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孝桓皇帝讳志,肃宗曾孙也。祖父河间孝王开,父蠡吾侯翼,母匽氏。翼卒,帝袭爵为侯。
汉桓皇帝名叫刘志,是肃宗(汉章帝)的曾孙。他的祖父是河间孝王刘开,父亲是蠡吾侯刘翼,母亲是匽氏。刘翼去世后,刘志继承了爵位,成为侯爵。
〔2〕本初元年146,梁太后征帝到夏门亭,将妻以女弟。会质帝崩,太后遂与兄大将军冀定策禁中,闰月庚寅,使冀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帝入南宫,其日即皇帝位,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政。
本初元年,梁太后召桓帝到夏门亭,打算把妹妹嫁给他。恰巧质帝去世,太后于是和哥哥大将军梁冀在宫中商议决定大事。闰月庚寅那天,派梁冀拿着符节,用王青盖车迎接桓帝进入南宫,当天就登基做了皇帝,当时桓帝十五岁。太后依然临朝处理政务。
秋季七月乙卯这一天,将孝质皇帝安葬在静陵。
〔5〕辛巳,谒高庙、光武庙。丙戌,诏曰:“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由之。诏书连下,分明恳恻,而在所玩习,遂至怠慢,选举乖错,害及元元。顷虽颇绳正,犹未惩改。方今淮夷未殓,军师屡出,百姓疲悴,困于征发。庶望群吏,惠我劳民,蠲涤贪秽,以祈休详。其令秩满百石,十岁以上,有殊才异行,乃得参选。臧吏子孙,不得察举。杜绝邪伪请托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各明守所司,将观厥后。”
辛巳这一天,拜祭了汉高祖刘邦的庙和汉光武帝刘秀的庙。丙戌日,皇帝下达诏书说:“孝廉和廉吏都应当主管城邑、治理百姓,禁止奸邪、举荐善行,这是振兴教化的根本,必须依靠这个原则。诏书接连下达,明白痛切,但在各地却被当作日常公务对待,于是变得怠慢,选拔举荐出现错误,危害到黎民百姓。近来虽然已经依法纠正,但仍然没有彻底悔改。如今淮夷还没有平定,军队多次出征,百姓疲惫劳累,被征调发派所困扰。希望各位官吏,能够施恩惠于我的劳苦百姓,清除贪污腐败,以此祈求吉祥安康。现在规定,俸禄满百石、任职十年以上,并且有特殊才能和优异品行的人,才能参与选拔。贪官污吏的子孙,不得被察举。要杜绝邪恶歪道请托的源头。让廉洁清白、恪守正道的人能够实现他们的操守。各自明确遵守自己的职责,我将观察你们以后的表现。”
〔6〕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赵氏曰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为孝崇博园贵人。
九月戊戌这一天,追封已故的祖父河间孝王为孝穆皇,他的夫人赵氏为孝穆皇后,已故的父亲蠡吾侯为孝崇皇。冬十月甲午这一天,尊奉母亲匽氏为孝崇博园贵人。
〔7〕建和元年147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诏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戊午,大赦天下。赐史更劳一岁;男子爵,人二级,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贞妇帛,人三匹。灾害所伤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满者,以实除之。
建和元年春天正月初一(辛亥日),发生了日食。皇帝下诏要求三公、九卿、校尉等官员各自陈述朝政得失。戊午日,大赦天下。赏赐官吏减免一年的徭役;赏赐成年男子每人二级爵位;赏赐继承父亲的人以及三老、孝悌、力田等人员,每人三级爵位。对于鳏夫、寡妇、孤儿、独居老人、重度残疾、贫困无法生存的人,每人发给五斛粮食;对贞洁的妇女,每人发给三匹帛。因遭受灾害损失达到十分之四以上的田地,不收田租;损失不到十分之四的,按实际损失减免。
二月,荆州和扬州一带很多人饿死,朝廷派遣四府的属官分别前往各地赈济发放粮食。
〔10〕夏四月庚寅,京师地震。诏大将军、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将、大夫、御史、谒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议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陈得失。又诏大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壬辰,诏州郡不得迫胁驱逐长吏。长吏臧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若有擅相假印绶者,与杀人同弃市论。丙午,诏郡国系囚减死罪一等,勿笞。唯谋反大逆,不用此书。又诏曰:“比起陵茔,弥历时节,力役既广,徒隶尤勤。顷雨泽不沾,密云复散,倘或在兹。其令徒作陵者减刑各六月。”
夏季四月庚寅日,京城发生地震。皇帝下诏命令大将军、三公、九卿、校尉各自推举一位贤良方正、敢于直言极谏的人才。又命令列侯、将军、大夫、御史、谒者、千石和六百石级别的官员、博士、议郎、郎官各自呈上密封的奏章,指出朝廷施政的得失。再次下诏命令大将军、三公、九卿、各郡和各封国各自推举一位至孝笃行的人士。壬辰日,下诏命令各州郡不得胁迫驱逐长吏。如果长吏贪污达到三十万钱而不被检举揭发,刺史和二千石官员将以纵容回避的罪名论处。如果有人擅自相互借予官印绶带,将与杀人同罪,处以弃市。丙午日,下诏命令各郡国在押囚犯减死罪一等,不施笞刑。只有谋反和大逆不道的罪行,不适用此诏书。又下诏说:“近来修建陵墓,历经时日,劳役繁重,囚徒尤其辛苦。近来雨水不足,浓云又散,或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命令在陵墓服役的囚徒各减刑六个月。”
这个月,朝廷立(原)阜陵王的代兄勃遒亭侯便为新的阜陵王。
各郡和诸侯国中有六处地方发生了地裂,地下水喷涌出来,井水也溢出了地面;灵芝草在宫中的中黄藏府里生长了出来。
六月,太尉胡广被罢免,大司农杜乔担任太尉。
秋天七月,勃海王刘鸿去世了,朝廷立皇帝的弟弟蠡吾侯刘悝为新的勃海王。
〔18〕冬十月,司徒赵戒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前太尉胡广为司空。
冬天十月,司徒赵戒被任命为太尉,司空袁汤被任命为司徒,前任太尉胡广被任命为司空。
〔19〕十一月,济阴言有五色大鸟见于己氏。戊午,减天下死罪一等,戍边。
十一月,济阴郡上报说在己氏县出现了一只五彩的大鸟。戊午这天,朝廷下令把天下死刑罪犯的刑罚减轻一等,改为发配边疆戍守。
〔20〕清河刘文反,杀国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为天子;事觉伏诛。蒜坐贬为尉氏候,徙桂阳,自杀。前太尉李固、杜乔皆下狱死。陈留盗贼李坚自称皇帝,伏诛。
清河人刘文造反,杀死了国相射暠,想要立清河王刘蒜为皇帝;事情被发觉后刘文被处死。刘蒜因此被贬为尉氏侯,流放到桂阳,后来自杀。前任太尉李固、杜乔都被关进监狱而死。陈留的盗贼李坚自称皇帝,也被处死。
〔21〕二年148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赐河间、勃海二王黄金各百斤,彭城诸国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将、大夫、郎吏、从官、四姓及梁、邓小侯、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赐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绵三斤。
那年春季正月甲子日,皇帝举行了成年冠礼。庚午日,大赦天下。赏赐河间王和勃海王各一百斤黄金,赏赐彭城的各位诸侯王各五十斤黄金;又赏赐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爵、中二千石级官员、二千石级官员、将军、大夫、郎吏、随从官员、四姓外戚家族以及梁氏、邓氏的小侯爵、各位夫人及其以下人员数量不等的帛(丝织品)。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赏赐米、酒、肉,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再加赏两匹帛和三斤绵。
三月的戊辰那天,皇帝跟着皇太后去了大将军梁冀的府上。
白马羌人侵犯了广汉属国,杀死了当地的官员,益州刺史带领板楯蛮讨伐并打败了他们。
〔24〕夏四月丙子,封帝弟硕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马氏为孝崇园贵人。
夏季四月丙子日,封皇帝的弟弟刘硕为平原王,让他负责供奉孝崇皇的祭祀。尊崇孝崇皇的夫人马氏为孝崇园贵人。
〔26〕五月癸丑,北宫掖廷中德阳殿及左掖门火,车驾移幸南宫。
五月癸丑那天,北宫后宫里的德阳殿和左掖门发生了火灾,皇上临时搬到南宫去了。
六月,将清河国改名为甘陵国,封安平王刘得的儿子、经侯刘理为甘陵王。
〔29〕冬十月,长平陈景自号“黄帝子”,署置官属,又南顿管伯亦称“真人”,并图举兵,悉伏诛。
冬天十月,长平人陈景自称是黄帝的儿子,设置任命了官员属吏,还有南顿人管伯也自称“真人”,他们都图谋起兵,结果全都被诛杀了。
三年春季三月甲申日,彭城王刘定去世了。
夏天四月丁卯日,这天是月末,发生了日食。
〔32〕五月乙亥,诏曰:“盖闻天生蒸民,不能相理,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于下,则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则咎征见乎象。间者,日食毁缺,阳光晦暗,朕祗惧潜思,匪遑启处。传不云乎:‘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昔孝章帝愍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并蒙恩泽,流徙者使还故郡,没入者免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务乎!其自永建元年126迄乎今岁,凡诸妖恶,支亲从坐,及吏民减死徙边者,悉归本郡;唯没入者不从此令。”
五月初一这天,皇帝下诏说:“我听说上天生养了众多百姓,不能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所以为他们设立君主,让君主来治理他们。如果君主的治理合乎天道,那么吉祥的征兆就会出现在天上;如果各种事情失去秩序,那么灾祸的征兆就会显现于天象。近来,发生了日食,太阳被毁损残缺,阳光昏暗不明,我因此敬畏恐惧,暗自深思,连安居休息的功夫都没有。经典上不是说吗:‘日食时要修养德行,月食时要整饬刑罚。’从前孝章帝怜悯前朝禁止流徙的严苛,所以在建初元年,所有人都蒙受恩惠,被流放迁徙的人让他们返回原郡,被没入官府为奴的人赦免为平民。先皇的仁德之政,怎么能不努力奉行呢!现在从永建元年直到今年,凡是那些因妖言恶逆而受到牵连的旁系亲属,以及被减死罪流放边境的官吏百姓,全部让他们返回原籍;只有被没入官府为奴的人不在此命令之内。”
〔33〕六月庚子,诏大将军、三公、特进、侯,其与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乙卯,震宪陵寝屋。
六月庚子这一天,皇帝下诏,命令大将军、三公、特进、侯爵,以及九卿、校尉,各自举荐一位贤良方正、敢于直言极谏的人才。乙卯这一天,发生了地震,震动了宪陵的陵寝房屋。
八月乙丑这一天,天市垣出现了一颗彗星,京城发生了严重的水灾。
〔36〕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诏死罪以下及亡命者赎,各有差。郡国五山崩。
九月己卯这一天,发生了地震。到了庚寅这一天,又发生了地震。皇帝下诏,死罪以下的犯人和逃亡的人,可以用财物来赎罪,根据罪责轻重各有不同的减免等级。各郡和各诸侯国还有五座山发生了崩塌。
〔37〕冬十月,太尉赵戒免。司徒袁汤为太尉,大司农河内张歆为司徒。
冬季十月,太尉赵戒被罢免。司徒袁汤担任太尉,大司农河内人张歆担任司徒。
〔38〕十一月甲申,诏曰:“朕摄政失中,灾眚连仍,三光不明,阴阳错序。监寐寤叹,疢如疾首。今京师厮舍,死者相枕,郡县阡陌,处处有之,甚违周文掩胔之义。其有家属而贫无以葬者,给直,人三千,丧主布三匹;若无亲属,可于官壖地葬之,表识姓名,为设祠祭。又徙在作部,疾病致医药,死亡厚埋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禀谷如科。州郡检察,务崇恩施,以康我民。”
十一月甲申这天,下诏说:“我治理朝政失去了公正,灾祸接连不断,日月星三光不明亮,阴阳顺序错乱。我晚上睡不着、醒来就叹息,痛苦得就像头疼一样。现在京城内外的房舍边,死的人一个叠一个,郡县田间的道路上,到处都有死人,这太违背周文王掩埋尸骨的德政了。那些有家属却穷得没法安葬的,给钱,每人三千钱,丧家主人再给三匹布;如果没有亲属的,可以在官方的空地安葬,立个标记写上姓名,并为他们设置祠庙祭祀。还有,在官营作坊服劳役的人,生病的就给他们医药,死了的就好好埋葬。百姓中不能自己维持生活以及流亡迁移的,按照法令标准发给粮食。各州郡要检查督促,务必崇尚恩惠并施行,来安定我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