杀于汝前。”士雄遂止。蒋氏复为书与子茂等,谕以祸福。子茂不从,寻为官军所败。上闻蒋氏,甚异之,封安乐县君。

钟士雄的母亲蒋氏,是临贺人。士雄在陈朝做官,担任伏波将军。陈后主因为士雄是岭南的部落首领,担心他反复无常,就把蒋氏留在京城作为人质。等到隋朝晋王杨广平定江南时,因为士雄在岭南,想用恩德信义招抚他,就派蒋氏返回临贺。不久,同郡的虞子茂、钟文华等人发动叛乱攻打州城,派人召唤士雄,士雄准备响应他们。蒋氏对士雄说:“你要是背德忘义,我就自杀在你面前。”士雄于是停止了行动。蒋氏又写信给虞子茂等人,告知他们祸福的道理。子茂不听,不久被官兵打败。皇上听说蒋氏的事迹,非常惊异,封她为安乐县君。

〔54〕时伊州寡妇胡氏者,不知何许人妻,甚有志节,为邦族所重。江南之乱,讽谕宗党,守节不从叛逆,封为密陵郡君。

当时伊州有一个寡妇姓胡,不知道是谁的妻子,她很有志气和节操,被乡里和族人敬重。江南发生战乱时,她劝说宗族亲友,坚守节操不追随叛逆,因此被朝廷封为密陵郡君。

〔55〕孝妇覃氏者,上郡钟氏妇也。与夫相见未几而夫死,时年十八,事后姑以孝闻。数年间,姑及伯叔皆相继死。覃氏家贫,无以葬,躬自节俭,昼夜纺绩,十年而葬八丧,为州里所敬。文帝闻而赐米百石,表其门闾。

覃氏是个孝顺的妇女,她是上郡钟家的媳妇。跟丈夫结婚没多久丈夫就死了,当时她才十八岁,侍奉婆婆以孝顺闻名。几年下来,婆婆和夫家的伯父、叔父也接连去世。覃氏家里穷,没钱办丧事,她就自己省吃俭用,日夜纺纱织布,用了十年时间安葬了八位死者,乡亲们都很敬重她。汉文帝听说后,赏赐她一百石米,并且在她家门口立碑表彰。

〔56〕元务光母卢氏者,范阳人也。少好读书,造次必以礼。盛年寡居,诸子幼弱,家贫不能就学,卢氏每亲自教授,勖以义方。汉王谅反,遣将綦良往山东略地,良以务光为记室。及良败,慈州刺史上官政簿籍务光家。见卢氏,逼之。卢氏以死自誓。政凶悍,怒甚,以烛烧其面。卢氏执志弥固,竟不屈节。

元务光的母亲卢氏,是范阳人。她年少时喜欢读书,做事匆忙也一定遵循礼法。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几个孩子都还幼小,家里穷没法上学,卢氏就亲自教他们,用做人的正道来勉励他们。后来汉王杨谅造反,派大将綦良去山东抢地盘,綦良让元务光当了记室参军。等綦良兵败,慈州刺史上官政抄了元务光的家,见到卢氏,就逼迫她。卢氏发誓宁死也不从。上官政为人凶残暴躁,气得不行,就用蜡烛烧她的脸。卢氏意志反而更加坚定,最终没有屈服。

〔57〕裴伦妻柳氏者,河东人也,少有风训。大业末,伦为渭源令,为贼薛举所陷,伦遇害。柳氏时年四十,有二女及儿妇三人,皆有美色。柳氏谓曰:“我辈遭逢祸乱,汝父已死,我自念不能全汝。我门风有素,义不受辱于群贼。我将与汝等同死,如何?”女等垂泣曰:“唯母所命。”柳氏遂自投于井,其女及妇相继而下,皆死井中。

裴伦的妻子柳氏,是河东人,小时候就很有教养。隋朝大业末年,裴伦当渭源县令,被反贼薛举攻破县城,裴伦被杀害了。柳氏当时四十岁,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媳妇,三个都长得很漂亮。柳氏对她们说:“我们碰上祸乱,你们父亲已经死了,我自己想没法保全你们。我们家门风一向端正,从道义上不能受贼人的侮辱。我和你们一起死,怎么样?”女儿们流着泪说:“一切听母亲的。”于是柳氏自己跳进井里,她的女儿和儿媳妇也相继跳下去,都死在了井里。

〔58〕赵元楷妻崔氏者,清河人也,甚有礼度。隋末宇文化及之反,元楷随至河北。将归长安,至滏口遇盗,仅以身免。崔氏为贼所拘,请以为妻。崔氏曰:“我士大夫女,为仆射子妻,今日破亡,自可即死,终不为贼妇。”群贼毁裂其衣,缚于床箦之上,将陵之。崔氏惧为所辱,诈之曰:“今力已屈,当受处分。”贼遂释之。妻因取贼刀倚树而立曰:“欲杀我,任加刀锯;若觅死,可来相逼。”贼大怒,乱射杀之。

赵元楷的妻子崔氏,是清河人,很懂得礼节。隋朝末年宇文化及造反,赵元楷跟随他到了河北。准备回长安的时候,在滏口碰上了盗贼,只有他一个人逃了出来。崔氏被贼人抓住,贼人想要她做老婆。崔氏说:“我是士大夫家的女儿,是仆射儿子的妻子,现在家破人亡,我宁可立刻死,也绝不做贼人的妻子。”那群贼人撕烂了她的衣服,把她绑在床板上,想要凌辱她。崔氏害怕被侮辱,就骗他们说:“我现在没力气了,愿意听你们安排。”贼人就放了她。崔氏于是拿过贼人的刀,靠着树站着说:“想要杀我,尽管拿刀锯来;如果想来逼我寻死,就过来吧。”贼人大怒,乱箭射死了她。

〔59〕元楷后得杀妻者,支解以祭崔氏之柩。

元楷后来抓到了杀害他妻子的人,把他肢解了,用来祭奠他妻子崔氏的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