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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 卷八十三·志第三十六

宋史 · 目录

〔1〕△绍兴统元 乾道 淳熙 会元历

这是南宋时期使用过的几种历法名称:绍兴统元历、乾道历、淳熙历和会元历。

〔2〕演纪上元甲子,距绍兴五年1135乙卯,岁积九千四百二十五万一千五百九十一。(《乾道》上元甲子,距乾道三年1167丁亥,岁积九千一百六十四万五千八百二十三。《淳熙》上元甲子,距淳熙三年1176丙申,岁积五千二百四十二万一千九百七十二。《会元》上元甲子,距绍熙三年1192辛亥,岁积二千五百四十九万四千七百六十七。)

从演纪历的上元甲子年开始,算到绍兴五年(乙卯年),一共经过了九千四百二十五万一千五百九十一年。(《乾道》历的上元甲子年距离乾道三年(丁亥年),积年是九千一百六十四万五千八百二十三年。《淳熙》历的上元甲子年距离淳熙三年(丙申年),积年是五千二百四十二万一千九百七十二年。《会元》历的上元甲子年距离绍熙三年(辛亥年),积年是二千五百四十九万四千七百六十七年。)

〔3〕步气朔

推算节气与朔日。

〔4〕元法:六千九百三十。(《乾道》三万。《淳熙》五千六百四十。《会元》统率三万八千七百。)

元法的数值是六千九百三十。(《乾道历》里写的是三万,《淳熙历》里写的是五千六百四十,《会元历》里统率数字是三万八千七百。)

〔5〕岁周:二百五十三万一千一百三十八;岁周日:三百六十五、余一千六百八十八。(《乾道》期实一千九十五万七千三百八,岁周三百六十五、余七千三百八。《淳熙》岁实二百五万九千九百七十四,岁周日三百六十五、余一千三百七十四。《会元》气率一千四百一十三万四千九百二十二。)

岁周是二百五十三万一千一百三十八;岁周日是三百六十五天又余一千六百八十八分。(《乾道历》的期实是一千九十五万七千三百八,岁周是三百六十五天又余七千三百八分。《淳熙历》的岁实是二百五万九千九百七十四,岁周日是三百六十五天又余一千三百七十四分。《会元历》的气率是一千四百一十三万四千九百二十二。)

〔6〕气策:一十五日、余一千五百一十四、秒十五。(《乾道》余六千五百五十四半。《淳熙》余一千二百二十二、秒二十五。《会元》余八千四百五十五半。)

气策的数值是:十五天,余数是一千五百一十四,秒数是十五。(《乾道历》的余数是六千五百五十四点五。《淳熙历》的余数是一千二百二十二,秒数是二十五。《会元历》的余数是八千四百五十五点五。)

〔7〕朔实:二十万四千六百四十七。(《乾道》八十八万五千九百一十七、秒七十六。《淳熙》一十六万六千五百五十二、秒五十六。《会元》朔率一百一十四万二千八百三十四。)

朔实这个数值是二十万四千六百四十七。在《乾道历》中,朔实是八十八万五千九百一十七又七十六秒;在《淳熙历》中,是十六万六千五百五十二又五十六秒;而《会元历》的朔率是一百一十四万二千八百三十四。

〔8〕岁闰:七万五千三百七十四。(《乾道》三十二万六千二百九十四、秒八十八,又有闰限八十五万八千七百二十六、秒五十二,月闰二万七千一百九十一、秒二十四。《会元》四十二万九百二十四,又有闰限七十二万一千九百一十。《乾道》又有没限二万二千四百四十五半。《淳熙》四千四百七、秒七十五。《会元》三万二百四十四半。)

关于岁闰的数值:七万五千三百七十四。(《乾道历》记载为三十二万六千二百九十四秒八十八,还有闰限八十五万八千七百二十六秒五十二,月闰二万七千一百九十一秒二十四。《会元历》记载为四十二万九百二十四,还有闰限七十二万一千九百一十。《乾道历》还记载了没限二万二千四百四十五半。《淳熙历》记载为四千四百七秒七十五。《会元历》记载为三万二百四十四半。)

〔9〕朔策:二十九日、余三万六千七十七。(《乾道》余一万五千九百一十七、秒七十六。《淳熙》余三千九百九十二、秒五十六。《会元》余二万五百三十四,约分五十三、秒五。)

朔策是指朔望月的长度,这里给出的数值是29天加上余数三万六千零七十七(分母没有给出,通常指日法)。括号里列出了其他历法的数据:《乾道历》的余数是一万五千九百一十七,秒是七十六;《淳熙历》的余数是三千九百九十二,秒是五十六;《会元历》的余数是两万零五百三十四,约分是五十三,秒是五。

〔10〕望策:十四日、余五千三百三半。(《乾道》余一万二千九百五十八、秒八十八。《淳熙》余四千三百一十六、秒二十八。《会元》余二万九千六百一十七。)

望策是指满月周期(从新月到满月的时长)。在《乾道历》中,望策是14天,还带一个余数5303.5(这里的“半”就是0.5)。括号里列出了其他历法对应的数值:《乾道历》的余数是12958,外加秒88;《淳熙历》的余数是4316,外加秒28;《会元历》的余数是29617。这些余数和秒都是用来更精确表示日数的小数部分的。

〔11〕弦策:七日、余二千六百五十一太。(《乾道》余一万一千四百七十九,秒四十四。《淳熙》余二千一百五十八、秒一十四。《会元》余一万四千八百八半。)

弦策(指弦月的周期参数)是:七天,余数为二千六百五十一太。(《乾道历》的余数是一万一千四百七十九,秒数为四十四。《淳熙历》的余数是二千一百五十八,秒数为十四。《会元历》的余数是一万四千八百零八点五。)

〔12〕中盈分:三千三百二十八、秒三十。(《乾道》一万三千一百九。《淳熙》二千四百六十四、秒五十。《会元》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一。)

中盈分是三千三百二十八又三十分之三十秒(即三千三百二十八点三)。《乾道历》中是一万三千一百九(没有写秒,就是整数)。《淳熙历》中是二千四百六十四又五十分之五十秒(相当于二千四百六十四点五)。《会元历》中是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一(整数)。

〔13〕朔虚分:三千二百五十三。(《乾道》一万四千八十二、秒二十四。《淳熙》二千六百四十七、秒四十四。《会元》一万八千一百六十六。)

关于“朔虚分”这个天文历法参数,这里给出的数值是三千二百五十三。另外还列出了三部历法中的对应数值:《乾道历》中是一万四千零八十二又二十四秒;《淳熙历》中是二千六百四十七又四十四秒;《会元历》中是一万八千一百六十六。

〔14〕旬周:四十一万五千八百。(《乾道》一百八十万。《淳熙》三十三万八千四百、秒一。《会元》二百三十二万二千。)

旬周这个数值是四十一万五千八百。(《乾道历》中是一百八十万,《淳熙历》中是三十三万八千四百又秒一,《会元历》中是二百三十二万二千。)

〔15〕纪法:六十。(三历同。)

纪年的规则是以六十为一个周期。(三种主要的历法在这一规定上是相同的。)

〔16〕推天正冬至:置距所求积年,以岁周乘之,为气积分;以旬周去之,不尽,总法约之为大余,不满为小余。大余命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日辰及余。(其小余总法退除为约分,即百为母。)

推算冬至(天正冬至)的方法:先确定要算的年份距离起算点的累计年数(积年),用这个积年乘以一年的天数(岁周),得到“气积分”。再把这个数值除以60(旬周),余数部分用总法(一种分母)来约简,整数部分叫“大余”,不够整数的分数部分叫“小余”。然后从甲子日(干支纪日的第一天)开始往下数大余这么多天,就得到所求年份冬至的具体日期以及余数(小余)。(其中小余如果用总法进一步化简,就是以100为分母的分数。)

〔17〕求次气:置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及余秒加之,秒盈秒法从一小余,小余满总法从一大余,满纪法去,命甲子,算外,合得次气日辰及余秒。

要推算下一个节气,先把冬至日的干支序号(大余)和时刻余数(小余)记下来,然后加上一个节气的时间长度(气策)以及它的零头(余秒)。如果秒数攒够了秒法,就进一位到小余;小余攒够了总法,就进一位到大余;大余攒够了纪法,就去掉一个纪法(也就是按周期重置)。接着从甲子这一天开始给日子命名,经过这样计算,就能得到下一个节气的具体日期和精确时刻。

〔18〕求天正经朔:置天正冬至气积分,以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以减冬至气积分,余为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朔积分;以旬周去之,不满,总法约之为大余,不满为小余。命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朔积分。以旬周去之,不满,总法约之为大余,不满为小余。大余命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十一月经朔日辰及余。

要计算天正经朔,方法是:先取天正冬至气的总分数,用朔实除以这个分数,除不尽的余数就是闰余。然后用冬至气分数减去闰余,剩下的就是天正十一月经朔的加时朔分数。接着用旬周除以这个分数,不能整除时,用总法约分得到大余,剩下的就是小余。从甲子开始算起,就得到所求年份天正十一月经朔的加时朔分数。再用旬周除一次,不能整除时,同样用总法约分得到大余和小余。大余从甲子开始算起,就得到所求年份天正十一月经朔的具体日期和余数。

〔19〕求弦望及次朔经日:置天正十一月经朔大、小余,以弦策加之,为上弦;累加之,去命如前,各得弦、望及次月朔经日及余也。

计算弦月、望月以及下个月平朔的经日:取天正十一月平朔的大余和小余,加上弦策(从朔到上弦的时间间隔),得到上弦的经日;然后连续累加,并按之前的规则处理和命名,就能分别得到上弦、望月以及下个月平朔的经日和余数。

〔20〕求没日:置有没之气小余,以一百八十乘之,秒从之,用减一百二十六万五千五百六十九,余以一万八千一百六十九除之为日,不满为余。命其气初日,算外,即得其气辰。(凡二十四气,小余五千四百一十五、秒一百六十五。)

计算没日的方法:取出含有“没”的那个节气的小余(小数部分),乘以180(秒也一起乘),减去1265569,剩下的除以18169,整数部分就是日数,余数作为新的小余。从该节气的第一天往后数(不包含第一天),数到得出的日数,就得到这个节气中没日的位置。(注意:所有二十四节气的小余都是5415,秒165。)

〔21〕求灭日:置有灭经朔小余,三十乘之,满朔虚分除为日,不满为余。命经朔初日,算外,即得其月灭日辰。(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为有灭之朔。)

计算灭日的方法:取有灭日那个月的经朔小余,乘以30,如果结果满朔虚分,就除以朔虚分得到日数,余数就是不满一日的时间。从经朔的初日开始,不算初日本身,往后推算,就能得到这个月的灭日具体是哪一天。(如果经朔小余小于朔虚分,那么这个朔日所在的月份就是有灭日的朔月。)

〔22〕步发敛

这一章讲的是推算发敛(即历法中计算闰余、没日、灭日等的方法)。

〔23〕候策:五日、余五百四、秒一百二十五。(《乾道》余二千一百八十四、秒二十五。《淳熙》余四百一十、秒七十五。《会元》余二千八百一十二、秒五十。)

候策是五天,余数为五百四,秒数为一百二十五。(《乾道历》中余数为二千一百八十四,秒数为二十五;《淳熙历》中余数为四百一十,秒数为七十五;《会元历》中余数为二千八百一十二,秒数为五十。)

〔24〕卦策:六日、余六百五、秒一百一十四。(《乾道》余二千六百二十一、秒二十四。《淳熙》余四百九十二、秒九十。《会元》余三千三百八十二、秒二十。)

卦策的数值是:六天,余数六百零五,秒数一百一十四。(《乾道》历的余数是两千六百二十一,秒数二十四;《淳熙》历的余数是四百九十二,秒数九十;《会元》历的余数是三千三百八十二,秒数二十。)

〔25〕土王策:三日、余三百二、秒一百四十七。(《乾道》余二千三百一十、秒二十七。《淳熙》余二百四十六、秒四十五。《会元》一千六百九十一、秒一十。)

土王策(推算土王日的法则):三天(作为基数),余数为三百零二,秒数为一百四十七。(在《乾道历》当中,余数是二千三百一十,秒数是二十七;在《淳熙历》当中,余数是二百四十六,秒数是四十五;在《会元历》当中,余数是一千六百九十一,秒数是一十。)

〔26〕辰法:五百七十七半。(《乾道》二千五百。《淳熙》四百七十。《会元》三千二百二十五。)

辰法是五百七十七点五。(《乾道历》是两千五百,《淳熙历》是四百七十,《会元历》是三千二百二十五。)

〔27〕半辰法:二百八十八太。(《乾道》一千二百五十。《淳熙》二百三十五。《会元》一千六百一十二半。)

半辰法的数值是二百八十八又四分之三。(《乾道历》中是一千二百五十,《淳熙历》中是二百三十五,《会元历》中是一千六百一十二又二分之一。)

〔28〕刻法:六百九十三。(《乾道》三百。《淳熙》五百六十四。《会元》三百八十七。)

刻法的数值是六百九十三。不过,根据《乾道》记载是三百,按《淳熙》所记是五百六十四,而《会元》则说是三百八十七。

〔29〕秒法:一百八十。(《乾道》三十。《淳熙》《会元》同一百。《淳熙》又有月闰五千一百一十一、秒九十四。)

关于秒的计算方法:基本数值是一百八十。(《乾道历》规定为三十。《淳熙历》和《会元历》相同,规定为一百。《淳熙历》还另有关于闰月的数值:五千一百一十一,秒数为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