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史臣曰:御之良者,不在于烦策,政之善者,无取于严刑。故虽宽猛相资,德刑互设,然不严而化,前哲所重。士文等运属钦明,时无桀黠,未闲道德,实怀残忍。贼人肌体,同诸木石,轻人性命,甚于刍狗。长恶不悛,鲜有不及,故或身婴罪戮,或忧恚颠陨。凡百君子,以为有天道焉。呜呼!后来之士,立身从政,纵不能为子高门以待封,其可令母扫墓而望丧乎?
史官评论说:好的驾驭者,不在于频繁地鞭策;好的政治,不在于采用严酷的刑罚。所以虽然宽严相互补充,德教和刑罚交替使用,但不用严刑就能教化,这是前代贤哲所重视的。士文等人遭遇的时代是政治清明之时,并没有桀黠之民,他们不熟悉道德,内心却怀有残忍。残害他人的身体,如同对待木石;轻视他人的性命,比草狗还不如。长期作恶不改,很少有不遭殃的,所以有的身陷罪戮,有的忧愤而死。所有的君子,认为这是天道有常。唉!后来的士人,立身处世、从政为官,纵然不能像子高那样等待封侯,难道能让母亲扫墓而望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