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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 卷五十六·列传第十六

宋书 · 目录

〔7〕玄又议复肉刑,琳之以为:“唐、虞象刑,夏禹立辟,盖淳薄既异,致化实同,宽猛相济,惟变所适。《书》曰‘刑罚世轻世重’,言随时也。夫三代风纯而事简,故罕蹈刑辟;季末俗巧而务殷,故动陷宪网。若三千行于叔世,必有踊贵之尤,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复者也。汉文发仁恻之意,伤自新之路莫由,革古创制,号称刑厝,然名轻而实重,反更伤民。故孝景嗣位,轻之以缓。缓而民慢,又不禁邪,期于刑罚之中,所以见美在昔,历代详论而未获厥中者也。兵荒后,罹法更多。弃市之刑,本斩右趾,汉文一谬,承而弗革,所以前贤恨恨,议之而未辩。钟繇、陈群之意,虽小有不同,而欲右趾代弃市。若从其言,则所活者众矣。降死之生,诚为轻法,然人情慎显而轻昧,忽远而惊近,是以盘盂有铭,韦弦作佩,况在小人,尤其所惑,或目所不睹,则忽而不戒,日陈于前,则惊心骇瞩。由此言之,重之不必不伤,轻之不必不惧,而可以全其性命,蕃其产育,仁既济物,功亦益众。又今之所患,逋逃为先,屡叛不革,逃身靡所,亦以肃戒未犯,永绝恶原。至于余条,宜依旧制。岂曰允中,贵献管穴。”

玄又提议恢复肉刑,孔琳之认为:“唐尧、虞舜时期采用象征性的刑罚,夏禹创立了刑律,这是因为时代淳朴与浇薄已经不同,但教化要达到的效果是相同的,宽严相济,只是根据变化来适应。《尚书》说‘刑罚随着时世有时轻有时重’,说的是要顺应时代。夏、商、周三代风俗淳朴事务简单,所以很少有人触犯刑律;后世风俗奸诈事务繁多,所以动不动就落入法网。如果三千条刑罚在末世实行,必然会出现鞋子(踊)价格昂贵的忧虑(受刖刑的人多导致踊贵),这就是五帝不相沿袭法律的原因,肉刑是不可以全部恢复的。汉文帝发出仁爱恻隐之心,痛心改过自新的人没有途径,于是改革古制创立新法,号称刑罚搁置不用,但名义上轻了实际上却重了,反而更加伤害百姓。所以汉景帝继位后,减轻刑罚使之宽松。宽松后百姓松怠,又不能禁止邪恶,期望刑罚适中,所以过去被认为美好,但历代详细讨论却没有得到适中的。战乱兵荒之后,犯法的人更多。弃市的刑罚,本来只是斩右趾,汉文帝一时失误,承袭下来没有改革,所以前代贤人深为遗憾,议论它却没有辨明。钟繇、陈群的意见,虽然稍有不同,但都想用斩右趾来代替弃市。如果听从他们的说法,那么能够存活的人就多了。从死刑降为生刑,确实是轻法,但人的常情是谨慎于明显而轻忽于隐晦,忽略长远而害怕近前,所以盘盂上有铭文,韦弦作为佩饰(以自我警戒),何况对于小人,尤其容易被迷惑,有时眼睛看不到,就会轻忽而不警戒,每天陈列在眼前,则惊心骇目。由此说来,加重刑罚不一定不伤害,减轻刑罚不一定不让人害怕,但可以保全他们的性命,繁衍他们的生养,仁爱已经济助万物,功劳也益于众人。又如今所忧虑的,逃犯是首要问题,屡次叛变不改,逃亡无处可逃,也可以以此来整肃警戒未犯法的人,永远断绝罪恶的根源。至于其他条款,应该依照旧制度。哪里说是公允适中,只是贡献一点浅见。”

〔8〕玄好人附悦,而琳之不能顺旨,是以不见知。迁楚台员外散骑侍郎。遭母忧,去职。服阕,除司徒左西掾,以父致仕自解。时司马休之为会稽内史、后将军,仍以琳之为长史。父忧,去官。服阕,补太尉主簿,尚书左丞,扬州治中从事史,所居著绩。

桓玄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但是孔琳之不能顺从他的旨意,因此不被赏识。孔琳之升任楚台员外散骑侍郎。遭遇母亲去世,离职。服丧期满,被任命为司徒左西掾,因为父亲退休而自己解职。当时司马休之担任会稽内史、后将军,仍然任命孔琳之为长史。后来父亲去世,辞去官职。服丧期满,补任太尉主簿、尚书左丞、扬州治中从事史,所担任的职位都有显著政绩。

〔9〕时责众官献便宜,议者以为宜修庠序,恤典刑,审官方,明黜陟,举逸拔才,务农简调。琳之于众议之外,别建言曰:“夫玺印者,所以辩章官爵,立契符信。官莫大于皇帝,爵莫尊于公侯。而传国之玺,历代迭用,袭封之印,奕世相传,贵在仍旧,无取改作。今世唯尉一职,独用一印,至于内外群官,每迁悉改,讨寻其义,私所未达。若谓官各异姓,与传袭不同,则未若异代之为殊也。若论其名器,虽有公卿之贵,不若帝王之重;若以或有诛夷之臣,忌其凶秽,则汉用秦玺;延祚四百,未闻以子婴身戮国亡,而弃之不佩。帝王公侯之尊,不疑于传玺,人臣众僚之卑,何嫌于即印。载籍未闻其说,推例自乖其准。而终年刻铸,丧功肖实,金银铜炭之费,不可称言,非所以因循旧贯易简之道。愚谓众官即用一印,无烦改作。若有新置官,又官多印少,文或零失,然后乃铸,则仰裨天府,非唯小益。”

当时,朝廷要求官员们进献有利的建议。议论的人认为应当修建学校,慎重对待法典刑罚,审慎官员的任用,明确升降的标准,举荐隐逸人才,发展农业,减少征调。琳在众人的议论之外,另外建议说:“玺印是用来辨别官职爵位、订立凭证符信的。官职没有比皇帝更大的,爵位没有比公侯更尊贵的。但传国的玉玺,历代反复使用;承袭封爵的印信,累世相传,重要的是沿用旧的,不需要改作。现在世上只有廷尉这一官职单独使用一个印;至于内外众官,每次升迁都改换印章。我探讨其中的道理,私下未能通晓。如果说官印因官员姓氏不同,与世代承袭不同,那还不如改朝换代更不同呢。如果论官爵名器,虽有公卿的尊贵,不如帝王的重要;如果因为有时有被诛灭的臣子,忌讳其不吉,那么汉朝使用秦朝的玉玺,延续国运四百年,没听说因为子婴被杀死、国家灭亡而抛弃不佩带。帝王公侯如此尊贵,都不怀疑传国玺;人臣众僚如此卑下,又何必嫌弃官印呢?典籍中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推究起来也违背常规。而终年刻铸,浪费人力,金银铜炭的费用,不可胜言,这不是遵循旧制简便易行的做法。我私下认为众官就用一个印,不必麻烦改作。如果有新设的官职,或者官多印少,文字有零失,然后才铸造,那才对国家有所补益,并非只是小利。”

〔10〕又曰:“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爰自天子,达于庶人,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然苟无关于情,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固当式遵先典,厘革后谬,况复兼以游费,实为民患者乎!凡人士丧仪,多出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民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所谓葬之以礼,其若此乎。谓宜谨遵先典,一罢凶门之式,表以素扇,足以示凶。”

又说:“凶门柏装这种风俗,礼经里并没有记载,是近代才兴起的。时间一长,大家习惯了,就成了老规矩。上至天子,下至百姓,确实是有原因才这么做,一下子要改,肯定大家都会觉得吓人。但是,如果跟哀伤的感情没什么关系,又违反了礼法,留着他没什么道理,去掉它也没什么损失,本来就该遵从古礼,改正后来的错误,更何况还要花很多不必要的钱,实在是对老百姓有害啊!凡是士人的丧礼仪式,大多出自民间,每次有这种需要,动不动就要十几万,耗费民力财力,却没什么意义。至于穷苦人家,个个都想尽力办好,就算家里穷得叮当响,也没有不倾家荡产的,这就是所谓的按礼数下葬吗?我认为应该严格依从古礼,全部废除凶门这种形式,改用白色扇子来显示丧事,就足够表示哀悼了。”

〔11〕又曰:“昔事故饥荒,米谷绵绢皆贵,其后米价登复,而绢于今一倍。绵绢既贵,蚕业者滋,虽勤厉兼倍,而贵犹不息。愚谓致此,良有其由。昔事故之前,军器正用铠而已,至于袍袄裲裆,必俟战阵,实在库藏,永无损毁。今仪从直卫及邀罗使命,或有防卫送迎,悉用袍袄之属,非唯一府,众军皆然。绵帛易败,势不支久。又昼以御寒,夜以寝卧,曾未周年,便自败裂。每丝绵新登,易折租以市,又诸府竞收,动有千万,积贵不已,实由于斯,私服为脂艰贵,官库为之空尽。愚谓若侍卫所须,固不可废,其余则依旧用铠。小小使命送迎之属,止宜给仗,不烦铠袄。用之既简,则其价自降”

又说:“从前因为战乱和饥荒,米谷、丝绵、绢帛都很贵,后来米价恢复了,但绢价到现在还涨了一倍。丝绵绢帛既然贵了,从事蚕桑业的人就增多,虽然加倍勤劳努力,但物价还是居高不下。我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确实是有原因的。从前战乱之前,军用器械只用铠甲而已,至于袍袄、裲裆,一定要等到上阵打仗时才用,平时都收藏在仓库里,永远不会损坏。现在仪仗护卫和迎接护送使命的,或者有防卫送迎任务的,全都使用袍袄这类衣物,不仅是一个府署,各军都是如此。丝绵织品容易破损,势必不能长久使用。又白天用来御寒,夜里用来当被子睡觉,不到一年,就自己破裂了。每当新丝绵上市,官方就用折算租税的方式购买,各个府署争相收购,动辄成千上万,物价持续昂贵,实在是由此造成的。私人的衣物因此变得难以置办,官府的仓库也因此空虚耗尽。我认为如果侍卫所必需的,固然不能废除,其余的情况则依旧用铠甲。小小的使命送迎之类,只应给武器,不必动用铠袄。使用既然简化了,那么丝绵的价格自然就会下降。”

〔12〕又曰:“夫不耻恶食,唯君子能之。肴馔尚奢,为日久矣。今虽改张是弘,而此风未革。所甘不过一味,而陈必方丈,适口之外,皆为悦目之费,富者以之示夸,贫者为之殚产,众所同鄙,而莫能独异。愚谓宜粗为其品,使奢俭有中;若有不改,加以贬黜,则德俭之化,不日而流。”

又说:“不把粗劣的食物当成耻辱,只有君子才能做到。菜肴讲究奢华,已经很久了。现在虽然进行改革并加以弘扬,但这种风气没有改变。喜欢吃的不过是一种口味,但摆出来却必须满满一大桌,除了满足口味之外,都是为了让眼睛愉悦的浪费。富人们用它来显示富有,穷人们因此耗尽家产。大家都共同鄙视这种风气,却没有人能独自改变。我认为应当粗略地规定等级,使奢侈和节俭有个适中的标准;如果有人不改正,就对他加以降职或罢免,那么崇尚德行节俭的风气,不用多久就会流行开来。”

〔13〕迁尚书吏部郎。义熙六年410,高祖领平西将军,以为长史,大司马琅邪王从事中郎。又除高祖平北、征西长史,迁侍中。宋台初建,除宋国侍中。出为吴兴太守,公事免。

他被升任为尚书吏部郎。义熙六年,宋高祖刘裕兼任平西将军,任命他为长史,又担任大司马琅邪王的从事中郎。接着又任命他为刘裕的平北将军和征西将军的长史,升任侍中。刘裕的宋国官署刚建立,他被任命为宋国的侍中。后来外放担任吴兴郡太守,因公事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