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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 卷三十一·志第七

明史 · 目录

〔1〕后世法胜于古,而屡改益密者,惟历为最著。《唐志》谓天为动物,久则差忒,不得不屡变其法以求之。此说似矣,而不然也。《易》曰:“天地之道,贞观者也。”盖天行至健,确然有常,本无古今之异。其岁差盈缩迟疾诸行,古无而今有者,因其数甚微,积久始著。古人不觉,而后人知之,而非天行之忒也。使天果久动而差忒,则必差参凌替而无典耍,安从修改而使之益密哉?观传志所书,岁失其次、日度失行之事,不见于近代,亦可见矣。夫天之行度多端,而人之智力有限,持寻尺之仪表,仰测穹苍,安能洞悉无遗。惟合古今人心思,踵事增修,庶几符合。故不能为一成不易之法也。

后世的历法比古代先进,但屡次修改越来越精密的,只有历法最显著。《唐志》说天是运动的动物,时间久了就会有误差,所以不得不屡次改变方法来推算。这个说法看似有理,其实不对。《易经》说:“天地之道,是正大光明地被人观察的。”天的运行非常刚健,确实有常规,本来没有古今差异。那些岁差、盈缩、迟疾等现象,古代没有而现代有的,是因为它们的数值很小,积累久了才显现出来。古人没察觉,后人知道了,但这不是天体运行本身有差错。如果天体长期运动而真有差错,那一定会参差不齐、混乱而没有法则,又从哪里修改而使之更精密呢?看史书记载,岁星失次、太阳运行失度的事,近代没有出现,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天的运行度数很多,而人的智力有限,拿着尺子一样的仪表,仰头测量苍穹,怎能洞察无遗呢?只有集合古往今来人们的心思,继续增补修改,才能大致符合。所以不能有永久不变的法。

〔2〕黄帝迄秦,历凡六改。汉凡四改。魏迄隋,十五改。唐迄五代,十五改。宋十七改。金迄元,五改。惟明之《大统历》,实即元之《授时》,承用二百七十余年,未尝改宪。成化以后,交食往往不验,议改历者纷纷。如俞正己、冷守中不知妄作者无论已,而华湘、周濂、李之藻、邢云路之伦颇有所见。郑世子载堉撰《律历融通》,进《圣寿万年历》,其说本之南部御史何瑭,深得《授时》之意,而能补其不逮。台官泥于旧闻,当事惮于改作,并格而不行。崇祯中,议用西洋新法,命阁臣徐光启、光禄卿李天经先后董其事,成《历书》一百三十余卷,多发古人所未发。时布衣魏文魁上疏排之,诏立两局推验。累年校测,新法独密,然亦未及颁行。由是观之,历固未有行之久而差者,乌可不随时修改,以求合天哉。

从黄帝到秦朝,历法改了六次。汉朝改了四次。从魏到隋,改了十五次。从唐到五代,改了十五次。宋朝改了十七次。从金到元,改了五次。只有明朝的《大统历》,实际上就是元朝的《授时历》,沿用了二百七十多年,没有更改过。成化以后,日月食往往不准确,议论改历的人很多。像俞正己、冷守中这样不知妄作的人不必说,而华湘、周濂、李之藻、邢云路等人颇有见解。郑世子朱载堉撰写了《律历融通》,进献《圣寿万年历》,他的学说源于南部御史何瑭,深得《授时历》的精髓,并能弥补其不足。钦天监官员拘泥于旧说,当权者害怕改革,都阻碍而不实行。崇祯年间,商议采用西洋新法,命令阁臣徐光启、光禄卿李天经先后主持其事,编成《历书》一百三十多卷,阐发了许多古人没有阐发的内容。当时平民魏文魁上疏反对,诏令设立两局进行推算验证。经过多年比对测试,新法唯独精密,但也没有来得及颁布施行。由此看来,历法固然没有推行久了而没有差错的,怎能不随时修改,以求符合天象呢?

〔3〕今采各家论说,有裨于历法者,著于篇端。而《大统历》则述立法之原,以补《元志》之未备。《回回历》始终隶于钦天监,与《大统》参用,亦附录焉。

现在采纳各家论说,对历法有帮助的,写在篇首。而《大统历》则叙述其立法原理,以补充《元史·历志》的不足。《回回历》始终隶属于钦天监,与《大统历》参酌使用,也附录在这里。

〔4〕吴元年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使刘基率其属高翼上戊申《大统历》。太祖谕曰:“古者季冬颁历,太迟。今于冬至,亦未善。宜以十月朔,著为令。”洪武元年1368改院为司天监,又置回回司天监。诏徵元太史院使张佑、回回司天太监黑的儿等共十四人,寻召回回司天台官郑阿里等十一有至京,议历法。三年1370改监为钦天,设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大统历》,曰《回回历》。以监令、少监统之。岁造《大统民历》《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占验历》《御览天象录》,各以时上。其日月交食分秒时刻、起复方位,先期以闻。十年1377三月,帝与群臣论天与七政之行,皆以蔡氏旋之说对。帝曰:“朕自起兵以来,仰观乾象,天左旋,七政右旋,历家之论,确然不易。尔等犹守蔡氏之说,岂所谓格物致知之学乎?”十五年1382九月,诏翰林李翀、吴伯宗译《回回历书》。

吴元年十一月乙未日冬至,太史院使刘基率领下属高翼进献了戊申年的《大统历》。太祖说:“古代在季冬颁布历法,太迟了。现在在冬至颁布,也不妥善。应该在十月初一颁布,定为法令。”洪武元年,改太史院为司天监,又设置回回司天监。下诏征召元朝太史院使张佑、回回司天太监黑的儿等共十四人,不久召回回司天台官郑阿里等十一人来到京城,商议历法。洪武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设立四个科目:天文、漏刻、大统历、回回历。由监令、少监统领。每年制作《大统民历》《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占验历》《御览天象录》,按时进呈。关于日月交食的分秒时刻、开始和结束的方位,提前报告。洪武十年三月,皇帝与群臣讨论天和七政的运行,群臣都用蔡氏(蔡元定)的“天左旋,七政右旋”之说回答。皇帝说:“朕自从起兵以来,仰观天象,天左旋,七政右旋,历家的说法,确实不容改变。你们仍然坚守蔡氏之说,难道这就是格物致知的学问吗?”洪武十五年九月,下诏命翰林李翀、吴伯宗翻译《回回历书》。

〔5〕十七年1384闰十月,漏刻博士元统言:“历以《大统》为名,而积分犹踵《授时》之数,非所以重始敬正也。况《授时》以元辛巳为历元,至洪武甲子积一百四年,年远数盈,渐差天度,合修改。七政运行不齐,其理深奥。闻有郭伯玉者,精明九数之理,宜徵令推算,以成一代之制。”报可。擢统为监令。统乃取《授时历》,去其岁实消长之说,析其条例,得四卷,以洪武十七年1384甲子为历元,命曰《大统历法通轨》。二十二年1389改监令、丞为监正、副。二十六年1393,监副李德芳言:“监正统孜作洪武甲子历元,不用消长之法,以考鲁献公十五年戊寅岁天正冬至,比辛巳为元,差四日半强。今当复用辛巳为元及消长之法。”疏入,元统奏辨。太祖曰:“二说皆难凭,但验七政交会行度无差者为是。”自是《大统历》元以洪武甲子,而推算仍依《授时》法。三十一年1398在罢回回钦天监,其《回回历》科仍旧。

洪武十七年闰十月,漏刻博士元统上奏说:“历法以《大统》为名,但积分仍然沿用《授时历》的数据,这不是重视开始、敬畏正朔的做法。况且《授时历》以元朝辛巳年为历元,到洪武甲子年已经积了一百零四年,年代久远,数字累积,逐渐与天度有偏差,应当修改。七政运行不齐,道理深奥。听说有个叫郭伯玉的人,精通九数之理,应当征召他参与推算,以完成一代的历法。”皇帝批示同意。提升元统为监令。元统于是取《授时历》,去掉其中岁实消长的说法,分析其条例,编成四卷,以洪武十七年甲子为历元,命名为《大统历法通轨》。洪武二十二年,改监令、监丞为监正、监副。洪武二十六年,监副李德芳上奏说:“监正元统作洪武甲子历元,不用消长之法,用来推算鲁献公十五年戊寅岁的天正冬至,比用辛巳为历元,差了四天半多。现在应当恢复使用辛巳为历元以及消长之法。”奏疏递上,元统上奏辩解。太祖说:“两种说法都难以凭信,只要验证七政交会行度没有差错的就对。”从此《大统历》的历元用洪武甲子,但推算仍然依照《授时历》的方法。洪武三十一年,撤销回回钦天监,但回回历科仍然保留。

〔6〕永乐迁都顺天,仍用应天冬夏昼夜时刻,至正统十四年1449始改用顺天之数。其冬,景帝即位,天文生马轼奏,昼夜时刻不宜改。下廷臣集议。监正许惇等言:“前监正彭德清测验得北京北极出地四十度,比南京高七度有奇,冬至昼三十八刻,夏至昼六十二刻。奏准改入《大历》,永为定式。轼言诞妄,不足听。”帝曰:“太阳出入度数,当用四方之中。今京师在尧幽都之地,宁可为准。此后造历,仍用洪、永旧制。”

永乐年间迁都顺天(北京),仍然沿用应天(南京)的冬夏昼夜时刻,到正统十四年才开始改用顺天的数据。那年冬天,景帝即位,天文生马轼上奏说昼夜时刻不应该改。皇帝下令廷臣集体讨论。监正许惇等人说:“前任监正彭德清测量得北京北极出地四十度,比南京高七度多,冬至白昼三十八刻,夏至白昼六十二刻。奏准改入《大历》,永远作为定式。马轼的话荒诞虚妄,不值得听信。”皇帝说:“太阳出入的度数,应当使用四方之中。现在京师在尧的幽都之地,怎么能作为标准?以后造历,仍然使用洪武、永乐旧制。”

〔7〕景泰元年1450正月辛卯,卯正三刻月食。监官误推辰初初刻,致失救护。下法司,论徒。诏宥之。成化十年1474,以监官多不职,擢云南提学童轩为太常寺少卿,掌监事。十五年1479十一月戊戌望,月食,监推又误,帝以天象微渺,不之罪也。十七年1481,真定教论俞正己上《改历议》,诏礼部及轩参考。尚书周洪谟等言:“正己止据《皇极经世书》及历代天文、历志推算气朔,又以己意创为八十七年约法,每月大小相间。轻率狂妄,宜正其罪。”遂下正己诏狱。十九年1483,天文生张升上言改历。钦天监谓祖制不可变,升说遂寝。弘治中,月食屡不应,日食亦舛。

景泰元年正月辛卯日,卯正三刻月食。钦天监官员错误地推算成辰初初刻,导致错过了救护(月食救护仪式)。交给法司审判,判处徒刑。皇帝下诏宽恕了他。成化十年,因为钦天监官员多不称职,提升云南提学童轩为太常寺少卿,掌管钦天监事务。成化十五年十一月戊戌望日,月食,钦天监推算又错误,皇帝认为天象微妙,没有怪罪。成化十七年,真定教谕俞正己进献《改历议》,下诏让礼部及童轩参考。尚书周洪谟等人说:“俞正己仅仅依据《皇极经世书》及历代天文、历志推算气朔,又凭自己意见创立八十七年约法,每月大小相间。轻率狂妄,应当治罪。”于是将俞正己下诏狱。成化十九年,天文生张升上奏改历。钦天监说祖制不可改变,张升的建议于是被搁置。弘治年间,月食屡次不应验,日食也有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