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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 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四

北史 · 目录

〔1〕△孙绍 张普惠 成淹 范绍 刘桃符 鹿悆 张耀 刘道斌 董绍 冯元兴

孙绍、张普惠、成淹、范绍、刘桃符、鹿悆、张耀、刘道斌、董绍、冯元兴

〔2〕孙绍,字世庆,昌黎人也。少好学,通涉经史。初为校书郎,稍迁给事中,后为门下录事。好言得失,与常景共修律令。延昌中,绍表曰:

孙绍,字世庆,是昌黎人。从小喜欢学习,广泛阅读经书和史书。起初担任校书郎,逐渐升为给事中,后来又做了门下录事。他喜欢谈论事情的得失,和常景一起修订律令。延昌年间,孙绍上奏说:

〔3〕臣闻建国有计,虽危必安;施化能和,虽寡必盛;政乖人理,虽合必离;作用失机,虽成必败。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今二虢京门,了无严防;南北二中,复阙固守;长安、邺城,股肱之寄;穰城、上党,腹背所冯。四军、五校之轨,领、护分事之式,徵兵储粟之要,舟车水陆之资,山河要害之权,缓急去来之用,持平赴救之方,节用应时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持盈之体,何得而忽?且法开清浊,而清浊不平;申滞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怀怨。中正卖望于下里,主案舞笔于上台,真伪混淆,知而不纠,得者不欣,失者倍怨。使门齐身等而泾、渭奄殊,类应同役而苦乐县异,士人居职,不以为荣;兵士役苦,必不忘乱。故有竞弃本生,飘藏他土。或诡名托养,散没人间;或亡命山薮,渔猎为命;或投杖强豪,寄命衣食。又应迁之户,逐乐诸州;应留之徒,避寒归暖。职人子弟,随荣浮游,南北东西,卜居莫定。关禁不修,任意取适,如此之徒,不可胜数。爪牙不复为用,百工争弃其业。混一之计,事实阙如;考课之方,责办无日;流浪之徒,决须精校。今强敌窥时,边黎伺隙,内人不平,久戍怀怨。战国之势,窃谓危矣。必造祸源者,北边镇戍之人也。若夫一统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计也;乱离之期,纵横作之者,行权之势也。故道不可久,须文质以换情;权不可恒,随污隆以牧物。文质应世,道形自安;污隆获衷,权势亦济。然则王者计法之趣,化物之规,圆方务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又先帝时,律、令并议,律寻施行,令独不出,十余年矣。臣以令之为体,即帝王之身,分处百揆之仪,安置九服之节,乃是有为之枢机,世法之大本也。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体可观,比之前令,精粗有在。但主议之家,大用古制。若令依古,高祖之法,复须升降,谁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争故,久废不理。然律、令相须,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于事甚滞。若令不班,是无典法,臣下执事,何依而行?臣等修律,非无勤止,署下之日,臣乃无名,是谓农夫尽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实怀于悒。

我听说,治理国家如果有正确的策略,即使处境危险也一定能安定;推行教化如果能和谐,即使人少也一定能兴盛;施政违背人情常理,即使表面团结也一定会分裂;举措失当错过时机,即使暂时成功也一定会失败。这是古今相同的道理,历代帝王遵循的固定法则。 如今京城的两处门户,毫无严密防守;南北两个中都,也缺乏牢固守备;长安、邺城,是如同股肱般的重镇;穰城、上党,是腹背所依靠的地方。四支军队、五校的编制,领军、护军分职的体制,征调兵力、储备粮食的要务,车船水陆的物资,山河险要的权柄,缓急往来的作用,平衡救援的方法,节约用度、顺应时势的法令,特别应当修整设置,以巩固宏伟的国家根基。持盈保泰的体制,怎么能忽视呢? 况且法律本应分清清浊,但清浊却不公平;申冤理滞,而卑贱贫寒的人也不能幸免。士族庶民一同悲伤,士兵徒众心怀怨恨。中正官在乡里卖弄名望,主案官在朝廷舞文弄墨,真伪混淆,知道却不纠正,得到好处的人不欣喜,失去利益的人加倍怨恨。使得门第相同、身份相等而好坏如同泾渭分明,同类应服同役而苦乐悬殊。士人居官不以为荣,士兵服役痛苦,一定不会忘记作乱。所以有人竞相抛弃本乡本土,漂泊藏匿到其他地方。有的改名换姓、寄托他人抚养,散失在民间;有的逃命山泽,以打鱼狩猎为生;有的投靠强豪,寄身于衣食。还有应当迁移的民户,追逐享乐到各州;应当留下的徒众,避寒趋暖。在职人员的子弟,追逐荣华浮游不定,南北东西,定居没有定所。关卡禁令不修,任意取便,这样的人不可胜数。爪牙不为我们所用,百工争相抛弃本业。统一天下的规划,事实上有欠缺;考核官员的办法,责成办理没有日期;流浪之徒,必须仔细考核。 现在强敌窥伺时机,边民等候间隙,内部人心不平,长期戍守的人心怀怨愤。列国争战的情势,我私下认为危险了。必然制造祸源的,是北部边镇戍守的人。至于一统的年份,公平施政,是大道之策;乱离的时期,纵横施为,是行权之机。所以大道不可长久,必须用文质来交接情势;权变不可恒久,要随盛衰来治理万物。文质适应时世,大道自然安定;盛衰获得适中,权势也能成功。这样,帝王立法的主旨、化民的规矩,方方面面务必得到适宜,人物都不失其所。 另外,先帝时,律和令同时讨论制定,律不久就施行了,唯独令没有颁布,十多年了。我认为令的体制,就是帝王的化身,分别设置百官的仪轨,安置九服的节度,是有为的枢机,世法的大本。然而修令的人也都博古通今,依据古制撰写设置,大体上可观,与之前的令相比,精粗都有。但主持议论的家族,大力采用古制。如果令依照古制,高祖的法制又须升降,谁敢对决定是非加以留心呢?因此争论的缘故,长久废弃不理。然而律和令相互依赖,不可偏用,现在律颁布了而令停止,对于政事非常滞碍。如果令不颁布,就没有典法,臣下办事,依据什么来执行?我们修律,不是没有勤苦,在签署下发之日,我却没有署名,这就是农夫尽力,别人享用他的秋收,对于功名,实在心怀抑郁。

〔4〕正光初,兼中书侍郎。绍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恳切,不惮犯忤。但天性疏脱,言乍高下,时人轻之,不见采览。绍兄世元善弹筝,早卒。绍后闻筝声,便涕泗呜咽,舍之而去。后为太府少卿,曾因朝见,灵太后谓曰:“卿年稍老矣。”绍曰:“臣年虽老,臣卿乃少。”太后笑之。迁右将军、太中大夫。

正光初年,绍兼任中书侍郎。他生性刚直,每次上奏密封的奏章,都极其诚恳,不怕冒犯上级。但他天性疏放,说话时高时低,不太靠谱,当时的人很轻视他,他的意见也总不被采纳。绍的哥哥世元擅长弹筝,很早就去世了。绍后来听到筝声,就会泪流满面,抽泣着离开。后来他担任太府少卿,有一次朝见时,灵太后对他说:“你年纪有点老了。”绍回答说:“臣年纪虽然老了,但臣的官职(卿)却还年轻。”太后听后笑了起来。之后他升任右将军、太中大夫。

〔5〕绍曾与百僚赴朝,东掖未开,守门候旦。绍于众中引吏部郎中辛雄于众外,窃谓曰:“此中诸人,寻当死尽,唯吾与卿,犹享富贵。”未几,有河阴之难。绍善推禄命,事验甚多,知者异之。

绍曾经和百官一起上朝,东边的侧门还没开,便在宫门口守着等待天亮。绍在人群中把吏部郎中辛雄拉到外面,私下对他说:“这里的这些人,不久就会死光,只有我和你,还能享受富贵。”没过多久,就发生了河阴之难。绍善于推算命运,很多事都应验了,知道内情的人都觉得很诧异。

〔6〕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参议《正光壬子历》,赐爵新昌子。后卒于右光禄大夫,赠尚书左仆射,谥曰宣。子伯元袭爵。

永安年间,他被任命为太府卿,因为之前参与讨论《正光壬子历》,被赐予新昌子的爵位。后来在右光禄大夫的职位上去世,朝廷追赠他为尚书左仆射,谥号是宣。他的儿子伯元继承了爵位。

〔7〕张普惠,字洪赈,常山九门人也。身长八尺,容貌魁伟,精于《三礼》,兼善《春秋》、百家之说。太和十九年495,为主书,带制局监,颇为孝文所知。转尚书都令史。任城王澄重其学业,为其声价。澄为雍州刺史,启普惠为府录事参军,寻行冯翊郡事。

张普惠,字洪赈,是常山郡九门县人。他身高八尺,相貌魁梧,精通《三礼》,还擅长《春秋》和诸子百家的学说。太和十九年,他担任主书,兼任制局监,很受孝文帝的赏识。后来转任尚书都令史。任城王元澄很看重他的学问,替他提升名声和地位。元澄担任雍州刺史时,上奏请求让张普惠做府里的录事参军,不久又让他代理冯翊郡的政务。

〔8〕澄功衰在身,欲七月七日集文武北园马射。普惠奏记于澄曰:

元澄身上穿着功衰丧服,打算在七月七日那天召集文武官员到北园举行骑马射箭活动。张普惠上书给元澄说:

〔9〕窃闻三杀九亲,别疏昵之叙;五服六术,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饰情,不易之道者也。然则莫大之痛,深于终身之外;书策之哀,除于丧纪之内。外者不可无节,故断之以三年;内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况《礼》,大练之日,鼓素琴,盖推以即吉也;小功以上,非虞祔练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曾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祭既不与,疑无宴食之道。又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子曰:“脱衰与奠,非礼也。”注云:“谓其忘哀疾。”愚谓除丧之始,不与馈奠,小功之内,其可观射乎?《杂记》云:“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不食。”食犹择人,于马射为或非宜。伏见明教,立射会之限,将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艺于北园,行揖让于中否。时非大阅之秋,景涉妨农之节,国家缟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袭,释而为乐,以训百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视子孙者也。案射仪,射者以礼乐为本,忘而从事,不可谓礼;钟鼓弗设,不可谓乐。舍此二事,何用射为!又七日之戏,令制无之,班劳所施,虑违事体,府库空虚,宜待新调。乞至九月,备饰尽行,然后奏《狸首》之章,宣矍相之命,声轩县,建云钲,神人忻畅于斯时也。

我听说“三杀九亲”这些礼节,是用来区别亲疏远近的次序的;“五服六术”这些规制,是用来统一人们在服丧期间悲痛程度的。这些都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情感表达,是永远不变的道理。然而最大的悲痛,会延伸到一辈子之后;而书本上写的哀伤,却只存在丧期之内。外在的哀痛不能没有节制,所以用三年丧期来限制它;内在的哀痛不能一下子消除干净,所以用一天天一月月来慢慢淡化。何况《礼》上说:到了大练(周年祭)那天,可以弹奏不加装饰的琴,这是渐渐转向吉利;小功以上的丧服,如果不是虞祭、祔祭、练祭、除丧这些日子就不能洗澡,这是用制度来约束。曾子问道:“认识的人正在服丧,可以参加祭祀吗?”孔子回答:“自己穿着缌麻丧服都不能祭祀,又怎么能去帮别人祭祀呢?”既然连祭祀都不能参与,我猜想应该也没有参加宴会的道理。曾子又问:“脱掉丧服之后,可以参与别人馈奠的礼仪吗?”孔子回答:“脱了丧服就去行奠礼,是不合礼的。”注解说:“这是说他忘掉哀伤太快了。”我认为刚除去丧服的时候,连馈奠都不能参与,那么在小功的服丧期内,怎么能去看射箭呢?《杂记》说:“大功以下的丧服,已经下葬后到别人家,别人给他食物吃。如果是同党的人就吃,不是同党的人就不吃。”吃东西尚且要选择关系,那么去参加骑马射箭恐怕更不合适了。我看到您的命令,规定了举行射会的日子,要在十四日这个好日子,召集城里的文武官员到北园练习武艺,并且按照射礼的规矩进行揖让。可这个时节不是大阅兵的时候,又赶上妨碍农事的季节,国家刚刚脱掉缟禫丧服,殿下您自己还穿着功衰丧服呢,这时候却放下丧事去寻乐,用来训导百姓,这简直是改变先王留下的典章教化,忘掉了哀痛悲伤的心情,恐怕不是用来彰显美德、示范子孙的好做法。根据《射仪》的规定,射箭的人要以礼乐为根本,不顾礼乐就去干,不能算作礼;连钟鼓都不摆出来,不能算作乐。丢开这两条,还射什么箭呢!还有那七天的戏乐,现在的制度里根本没有,要发赏劳物,又怕违背事情的正理;国库空虚,应该等到新的赋税调来再说。我请求到九月,把各种仪式用具都准备齐全了再举行,到那时演奏《狸首》的乐章,传达矍相射礼的命令,设置钟磬轩悬,竖起云钲大鼓,神和人才能在那时一起欢畅啊。

〔10〕澄意纳其言,托辞自罢,乃答曰:“今虽非公制,而此州承前已有斯式。且纂文习武,人之常艺。岂可于常艺之间,要须令制乎?《礼》,兄弟内除,明哀已杀;小功,客至主不绝乐。听乐则可,观武岂伤?直自事缘须罢,先以令停,方获此请,深具来意。”

澄心里采纳了他的话,就找了个借口自行停止,回答说:“现在虽然不是正式的制度,但这个州以前已有这样的先例。况且写文章和练武,是人的平常技能。怎么能在平常技能之间,一定要有命令规定呢?《礼》上说,兄弟去世除服,表明哀痛已经减弱;小功丧服期间,客人到来主人不停止奏乐。听音乐尚且可以,观看武艺又有什么伤害呢?只是因为事情需要停止,所以先下令停下,现在才接到你的请求,我完全理解你的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