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制,榷货之目有十,曰酒、曲、茶、醋、香、矾、丹、锡、铁,而盐为称首。贞元初,蔡松年为户部尚书,始复钞引法,设官置库以造钞、引。钞,合盐司簿之符。引,会司县批缴之数。七年一厘革之。初,辽、金故地滨海多产盐,上京、东北二路食肇州盐,速频路食海盐,临潢之北有大盐泺,乌古里石垒部有盐池,皆足以食境内之民,尝征其税。及得中土,盐场倍之,故设官立法加详焉。然而增减不一,废置无恒,亦随时救弊而已。益都、滨州旧置两盐司,大定十三年四月,并为山东盐司。二十一年沧州及山东各务增羡,冒禁鬻盐,朝论虑其久或隳法,遂并为海丰盐使司。十一月,又并辽东等路诸盐场,为两盐司。大定二十五年,更狗泺为西京盐司。是后惟置山东、沧、宝坻、莒、解、北京、西京七盐司。
金朝的制度,专营专卖的货物有十种:酒、曲、茶、醋、香、矾、丹、锡、铁,其中盐排在首位。贞元初年,蔡松年担任户部尚书,开始恢复钞引法,设立官方机构并建造仓库来制造钞和引。钞,是用来与盐司的账簿核对相符的凭证。引,是用来汇总各司县批缴数量的凭证。每七年整顿一次。起初,辽国和金国的旧地靠近海边,盛产盐,上京路和东北路吃的是肇州的盐,速频路吃的是海盐,临潢以北有个大盐湖,乌古里石垒部有盐池,这些地方产的盐足够供应境内的百姓,曾经征收过盐税。等到占领了中原地区,盐场增加了一倍,所以设置官员、制定法律更加详细。然而盐的产量增减不一,盐司的设立废除也没有固定,只是随时补救弊端罢了。益都和滨州原来设有两个盐司,大定十三年四月,合并为山东盐司。二十一年,沧州和山东的盐务各自追求增加盈余,违犯禁令贩卖私盐,朝廷担心时间长了会破坏法律,于是合并为海丰盐使司。十一月,又合并辽东等路的各个盐场,成为两个盐司。大定二十五年,将狗泺盐司改为西京盐司。此后只设置了山东、沧州、宝坻、莒州、解州、北京、西京七个盐司。
〔3〕山东、沧、宝坻斤三百为袋,袋二十有五为大套,钞 、引、公据三者俱备然后听鬻。小套袋十,或五、或一,每套钞一,引如袋之数。宝坻零盐较其斤数,或六之三,或六之一,又为小钞引给之,以便其鬻。解盐斤二百有五十为一席,席五为套,钞引则与陕西转运司同鬻,其输粟于陕西军营者,许以公牒易钞引。西京等场盐以石计,大套之石五,小套之石三。北京大套之石四,小套之石一。辽东大套之石十,皆套一钞,石一引。零盐积十石,亦一钞而十引。
山东、沧州、宝坻三地的盐,每三百斤装成一袋,二十五袋算作一个大套,钞、引、公据这三样东西都齐全了才能允许贩卖。小套是十袋,或者五袋,或者一袋,每套有一张钞,引的数量和袋数相同。宝坻的零散盐,按照斤数计算,要么是六分之三,要么是六分之一,另外发给小钞引,方便他们贩卖。解州的盐,每二百五十斤算作一席,五席为一套,钞引则和陕西转运司一起贩卖,那些向陕西军营运送粮食的人,允许用公牒换取钞引。西京等地的盐场用石来计算,大套是五石,小套是三石。北京的大套是四石,小套是一石。辽东的大套是十石,都是每套一张钞,每石一张引。零散的盐积累到十石,也是一张钞和十张引。
〔4〕其行盐之界,各视其地宜。山东、沧州之场九,行山东、河北、大名、河南、南京、归德诸府路,及许、亳、陈、蔡、颍、宿、泗、曹、睢、钧、单、寿诸州。莒之场十二,涛洛场行莒州,临洪场行赣榆县,独木场行海州司候司、朐山、东海县,板浦场行涟水、沭阳县,信阳场行密州,之五场又与大盐场通行沂、邳、徐、宿、泗、滕六州。西由场行莱州录事司及招远县,衡村场行即墨、莱阳县,之二场钞引及半袋小钞引,听本州县鬻之。宁海州五场皆鬻零盐,不用引目。黄县场行黄县,巨风场行登州司候司、蓬莱县,福山场行福山县,是三场又通行旁县栖霞。宁海州场行司候司、牟平县,文登场行文登县。宝坻盐行中都路,平州副使于马城县置局贮钱。解盐行河东南北路,陕西东、及南京河南府、陕、郑、唐、邓、嵩、汝诸州。西京、辽东盐各行其地。北京宗、锦之末盐,行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之境,与接壤者亦预焉。
盐的销售区域,各自根据当地的情况确定。山东和沧州的九个盐场,销售范围包括山东、河北、大名、河南、南京、归德等府路,以及许、亳、陈、蔡、颍、宿、泗、曹、睢、钧、单、寿等州。莒州的十二个盐场中,涛洛场销售到莒州,临洪场销售到赣榆县,独木场销售到海州司候司、朐山和东海县,板浦场销售到涟水和沭阳县,信阳场销售到密州,这五个盐场还和大盐场一起销售到沂、邳、徐、宿、泗、滕六个州。西由场销售到莱州录事司和招远县,衡村场销售到即墨和莱阳县,这两个盐场的钞引以及半袋小钞引,允许在本州本县内贩卖。宁海州的五个盐场都卖零散盐,不用引目。黄县场销售到黄县,巨风场销售到登州司候司和蓬莱县,福山场销售到福山县,这三个盐场还同时销售到旁边的栖霞县。宁海州场销售到司候司和牟平县,文登场销售到文登县。宝坻的盐销售到中都路,平州副使在马城县设置机构存放钱款。解州的盐销售到河东南北路、陕西东部,以及南京河南府、陕州、郑州、唐州、邓州、嵩州、汝州等州。西京和辽东的盐各自销售在本地。北京宗州和锦州的末盐,销售到本路以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境内,与这些地方接壤的地区也参与销售。
〔5〕世宗大定三年二月,定军私煮盐及盗官盐之法,命猛安谋克巡捕。三年十一月,诏以银牌给益都、滨、沧盐使司。十一年正月,用西京盐判宋俣言,更定狗泺盐场作六品使司,以俣为使,顺圣县令白仲通为副,以是岁入钱为定额。四月,以乌古里石垒民饥,罢其盐池税。十二年十月,诏西北路招讨司猛安所辖贫及富人奴婢,皆给食盐。宰臣言:“去盐泺远者,所得不偿道里之费。”遂命计口给直,富家奴婢二十口止。
世宗大定三年二月,制定了军人私自煮盐和盗窃官府盐的法律,命令猛安谋克负责巡逻抓捕。三年十一月,下诏赐予银牌给益都、滨州、沧州的盐使司。十一年正月,采纳西京盐判宋俣的建议,将狗泺盐场重新定为六品使司,任命宋俣为盐使,顺圣县令白仲通为副使,把当年的收入作为定额。四月,因为乌古里石垒的百姓闹饥荒,免除了他们的盐池税。十二年十月,下诏命令西北路招讨司管辖的猛安所辖的穷人和富人的奴婢,都配给食盐。宰相说:“离盐湖远的人,得到的盐还不够抵偿路上的费用。”于是命令按人头给钱,富人家的奴婢最多给二十口人的钱。
〔6〕十三年二月,并榷永盐为宝坻使司,罢平、滦盐钱。沧州旧废海阜盐场,三月,州人李格请复置,诏遣使相视。有司谓:“是场兴则损沧盐之课,且食盐户仍旧,而盐货岁增,必徒多积而不能售。”遂寝其议。三月,大盐泺设盐税官。复免乌古里石垒部盐池之税。二十一年八月,参知政事梁肃言:“宝坻及傍县多阙食,可减盐价增粟价,而以粟易盐。”上命宰臣议,皆谓:“盐非多食之物,若减价易粟,恐久而不售,以至亏课。今岁粮以七十余万石至通州,比又以恩、献等六州粟百余万石继至,足以赈之,不烦易也。”遂罢。十二月,罢平州桩配盐课。二十三年七月,博兴县民李孜收日炙盐,大理寺具私盐及刮咸土二法以上。宰臣谓非私盐可比,张仲愈独曰:“私盐罪重,而犯者犹众,不可纵也。”上曰:“刮硷非煎,何以同私?”仲愈曰:“如此则渤海之人恣刮硷而食,将侵官课矣。”力言不已,上乃以孜同刮硷科罪。后犯则同私盐法论。
十三年二月,将永盐的专卖并入宝坻盐使司,取消了平州、滦州的盐钱。沧州原来废弃了海阜盐场,三月,州人李格请求重新设置,皇帝下诏派使者去察看。有关部门说:“这个盐场兴办起来会损害沧州的盐税,而且吃盐的户数不变,但盐货年年增加,必然白白积压卖不出去。”于是搁置了这个建议。三月,在大盐湖设置盐税官。又免除了乌古里石垒部的盐池税。二十一年八月,参知政事梁肃说:“宝坻和邻近各县很多人缺粮,可以降低盐价、提高粮价,用粮食来换盐。”皇帝命令宰相们商议,都说:“盐不是大量食用的东西,如果降价换粮,恐怕时间长了卖不出去,导致亏欠税款。今年粮食有七十多万石运到通州,接着又有恩州、献州等六州的一百多万石粮食陆续运到,足够赈济了,不需要麻烦换盐。”于是作罢。十二月,取消了平州强行摊派的盐税。二十三年七月,博兴县百姓李孜收取太阳晒制的盐,大理寺把私盐法和刮咸土法两种法规呈报上来。宰相认为这不属于私盐可比,张仲愈独自说:“私盐罪重,但犯法的人仍然很多,不能放纵。”皇帝说:“刮咸土不是煎煮,怎么能和私盐一样?”张仲愈说:“这样下去,渤海地区的人就会肆意刮咸土吃,将会侵夺官府的盐税。”他坚持说个不停,皇帝于是将李孜按照刮咸土法判罪。以后犯法的就按私盐法论处。
〔7〕十一月,张邦基言:“宝坻盐课,若每石收正课百五十斤,虑有风干折耗。”遂令石加耗盐二十二斤半,仍先一岁贷支偿直,以优灶户。
十一月,张邦基进言:“宝坻的盐税,如果每石收取正课一百五十斤,恐怕会有风干损耗。”于是命令每石加收耗盐二十二斤半,并且提前一年预支补偿的钱,以优待灶户。
〔8〕二十四年七月,上在上京,谓丞相乌古论元忠等曰:“会宁尹蒲察通言,其地猛安谋克户甚艰。旧速频以东食海盐。蒲与、胡里改等路食肇州盐,初定额万贯,今增至二万七千。若罢盐引,添灶户,庶可易得。”元忠对曰:“已尝遣使咸平府以东规画矣。”上曰:“不须待此,宜亟为之。”通又言:“可罢上京酒务,听民自造以输税。”上曰:“先滦州诸地亦尝令民煮盐,后以不便罢之,今岂可令民自沽耶?”二十五年十月,上还自上京,谓宰臣曰:“朕闻辽东,凡人家食盐,但无引目者, 既以私治罪。夫细民徐买食之,何由有引目。可止令散办,或询诸民,从其所欲。”因为之罢北京、辽东盐使司。二十八年,尚书省论盐事,上曰:“盐使司虽办官课,然素扰民。盐官每出巡,而巡捕人往往私怀官盐,所至求贿及酒食,稍不如意则以所怀诬以为私盐。盐司苟图羡增,虽知其诬亦复加刑。宜令别设巡捕官,勿与盐司关涉,庶革其弊。”五月,创巡捕使,山东、沧、宝坻各二员,解、西京各一员。山东则置于潍州、招远县,沧置于深州及宁津县,宝坻置于易州及永济县,解置于澄城县,西京置于兜答馆,秩从六品,直隶省部,各给银牌,取盐使司弓手充巡捕人,且禁 不得于人家搜索,若食盐一斗以下不得究治,惟盗贩私煮则捕之,在三百里内者属转运司,外者即随路府提点所治罪,盗课盐者亦如之。
二十四年七月,皇帝在上京,对丞相乌古论元忠等人说:“会宁尹蒲察通说,当地的猛安谋克户非常艰难。过去速频路以东的人吃海盐。蒲与路、胡里改路等吃肇州的盐,起初定额一万贯,现在增加到两万七千贯。如果取消盐引,增加灶户,或许容易得到盐。”元忠回答说:“已经派使者到咸平府以东规划了。”皇帝说:“不必等这个,应该赶紧去做。”蒲察通又说:“可以取消上京的酒务,允许百姓自己酿酒并交税。”皇帝说:“以前滦州等地也曾经让百姓煮盐,后来因为不方便取消了,现在怎么能让百姓自己卖酒呢?”二十五年十月,皇帝从盛京回到京城,对宰相说:“我听说辽东,凡是百姓家吃盐,只要没有引目的,就按私盐治罪。小百姓零买着吃,哪来的引目?可以只让他们散卖,或者询问百姓,随他们的意愿。”于是因此取消了北京和辽东的盐使司。二十八年,尚书省讨论盐务,皇帝说:“盐使司虽然办理官税,但一向扰民。盐官每次出巡,巡捕的人往往私自携带官盐,所到之处索要贿赂和酒食,稍不满意就用所带的盐诬陷对方是私盐。盐司如果贪图增加盈余,即使知道是诬陷也照样用刑。应该另外设置巡捕官,不与盐司有关联,或许能革除这种弊端。”五月,创建巡捕使,山东、沧州、宝坻各设两名,解州、西京各设一名。山东的设置在潍州、招远县,沧州的设置在深州和宁津县,宝坻的设置在易州和永济县,解州的设置在澄城县,西京的设置在兜答馆,官职品级为从六品,直接隶属于尚书省,各赐给银牌,从盐使司抽调弓手充当巡捕人员,并且禁止不得进入百姓家中搜查,如果食盐在一斗以下不得追究治罪,只有盗贩私盐和私自煮盐的才抓捕,在三百里内的属于转运司管辖,三百里外的由所在路府提点所治罪,盗窃官盐的也按此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