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版书目

北史 · 卷八十六·列传第七十四

北史 · 目录

〔11〕孝武帝时,为廷尉卿。及释奠开讲,瑗与温子升、魏季景、李业兴并为擿句。天平中,除广宗太守,政有清白之称。广宗人情凶戾,累政咸见告讼。唯瑗一人,终始全洁。转中山太守,声誉甚美,为吏人所怀。及齐神武班书州郡,称瑗政绩,以为劝励。后授平州刺史,在州政如临郡。又为神武丞相府右长史。瑗无军府断割才,不甚称职。又行晋州事。及还邺,上表曰:“臣伏读《麟趾新制》至三公曹第六十六条:‘母杀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三返覆之,未得其门。何者?案律:‘子孙告父母、祖父母者,死。’又汉宣云:‘子匿父,孙慝大父母,皆勿论。’盖谓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杀害之类,恩须相隐,律抑不言,法理如是,足见其直,未必指母杀父,止子不言也。今母杀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识比野人,义近禽兽。且母之于父,作合移天,既杀己之天,复杀子之天,二天顿毁,岂容顿默?此母之罪,义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离。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致惑。如或有之,可临时议罪,何用豫制斯条,用为训诫?恐千载之下,谈者喧哗,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论。以臣管见,实所不取。”诏付尚书。三公郎封君义立判云:“母杀其父,子复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杀。天下未有无母之国,不知此子,将欲何之?既于法无违,于事非害,宣布有司,谓不宜改。”瑗复难云:“局判云‘母由告死,便是子杀。天下未有无母之国,不知此子,将欲何之。’瑗案典律,未闻母杀其父而子有隐母之义。既不告母,便是与杀父同。天下可有无父之国,此子独得有所之乎?”事虽停寝。除大宗正卿。宗室及其寒士,相与轻之,瑗案法推正,甚见仇疾。官虽通显,贫窘如初,清尚之操,为时所重。领本州大中正,兼廷尉卿,卒官。赠太仆卿、济州刺史,谥曰明。

孝武帝时,他担任廷尉卿。等到举行释奠礼开讲,他与温子升、魏季景、李业兴一起担任擿句的职务。天平年间,被任命为广宗太守,为政有清廉的好名声。广宗这地方人性情凶恶暴戾,前几任太守都被告发诉讼。只有裴瑗一个人,从头到尾保持清白廉洁。转任中山太守,声誉很好,被官吏百姓怀念。到齐神武向各州郡颁发文书,称赞裴瑗的政绩,以此作为奖励和鼓励。后来被授予平州刺史,在州治理如同管理一个郡一样。又担任神武丞相府的右长史。裴瑗没有军府中决断裁决的才能,不太称职。又代理晋州事务。等到回到邺城,上表说:“臣仔细阅读《麟趾新制》到三公曹第六十六条:‘母亲杀了父亲,儿子不得告发,告发者处死。’我反复思考这篇文章,不得其解。为什么呢?根据律法:‘子孙告发父母、祖父母的,处死。’又汉宣帝说:‘儿子隐匿父亲,孙子隐匿祖父母,都不予追究。’这大概是指父母、祖父母小罪如偷羊,大罪如杀人这类事,恩情需要互相隐匿,律法抑制告发,法理如此,足以看到它的意思,未必是指母亲杀父亲,就禁止儿子告发。现在母亲杀父亲而儿子不告发,便是只知道母亲而不知道父亲,见识如同野人,道义接近禽兽。况且母亲对于父亲,结合配天,既然杀了自己的天(丈夫),又杀了儿子的天(父亲),二天顿时毁灭,怎么能容忍沉默?这个母亲的罪,按理不能赦免;她下手那天,对母亲的恩情就已断绝。仍然以母亲的情分不告发,这是我感到困惑的原因。如果有这样的事,可以临时定罪,何必预先制定这条法律,作为训诫?恐怕千年之后,谈论者议论纷纷,认为光明的大朝,有尊母卑父的论调。以臣的浅见,实在不认为可取。”诏书交给尚书省处理。三公郎封君义立即判决说:“母亲杀父亲,儿子又告发母亲,母亲因告发而死,便是儿子杀母亲。天下没有没有母亲的国家,不知道这个儿子,将要到哪里去?既然不违背法律,对于事情没有危害,宣布给有关部门,认为不应该更改。”裴瑗又反驳说:“局判说‘母亲因告发而死,便是儿子杀母亲。天下没有无母亲的国家,不知道这个儿子,将要到哪里去。’我查阅典律,没有听说母亲杀父亲而儿子有隐匿母亲的道理。既然不告发母亲,便是与杀父亲同罪。天下可以有无父亲的国家,这个儿子难道能够独自有所去处吗?”事情虽然被搁置。被任命为大中正卿。宗室以及那些寒微的士人,都轻视他,裴瑗依法纠正,很被仇视。官职虽然通达显赫,贫穷如同当初,清高的节操,被当时人所看重。兼任本州大中正,兼廷尉卿,死于任上。追赠太仆卿、济州刺史,谥号为明。

〔12〕苏淑,字仲和,武邑人也。兄寿兴,坐事为阉官,后拜河间太守,赐爵晋阳男。及寿兴将卒,遂冒养淑为子。淑熙平中袭其爵。后除乐陵内史,在郡绥抚,甚有人誉。后谢病乞解,有诏听之,人吏老幼诉乞淑者甚众。后历荥阳、中山二郡太守,卒。

苏淑,字仲和,是武邑人。他的哥哥苏寿兴,因事获罪成为宦官,后来被任命为河间太守,赐爵位晋阳男。等到苏寿兴将要去世时,冒认收养苏淑为儿子。苏淑在熙平年间继承了爵位。后来被任命为乐陵内史,在郡中安抚百姓,很有声誉。后来以生病为由请求解除职务,皇帝下诏允许,百姓和官吏老幼请求留下苏淑的人很多。后来历任荥阳、中山二郡的太守,去世。

〔13〕淑清心爱下,所历三郡,皆为吏人所思,当时称为良二千石。武定初,赠卫大将军、都官尚书、瀛州刺史,谥曰懿。齐神武追美清操,与羊敦同见优赏。

淑这个人内心清正,爱护下属,他任职过的三个郡,都被官吏和百姓怀念,当时被人们称为好太守。武定初年,被追赠为卫大将军、都官尚书、瀛州刺史,谥号是懿。齐神武帝追念赞美他的清廉操守,让他和羊敦一同受到优厚的赏赐。

〔14〕张华,原字国满,代郡人也。少明敏,有器度。初为齐神武骠骑府法曹参军,赐爵新城伯,累迁大丞相府属。深被亲待,每号令三军,恒令宣谕意旨。寻除散骑常侍。周文始据雍州,神武使华原入关说焉。周文谓曰:“若能屈骥足于此,当共享富贵;不尔,命悬今日。”华原曰:“殒首而已,不敢闻命。”周文嘉其亮正,乃使东还。寻悔,遣追不及。神武以华原久而不返,每叹惜之,及闻其来,喜见于色。后除相府右长史,迁骠骑大将军、特进,进爵为公,仍徙封新安。后为兖州刺史。华原有干略,达政体。至州,乃广布耳目,以威禁。境内大贼及邻州亡命三百余人,皆诣华原归款。咸抚以恩信,放归田里,于是人怀感附,寇盗寝息。州狱先有系囚千余人,华原科简轻重,随事决遣。至年暮,唯有重罪者数十人。华原各给假五日,曰:“期尽速还也。”囚等曰:“有君如是,何忍背之!”依期毕至。先是,州境数有猛兽为暴。自华原临政,州东北七十里甑山中,忽有六駮食猛兽,咸以为化感所致。卒官,州人大小莫不号慕,为树碑立祠,四时祭焉。赠司空公、尚书左仆射。子宰均嗣。

张华,字国满,是代郡人。他年少时聪明敏捷,有器量。起初在北齐神武帝高欢的骠骑府担任法曹参军,被赐爵新城伯,多次升迁到大丞相府属官。深受高欢亲近信任,每次号令三军,总是让他宣读传达意旨。不久被任命为散骑常侍。西魏的周文帝宇文泰刚开始占据雍州时,高欢派张华原入关去游说宇文泰。宇文泰对他说:“如果你能屈尊留在这里,就共享富贵;否则,今天就要你的命。”张华原回答说:“不过一死罢了,不敢从命。”宇文泰赞赏他的诚信正直,于是放他东归。不久后悔,派人追赶没追上。高欢因张华原很久不回来,常常叹息,等听说他回来了,喜形于色。后来担任相府右长史,升任骠骑大将军、特进,进爵为公,改封新安。后来出任兖州刺史。张华原很有才干谋略,通晓为政之道。到州后,广泛布置耳目,用威势进行整肃。境内的大盗和邻州逃亡的罪犯三百多人,都来向张华原归顺投诚。他用恩德信义安抚他们,释放回乡务农,于是人们感恩归附,盗寇平息。州监狱原先关押着上千名囚犯,张华原区分罪行轻重,根据情况判决发落。到了年底,只剩下几十名重罪囚犯。张华原各给五天假,说:“期限到了赶快回来。”囚犯们说:“有这样的长官,怎么忍心背叛!”都按期全部返回。此前,州境内多次有猛兽为害。自从张华原到任,州东北七十里的甑山中,忽然有一种叫六駮的野兽吃掉猛兽,人们都认为是他的教化感召所致。他在任上去世,州里人无论大小都哀号思慕,为他立碑建祠,四季祭祀。朝廷追赠司空公、尚书左仆射。儿子张宰均继承爵位。

〔15〕孟业,字敬业,钜鹿安国人也。家本寒微,少为州吏,性廉谨。同僚诸人,侵盗官绢,分三十匹与业,拒而不受。行台郎中郭秀相礼接,方欲荐之,会秀卒。

孟业,表字敬业,是钜鹿安国县人。他家里原本贫寒,地位低微,年轻时在州里做小吏,性情廉洁谨慎。他的同事们都侵吞公家的绢,分了三十匹给他,他坚决拒绝没有接受。行台郎中郭秀对他以礼相待,正要举荐他,恰巧郭秀去世了。

〔16〕魏彭城王韶,齐神武之婿也,拜定州刺史,除业为典签。长史刘仁之谓业曰:“我处其外,君居其内,同心戮力,庶有济乎?”未几,仁之入为中书令,临路启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业,愿专任之,余人不可信也。”又与业别,执手曰:“令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后,不自保全,唯正与直,愿君自勉。”业唯有一马,瘦死。韶以业贫,令州府官人,同食马肉,欲令厚相酬偿。业固辞不敢。韶乃戏业曰:“卿邀名人也。”对曰:“业为典签,州中要职,诸人欲相贿赡,止患无方便耳。今唤食肉,恐致聚敛,有损声名,所以仰违明教。”后未旬日,韶左右王四德、董惟金并以马死托肉,为长史裴英起密启。神武有书与韶,大致诮让。业寻被谮,出外行县事。后神武书责韶云:“典签姓孟者,极能用心,何乃令出外也!”及韶代下,业亦随还,赠送一无所受。仁之后为西兖州,临别谓吏部郎中崔暹曰:“贵州人士,唯有孟业,铨举之次,不可忘也。”暹问业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使刘西兖如此钦叹?”业答曰:“唯知自修也。”韶为并州刺史,业复为典签,仍兼长史。

东魏的彭城王高韶,是北齐神武帝的女婿,被任命为定州刺史,他任用孟业做典签。长史刘仁之对孟业说:“我在外面处理政务,你在内部辅助,咱们同心协力,或许能成事吧?”没过多久,刘仁之进京当了中书令,临走时向高韶报告说:“殿下身边可以信任的人,只有孟业,希望您能专门任用他,其他人都不可信。”他又和孟业告别,握着他的手说:“我一离开京城,你就失去了靠山,恐怕以后难以保全自己。只有秉持正直,希望你自我勉励。”孟业只有一匹马,后来瘦死了。高韶因为孟业贫穷,就让州府的官吏们一起出钱吃这匹马的肉,想借此给孟业一笔丰厚的补偿。孟业坚决推辞,不敢接受。高韶于是开玩笑说:“你这是在追求名声啊。”孟业回答说:“我担任典签,是州里的要职,别人想贿赂我,只愁没机会罢了。现在让我吃马肉,恐怕会变成聚敛钱财,有损我的名声,所以才违抗您的命令。”没过十天,高韶身边的王四德、董惟金两人都借口马死了来要吃马肉,被长史裴英起秘密报告给了上级。神武帝写信给高韶,大加责备。不久孟业遭人诬告,被派到外面代理县务。后来神武帝又写信责备高韶说:“那个姓孟的典签办事非常用心,你怎么能把他调出去呢!”等到高韶被免职,孟业也跟着回去,别人送的东西一概不收。后来刘仁之担任西兖州刺史,临别时对吏部郎中崔暹说:“你们州里的人才,只有孟业,选拔推荐的时候,可不能忘了他。”崔暹问孟业:“你从前在定州有什么政绩,让刘西兖这么佩服赞叹?”孟业回答说:“我只是知道自我修养罢了。”后来高韶担任并州刺史,孟业又当了典签,还兼任长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