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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 卷十八·志第十三

隋书 · 目录

〔274〕月在内者,其正南,则起右上,亏左上。若正东,月自日上邪北而下。其在东南维前,东向望之,初不正,横月高日下;乃月稍西北,日渐东南,过于维后,南向望之,月更北,日差西南;以至于午之后,亦南望之,月欹西北,日复东南。西南维后,西向而望,月为东北,日则西南。正西,自日北下邪亏,而亦后不正,横月高日下。若食十二分以上,起右亏左。其正东,起上近亏下而北,午前则渐自上邪下。维西,亏东南。维北,起西南,亏东北;午后则稍从下傍下。维东,起西南,亏东北。维南,起西北,亏东南。在东则以上为东,在西则以下为西。

月在内时,其正南,则起于右上,亏于左上。若正东,月从日上邪北而下。其在东南维前,东向望之,初不正,横月高日下;然后月稍西北,日渐东南,过维后,南向望之,月更北,日差西南;以至于午之后,也南望之,月斜西北,日复东南。西南维后,西向而望,月为东北,日则西南。正西,自日北下斜亏,而也后不正,横月高日下。若食十二分以上,起右亏左。其正东,起上近亏下而北,午前则渐自上斜下。维西,亏东南。维北,起西南,亏东北;午后则稍从下傍下。维东,起西南,亏东北。维南,起西北,亏东南。在东则以上为东,在西则以下为西。

〔275〕月在外者,其正南,起右下,亏左上。在正东,月自日南邪下而映。维北,则月微东南,日返西。维西南,日稍移东北,以至于午,月南日北,过午之后,月稍东南,日更西北。维北,月有西南,日复东北。正西,月自日下邪南而上。皆准此体以定起亏,随其所处,每用不同。其月之所食,皆依日亏起,每随类反之,皆与日食限同表里,而与日返其逆顺,上下过其分。

月在外时,其正南,起于右下,亏于左上。在正东,月从日南斜下而映。维北,则月微东南,日返西。维西南,日稍移东北,以至于午,月南日北,过午之后,月稍东南,日更西北。维北,月有西南,日复东北。正西,月自日下斜南而上。都准此体以定起亏,随其所处,每用不同。其月之所食,皆依日亏起,每随类反之,都与日食限同表里,而与日相反其逆顺,上下过其分。

〔276〕五星:

五星(五大行星):

〔277〕岁为木

岁星(木星)。

〔278〕荧惑为火

荧惑(火星)。

〔279〕镇为土

镇星(土星)。

〔280〕太白为金

太白星(金星)。

〔281〕辰为水

辰星(水星)。

〔282〕木数,千八百六十万五千四百六十八。

木星参数:一千八百六十万五千四百六十八。

〔283〕伏半平,八十三万六千八百四十八。

伏半平:八十三万六千八百四十八。

〔284〕复日,三百九十八;余,四万一千一百五十六。

复日:三百九十八,余数四万一千一百五十六。

〔285〕岁一,残日,三十三;余,二万九千七百四十九半。

岁一:残日三十三,余数二万九千七百四十九半。

〔286〕见去日,十四度。

出现时离太阳的度数:十四度。

〔287〕平见,在春分前,以四乘去立春日;小满前,又三乘去春分日,增春分所乘者;白露后,亦四乘去寒露日;小暑,加七日;小雪前,以八乘去寒露日;冬至后,以八乘去立春日,为减,小雪至冬至减七日。

平见:在春分前,用四乘去立春日;小满前,又用三乘去春分日,增加春分所乘的;白露后,也用四乘去寒露日;小暑,加七日;小雪前,用八乘去寒露日;冬至后,用八乘去立春日,为减,小雪至冬至减七日。

〔288〕见,初日行万一千八百一十八分,日益迟七十分,百一十日行十八度、分四万七百三十八而留。二十八日乃逆,日退六千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日退十二度、分二百四。又留二十八日。初日行四千一百八十八分,日益疾七十分,百一十日亦行十八度、分四万七百三十八而伏。

出现时,初日运行一万一千八百一十八分,每日减慢七十分,一百一十天运行十八度、分四万七百三十八而停留。二十八天后逆行,每日退行六千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天退十二度、分二百四。又停留二十八天。初日运行四千一百八十八分,每日加快七十分,一百一十天也运行十八度、分四万七百三十八而伏没。

〔289〕火数,三千六百三十七万七千五百九十五。

火星参数:三千六百三十七万七千五百九十五。

〔290〕伏半平,三百三十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七半。

伏半平:三百三十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七半。

〔291〕复日,七百七十九;余,四万一千九百一十九。

复日:七百七十九,余数四万一千九百一十九。

〔292〕岁再,残日,四十九;余,万九千一百六。

岁再:残日四十九,余数一万九千一百六。

〔293〕见去日,十六度。

出现时离太阳的度数:十六度。

〔294〕平见,在雨水前,以十九乘去大寒日:清明前,又十八乘去雨水日,增雨水所乘者;夏至后,以十六乘去处暑日;小满后,又十五日;寒露前,以十八乘去白露日;小雪前,又十七乘去寒露所乘者;大雪后,二十九乘去大寒日,为减,小雪至大雪减二十五日。

平见:在雨水前,用十九乘去大寒日;清明前,又用十八乘去雨水日,增加雨水所乘的;夏至后,用十六乘去处暑日;小满后,又十五日;寒露前,用十八乘去白露日;小雪前,又十七乘去寒露所乘的;大雪后,二十九乘去大寒日,为减,小雪至大雪减二十五日。

〔295〕见,初在冬至,则二百三十六日行百五十八度,以后日度随其日数增损各一;尽三十日,一日半损一;又八十六日,二日损一;复三十八日,同;又十五日,三日损一;复十二日,同;又三十九日,三日增一;又二十四日,二日增一;又五十八日,一日增一;复三十三日,同;又三十日,二日损一,还终至冬至,二百三十六日行百五十八度。其立春尽春分,夏至尽立夏,八日减一日;春分至立夏,减六日;立秋至秋分,减五度,各其初行日及度数。白露至寒露,初日行半度,四十日行二十度。以其残日及度,计充前数,皆差行,日益迟二十分,各尽其日度乃迟,初日行分二万二千六百六十九,日益迟一百一十分,六十一日行二十五度、分万五千四百九。初减度五者,于此初日加分三千八百二十三、篾十七;以迟日为母,尽其迟日行三十度,分同,而留十三日。

出现时,初在冬至,则二百三十六天运行一百五十八度,以后日度随其日数各增损一;满三十天,一天半损一;又八十六天,二天损一;又三十八天,同;又十五天,三天损一;又十二天,同;又三十九天,三天增一;又二十四天,二天增一;又五十八天,一天增一;又三十三天,同;又三十天,二天损一,还终至冬至,二百三十六天运行一百五十八度。其立春到春分,夏至到立夏,八天减一天;春分到立夏,减六天;立秋到秋分,减五度,各其初行日及度数。白露到寒露,初日行半度,四十天行二十度。以其残日及度,计充前数,都是差行,每日减慢二十分,各尽其日度乃迟,初日行分二万二千六百六十九,每日减慢一百一十分,六十一天行二十五度、分万五千四百九。初减度五者,于此初日加分三千八百二十三、篾十七;以迟日为母,尽其迟日行三十度,分同,而停留十三天。

〔296〕前减日分于二留,乃逆,日退分万二千五百二十六,六十三日退十六度、分四万二千八百三十四。又留十三日而行,初日万六千六十九,日益疾百一十分,六十一日行二十五度、分万五千四百九。立秋尽秋分,增行度五,加初日分同前,更疾。在冬至则二百一十三日行百三十五度;尽三十六日,一日损一;又二十日,二日损一;复二十四日,同;又五十四日,三日日增一;又十二日,二日增一;又四十二日,一日增一;又十四日,一日增一半;又十二日,增一;复四十五日,同;又一百六日,二日损一,亦终冬至二百一十三日,行百三十五度。

前减日分于二留,乃逆行,每日退分万二千五百二十六,六十三天退十六度、分四万二千八百三十四。又停留十三天而行,初日万六千六十九,每日加快一百一十分,六十一天行二十五度、分万五千四百九。立秋到秋分,增行度五,加初日分同前,更快。在冬至则二百一十三天行一百三十五度;满三十六天,一天损一;又二十天,二天损一;又二十四天,同;又五十四天,三天日增一;又十二天,二天增一;又四十二天,一天增一;又十四天,一天增一半;又十二天,增一;又四十五天,同;又一百六天,二天损一,也终冬至二百一十三天,行一百三十五度。

〔297〕前增行度五者,于此亦减五度,为疾日及数。其立夏尽夏至初,亦日行半度,六十日行三十度。夏至尽立秋,亦初日行半度,四十日行二十度。其残亦计充如前,皆差行,日益疾二十分,各尽其日度而伏。

前增行度五者,于此也减五度,为疾日及数。其立夏到夏至初,也日行半度,六十天行三十度。夏至到立秋,也初日行半度,四十天行二十度。其残也计充如前,都是差行,每日加快二十分,各尽其日度而伏没。

〔298〕土数,千七百六十三万五千五百九十四。

土星参数:一千七百六十三万五千五百九十四。

〔299〕伏半平,八十六万四千九百九十五。

伏半平:八十六万四千九百九十五。

〔300〕复日,三百七十八;余,四千一百六十二。

复日:三百七十八,余数四千一百六十二。

〔301〕岁一,残日,十二;余,三万九千三百九十九半。

岁一:残日十二,余数三万九千三百九十九半。

〔302〕见去日,十六度半。

出现时离太阳的度数:十六度半。

〔303〕平见,在大暑前,以七乘去小满日;寒露后,九乘去小雪日,为加,大暑至寒露加八日。小寒前,以九乘去小雪日;雨水后,以四乘去小满日;立春后,又三乘去雨水日,增雨水所乘者,为减,小寒至立春减八日。

平见:在大暑前,用七乘去小满日;寒露后,九乘去小雪日,为加,大暑至寒露加八日。小寒前,用九乘去小雪日;雨水后,用四乘去小满日;立春后,又三乘去雨水日,增加雨水所乘的,为减,小寒至立春减八日。

〔304〕见,日行分四千三百六十四,八十日行七度、分二万二千六百一十二而留三十九日乃逆,日退分二千八百二十,百三日退六度、分万五百九十六。又留三十九日,亦行分日四千三百六十四,八十日行七度、分二万二千六百一十二而伏。

出现时,日行分四千三百六十四,八十天行七度、分二万二千六百一十二,停留三十九天乃逆行,每日退分二千八百二十,一百零三天退六度、分万五百九十六。又停留三十九天,也行分日四千三百六十四,八十天行七度、分二万二千六百一十二而伏没。

〔305〕金数,二千七百二十三万六千二百八。

金星参数:二千七百二十三万六千二百八。

〔306〕晨伏半平,百九十五万七千一百四。

晨伏半平:一百九十五万七千一百四。

〔307〕复日,五百八十三;余,四万二千七百五十六。

复日:五百八十三,余数四万二千七百五十六。

〔308〕岁一,残日,二百一十八;余,三万一千三百四十九半。

岁一:残日二百一十八,余数三万一千三百四十九半。

〔309〕夕见伏,二百五十六日。

夕见伏:二百五十六天。

〔310〕晨见伏,三百二十七日;余与复同。

晨见伏:三百二十七天,余数与复同。

〔311〕见去日,十一度。

出现时离太阳的度数:十一度。

〔312〕夕平见,在立秋前,以六乘去芒种日;秋分后,以五乘去小雪日;小雪后,又四乘去大雪日,增小雪所乘者,为加,立秋至秋分加七日。立春前,以五乘去大雪日;雨水前,又四乘去立春日,增立春所乘者;清明后,以六乘去芒种日,为减,雨水至清明减七日。

夕平见:在立秋前,用六乘去芒种日;秋分后,用五乘去小雪日;小雪后,又四乘去大雪日,增加小雪所乘的,为加,立秋至秋分加七日。立春前,用五乘去大雪日;雨水前,又四乘去立春日,增加立春所乘的;清明后,用六乘去芒种日,为减,雨水至清明减七日。

〔313〕晨平见,在小寒前,以六乘去冬至日;立春前,又五乘去小寒日,增小寒所乘者;芒种前,以六乘去夏至日;立夏前,又五乘去芒种日,增芒种所乘者,为加,立春至立夏加五日。小暑前,以六乘去夏至日;立秋前,又五乘去小暑日;增小暑所乘者;大雪后,以六乘去冬至日;立冬后,又五乘去大雪日,增大雪所乘者,为减,立秋至立冬减五日。

晨平见:在小寒前,用六乘去冬至日;立春前,又五乘去小寒日,增加小寒所乘的;芒种前,用六乘去夏至日;立夏前,又五乘去芒种日,增加芒种所乘的,为加,立春至立夏加五日。小暑前,用六乘去夏至日;立秋前,又五乘去小暑日;增加小暑所乘的;大雪后,用六乘去冬至日;立冬后,又五乘去大雪日,增大雪所乘的,为减,立秋至立冬减五日。

〔314〕夕见,百七十一日行二百六度。其谷雨至小满、白露至寒露,皆十日加一度;小满至白露,加三度。乃十二日行十二度。冬至后,十二日减日度各一,雨水尽见夏至,日度七;夏至后六日增一。大暑至立秋,还日度十二;至寒露,日度二十二,后六日减一。自大雪尽冬至,又日度十二而迟。日益迟疾五百二十分,初日行分二万三千七百九十一、篾三十五,行日为母,四十三日行三十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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