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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 卷二十四·志第四

旧唐书 · 目录

〔7〕太宗贞观三年629正月,亲祭先农,躬御耒耜,藉于千亩之甸。初,晋时南迁,后魏来自云、朔,中原分裂,又杂以犭熏戎,代历周、隋,此礼久废,而今始行之,观者莫不骇跃。于是秘书郎岑文本献《藉田颂》以美之。初,议藉田方面所在,给事中孔颖达曰:“礼,天子藉田于南郊,诸侯于东郊。晋武帝犹于东南。今于城东置坛,不合古礼。”太宗曰:“礼缘人情,亦何常之有。且《虞书》云‘平秩东作’,则是尧、舜敬授人时,已在东矣。又乘青辂、推黛耜者,所以顺于春气,故知合在东方。且朕见居少阳之地,田于东郊,盖其宜矣”于是遂定。自后每岁常令有司行事。则天时,改藉田坛为先农。神龙元年705,礼部尚书祝钦明与礼官等奏曰:“谨按经典,无先农之文。《礼记·祭法》云:‘王自为立社,曰王社。’先儒以为社在藉田,《诗》之《载芟篇序》云‘春藉田而祈社稷’是也。永徽年650中犹名藉田,垂拱已后删定,改为先农。先农与社,本是一神,频有改张,以惑人听。其先农坛请改为帝社坛,以应礼经王社之义。其祭先农既改为帝社坛,仍准令用孟春吉亥祠后土,以勾龙氏配。”制从之。于是改先农为帝社坛,于坛西立帝稷坛,礼同太社、太稷,其坛不备方色,所以异于太社也。睿宗太极元年,亲祀先农,躬耕帝藉。礼毕,大赦,改元。

唐太宗贞观三年正月,亲自祭祀先农神,亲自使用农具耒耜,在千亩的田地上举行藉田礼。当初,晋朝南迁之后,后魏从云州、朔州一带兴起,中原地区分裂,又混杂了獯戎等少数民族,历经周、隋两朝,这个礼仪已经荒废很久了,现在才重新实行,观看的人没有不惊讶兴奋的。于是秘书郎岑文本进献了一篇《藉田颂》来赞美这件事。起初,讨论藉田礼的地点方位时,给事中孔颖达说:“按照礼制,天子在南郊举行藉田礼,诸侯在东郊。晋武帝时也是在东南郊。现在在城东设置祭坛,不符合古礼。”太宗说:“礼制要顺应人情,哪有什么一成不变的规矩?况且《虞书》上说‘平秩东作’,就是说尧、舜恭敬地传授农时,已经在东边了。又乘坐青色的车驾、推着黑色的耒耜,是为了顺应春气,所以知道应该在东方。而且我住在少阳的方位,在东郊行藉田礼,应该是合适的。”于是就这样决定了。从此以后,每年都让有关部门照常举行。武则天时期,把藉田坛改名为先农坛。神龙元年,礼部尚书祝钦明和礼官们上奏说:“认真查考经典,没有‘先农’的记载。《礼记·祭法》说:‘王为自己建立社坛,叫做王社。’先儒认为社坛就在藉田里,《诗经·载芟篇序》说‘春天藉田并祈求社稷’就是证明。永徽年间还叫藉田,垂拱以后删定,改成了先农。先农和社本来是同一位神,频繁改动,会迷惑人们的听闻。请求把先农坛改为帝社坛,以符合礼经中王社的含义。既然祭祀先农改成了帝社坛,仍然按照命令在孟春的吉亥日祭祀后土,并以勾龙氏配享。”皇帝下诏听从了。于是改先农坛为帝社坛,在坛西面设立帝稷坛,礼仪与太社、太稷相同,但坛不配备五方颜色,以此与太社区别。睿宗太极元年,亲自祭祀先农,亲自耕种藉田。礼仪结束后,大赦天下,改年号。

〔8〕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冬,礼部员外郎王仲丘又上疏请行藉田之礼。二十三年735正月,亲祀神农于东郊,以勾芒配。礼毕,躬御耒耜于千亩之甸。时有司进仪注:“天子三推,公卿九推,庶人终亩。”玄宗欲重劝耕藉,遂进耕五十余步,尽垅乃止。礼毕,辇还斋宫,大赦。侍耕、执牛官皆等级赐帛。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又亲往东郊迎气,祀青帝,以勾芒配,岁星及三辰七宿从祀。其坛本在春明门外,玄宗以祀所隘狭,始移于浐水之东面,而值望春宫。其坛一成,坛上及四面皆青色。勾芒坛在东南。岁星已下各为一小坛,在青坛之北。亲祀之时,有瑞雪,坛下侍臣及百僚拜贺称庆。

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冬天,礼部员外郎王仲丘上奏请求举行藉田礼。二十三年正月,玄宗亲自在东郊祭祀神农,以勾芒配享。祭祀结束后,他亲自在千亩大田里扶犁耕种。当时有关部门进呈的礼仪规定是:“天子推三下,公卿推九下,平民百姓耕完一整块地。”玄宗想大力提倡农耕,于是向前耕了五十多步,直到耕完一条田垄才停下。礼仪结束后,乘车返回斋宫,大赦天下。陪同耕种和牵牛的人都按等级赏赐丝帛。开元二十六年,玄宗又亲自到东郊迎气,祭祀青帝,以勾芒配享,岁星和三辰七宿陪祀。祭祀的坛原本在春明门外,玄宗觉得地方太狭窄,就移到浐水东边,正对着望春宫。这个坛只有一层,坛上和四面都是青色。勾芒坛在东南方向。岁星以下各星分别设一个小坛,在青坛的北边。玄宗亲自祭祀时,天降瑞雪,坛下的侍臣和百官都跪拜祝贺。

〔9〕肃宗乾元二年759春正月丁丑,将有事于九宫之神,兼行藉田礼。自明凤门出,至通化门,释軷而入坛,行宿斋于宫。戊寅,礼毕,将耕藉,先至于先农之坛。因阅耒耜,有雕刻文饰,谓左右曰:“田器,农人执之,在于朴素,岂文饰乎?”乃命彻之。下诏曰:“古之帝王,临御天下,莫不务农敦本,保俭为先,盖用勤身率下也。属东耕启候,爰事藉田,将欲劝彼蒸人,所以执兹耒耜。如闻有司所造农器,妄加雕饰,殊匪典章。况绀辕缥軏,固前王有制,崇奢尚靡,谅为政所疵。靖言思之,良用叹息,岂朕法尧舜、重茅茨之意耶!其所造雕饰者宜停。仍令有司依农用常式,即别改造,庶万方黎庶,知朕意焉。”翌日己卯,致祭神农氏,以后稷配享。肃宗冕而朱纮,躬秉耒耜而九推焉。礼官奏陛下合三推,今过礼。肃宗曰:“朕以身率下,自当过之,恨不能终于千亩耳。”既而伫立久之,观公卿、诸侯、王公已下耕毕。

唐肃宗乾元二年春季正月丁丑日,将要祭祀九宫之神,同时举行藉田礼。从明凤门出发,到通化门,举行祭路神的仪式后进入祭坛,在宫中住宿斋戒。戊寅日,祭祀完毕,将要举行藉田礼,先到先农坛。顺便查看农具,发现上面有雕刻的花纹装饰,就对身边的人说:“农具,是农民使用的,应该朴素,怎么能有装饰呢?”于是命令撤掉这些装饰。下诏说:“古代的帝王,统治天下,没有不重视农业、敦促根本,以节俭为先的,这是为了亲自勤劳来率领臣民。现在正值春耕时节,举行藉田礼,想劝勉百姓,所以亲自拿起农具。听说有关部门制造的农器,胡乱加上雕饰,完全不符合典章制度。况且古代帝王使用的耕具,自有定制,崇尚奢侈浪费,实在是为政的弊病。静下心来想,实在令人叹息,这难道是我效法尧舜、重视茅草屋的精神吗?那些雕饰的农具应该停止制造。命令有关部门按照农用常规样式,另外改造,希望天下百姓能明白我的意思。”第二天己卯日,祭祀神农氏,以后稷配享。肃宗戴着冠冕,系着红色帽带,亲自拿起耒耜犁了九下。礼官上奏说陛下应该只推三下,现在超过了礼仪规定。肃宗说:“我以身作则,自然应当超过,遗憾不能把千亩田耕完。”然后站立了很久,观看公卿、诸侯、王公以下的人耕完。

〔10〕太宗贞观十四年640春正月庚子,命有司读春令,诏百官之长,升太极殿列坐面听之。开元二十六年738,玄宗命太常卿韦绦每月进《月令》一篇。是后每孟月视日,玄宗御宣政殿,侧置一榻,东面置案,命韦绦坐而读之。诸司官长,亦升殿列座而听焉。岁余,罢之。乾元元年758十二月丙寅立春,肃宗御宣政殿,命太常卿于休烈读春令。常参官五品已上正员,并升殿预坐而听之。旧仪,岳渎已下,祝版御署讫,北面再拜。证圣元年695,有司上言曰:“伏以天子父天而母地,兄日而姊月,于礼应敬,故有再拜之仪。谨按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天子无拜公侯之礼,臣愚以为失尊卑之序。其日月已下,请依旧仪。五岳已下,署而不拜。”制可,从之。

唐太宗贞观十四年春季正月庚子日,命令有关部门宣读春季的政令,下诏让百官之长,登上太极殿列坐聆听。开元二十六年,玄宗命令太常卿韦绦每月进献一篇《月令》。此后每个孟月,玄宗在宣政殿,旁边放一张床榻,东面放案桌,让韦绦坐着宣读。各部门长官也上殿列座聆听。过了一年多,停止了。乾元元年十二月丙寅日立春,肃宗在宣政殿,命令太常卿于休烈宣读春令。五品以上常参官的正员,都上殿列座聆听。旧仪规定,岳渎以下的祭祀,在祝版上皇帝亲笔署名后,向北面行两次跪拜礼。证圣元年,有关部门上奏说:“我们认为天子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以日为兄以月为姊,按礼应当尊敬,所以有再拜的礼仪。但按五岳相当于三公,四渎相当于诸侯,天子没有拜公侯的礼仪,我们愚笨地认为这失去了尊卑的秩序。对于日月以下的祭祀,请依旧仪。五岳以下,署名但不拜。”皇帝下诏同意,照此执行。

〔11〕贞观之礼,无祭先代帝王之文。显庆二年657六月,礼部尚书许敬宗等奏曰:“谨案《礼记·祭法》云:‘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人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又:‘尧、舜、禹、汤、文、武,有功烈于人,及日月星辰,人所瞻仰;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准此,帝王合与日月同例,常加祭享,义在报功。爰及隋代,并遵斯典。汉高祖祭法无文,但以前代迄今,多行秦、汉故事。始皇无道,所以弃之。汉祖典章,法垂于后。自隋已下,亦在祠例。伏惟大唐稽古垂化,网罗前典,唯此一礼,咸秩未申。今请聿遵故事,三年658一祭。以仲春之月,祭唐尧于平阳,以契配;祭虞舜于河东,以咎繇配;祭夏禹于安邑,以伯益配;祭殷汤于偃师,以伊尹配;祭周文王于邦,以太公配;祭武王于镐,以周公、召公配;祭汉高祖于长陵,以萧何配。

贞观年间的礼仪,没有祭祀前代帝王的规定。显庆二年六月,礼部尚书许敬宗等人上奏说:“根据《礼记·祭法》的说法:‘圣王制定祭祀制度,对人民有贡献的人就祭祀他,为国事劳累而死的人就祭祀他,以勤劳安定国家的人就祭祀他,能抵御大灾的人就祭祀他,能捍卫大患的人就祭祀他。’又说:‘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对人民有功劳,以及日月星辰,是人民所瞻仰的;不是这些,就不在祭祀之列。’据此,帝王应该与日月同样对待,经常加以祭祀,意义在于回报功劳。到了隋代,都遵循这个典制。汉高祖的祭祀在礼法上没有明文,但从前代到现在,大多沿用秦、汉的旧例。秦始皇无道,所以被抛弃。汉高祖的典章制度,流传后世。从隋朝以下,也都在祭祀之列。我们大唐考察古代,垂范教化,汇集前代典籍,只有这一项礼仪,还没有完全施行。现在请求遵照旧例,每三年祭祀一次。在仲春月份,在平阳祭祀唐尧,以契配享;在河东祭祀虞舜,以咎繇配享;在安邑祭祀夏禹,以伯益配享;在偃师祭祀殷汤,以伊尹配享;在邦地祭祀周文王,以太公配享;在镐京祭祀周武王,以周公、召公配享;在长陵祭祀汉高祖,以萧何配享。”

〔12〕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正月,诏曰:“古圣帝明王、岳渎海镇,用牲牢,余并以酒脯充奠祀。”二十三年735正月,诏:“自今已后,明衣绢布,并祀前五日预给。”丁酉,诏:“自今已后,有大祭,宜差丞相、特进、开府、少保、少傅、尚书、御史大夫摄行事。”天宝六载正月,诏:“三皇、五帝,于京城置令,丞。”七载五月,诏:“三皇已前帝王,宜于京城共置庙官。历代帝王肇迹之处,德业可称者,忠臣义士、孝妇烈女,所在亦置一祠宇。晋阳真人等并追赠,得道升仙处,度道士永修香火。”九载九月,处士崔昌上《大唐五行应运历》,以王者五十代而一千年,请国家承周、汉,以周、隋为闰。十一月,敕:“唐承汉后,其周武王、汉高祖同置一庙并官吏。”十二载九月,以魏、周、隋依旧为三王后,封韩公、介、酅公等,仍旧五庙。

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正月,下诏说:“古代圣帝明王、岳渎海镇,用牲牢(牛、羊、猪)祭祀,其余的都用酒和干肉作为祭品。”二十三年正月,下诏:“从今以后,祭祀用的明衣(白色内衣)和绢布,在祭祀前五天预先发给。”丁酉日,下诏:“从今以后,有大祭,应该派丞相、特进、开府仪同三司、少保、少傅、尚书、御史大夫代理主持。”天宝六载正月,下诏:“三皇、五帝,在京城设置令、丞等官员。”七载五月,下诏:“三皇以前的帝王,应该在京城共同设置庙官。历代帝王发迹的地方,德行功业值得称道的,忠臣义士、孝妇烈女,所在的地方也要设置一座祠堂。晋阳真人等一并追赠,在得道升仙的地方,度道士永久修香火。”九载九月,处士崔昌上呈《大唐五行应运历》,认为王者每五十代一千年,请求国家承接周、汉,以周和隋作为闰位。十一月,敕令:“唐承继汉朝之后,周武王、汉高祖同置一座庙并设官吏。”十二载九月,以魏、周、隋依旧为三王的后代,封韩公、介公、酅公等,仍旧五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