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孝哀皇帝,元帝庶孙,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岁嗣立为王,长好文辞法律。元延四年前9入朝,尽从傅、相、中尉。时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来朝,独从傅。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上令诵《诗》,通习,能说。他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令诵《尚书》,又废。及赐食于前,后饱;起下,袜系解。成帝由此以为不能,而贤定陶王,数称其材。
孝哀皇帝是汉元帝的庶孙,定陶恭王的儿子。母亲叫丁姬。三岁时被立为王,长大后喜欢文辞和法律。元延四年入朝,把傅、相、中尉全都带去了。当时汉成帝的小弟弟中山孝王也来朝见,只带了傅。成帝觉得奇怪,就问定陶王,定陶王回答说:“按照法令,诸侯王来朝,可以带自己封国中二千石级别的官员。傅、相、中尉都是封国里的二千石官,所以我把他们都带来了。”成帝让他背诵《诗经》,他全都熟悉,还能讲解。另一天问中山王:“你只带傅,是根据哪条法令?”中山王回答不上来。让他背诵《尚书》,又背不出来。等到赐给他们食物,中山王在皇帝面前吃得很饱,起身下殿时,袜带都松了。成帝因此认为中山王不行,而认为定陶王有才能,多次称赞他的才华。
〔2〕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私赂遗上所幸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曲阳侯王根。昭仪及根见上亡子,亦欲豫自结为长久计,皆更称定陶王,劝帝以为嗣。成帝亦自美其材,为加元服而遣之,时年十七矣。
当时定陶王的祖母傅太后跟随王来朝见,私下贿赂皇帝宠爱的赵昭仪和皇帝的舅舅票骑将军曲阳侯王根。赵昭仪和王根看到皇帝没有儿子,也想提前结交作为长久之计,都转而称赞定陶王,劝皇帝立他为继承人。成帝自己也欣赏定陶王的才能,为他行了加冠礼后送他回去,当时定陶王十七岁。
〔3〕明年,使执金吾任宏守大鸿胪,持节征定陶王,立为皇太子。谢曰:“臣幸得继父守藩为诸侯王,材质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宫。陛下圣德宽仁,敬承祖宗,奉顺神祇,宜蒙福晁子孙千亿之报。臣愿且得留国邸,旦夕奉问起居,俟有圣嗣,归国守藩。”书奏,天子报闻。后月余,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奖厉太子专为后之谊。语在《外戚传》。
第二年,派执金吾任宏代理大鸿胪,持符节征召定陶王,立为皇太子。定陶王辞谢说:“我有幸能继承父亲守卫藩国为诸侯王,才能资质不足以充当太子。陛下圣德宽仁,恭敬地继承祖宗基业,侍奉神明,应当蒙受福佑,子孙千亿。我希望能暂且留在封国府邸,早晚问候起居,等待陛下有了圣嗣,我再回去守卫藩国。”奏章呈上,天子答复说知道了。一个多月后,立楚孝王的孙子刘景为定陶王,供奉恭王的祭祀,这是为了奖励太子专心做继承人的道义。此事记载在《外戚传》中。
〔4〕绥和二年前7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赐宗室王子有属者马各一驷,吏民爵,百户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帛。太皇太后诏尊定陶恭王为恭皇。
绥和二年三月,成帝去世。四月丙午日,太子即皇帝位,拜谒高祖庙。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大赦天下。赏赐宗室中有血缘关系的王子每人四匹马,官吏百姓爵位,每百户赐牛和酒,赏赐三老、孝悌、力田、鳏夫、寡妇、孤儿、独老等人布帛。太皇太后下诏尊定陶恭王为恭皇。
〔5〕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诏曰:“《春秋》‘母以子贵’,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长信宫、中宫。”追尊傅父为崇祖侯、丁父为褒德侯。封舅丁明为阳安侯,舅丁满为平周侯。追谥满父忠为平周怀侯,皇后父晏为孔乡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禄大夫赵钦为新成侯。
五月丙戌日,立皇后傅氏。下诏说:“《春秋》上说‘母亲因儿子而尊贵’,所以尊定陶太后为恭皇太后,丁姬为恭皇后,各自设置左右詹事,食邑如同长信宫和中宫。”追尊傅太后的父亲为崇祖侯,丁姬的父亲为褒德侯。封舅舅丁明为阳安侯,舅舅丁满为平周侯。追谥丁满的父亲丁忠为平周怀侯,皇后的父亲傅晏为孔乡侯,皇太后的弟弟侍中光禄大夫赵钦为新成侯。
〔7〕曲阳侯根前以大司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户。太仆安阳侯舜辅导有旧恩,益封五百户,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乡侯何武益封各千户。
曲阳侯王根之前以大司马的身份建立了安定国家的策略,增加封邑二千户。太仆安阳侯王舜辅导有旧恩,增加封邑五百户。以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乡侯何武各增加封邑一千户。
〔9〕又曰:“制节谨度以防奢淫,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其议限列。”有司条奏:“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齐三服官、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禁郡国无得献名兽。益吏三百石以下奉。察吏残贼酷虐者,以时退。有司无得举赦前往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又下诏说:“节制行为、谨守法度以防奢侈荒淫,是治理政事的首要任务,这是历代帝王不变的道理。诸侯王、列侯、公主、二千石官吏以及豪富之家,大多蓄养奴婢,田产住宅没有限制,与百姓争利,百姓失去生计,更加贫困。要讨论限制的办法。”有关部门逐条上奏:“诸王、列侯可以在封国内拥有田产,列侯在长安以及公主在各县道拥有田产,关内侯、官吏和百姓拥有田产,都不能超过三十顷。诸侯王的奴婢限二百人,列侯、公主限一百人,关内侯、官吏和百姓限三十人。年龄六十岁以上、十岁以下的不算在内。商人不得拥有田产、做官,违者按法律论处。凡是田产、牲畜、奴婢超过限额的,全部没收归官府。齐地的三服官以及各官府织造绮绣等难以制作、妨害女工的物品,一概停止,不得制作和进贡。废除任子令和诽谤诋欺法。掖庭中年龄三十岁以下的宫女,让她们出嫁。官府奴婢年龄五十岁以上的,免为平民。禁止郡国进贡珍奇野兽。增加三百石以下官吏的俸禄。考察官吏中残暴酷虐的,及时罢免。有关部门不得举发赦免以前的事情。博士弟子的父母去世,给予三年的丧假。”
〔10〕秋,曲阳侯王根、成都侯王况皆有罪,根就国,况免为庶人,归故郡。
秋天,曲阳侯王根、成都侯王况都有罪,王根回到封国,王况被免为平民,回到原籍。
〔11〕诏曰:“朕承宗庙之重,战战兢兢,惧失天心。间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国比比地动。乃者河南、颍川郡水出,流杀人民,坏败庐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惧焉。已遣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其令水所伤县邑及他郡国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十万,皆无出今年租赋。”
下诏说:“我肩负着宗庙的重任,战战兢兢,害怕失去天意。近来日月无光,五星运行失常,郡国多地发生地震。不久前河南、颍川郡发生水灾,淹死人民,毁坏房屋。我没有德行,百姓反而遭受灾难,我非常恐惧。已经派遣光禄大夫巡视登记,赐给死者棺材钱,每人三千。命令被水灾伤害的县邑以及其他郡国灾害达到十分之四以上,百姓家产不满十万的,都不必缴纳今年的租赋。”
〔12〕建平元年前6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皆有罪,免为庶人,徙辽西。
建平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都有罪,被免为平民,流放到辽西。
〔14〕二月,诏曰:“盖闻圣王之治,以得贤为首。其与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守、相举孝弟惇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侧陋可亲民者,各一人。”
二月,下诏说:“听说圣王治理天下,以得到贤才为首要。现在命令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郡守、国相,各自举荐一位孝顺友爱、敦厚诚恳、能直言、通晓政事、出身卑微但可以亲近百姓的人。”
〔15〕三月,赐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将军、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钱、帛,各有差。
三月,赏赐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将军、中二千石、中都官、郎吏等人金钱和布帛,各有等级差别。
二年春三月,撤销大司空官职,恢复御史大夫。
〔18〕夏四月,诏曰:“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称永信宫;恭皇后曰帝太后,称中安宫。立恭皇庙于京师。郝天下徒。”
夏四月,下诏说:“汉家的制度,推恩于亲人以显示尊崇尊长。定陶恭皇的称号不应该再称定陶。尊恭皇太后为帝太太后,居住永信宫;恭皇后为帝太后,居住中安宫。在京师建立恭皇的庙。赦免天下被罚服劳役的囚徒。”
〔20〕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闻夫妇一体。《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昔季武子成寝,杜氏之殡在西阶下,请合葬而许之。附葬之礼,自周兴焉。‘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园。”遂葬定陶。发陈留、济阴近郡国五万人穿复土。
六月庚申日,帝太后丁氏去世。皇帝说:“我听说夫妇是一体的。《诗经》说:‘活着时不同房间,死后要同穴埋葬。’从前季武子建好寝宫,杜氏的灵柩停在西阶下,他请求合葬而被允许。附葬的礼仪,从周代开始兴盛。‘多么丰富多彩的礼制啊!我遵从周礼。’孝子事奉死者如同事奉生者。帝太后应该在恭皇的陵园中修建陵墓。”于是葬在定陶。征发陈留、济阴等靠近的郡国五万人挖土修建陵墓。
〔21〕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宜改元、易号。诏曰:“汉兴二百载,历数开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汉国再获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前5为太初元将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为度。”
待诏夏贺良等人说赤精子的谶语,认为汉家的历运中途衰微,应当再次受命,应该改元、改称号。皇帝下诏说:“汉朝兴起二百年,历数到了新的开端。皇天降下非材之人的佑助,汉国再次获得受命的符瑞,我虽然没有德行,怎敢不公布呢!建立基业的大命,一定要与天下人一起自新,现在大赦天下。把建平二年改为太初元将元年。称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改为一百二十度。”
〔22〕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为初陵。勿徙郡国民,使得自安。
七月,在渭城西北原上的永陵亭部建立初陵。不要迁移郡国的百姓,让他们能够安居。
〔23〕八月,诏曰:“待诏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国家。朕过听贺良等言,冀为海内获福,卒亡嘉应。皆违经背古,不合时宜。六月甲子制书,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下有司。”皆伏辜。
八月,下诏说:“待诏夏贺良等人建议改元、改称号,增加漏刻度数,可以永久安定国家。我错误地听信了贺良等人的话,希望为天下带来福祉,结果却没有好的应验。这些做法都违背经典和古制,不合时宜。六月甲子日的制书,除了赦令之外,全部废除。贺良等人悖逆正道、迷惑众人,交给有关部门处理。”这些人全都伏法。
〔24〕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乡侯晏有罪。博自杀,玄减死二等论,晏削户四分之一。语在《博传》。
丞相朱博、御史大夫赵玄、孔乡侯傅晏有罪。朱博自杀,赵玄减死罪二等论处,傅晏削减封邑户数的四分之一。详细记载在《朱博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