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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 · 卷三·帝纪第三

周书 · 目录

〔1〕孝闵皇帝讳觉,字陁罗尼,太祖第三子也。母曰元皇后。大统八年,生于同州官舍。九岁,封略阳郡公。时有善相者史元华见帝,退谓所亲曰:“此公子有至贵之相,但恨其寿不足以称之耳。”魏恭帝三年三月,命为安定公世子。四月,拜大将军。

孝闵皇帝名叫宇文觉,表字陁罗尼,是太祖宇文泰的第三个儿子。母亲是元皇后。大统八年,他出生在同州的官舍里。九岁时,被封为略阳郡公。当时有个擅长看相的史元华见到皇帝,回去后对自己亲近的人说:“这位公子有极其尊贵的面相,只可惜他的寿命不够长,配不上这份富贵。”魏恭帝三年三月,被立为安定公的世子。四月,被授予大将军的官职。

〔2〕十月乙亥,太祖崩,丙子,嗣位太师、大冢宰。十二月丁亥,魏帝诏以岐阳之地封帝为周公。庚子,禅位于帝。诏曰:“予闻皇天之命不于常,惟归于德。故尧授舜,舜授禹,时其宜也。天厌我魏邦,垂变以告,惟尔罔弗知。予虽不明,敢弗龚天命、格有德哉!今踵唐虞旧典,禅位于周,庸布告遐迩焉。”使大宗伯赵贵持节奉册书曰:“咨尔周公,帝王之位弗有常,有德者受命,时乃天道。予式时庸,荒求于唐虞之彝踵。曰我魏德之终旧矣,我邦小大罔弗知,今其可久怫于天道而不归有德欤。时用询谋,佥曰公昭考文公,格勋德于天地,丕济生民。洎公躬,又宣重光。故玄象征见于上,讴讼奔走于下,天之历数,用实在焉。予安敢弗若。是以钦祗圣典,逊位于公。公其享兹大命,保有万国,可不慎欤。”魏帝临朝,遣民部中大夫、济北公元迪致皇帝玺绂。固辞。公卿百辟劝进,太史陈祥瑞,乃从之。是日,魏帝逊于大司马府。

十月乙亥那天,太祖(宇文泰)去世了。丙子那天,他(宇文觉)继承了太师和大冢宰的职位。十二月丁亥那天,西魏皇帝下诏把岐阳这个地方封给他,封号为周公。庚子那天,皇帝把帝位禅让给他。皇帝下诏说:“我听说上天的命令不是固定不变的,只归于有德行的人。所以尧传给舜,舜传给禹,都是顺应时势。上天厌弃我们魏国,显示灾变来警告,这些你都知道。我虽然不够明智,哪敢不敬畏天命、迎请有德之人呢?现在遵循尧舜的旧制,把帝位禅让给周国,特此布告天下。”于是派大宗伯赵贵手持符节捧着册书说:“周公啊,帝王之位不是固定的,有德行的人接受天命,这是天道。我因此奉行天道,远追尧舜的旧例。我们魏国的德行已经终结很久了,国内大小官员没有不知道的,现在怎么能长久违背天道而不归有德之人呢?因此我召集众人谋划,都说你的先父文公(宇文泰),功勋德行顶天立地,广泛救助百姓。到了你自身,又继承发扬了他的光辉。所以天上出现征兆,下面百姓讴歌归附,上天的运数,实际上就在你身上。我怎么敢不顺应?所以恭敬地遵循圣典,把帝位让给你。你应当享受这个天命,保有天下,能不谨慎吗?”魏帝上朝,派民部中大夫、济北公元迪送上皇帝印玺绶带。(宇文觉)坚决推辞。公卿百官都劝他登基,太史官陈述祥瑞之事,于是他才接受。当天,魏帝迁居到大司马府。

〔3〕元年559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柴燎告天,朝百官于路门。追尊皇考文公为文王,皇妣为文后。大赦天下。封魏帝为宋公。是日,槐里献赤雀四。百官奏议云:“帝王之兴,罔弗更正朔,明受之于天,革民视听也。逮于尼父,稽诸阴阳,云行夏之时,后王所不易。今魏历告终,周室受命,以木承水,实当行录,正用夏时,式遵圣道。惟文王诞玄气之祥,有黑水之谶,服色宜乌。”制曰可。以大司徒、赵郡公李弼为太师,大宗伯、南阳公赵贵为太傅、大冢宰,大司马、河内公独孤信为太保、大宗伯,柱国、中山公护为大司马。以大将军宁都公毓、高阳公达奚武、武阳公豆卢宁、小司寇阳平公李远、小司马博陵公贺兰祥、小宗伯魏安公尉迟迥等并柱国。壬寅,祠圆丘。诏曰:“予本自神农,其于二丘,宜作厥主。始祖献侯,启土辽海,肇有国基,配南北郊。文考德符五运,受天明命,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庙为太祖。”癸卯,祠方丘。甲辰,祠太社。初除市门税。乙巳,祠太庙。丁未,会百官于乾安殿,班赏各有差。戊申,诏曰:“上天有命,革魏于周,致予一人,受兹大号。予惟古先圣王,罔弗先于省视风俗,以求民瘼,然后克治。矧予眇眇,又当草昧,若弗尚于达四聪、明四目之训者,其有闻知哉。有司宜分命方别之使,所以巡抚。五教何者不宣,时政有何不便;得无修身洁己,才堪佐世之人,而不为上所知;冤枉受罚,幽辱于下之徒,而不为上所理;孝义贞节,不为有司所申;鳏寡孤穷,不为有司所恤;暨黎庶衣食丰约,赋役繁省,灾厉所兴,水旱之处,并宜具闻。若有年八十已上,所在就加礼饩。”辛亥,祠南郊。壬子,立王后元氏。乙卯,诏曰:“惟天地草昧,建邦以宁。今可大启诸国,为周藩屏。”于是封太师李弼为赵国公,太傅赵贵为楚国公,太保独孤信为卫国公,大司寇于谨为燕国公,大司空侯莫陈崇为梁国公,大司马、中山公护为晋国公,邑各万户。辛酉,祠太庙。癸亥,亲耕籍田。丙寅,于剑南陵井置陵州,武康郡置资州,遂宁郡置遂州。二月癸酉,朝日于东郊。乙亥,改封永昌郡公广为天水郡公。戊寅,祠太社。丁亥,楚国公赵贵谋反,伏诛。诏曰:

元年春季正月辛丑日,即位天王之位。燃柴祭天,在路门朝见百官。追尊亡父文公为文王,亡母为文后。大赦天下。封魏国皇帝为宋公。当天,槐里进献四只赤雀。百官上奏说:“帝王兴起,没有不更改历法的,以表明从上天受命,革新百姓的视听。到孔子,考察阴阳,说施行夏朝的历法,后王不能改变。如今魏国历数终结,周朝受命,以木德承接水德,确实应当应运,正式采用夏历,遵循圣人之道。文王诞生有玄气祥瑞,有黑水谶言,服色应当用黑色。”皇帝下诏说可以。任命大司徒赵郡公李弼为太师,大宗伯南阳公赵贵为太傅、大冢宰,大司马河内公独孤信为太保、大宗伯,柱国中山公宇文护为大司马。任命大将军宁都公宇文毓、高阳公达奚武、武阳公豆卢宁、小司寇阳平公李远、小司马博陵公贺兰祥、小宗伯魏安公尉迟迥等都为柱国。壬寅日,祭祀圆丘。下诏说:“我本出自神农,对于这二丘,应当作主祭。始祖献侯,开拓辽海之地,开始建立国家基业,配祭南北郊。先父文王德行符合五运,承受上天明命,在明堂祭祀,配享上帝,庙号太祖。”癸卯日,祭祀方丘。甲辰日,祭祀太社。开始废除市门税。乙巳日,祭祀太庙。丁未日,在乾安殿会见百官,按等级颁赏。戊申日,下诏说:“上天有命,以周取代魏,使我一人承受这大号。我考虑古代圣王,无不先考察风俗,探求民间疾苦,然后才能治理。何况我渺小,又当开创之时,如果不遵循广视听、明四目的训诫,怎么能知道呢?有关部门应分别派遣使者,巡视各地。五教有什么不宣扬,时政有什么不便;有没有修身洁己、才能辅世却不被上面知道的;冤枉受罚、受辱在下的而不被上面纠正的;孝义贞节不被有关部门表彰的;鳏寡孤独不被有关部门抚恤的;百姓衣食丰足还是不足,赋役繁重还是轻省,灾疫发生,水旱之处,都应详细上报。如果有八十岁以上老人,所在地要加以礼遇和馈赠。”辛亥日,祭祀南郊。壬子日,立王后元氏。乙卯日,下诏说:“天地草创,建立邦国以求安宁。如今可以大封诸侯国,作为周的屏障。”于是封太师李弼为赵国公,太傅赵贵为楚国公,太保独孤信为卫国公,大司寇于谨为燕国公,大司空侯莫陈崇为梁国公,大司马中山公宇文护为晋国公,各食邑万户。辛酉日,祭祀太庙。癸亥日,亲自耕种籍田。丙寅日,在剑南的陵井设置陵州,武康郡设置资州,遂宁郡设置遂州。二月癸酉日,在东郊祭祀太阳。乙亥日,改封永昌郡公宇文广为天水郡公。戊寅日,祭祀太社。丁亥日,楚国公赵贵谋反,被处死。下诏说:

〔4〕朕文考昔与群公洎列将众官,同心戮力,共治天下。自始及终,二十三载,迭相匡弼,上下无怨。是以群公等用升余于大位。朕虽不德,岂不识此。是以朕于群公,同姓者如弟兄,异姓者如甥舅。冀此一心,平定宇内,各令子孙,享祀百世。而朕不明,不能辑睦,致使楚公贵不悦于朕,与万俟几通、叱奴兴、王龙仁、长孙僧衍等阴相假署,图危社稷。事不克行,为开府宇文盛等所告。及其推究,咸伏厥辜。兴言及此,心焉如痗。但法者天下之法,朕既为天下守法,安敢以私情废之。《书》曰:“善善及后世,恶恶止其身。”其贵、通、兴、龙仁罪止一家,僧衍止一房,余皆不问。惟尔文武,咸知时事。

我的父亲当年与各位公卿以及各位将领官员,同心协力,共同治理天下。从开始到最后,二十三年里,大家互相辅佐纠正,上下之间没有怨恨。因此各位公卿把我推举到了皇帝的大位上。我虽然没有什么德行,难道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吗?所以我对待各位公卿,同姓的就像兄弟,异姓的就像外甥和舅舅。希望大家一心一意,平定天下,让各自的子孙后代都能享受祭祀百代。但是我不够明智,不能让大家和睦团结,从而导致楚公贵对我不满,他与万俟几通、叱奴兴、王龙仁、长孙僧衍等人暗中互相勾结,图谋危害国家。事情没有成功,被开府宇文盛等人告发。等到追究审查,他们都认罪伏法。说到这里,我心里像病了一样难受。但是法律是天下人的法律,我既然为天下遵守法律,怎么敢因为私情而废弃它呢?《尚书》说:“奖赏善行要延及后世,惩罚恶行只限于自身。”所以贵、通、兴、龙仁的罪行只限于他们一家,僧衍只限于他一房,其余的人都一律不追究。希望你们文武百官,都知道现在这件事。

〔5〕太保独孤信有罪,免。甲午,以大司空、梁国公侯莫陈崇为太保,大司马、晋国公护为大冢宰,柱国、博陵公贺兰祥为大司马,高阳公达奚武为大司寇,大将军、化政公宇文贵为柱国。己亥,秦州、泾州各献木连理。岁星守少微,经六十日。

太保独孤信因为犯了罪被免职。甲午日,任命大司空、梁国公侯莫陈崇为太保,大司马、晋国公宇文护为大冢宰,柱国、博陵公贺兰祥为大司马,高阳公达奚武为大司寇,大将军、化政公宇文贵为柱国。己亥日,秦州和泾州各自进献了连理枝。岁星(木星)停留在少微星宿的位置,持续了六十天。

〔6〕三月庚子,会文武百官,班赐各有差。己酉,柱国、卫国公独孤信赐死。壬子,诏曰:“浙州去岁不登,厥民饥馑,朕用慜焉。其当州租输未毕者,悉宜免之。兼遣使巡检,有穷馁者,并加赈给。”癸亥,省六府士员,三分减一。夏四月己巳,以少师、平原公侯莫陈顺为柱国。壬申,诏死罪以下,各降一等。壬午,谒成陵。乙酉,还宫。丁亥,祠太庙。五月癸卯,岁星犯太微上将,太白犯轩辕。己酉,槐里献白燕。帝欲观渔于昆明池,博士姜须谏,乃止。秋七月壬寅,帝听讼于右寝,多所哀宥。甲辰,月掩心后星。辛亥,祠太庙。荧惑犯东井北端第二星。八月戊辰,祠太社。辛未,诏曰:“朕甫临大位,政教未孚,使我民农,多陷刑网。今秋律已应,将行大戮。言念群生,责在于朕。宜从肆眚,与其更新。其犯死者宜降从流,流以下各降一等。不在赦限者,不从此降。”甲午,诏曰:“帝王之治天下,罔弗博求众才,以乂厥民。今二十四军宜举贤良堪治民者,军列九人。被举之人,于后不称厥任者,所举官司,皆治其罪。”九月庚申,诏曰:“朕闻君临天下者,非由一人,时乃上下同心所致。今文武之官及诸军人不沾爵封者,宜各授两大阶。”改太守为郡守。

三月庚子日,召集文武百官,按等级分别赏赐物品。己酉日,柱国、卫国公独孤信被赐死。壬子日,下诏说:“浙州去年收成不好,百姓饥饿,我很怜悯他们。该州未交完的租税,全部免除。同时派遣使者巡视,有贫困饥饿的,都加以救济。”癸亥日,裁减六府的官员名额,减少了三分之一。夏季四月己巳日,任命少师、平原公侯莫陈顺为柱国。壬申日,下诏对死刑以下的罪犯各降一等处罚。壬午日,拜谒成陵。乙酉日,返回宫中。丁亥日,祭祀太庙。五月癸卯日,木星侵犯太微垣的上将星,金星侵犯轩辕星。己酉日,槐里县进献一只白燕。皇帝想去昆明池观看捕鱼,博士姜须劝谏,于是停止。秋季七月壬寅日,皇帝在右寝审理案件,大多予以怜悯宽宥。甲辰日,月亮遮掩心宿后星。辛亥日,祭祀太庙。火星侵犯井宿北端第二星。八月戊辰日,祭祀太社。辛未日,下诏说:“我刚刚登上大位,政教尚未使人信服,导致我的百姓农夫很多触犯刑律。现在秋季行刑的时节已到,将要执行死刑。但想到众多生灵,责任在我。应当实行宽赦,让他们改过更新。那些犯死罪的应降为流放,流放以下的各降一等。不在赦免范围内的,不按此降等。”甲午日,下诏说:“帝王治理天下,无不广泛寻求各种人才,以治理百姓。现在二十四军应该推举贤良能够治理民众的人,每军列荐九人。被举荐的人以后如果不称职,举荐他的官员都要被治罪。”九月庚申日,下诏说:“我听说统治天下的,不靠一人之力,而是上下同心所致。现在文武官员及各军人中没有得到爵位封赏的,应各授两大阶。”改太守为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