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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 卷四十九·列传第十四

隋书 · 目录

〔5〕窃谓明堂者,所以通神灵,感天地,出教化,崇有德。《孝经》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祭义》云:“祀于明堂,教诸侯孝也。”黄帝曰合宫,尧曰五府,舜曰总章,布政兴治,由来尚矣。《周官·考工记》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广四修一。”郑玄注云:“修十四步,其广益以四分修之一,则堂广十七步半也。”“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四阿重屋。”郑云:“其修七寻,广九寻也。”“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南北七筵,五室,凡室二筵。”郑云:“此三者,或举宗庙,或举王寝,或举明堂,互言之,明其同制也。”马融、王肃、干宝所注,与郑亦异,今不具出。汉司徒马宫议云:“夏后氏世室,室显于堂,故命以室。殷人重屋,屋显于堂,故命以屋。周人明堂,堂大于夏室,故命以堂。夏后氏益其堂之广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为两序间大夏后氏七十二尺。”若据郑玄之说,则夏室大于周堂,如依马宫之言,则周堂大于夏室。后王转文,周大为是。但宫之所言,未详其义。此皆去圣久远,礼文残缺,先儒解说,家异人殊。郑注《玉藻》亦云:“宗庙路寝,与明堂同制。”《王制》曰:“寝不逾庙。”明大小是同。今依郑玄注,每室及堂,止有一丈八尺,四壁之外,四尺有余。若以宗庙论之,祫享之时,周人旅酬六尸,并后稷为七,先公昭穆二尸,先王昭穆二尸,合十一尸,三十六主,及君北面行事于二丈之堂,愚不及此。若以正寝论之,例须朝宴。据《燕礼》:“诸侯宴,则宾及卿大夫脱屦升坐。”是知天子宴,则三公九卿并须升堂。《燕义》又云:“席,小卿次上卿。”言皆侍席。止于二筵之间,岂得行礼?若以明堂论之,总享之时,五帝各于其室。设青帝之位,须于木室之内,少北西面。太昊从食,坐于其西,近南北面。祖宗配享者,又于青帝之南,稍退西面。丈八之室,神位有三,加以簠簋笾豆,牛羊之俎,四海九州美物咸设,复须席上升歌,出樽反坫,揖让升降,亦以隘矣。据兹而说,近是不然。

我私下认为,明堂是用来沟通神灵、感应天地、推行教化、尊崇有德之人的。《孝经》说:“在明堂祭祀文王,以配享上帝。”《祭义》说:“在明堂祭祀,是教导诸侯孝道。”黄帝时叫合宫,尧时叫五府,舜时叫总章,发布政令、治理国家,由来已久了。《周官·考工记》说:“夏后氏的世室,堂的进深是二七(十四步),宽度是进深加四分之一。”郑玄注说:“进深十四步,宽度增加进深的四分之一,那么堂宽十七步半。”“殷人的重屋,堂的进深七寻,有四阿重屋。”郑玄说:“其进深七寻,宽九寻。”“周人的明堂,用九尺的筵来度量,南北七筵,有五室,每室二筵。”郑玄说:“这三种,有的举宗庙,有的举王寝,有的举明堂,互相说明,表明它们制度相同。”马融、王肃、干宝的注释,与郑玄也有不同,现在不详细列出。汉朝司徒马宫议论说:“夏后氏的世室,室比堂明显,所以命名为室。殷人的重屋,屋比堂明显,所以命名为屋。周人的明堂,堂比夏室大,所以命名为堂。夏后氏增加堂的宽度为一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认为两序之间比夏后氏大七十二尺。”如果依据郑玄的说法,那么夏室大于周堂;如果依照马宫的说法,那么周堂大于夏室。后代帝王越来越文饰,周堂大是对的。但马宫所说,没有详细说明其义。这些都是距离圣人时代久远,礼文残缺,先儒解说,各家不同。郑玄注《玉藻》也说:“宗庙和路寝,与明堂制度相同。”《王制》说:“寝不超过庙。”说明大小相同。现在依照郑玄注,每室和堂,只有一丈八尺,四壁之外,还有四尺多。如果以宗庙论,祫祭时,周人旅酬六尸,加上后稷共七尸,先公昭穆二尸,先王昭穆二尸,合计十一尸,三十六位神主,加上国君面向北在二丈的堂上行事,我愚笨想不出如何安排。如果以正寝论,照例要有朝宴。根据《燕礼》:“诸侯宴会,则宾客和卿大夫脱鞋升坐。”由此知道天子宴会,则三公九卿都必须升堂。《燕义》又说:“席,小卿次于上卿。”说都陪侍在席上。只限于二筵之间,怎么能行礼?如果以明堂论,总祭时,五帝各在其室。设置青帝的位子,必须在木室之内,稍微偏北面向西。太昊配享,坐在其西,靠近南边面向北。祖宗配享的,又在青帝之南,稍微退后向西。一丈八尺的室,神位有三个,加上簠簋笾豆,牛羊的俎,四海九州的美物都陈设,还需要席上升歌,出樽反坫,揖让升降,也太狭窄了。根据这些来说,近来的说法是不对的。

〔6〕案刘向《别录》及马宫、蔡邕等所见,当时有《古文明堂礼》《王居明堂礼》《明堂图》《明堂大图》《明堂阴阳》《太山通义》《魏文侯孝经传》等,并说古明堂之事。其书皆亡,莫得而正。今《明堂月令》者,郑玄云:“是吕不韦著,《春秋十二纪》之首章,礼家钞合为记。”蔡邕、王肃云:“周公所作《周书》内有《月令》第五十三,即此也。各有证明,文多不载。束皙以为夏时之书。”刘献云:“不韦鸠集儒者,寻于圣王月令之事而记之。不韦安能独为此记?”今案不得全称《周书》,亦未可即为秦典,其内杂有虞、夏、殷、周之法,皆圣王仁恕之政也。蔡邕具为章句,又论之曰:“明堂者,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也。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东曰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玄堂,内曰太室。圣人南面而听,向明而治,人君之位莫不正焉。故虽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制度之数,各有所依。堂方一百四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乾之策也。太庙明堂方六丈,通天屋径九丈,阴阳九六之变,且圆盖方覆,九六之道也。八闼以象卦,九室以象州,十二宫以应日辰。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四户八牖乘九宫之数也。户皆外设而不闭,示天下以不藏也。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黄钟九九之实也。二十八柱布四方,四方七宿之象也。堂高三尺,以应三统,四向五色,各象其行。水阔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气,于外以象四海。王者之大礼也。”观其模范天地,则象阴阳,必据古文,义不虚出。今若直取《考工》,不参《月令》,青阳总章之号不得而称,九月享帝之礼不得而用。汉代二京所建,与此说悉同。

考察刘向《别录》以及马宫、蔡邕等人所见,当时有《古文明堂礼》《王居明堂礼》《明堂图》《明堂大图》《明堂阴阳》《太山通义》《魏文侯孝经传》等,都是讲述古代明堂的事。这些书都已经亡佚,无法考证。现在的《明堂月令》,郑玄说是吕不韦所著,是《春秋十二纪》的首章,礼家抄录合并为记。蔡邕、王肃说:“是周公所作《周书》内有《月令》第五十三篇,就是这个。各有证明,文字多不记载。束皙认为是夏朝时的书。”刘献说:“吕不韦聚集儒者,探寻圣王月令之事而记载下来。吕不韦怎么能独自写成这个记?”现在考察不能完全称为《周书》,也不能就认为是秦代典籍,其中混杂有虞、夏、殷、周的法度,都是圣王仁恕的政治。蔡邕详细作了章句,又论说:“明堂,是用来祭祀祖先以配享上帝的。夏后氏叫世室,殷人叫重屋,周人叫明堂。东边叫青阳,南边叫明堂,西边叫总章,北边叫玄堂,里面叫太室。圣人南面听政,面向光明而治理,人君的位置没有不正的。所以虽然有五个名称,但以明堂为主。制度的规模,各有依据。堂方一百四十四尺,是坤的策数;屋圆楣直径二百一十六尺,是乾的策数。太庙明堂方六丈,通天屋直径九丈,是阴阳九六的变化,且圆盖方覆,是九六之道。八闼用来象征八卦,九室用来象征九州,十二宫用来对应日辰。三十六户,七十二牖,用四户八牖乘以九宫之数。户都向外设而不关闭,表示天下没有隐藏。通天屋高八十一尺,是黄钟九九之数。二十八柱分布在四方,象征四方二十八宿。堂高三尺,以对应三统,四向五色,各象征其五行。水阔二十四丈,象征二十四气,在外面象征四海。这是王者的大礼。”观察其模拟天地,取法阴阳,必定依据古文,意义不是凭空产生。现在如果只取《考工记》,不参考《月令》,青阳、总章的名号就不能称呼,九月享帝的礼就不能使用。汉代两京所建造的,与此说完全相同。

〔7〕建安之后,海内大乱,京邑焚烧,宪章泯绝。魏氏三方未平,无闻兴造。晋则侍中裴頠议曰:“尊祖配天,其义明著,而庙宇之制,理据未分。宜可直为一殿,以崇严父之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宋、齐已还,咸率兹礼。此乃世之通儒,时无思术,前王盛事,于是不行。后魏代都所造,出自李冲,三三相重,合为九室。檐不覆基,房间通街,穿凿处多,迄无可取。及迁宅洛阳,更加营构,五九纷竞,遂至不成,宗配之事,于焉靡托。

建安之后,天下大乱,京城被焚烧,典章制度泯灭断绝。魏国三方未平定,没有听说兴建明堂。晋朝侍中裴頠议论说:“尊崇祖先配享上天,其义明确,但庙宇的制度,理据未分。应该直接建一座大殿,以尊崇严父的祭祀,其余杂碎的一概除去。”宋、齐以来,都遵循这个礼制。这是世上的通儒,当时没有思考的术数,前王盛大的事,于是不再施行。后魏在代都所建造的,出自李冲之手,三三相重,合成九室。屋檐不覆盖台基,房间之间通街,穿凿之处很多,最终没有可取之处。等到迁都洛阳,又加以营构,五室九室纷争,竟然没有建成,宗庙配享之事,于是没有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