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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 卷六十二·列传第二十二

宋书 · 目录

〔32〕元嘉三十年453,卒,时年三十九。僧谦卒后四旬而微终。遗令薄葬,不设轜旐鼓挽之属,施五尺床,为灵二宿便毁。以尝所弹琴置床上,何长史来,以琴与之。何长史者,偃也。无子。家人遵之。所著文集,传于世。世祖即位,诏曰:“微栖志贞深,文行惇洽,生自华宗,身安隐素,足以贲兹丘园,惇是薄俗。不幸蚤世,朕甚悼之。可追赠秘书监。”

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王微去世,当时三十九岁。僧谦死后四十天,王微也去世了。他留下遗言要求薄葬,不设置灵车、魂幡、鼓乐和挽歌之类的东西,只放一张五尺宽的床,设灵位两天就拆除。把他曾经弹过的琴放在床上,等何长史来的时候,就把琴送给他。何长史就是何偃。他没有儿子,家人按照他的遗命做了。他写的文集流传于世。世祖(宋孝武帝刘骏)即位后,下诏说:“王微志向坚贞深远,文章德行敦厚融洽,出身名门望族,自身安于隐退简朴,这足以给乡野增添光彩,使浅薄的风俗变得淳厚。不幸早逝,我十分哀悼。可以追赠他为秘书监。”

〔33〕史臣曰:燕太子吐一言,田先生吞舌而死;安邑令戒屠者,闵仲叔去而之沛。良由内怀耿介,峻节不可轻干。袁淑笑谑之间,而王微吊词连牍,斯盖好名之士,欲以身为珪璋,皦皦然使尘玷之累,不能加也。

史官评论说:燕太子丹说了一句话,田光先生就吞舌自杀;安邑县令告诫屠夫(给闵仲叔送肉),闵仲叔却因此离开安邑去了沛县。实在是因为他们内心怀着耿直介守,高峻的节操不可轻易冒犯。袁淑在说笑调侃之间,而王微写给他的悼词却连篇累牍,这大概是好名之人,想要让自己成为玉器一般,洁白明亮,使得尘垢玷污的负担不能加在他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