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九年1272正月,河南省请益兵,敕诸路签军三万,诏元帅府、统军司、总管万户府阅实军籍。二月,命阿术典行省蒙古军,刘整、阿里海牙典汉军。四月,诏:“诸路军户驱丁,除至元六年1269前从良入民籍者当差。七年1270后,凡从良文书写从便为民者,亦如之。余虽从良,并令津助本户军役。”七月,阅大都、京兆等处探马赤户名籍。九月,诏枢密:“诸路正军贴户及同籍亲戚僮奴,丁年堪役,依诸王权要以避役者,并还之军,惟匠艺精巧者以名闻。”十二月,命府州司县达鲁花赤及治民长官,不妨本职,兼管诸军奥鲁。各路总管府达鲁花赤、总管,别给宣命印信,府州司县达鲁花赤长官止给印信,任满则别具解由,申枢密院。
至元九年正月,河南行省请求增兵,皇帝下令各路签发军士三万人,并诏令元帅府、统军司、总管万户府核实军籍。二月,任命阿术掌管行省蒙古军,刘整、阿里海牙掌管汉军。四月,下诏说:“各路军户的驱丁,除至元六年以前脱离奴籍并编入民籍的要服役外;至元七年以后,凡是有从良文书且自愿为民的,也按同样处理。其余即使从良,仍然要帮助本户承担军役。”七月,检阅大都、京兆等地的探马赤户名籍。九月,诏令枢密院:“各路正军贴户以及同籍的亲戚、僮奴,到了服役年龄,依附诸王权贵以逃避兵役的,一律遣还军队,只有技艺精巧的工匠要上报姓名。”十二月,命令府、州、司、县的达鲁花赤以及治民长官,在不耽误本职的情况下,兼管各军的奥鲁。各路总管府的达鲁花赤、总管,另外发给宣命和印信;府、州、司、县的达鲁花赤长官只给印信,任期届满后要另外写解由,申报枢密院。
〔23〕十年1273正月,合剌请于渠江之北云门山及嘉陵西岸虎头山立二戍,以其图来上,仍乞益兵二万,敕给京兆新签军五千人益之。陕西京兆、延安、凤翔三路诸色人户,约六万户内,签军六千。五月,禁乾讨虏人,其愿充军者,于万户、千户内结成牌甲,与大军一体征进。八月,禁军吏之长举债,不得重取其息,以损军力,违者罪之。九月,襄阳生券军至都释械系免死,听自立部伍,俾征日本,仍于蒙古、汉人内选官率领之。
十年正月,合剌请求在渠江以北的云门山和嘉陵江西岸的虎头山设立两个戍守据点,他呈上地图,并请求增兵两万。皇帝下令拨给京兆新招募的五千军兵给他。陕西京兆、延安、凤翔三路的各种人户,大约六万户,从中签发了六千军兵。五月,禁止乾讨虏人(私自掳掠的人),那些愿意充军的人,可以在万户、千户的编制内结成牌甲,与大军一同出征。八月,禁止军官借债,不得收取高额利息,以免损害军力,违者治罪。九月,襄阳的生券军到达都城,解开枷锁免予处死,允许他们自己组建部队,派去征讨日本,并在蒙古人和汉人中选拔官员率领他们。
〔24〕十一年1274正月,初立军官以功升散官格。五月,便宜总帅府言:“本路军经今四十年间,或死或逃,无丁不能起补,见在军少,乞选择堪与不堪丁力,放罢贫乏无丁者,于民站内别选充役。”从之。诏延安府、沙井、净州等处种田白达达户,选其可充军者,签起出征。六月,颍州屯田总管李珣言:“近为签军事,乞依徐、邳州屯田例,每三丁内,一丁防城,二丁纳粮,可签丁壮七百余人,并元拨保甲丁壮,令珣通领,镇守颍州,代见屯纳合监战军马别用。”从之。
十一年正月,第一次制定了军官按功劳晋升散官品级的规则。五月,便宜总帅府报告说:“我们这路军队到现在已经四十年了,士兵有的死了有的逃了,没有男丁无法补充,现有兵力很少,请求挑选那些能干活和不能干活的男丁,免除贫困没男丁的人家,从老百姓的驿站户里另外选人服役。”朝廷批准了。皇帝又下令:延安府、沙井、净州等地种田的白达达户,挑出能当兵的人,签发征调出征。六月,颍州屯田总管李珣报告说:“最近因为签发士兵的事,请求按照徐州、邳州屯田的例子,每三个男丁中,一个丁守城,两个丁交粮食,可以征到壮丁七百多人,连同原本拨付的保甲壮丁,命令我统一带领,镇守颍州,替代现在驻扎的纳合监战那支军队去别处执行任务。”朝廷批准了。
〔25〕十二年1275三月,遣官往辽东,签拣蒙古达鲁花赤、千户、百户等官子弟出军。诏随处所置襄阳生券军之为农者,或自愿充军,具数以闻。五月,正阳万户刘复亨言:“新下江南三十余城,俱守以兵,及江北、淮南、润、扬等处未降,军力分散,调度不给,以致镇巢军、滁州两处复叛。乞签河西等户为军,并力剿除,庶无后患。”有旨,命肃州达鲁花赤,并遣使同往验各色户计物力富强者签起之。六月,签平阳、西京、延安等路达鲁花赤弟男为军。莱州酒税官王贞等上言:“国家讨平残宋,吊伐为事,何尝以贿利为心。彼不绍事业小人,贪图货利,作乾讨虏名目,侵掠彼地,所得人口,悉皆货卖,以充酒食之费,胜则无益朝廷,败则实为辱国。其招讨司所收乾讨虏人,可悉罢之,第其高下,籍为正军,命各万户管领征进,一则得其实用,二则正王师吊伐之名,实为便益。”从之。
十二年三月,朝廷派遣官员前往辽东,挑选蒙古的达鲁花赤、千户、百户等官员的子弟参军。同时下诏说,各地设置的襄阳生券军中务农的人,如果自愿参军,要统计数目上报。五月,正阳万户刘复亨上奏说:“新攻下的江南三十多座城,都需要派兵驻守,再加上江北、淮南、润州、扬州等地还没有投降,军力分散,调度不上,导致镇巢军、滁州两地再次叛乱。请求签发河西等地的民户为军,合力剿除叛军,以免留下后患。”皇帝下旨,命令肃州达鲁花赤,并派遣使者一同前去查验各色人户中物力富强的签发充军。六月,签发平阳、西京、延安等路的达鲁花赤的弟弟和儿子参军。莱州酒税官王贞等人上奏说:“国家讨伐平定残宋,以吊民伐罪为宗旨,何曾有过贪图贿赂的心思?那些不务正业的小人,贪图钱财,假借‘乾讨虏’的名义,侵掠宋朝土地,俘获的人口全部贩卖,用来满足酒食之需。胜了对朝廷没有好处,败了则辱没国家。招讨司所收的‘乾讨虏人’,应该全部取消,评定他们能力高下,登记为正规军,命令各万户统率征进,一来能得到实际作用,二来也能正王师吊民伐罪之名,实在是有利的。”皇帝听从了。
〔26〕十四年1277正月,诏:“上都、隆兴、西京、北京四路编民捕猎等户,签选丁壮军二千人,防守上都。”中书省议:“从各路搭配,二十五户内取军一名,选善骑射者充,官给行资中统钞一锭,仍自备鞍马衣装器仗,编立牌甲,差官部领,前来赴役。”十二月,枢密院臣言:“收附亡宋州城,新附请粮官军,并通事马军人等,军官不肯存恤,多逃散者,乞招诱之。”命左丞陈岩等,分拣堪当军役者,收系充军,依旧例月支钱粮。其生券不堪当军者,官给牛具粮食,屯田种养。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正月,皇帝下诏说:“从上都、隆兴、西京、北京这四个路的编民和捕猎户等当中,选拔强壮丁壮二千人,组成军队,防守上都。”中书省商议说:“从各路搭配,每二十五户中抽取一名士兵,挑选善于骑马射箭的人充任,官府发给路费中统钞一锭,士兵仍然要自己准备鞍马、衣服、装备、兵器,编入牌甲,派遣官员带领,前来应役。”十二月,枢密院大臣上奏说:“收纳归附的南宋州城之后,新归附的请求粮饷的官军以及通事、马军等人员,军官不肯安抚体恤,很多人逃跑流散,请求招抚他们。”皇帝命令左丞陈岩等人,挑选能够胜任军役的人,收编入伍,按照旧例每月支给钱粮。那些新归附但不堪担任军役的士兵,官府发给耕牛、农具和粮食,让他们屯田耕种生活。
〔27〕十五年1278正月,定军官承袭之制。凡军官之有功者升其秩,元受之职,令他有功者居之,不得令子侄复代。阵亡者始得承袭,病死者降一等。总把、百户老病死,不在承袭之例。凡将校临阵中伤、还营病创者,亦令与阵亡之人一体承袭。禁长军之官不恤士卒,及士卒亡命避役,侵扰初附百姓者,俱有罪。云南行省言:“云南旧屯驻蒙古军甚少,遂取渐长成丁怯困都等军,以备出征。云南阔远,多未降之地,必须用兵,已签爨、僰人一万为军,续取新降落落、和泥等人,亦令充军。然其人与中原不同,若赴别地出征,必致逃匿,宜令就各所居一方未降处用之。”九月,并军士。初,至元九年1272签军三万,止择精锐年壮者,不复问其赀产,且无贴户之助,岁久多贫乏不堪。枢密院臣奏,宜纵为民,遂并为一万五千。诸军户投充诸侯王怯怜口、人匠,或托为别户以避其役者,复令为军,有良匠则别而出之。枢密臣又言:“至元八年1271,于各路军之为富商大贾者一百四十三户,各增一军,号余丁军。今东平等路诸奥鲁总管府言,往往人死产乏,不能充二军,乞免余丁充役者。”制可。十二月,枢密院官议:“诸军官在军籍者,除百户、总把权准军役,其元帅、招讨、万户、总管、千户或首领官,俱合再当正军一名。”
十五年正月,制定了军官承袭的制度。凡是军官中有功劳的,提升他们的级别,他们原来担任的职务,改让其他有功的人来担任,不准让子侄再次顶替。阵亡的军官才能承袭原职,病死的降一级。总把、百户因年老生病死亡,不在承袭的范围。凡是将校在战场上受伤、回营后生病或负伤的,也命令与阵亡的人一样允许承袭。禁止统率军队的军官不体恤士兵,以及士兵逃亡逃避兵役、侵扰刚归附的百姓,这些都有罪。云南行省说:云南原先驻守的蒙古军很少,所以选取逐渐长大成丁的怯困都等军,用来准备出征。云南地域辽阔,有很多没有归降的地方,必须使用兵力,已经征调了爨人、僰人一万名组成军队,后续又选取新归降的落落人、和泥人等,也命令他们充军。但这些人与中原人不同,如果派到其他地方出征,一定会逃跑躲藏,应该命令他们就在各自居住的地区、尚未归降的地方使用。九月,合并军士。起初,至元九年征调军士三万人,只选择精锐强壮的年轻人,不再问他们的家产,而且没有贴户的资助,时间久了大多贫困得支撑不住。枢密院大臣上奏,应该放他们为民,于是合并为一万五千人。各军户投靠诸侯王充当怯怜口、人匠,或者假托为其他户来逃避兵役的,重新命令他们为军,有优秀工匠则另外挑出来。枢密臣又说:至元八年,在各路军中作为富商大贾的一百四十三户,每户增派一名军士,号称余丁军。现在东平等路的各奥鲁总管府说,往往人死财产缺乏,不能承担两名军士的负担,请求免除余丁充役。皇帝批准了。十二月,枢密院官员讨论:各军官在军籍的,除百户、总把暂且准予抵充军役,其余如元帅、招讨、万户、总管、千户或首领官,都应该再充当正军一名。
〔28〕十六年1279正月,罢五翼探马赤重役军。三月,括两淮造回回炮新附军匠六百人,及蒙古、回回、汉人、新附人能造炮者,至京师。五月,淮西道宣慰司官昂吉儿请招谕亡宋通事军,俾属之麾下。初,亡宋多招纳北地蒙古人为通事军,遇之甚厚,每战皆列于前行,愿效死力。及宋亡,无所归。朝议欲编入版籍未暇也,人人疑惧,皆不自安。至是,昂吉儿请招集,列之行伍,以备征戍。从之。九月,诏河西地未签军之官,及富强户有物力者,签军六百人。十月,寿州等处招讨使李铁哥,请召募有罪亡命之人充军,其言:“使功不如使过。始南宋未平时,蒙古、诸色人等,因得罪皆亡命往依焉,今已平定,尚逃匿林薮。若释其罪而用之,必能效力,无不一当十者矣。”十一月,罢太原、平阳、西京、延安路新签军还籍。
至元十六年正月,撤销了五翼探马赤重役军。三月,征调两淮地区制造回回炮的新附军工匠六百人,以及蒙古、回回、汉人、新附人中能造炮的人,送到京城大都。五月,淮西道宣慰司官员昂吉儿请求招安已灭亡南宋的通事军,让他们归属自己指挥。当初,南宋大量招纳北方蒙古人组成通事军,待遇优厚,每次作战都安排在前列,这些人愿意以死效力。等到南宋灭亡,这支军队无处归宿。朝廷商议准备把他们编入户籍,但没来得及,人人疑惧,内心不安。到这时,昂吉儿请求招集他们,编入军队序列,以备出征戍守,朝廷同意了。九月,下诏在河西地区没有签过军的官员以及有物力的富强户中,强制征兵六百人。十月,寿州等处招讨使李铁哥请求召募有罪逃亡的人充军,他说:“任用有功的人不如任用有过错的人。当初南宋还没平定的时候,蒙古人及各种人因为犯罪都逃亡去投靠南宋,现在天下已经平定,他们还躲藏在山林沼泽中。如果赦免他们的罪过并任用他们,一定能效力,没有不以一当十的。”十一月,撤销太原、平阳、西京、延安路新签的军队,让他们回归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