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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 卷四十七·志第二十八

金史 · 目录

〔6〕二十一年正月,上谓宰臣曰:“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户之民,往往骄纵,不亲稼穑,不令家人农作,尽令汉人佃莳,取租而已。富家尽服纨绮,酒食游宴,贫者争慕效之,欲望家给人足,难矣!近已禁卖奴婢,约其凶吉之礼,更当委官阅实户数,计口授地,必令自耕,力不赡者,方许佃于人。仍禁其农时饮酒。”又曰:“奚人六猛安,已徙居咸平、临潢、泰州,其地肥沃,且精勤农务,各安其居。女直人徙居奚地者,菽粟得收获否?”左丞守道对曰:“闻皆自耕,岁用亦足。”上曰:“彼地肥美,异于他处,惟附都民以水害稼者赈之。”三月,陈言者言,豪强之家多占夺田者。上曰:“前参政纳合椿年占地八百顷,又闻山西田亦多为权要所占,有一家一口至三十顷者,以致小民无田可耕,徙居阴山之恶地,何以自存?其令占官地十顷以上者皆括籍入官,将均赐贫民。”省臣又奏:“椿年子猛安参谋合、故太师耨碗温敦思忠孙长寿等,亲属计七十余家,所占地三千余顷。”上曰:“至秋,除牛头地外,仍各给十顷,余皆拘入官。山后招讨司所括者,亦当同此也。”又谓宰臣曰:“山东路所括民田,已分给女直屯田人户,复有籍官闲地,依元数还民,仍免租税。”六月,上谓省臣曰:“近者大兴府平、滦、蓟、通、顺等州,经水灾之地,免今年税租。不罹水灾者姑停夏税,俟稔岁征之。”时中都大水,而滨,棣等州及山后大熟,命修治怀来以南道路,以来粜者。又命都城减价以粜。又曰:“近遣使阅视秋稼,闻猛安谋克人惟酒是务,往往以田租人,而预借三二年租课者。或种而不耘,听其荒芜者。自今皆令阅实各户人力,可耨几顷亩,必使自耕耘之,其力果不及者方许租赁。如惰农饮酒,劝农谋克及本管猛安谋克并都管,各以等第科罪。收获数多者,则亦以等第迁赏。”七月,上谓宰臣曰:“前徙宗室户于河间,拨地处之,而不回纳旧地,岂有两地皆占之理?自今当以一处赐之。山东刷民田已分给女直屯田户,复有余地,当以还民而免是岁之租。”八月,尚书省奏山东所刷地数,上谓梁肃曰:“朕尝以此问卿,卿不以言。此虽称民地,然皆无明据,括为官地有何不可?”又曰:“黄河已移故道,梁山泺水退,地甚广,已尝遣使安置屯田。民昔尝恣意种之,今官已籍其地,而民惧征其租,逃者甚众。若征其租,而以冒佃不即出首罪论之,固宜。然若遽取之,恐致失所。可免其征,赦其罪,别以官地给之。”御史台奏:“大名、济州因刷梁山泺官地,或有以民地被刷者。”上复召宰臣曰:“虽曾经通检纳税,而无明验者,复当刷问。有公据者,虽付本人,仍须体问。”十月,复与张仲愈论冒占田事。

二十一年正月,皇帝对宰臣说:“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户的百姓,往往骄横放纵,不亲自耕种,不让家人务农,全都让汉人佃种,只收取租子罢了。富家都穿绫罗绸缎,喝酒游玩宴会,贫苦的争相羡慕效仿,想要家给人足,难啊!近来已经禁止买卖奴婢,约束他们的吉凶礼仪,还应当委派官员核实户数,按人口授田,必须让他们自己耕种,力量不够的,才允许佃给别人。仍然禁止他们在农忙时喝酒。”又说:“奚人六个猛安,已经迁居到咸平、临潢、泰州,那里土地肥沃,而且他们精勤农务,各自安居。女真人迁居到奚地的,豆子和谷子有收获吗?”左丞守道回答说:“听说都自己耕种,一年的用度也充足。”皇帝说:“那里土地肥美,不同于其他地方,只有靠近都城的百姓因为水灾损害庄稼的要赈济。”三月,有人上言说,豪强之家多侵占夺取田地。皇帝说:“前任参政纳合椿年占地八百顷,又听说山西田地也多被权要占有,有一家一口人达到三十顷的,致使小民无田可耕,迁居到阴山的恶劣地方,怎么生存?命令凡占官地十顷以上的都拘收查抄入官,将平均赐给贫民。”省臣又上奏:“椿年的儿子猛安参谋合、已故太师耨碗温敦思忠的孙子长寿等,亲属总共七十多家,所占土地三千多顷。”皇帝说:“到秋天,除了牛头地之外,仍然各给十顷,其余都拘收入官。山后招讨司所拘收的,也应当照此办理。”又对宰臣说:“山东路所拘收的民田,已经分给女真屯田人户,还有登记入官的闲地,按原数还给百姓,仍然免除租税。”六月,皇帝对省臣说:“近来大兴府平、滦、蓟、通、顺等州,遭受水灾的地方,免除今年税租。没有遭受水灾的暂且停止夏税,等丰收年再征收。”当时中都发大水,而滨、棣等州及山后大丰收,命令修治怀来以南的道路,以便利来卖粮的人。又命令都城减价卖粮。又说:“近来派遣使者视察秋庄稼,听说猛安谋克人只知道喝酒,往往把田地租给别人,而预借两三年的租课。有的种了却不除草,任凭它荒芜。从今以后都令核实各户的人力,能锄几顷亩,必须让他们自己耕种除草,力量果然不够的才允许租赁。如果懒惰不种地而喝酒,劝农谋克和本管猛安谋克以及都管,各按等级定罪。收获数量多的,也按等级升迁赏赐。”七月,皇帝对宰臣说:“先前迁移宗室户到河间,拨给土地安置他们,却不交回旧地,哪有两地都占的道理?从今以后应当只赐给一处。山东刷出的民田已经分给女真屯田户,还有剩余的土地,应当还给百姓并免除这一年的租税。”八月,尚书省上奏山东刷出的土地数量,皇帝对梁肃说:“我曾经用这件事问你,你却不说话。这些虽然称为民地,但都没有明确证据,拘收为官地有什么不可以?”又说:“黄河已经改道,梁山泺水退了,土地很广阔,已经曾派遣使者安置屯田。百姓以前曾随意耕种,现在官府已经登记了那些地,而百姓害怕征收租税,逃跑的很多。如果征收租税,而以冒佃不立即自首的罪名论处,固然应该。但如果突然夺取,恐怕导致他们流离失所。可以免除征收,赦免他们的罪,另外用官地给他们。”御史台上奏:“大名、济州因为刷梁山泺官地,有的把民地也刷了。”皇帝又召见宰臣说:“虽然曾经通检纳税,但没有明确证据的,还要刷问。有公家凭证的,虽然交给本人,仍须查问。”十月,又和张仲愈讨论冒占田地的事。

〔7〕二十二年,以附都猛安户不自种,悉租与民,有一家百口垅无一苗者。上曰:“劝农官,何劝谕为也,其令治罪。”宰臣奏曰:“不自种而辄与人者,合科违例。”上曰:“太重,愚民安知。”遂从大兴少尹王修所奏,以不种者杖六十,谋克四十,受租百姓无罪。又命招复梁山泺流民,官给以田。时人户有执契据指坟垅为验者,亦拘在官,先委恩州刺史奚晦招之,复遣安肃州刺史张国基验实给之,如已拨系猛安,则偿以官田。上曰:“工部尚书张九思执强不通,向遣刷官田,凡犯秦、汉以来名称,如长城、燕子城之类者,皆以为官田。此田百姓为己业不知几百年矣,所见如此,何不通之甚也。”八月,以赵王永中等四王府冒占官田,罪其各府长史府掾,及安次,新城,宛平、昌平、永清、怀柔六县官,皆罚赎有差。

二十二年,因为靠近都城的猛安户不自己耕种,全部租给百姓,有一家百口人地里没有一棵苗的。皇帝说:“劝农官,还劝谕什么呢,命令治他们的罪。”宰臣上奏说:“不自己耕种而随便给人的人,应当按违例论处。”皇帝说:“太重了,愚民哪里知道。”于是听从大兴少尹王修所奏,对不耕种的人杖六十,谋克杖四十,接受租地的百姓无罪。又命令招回流亡的梁山泺百姓,官府给以田地。当时有人户拿着契据指着坟垅为凭证的,也被拘收入官,先委任恩州刺史奚晦招抚他们,又派遣安肃州刺史张国基验实给予,如果已经拨给猛安,则用官田补偿。皇帝说:“工部尚书张九思固执不通,先前派他刷官田,凡是触及秦、汉以来的名称,如长城、燕子城之类的,都当作官田。这些田百姓作为自己产业不知几百年了,见识如此,怎么这么不通晓事理呢。”八月,因为赵王永中等四王府冒占官田,处罚各府长史、府掾,以及安次、新城、宛平、昌平、永清、怀柔六县的官员,都按等级罚赎。

〔8〕九月,遣刑部尚书移剌慥于山东路猛安内摘八谋克民,徙于河北东路酬斡、青狗儿两猛安旧居之地,无牛者官给之。河间宗室未徙者令尽徙于平州,无力者官津发之,土薄者易以良田。先尝令俟丰年则括籍官地,至是岁,省臣复以为奏,上曰:“本为新徙四猛安贫穷,须刷官田与之,若张仲愈等所拟条约太刻,但以民初无得地之由,自抚定后未尝输税,妄通为己业者,刷之。如此,恐民苦之,可为酬直。且先令猛安谋克人户,随宜分处,计其丁壮牛具,合得土田实数,给之。不足,则以前所刷地二万余顷补之。复不足,则续当议。”时有落兀者与婆萨等争懿州地六万顷,以皆无据验,遂没入官。

九月,派遣刑部尚书移剌慥在山东路猛安内挑选八个谋克的百姓,迁到河北东路酬斡、青狗儿两个猛安旧居的地方,没有牛的官府给以。河间宗室没有迁移的令全部迁到平州,没有力量的官府出钱粮资助,土地贫瘠的换成良田。先前曾命令等丰收年就拘收查抄官地,到这一年,省臣又上奏此事,皇帝说:“本来是因为新迁移的四个猛安贫穷,需要刷官田给他们,像张仲愈等人拟定的条约太苛刻,只以百姓起初没有获得土地的缘由,自从安抚平定后不曾纳税,胡乱申报为己业的,就刷取。这样,恐怕百姓受苦,可以给报酬。而且先让猛安谋克人户,根据情况分别安置,计算他们的丁壮牛具,应得土田的实际数量,给他们。不足,就用先前刷取的地二万多顷补充。再不足,则继续商议。”当时有落兀与婆萨等人争夺懿州地六万顷,因为都没有证据,于是没收入官。

〔9〕二十七年,随处官豪之家多请占官地,转与它人种佃,规取课利。命有司拘刷见数,以与贫难无地者,每丁授五十亩,庶不至失所,余佃不尽者方许豪家验丁租佃。章宗大定二十九年五月,拟再立限,令贫民请佃官地,缘今已过期,计已数足,其占而有余者,若容告讦,恐滋奸弊。况续告漏通地,敕旨已革,今限外告者宜却之,止付元佃。兼平阳一路地狭人稠,官地当尽数拘籍,验丁以给贫民。上曰:“限外指告多佃官地者,却之,当矣。如无主不顾承佃,方许诸人告请。其平阳路宜计丁限田,如一家三丁己业止三十亩,则更许存所佃官地一顷二十亩,余者拘籍给付贫民可也。”七月,论旨尚书省曰:“唐、邓、颍、蔡、宿、泗等处,水陆膏腴之地,若验等级,量立岁租,宽其征纳之限,募民佃之,公私有益。今河南沿边地多为豪民冒占,若民或流移至彼,就募令耕,不惟贫民有赡,亦增羡官租。其给丁壮者田及耕具,而免其租税。”八月,尚书省奏:“河东地狭,稍凶荒则流亡相继。窃谓河南地广人稀,若令招集他路流民,量给闲田,则河东饥民减少,河南且无旷地矣。”上从所请。九月戊寅,又奏:“在制,诸人请佃官闲地者免五年租课,今乞免八年,则或多垦。”并从之。十一月,尚书省奏:“民验丁佃河南荒闲官地者,如愿作官地则免租八年,愿为己业则免税三年,并不许贸易典卖。若豪强及公吏辈有冒佃者,限两月陈首,免罪而全给之,其税则视其邻地定之,以三分为率减一分,限外许诸人告诣给之。”制可。

二十七年,各处官豪之家多申请占用官地,转给他人佃种,谋取租利。命令有关官员拘收查抄现有数量,给与贫穷无地的人,每丁授田五十亩,希望不至于流离失所,剩余佃不尽的地才允许豪家按丁租佃。章宗大定二十九年五月,打算再立期限,令贫民申请佃种官地,因为现在已经过期,估计已经数量足够,那些占田有余的人,如果容许告发,恐怕滋生奸弊。况且后续告发漏报的地,敕旨已经革除,现在期限外告发的应当拒绝,只交给原佃户。加上平阳一路地狭人稠,官地应当全部拘收登记,按丁给与贫民。皇帝说:“期限外指告多佃官地的人,拒绝,是应当的。如果没有主不愿承佃,才允许别人告请。平阳路应当按丁限田,比如一家三丁己业只有三十亩,则更允许保留所佃官地一顷二十亩,其余拘收登记给与贫民就可以了。”七月,传旨尚书省说:“唐、邓、颍、蔡、宿、泗等处,水陆肥沃之地,如果按等级,酌量立定年租,放宽征收缴纳的期限,招募百姓佃种,公私都有好处。现在河南沿边地多被豪民冒占,如果百姓有流亡到那里的,招募他们耕种,不仅贫民有赡养,也增加官租。给丁壮者田地及耕具,并免除他们的租税。”八月,尚书省上奏:“河东地狭,稍有灾荒就流亡相继。私下认为河南地广人稀,如果招集他路流民,酌量给与闲田,则河东饥民减少,河南也没有空地了。”皇帝听从所请。九月戊寅,又上奏:“按制度,诸人请佃官闲地者免五年租课,现在请求免八年,则或许多开垦。”都听从了。十一月,尚书省上奏:“百姓按丁佃种河南荒闲官地者,如果愿意作为官地则免租八年,愿作为己业则免税三年,都不许贸易典卖。如果豪强及公吏之辈有冒佃的,限两月自首,免罪而全部给与,其税则视其邻地确定,以三分率减一分,限外允许别人告发给与。”制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