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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 卷二百五·列传第九十二

元史 · 目录

〔1〕古之为史者,善恶备书,所以示劝惩也。故孔子修《春秋》,于乱臣贼子之事,无不具载,而楚之史名《梼杌》,皆以戒夫为恶者,使知所惧而不敢肆焉。后世作史者,有酷吏、佞幸、奸臣、叛逆之传,良有以也。元之旧史,往往详于记善,略于惩恶,是盖当时史臣有所忌讳,而不敢直书之尔。然奸巧之徒,挟其才术,以取富贵、窃威福,始则毒民误国而终至于殒身亡家者,其行事之概,亦或散见于实录编年之中,犹有《春秋》之意存焉。谨撮其尤彰著者,汇次而书之,作《奸臣传》,以为世鉴。而叛逆之臣,亦各以类附见云。

古代写史的人,好事坏事都完整记录下来,用来表达劝勉和惩戒的意思。所以孔子编撰《春秋》,对于乱臣贼子的事情,没有不详细记载的;而楚国史书名叫《梼杌》,也都是用来警告那些作恶的人,让他们知道害怕而不敢放肆。后世写史的人,设有酷吏、佞幸、奸臣、叛逆这些类传,确实是有道理的。元朝的旧史书,往往详细记载善事,简略记载惩恶,这是因为当时的史官有所忌讳,不敢直书罢了。然而那些奸诈取巧的人,凭借他们的才能手段,来获取富贵、窃取威福,开始时祸害百姓、贻误国家,最终落到丧命败家的下场,他们行事的大概情况,也还散见于实录和编年之中,仍然有《春秋》的笔法蕴含其中。我谨慎地选取其中特别显著的,汇集编排成书,写作《奸臣传》,作为世人的鉴戒。至于叛逆的臣子,也各自按类别附在后面。

〔2〕阿合马,回回人也。不知其所由进。世祖中统三年1262,始命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专以财赋之任委之。阿合马奏降条画,宣谕各路运司。明年,以河南钧、徐等州俱有铁冶,请给授宣牌,以兴鼓铸之利。世祖升开平府为上都,又以阿合马同知开平府事,领左右部如故。阿合马奏以礼部尚书马月合乃兼领已括户三千,兴煽铁冶,岁输铁一百三万七千斤,就铸农器二十万事,易粟输官者凡四万石。

阿合马是回回人。不知道他是通过什么途径被提拔的。元世祖中统三年,开始任命他担任中书左右部,兼管各路都转运使,专门把财政赋税的责任交给他。阿合马上奏请求颁布条令,向各路转运司宣布。第二年,因为河南钧州、徐州等地都有铁矿,请求发给宣牌,以便发展冶铁铸造的利益。世祖将开平府升格为上都,又任命阿合马为同知开平府事,依旧管理左右部。阿合马上奏,让礼部尚书马月合乃兼管已经查实的三千户,开展冶铁,每年上缴铁一百零三万七千斤,铸造农具二十万件,换成粮食上缴给官府的共四万石。

〔3〕至元元年1264正月,阿合马言:“太原民煮小盐,越境贩卖,民贪其价廉,竞买食之,解盐以故不售,岁入课银止七千五百两。请自今岁增五千两,无问僧道军匠等户,钧出其赋,其民间通用小盐从便。”是年秋八月,罢领中书左右部,并入中书,超拜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进阶荣禄大夫。三年1266正月,立制国用使司,阿合马又以平章政事兼领使职。久之,制国用使司奏:“以东京岁课布疏恶不堪用者,就以市羊于彼。真定、顺天金银不中程者,宜改铸。别怯赤山出石绒,织为布,火不能然,请遣官采取。”又言:“国家费用浩繁,今岁自车驾至都,已支钞四千锭,恐来岁度支不足,宜量节经用。”十一月,制国用使司奏:“桓州峪所采银矿,已十六万斤,百斤可得银三两、锡二十五斤。采矿所需,鬻锡以给之。”悉从其请。

至元元年(1264年)正月,阿合马向皇帝进言说:“太原的百姓自己煮小盐(私盐),然后运到外地贩卖。老百姓贪图小盐价格便宜,都抢着买来吃,因此官方的解盐卖不出去,每年盐税收入只有七千五百两银子。请求从今年起每年增加五千两银子的税额,不管僧侣、道士、军人、工匠等各色人户,一律要缴纳这笔税,至于民间普遍食用的小盐,就随他们方便吧。”这年秋天八月,朝廷撤消了“领中书左右部”这个机构,将其职能并入中书省,然后破格提拔阿合马担任中书平章政事(相当于副宰相),并加封为荣禄大夫。至元三年正月,设立“制国用使司”(财政总管机构),阿合马又以平章政事的身份兼任这个使司的负责人。过了一段时间,制国用使司上奏说:“用东京(今辽宁辽阳)每年上交的布匹,因为质地粗劣无法使用,就在当地用这些布换羊。真定(今河北正定)、顺天(今北京一带)出产的金银成色不合格,应该重新改铸。别怯赤山出产一种石绒(石棉),可以织成布,火烧不着,请求派官员去开采。”又说:“国家开支非常大,今年从皇帝到达京城以来,已经支出了纸币四千锭,恐怕明年财政预算不够,应该适当节省开支。”十一月,制国用使司又上奏说:“桓州峪(今内蒙古正蓝旗一带)开采的银矿,已经生产了十六万斤矿石,每一百斤矿石可以提炼出三两银子和二十五斤锡。采矿所需的费用,就用卖锡的钱来供给。”皇帝全部同意了这些请求。

〔4〕七年1270正月,立尚书省,罢制国用使司,又以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阿合马为人多智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负,众咸称其能。世祖急于富国,试以行事,颇有成绩。又见其与丞相線真、史天泽等争辨,屡有以诎之,由是奇其才,授以政柄,言无不从,而不知其专愎益甚矣。丞相安童含容久之,言于世祖曰:“臣近言尚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宜各循常制奏事,其大者从臣等议定奏闻,已有旨俞允。今尚书省一切以闻,似违前奏。”世祖曰:“汝所言是。岂阿合马以朕颇信用,敢如是耶!其不与卿议非是,宜如卿所言。”又言:“阿合马所用部官,左丞许衡以为多非其人,然已得旨咨请宣付,如不与,恐异日有辞。宜试其能否,久当自见。”世祖然之。五月,尚书省奏括天下户口,既而御史台言,所在捕蝗,百姓劳扰,括户事宜少缓。遂止。

至元七年正月,朝廷设立了尚书省,又撤掉了制国用使司,还任命阿合马当平章尚书省事(就是管理尚书省)。阿合马这个人挺聪明,嘴皮子也利索,总觉得自己在搞经济、出成绩上很有一套,大家也都夸他能干。元世祖一心想着让国家富起来,就让他试着干了些事,果然干得不错。后来看他跟丞相線真、史天泽他们争论,经常能把对方说得没话讲,世祖就特别看重他的才能,把大权交给了他,他说什么世祖都听,可这人也因此越来越专横霸道。丞相安童忍了很久,终于跟世祖说:“我之前提过,尚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应该各按规矩上奏,大事由我们这帮大臣商量定了再报,您也同意了。现在尚书省什么事都直接往上报,这跟之前说的不一样啊。”世祖说:“你说得对。难道阿合马仗着我比较信任他,就敢这么干?他不跟你们商量是不对的,就照你说的办。”安童又说:“阿合马用的那些部里的官员,左丞许衡觉得大多不是合适的人。但既然您已经下旨让他去征求过意见准备任命了,要是不给的话,怕他以后有话说。不如先试试他们行不行,时间长了自然能看出来。”世祖觉得他说得对。到了五月,尚书省奏请清查全国的户口,接着御史台就说,各地正在抓蝗虫,老百姓够折腾的了,清查户口的事还是缓一缓吧。于是这事就搁下了。

〔5〕初立尚书省时,有旨:“凡铨选各官,吏部拟定资品,呈尚书省,由尚书咨中书闻奏。”至是,阿合马擢用私人,不由部拟,不咨中书。丞相安童以为言,世祖令问阿合马。阿合马言:“事无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择。”安童因请:“自今唯重刑及迁上路总管,始属之臣,余事并付阿合马,庶事体明白。”世祖俱从之。八年1271三月,尚书省再以阅实户口事,奏条画诏谕天下。是岁,奏增太原盐课,以千锭为常额,仍令本路兼领。九年1272,并尚书省入中书省,又以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明年,又以其子忽辛为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右丞相安童见阿合马擅权日甚,欲救其弊,乃奏大都路总管以次多不称职,乞选人代之。寻又奏:“阿合马、张惠,挟宰相权,为商贾以网罗天下大利,厚毒黎民,困无所诉。”阿合马曰:“谁为此言?臣等当与廷辩。”安童进曰:“省左司都事周祥,中木取利,罪状明白。”世祖曰:“若此者,征毕当显黜之。”既而枢密院奏以忽辛同佥枢密院事,世祖不允曰:“彼贾胡事犹不知,况可责以机务耶!”

刚设立尚书省的时候,皇上下旨说:“凡是选拔任命官员,吏部要拟定好资格品级,呈报给尚书省,再由尚书省咨询中书省之后上奏。”到这时,阿合马却提拔任用自己人,既不经过吏部拟定,也不咨询中书省。丞相安童就此事向皇上进言,世祖让他去问阿合马。阿合马说:“事情无论大小都交给我办,所用的人当然该由我自己挑选。”安童于是请求说:“从今以后只有重大刑罚和调动上路总管这样的事才归我管,其余事情都交给阿合马,这样事情才能分清楚。”世祖都同意了。八年三月,尚书省又因为核实户口的事,上奏条令并诏告天下。这一年,又上奏增加太原的盐税,把一千锭定为常税额,仍然命令本路兼管。九年,把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又任命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第二年,又任命他儿子忽辛当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右丞相安童看到阿合马专权越来越厉害,想挽救这种局面,就上奏说大都路总管等官大多不称职,请求另选人替代。不久又上奏说:“阿合马、张惠倚仗宰相权力,做买卖来网罗天下的大利,严重毒害百姓,百姓困苦没地方申诉。”阿合马说:“谁说的这话?我们应当当廷对质。”安童进言说:“省左司都事周祥,在木材生意中牟利,罪状很清楚。”世祖说:“像这样的人,征收完税后应该公开罢免他。”不久枢密院上奏任命忽辛为同佥枢密院事,世祖不同意说:“他连商人的事都不懂,何况要求他处理军机大事呢!”

〔6〕十二年1275,伯颜帅师伐宋,既渡江,捷报日至。世祖命阿合马与姚枢、徒单公履、张文谦、陈汉归、杨诚等,议行盐、钞法于江南,及贸易药材事。阿合马奏:“枢云:‘江南交会不行,必致小民失所。’公履云:‘伯颜已尝榜谕交会不换,今亟行之,失信于民。’文谦谓‘可行与否,当询伯颜’。汉归及诚皆言:‘以中统钞易其交会,保难之有。’”世祖曰:“枢与公履,不识事机。朕尝以此问陈岩,岩亦以宋交会速宜更换。今议已定,当依汝言行之。”又奏:“北盐药材,枢与公履皆言可使百姓从便贩鬻。臣等以为此事若小民为之,恐紊乱不一。拟于南京、卫辉等路,籍括药材,蔡州发盐十二万斤,禁诸人私相贸易。”世祖曰:“善,其行之。”

至元十二年,伯颜率领军队攻打南宋,已经渡过了长江,胜利的消息每天都有传来。元世祖忽必烈命令阿合马和姚枢、徒单公履、张文谦、陈汉归、杨诚等人,一起商议在江南推行盐法和纸币法,以及药材买卖的事情。阿合马上奏说:“姚枢认为:‘江南的交子流通不了,一定会导致老百姓流离失所。’徒单公履说:‘伯颜之前已经张贴告示说交子不再兑换,现在急着推行新钞,会对老百姓失信。’张文谦说:‘这事能不能办,应该去问问伯颜。’陈汉归和杨诚都说:‘用中统钞来换他们的交子,有什么难的?’”世祖说:“姚枢和徒单公履,不懂得把握时机。我曾经拿这事问过陈岩,陈岩也觉得宋朝的交子应该赶紧换掉。现在主意已经定了,就按你们说的办。”接着阿合马又上奏说:“北方的盐和药材,姚枢和徒单公履都说可以让老百姓自由贩卖。我们觉得要是让普通百姓来做,恐怕会搞得混乱不统一。我们计划在南京、卫辉等路,登记收购药材,从蔡州调拨十二万斤盐,禁止私人之间互相买卖。”世祖说:“好,就这么办。”

〔7〕十二年1275,阿合马又言:“比因军兴之后,减免编民征税,又罢转运司官,令各路总管府兼领课程,以致国用不足。臣以为莫若验户数多寡,远以就近,立都转运司,量增旧额,选廉干官分理其事。应公私铁鼓铸,官为局卖,仍禁诸人毋私造铜器。如此,则民力不屈,而国用充矣。”乃奏立诸路转运司,以亦必烈金、札马剌丁、张暠、富珪、蔡德润、纥石烈亨、阿里和者、完颜迪、姜毅、阿老瓦丁、倒剌沙等为使。有亦马都丁者,以负官银得罪而罢,既死,而所负尚多,中书省奏议裁处。世祖曰:“此财谷事,其与阿合马议之。”

至元十二年,阿合马又进言说:“近来因为战事之后,减免了编户百姓的税收,又撤销了转运司的官职,让各路总管府兼管赋税,导致国家财政不够用。我认为不如按照户数的多少,就近设立都转运司,适当增加原有税额,选拔廉洁能干的官员分别管理这些事。至于公私铁器冶炼铸造,由官府设局专卖,并且禁止任何人私自铸造铜器。这样,民力就不会疲困,而国家用度也就充足了。”于是上奏设立各路转运司,任命亦必烈金、札马剌丁、张暠、富珪、蔡德润、纥石烈亨、阿里和者、完颜迪、姜毅、阿老瓦丁、倒剌沙等人为转运使。有个叫亦马都丁的人,因为欠官银获罪被免职,他死后所欠的银两还有很多,中书省奏请裁决处理。世祖说:“这是钱粮方面的事,去和阿合马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