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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 卷五·景帝纪第五

汉书 · 目录

〔1〕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孝景皇帝是汉文帝的太子,母亲是窦皇后。文帝后元七年六月,文帝去世。丁未日,太子登上皇位,尊奉皇太后薄氏为太皇太后,尊奉皇后窦氏为皇太后。

〔2〕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九月,有彗星出现在西方天空。

〔3〕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景帝元年冬十月,下诏说:“我听说古代帝王,开创基业的称‘祖’,有德行的称‘宗’,制定礼乐各有依据。唱歌是用来颂扬德行的,舞蹈是用来显示功绩的。高皇帝庙祭祀时,演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皇帝庙祭祀时,演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治理天下,开通关卡桥梁,使远方没有差别;废除诽谤罪,废除肉刑,赏赐老人,收养抚恤孤儿寡母,以养育众生;减少嗜好欲望,不接受进贡,犯罪的人不牵连妻子儿女,不惩罚无罪之人,不谋取私利;废除宫刑,放出宫女,重视断绝他人后代的问题。我虽然不聪敏,不能完全了解。这些都是前代帝王所做不到的,而孝文皇帝亲自实行了。他的德行深厚可比天地,恩泽遍及四海,没有人不得到福祉。他的光辉如同日月,但庙中的乐舞却不相称,我非常担忧。应当为孝文皇帝庙制作《昭德》之舞,以显扬美德。这样祖宗的功德就能流传万世,永远无穷,我非常赞赏。请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共同拟定礼仪上奏。”丞相申屠嘉等人上奏说:“陛下深刻思考孝道,设立《昭德》之舞来显扬孝文皇帝的盛德,这都是我们这些愚臣所想不到的。臣等谨议:世上的功绩没有比高皇帝更大的,德行没有比孝文皇帝更盛的。高皇帝庙应当作为帝王的太祖庙,孝文皇帝庙应当作为帝王的太宗庙。天子应当世世代代祭祀祖宗之庙。各郡国诸侯应当各自为孝文皇帝建立太宗庙。诸侯王、列侯的使者应侍奉祭祀天子所献的祖宗庙。请向天下宣布。”皇帝批示说“可以”。

〔4〕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春天正月,下诏说:“近年来连年收成不好,百姓大多缺乏粮食,很多人早早夭折,我非常痛心。各郡国有的土地贫瘠狭小,无法从事农耕桑麻和畜牧;有的地方土地肥沃广阔,草木茂盛,水源便利,但百姓却不能迁徙。现在商议:百姓想要迁徙到土地宽广的地方,应允许他们。”

〔5〕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夏季四月,大赦天下。赏赐百姓爵位一级。

〔6〕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派遣御史大夫青翟到代地(今河北蔚县一带)与匈奴和亲。

〔7〕五月,令田半租。

五月,下令田地只收一半的租税。

〔8〕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秋天七月,下诏说:“官吏接受所管辖人员的饮食,因此而免职,处罚过重;接受财物,贱买贵卖,处罚又过轻。廷尉和丞相重新商议制定法令。”廷尉信和丞相商议说:“官吏以及各级有秩官员,接受其下属管辖、治理、巡视、统领的人所送的饮食,计算费用,不予论处。其他物品,如果故意低价买、高价卖,都按贪赃盗窃论罪,没收赃物归官府。官吏调动、免职、罢官,接受原下属所统领、管辖、治理的人送的财物,剥夺爵位,贬为士伍,并免职。没有爵位的,罚金二斤,并没收所受财物。有人能逮捕告发,给予他所接受的赃物。”

〔9〕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二年冬十二月,有彗星出现在西南方。

〔10〕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命令天下男子年满二十岁才开始登记服役。

〔11〕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余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春季三月,立皇子刘德为河间王,刘阏为临江王,刘余为淮阳王,刘非为汝南王,刘彭祖为广川王,刘发为长沙王。

〔12〕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夏季四月壬午日,太皇太后(薄太后)去世。

〔13〕六月,丞相嘉薨。

六月,丞相申屠嘉去世。

〔14〕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封已故相国萧何的孙子萧系为列侯。

〔15〕秋,与匈奴和亲。

秋天,与匈奴和亲。

〔16〕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三年冬十二月,下诏说:“襄平侯嘉的儿子恢说不孝,谋反,想杀死父亲嘉,大逆不道。现赦免嘉,保留其襄平侯爵位,以及他的妻子儿女中应当连坐的人恢复原来的爵位。依法惩处恢说及其妻子儿女。”

〔17〕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春季正月,淮阳王宫的宫殿正殿发生火灾。

〔18〕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

吴王刘濞、胶西王刘卬、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菑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都起兵反叛。大赦天下。派遣太尉周亚夫、大将军窦婴率军攻打他们。斩杀了御史大夫晁错,以此向七国谢罪。

〔19〕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二月壬子晦日,发生日食。

〔20〕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众将领击败了七国军队,斩首十余万级。在丹徒追斩了吴王刘濞。胶西王刘卬、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菑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都自杀。

〔21〕夏六月,诏曰:“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

夏季六月,下诏说:“先前吴王刘濞等人作乱,起兵胁迫,连累官吏百姓,官吏百姓不得已。现在刘濞等人已被消灭,官吏百姓中应当连坐刘濞等人以及逃亡的军士,都赦免他们。楚元王的儿子刘艺等人与刘濞一起作乱,我不忍心施加刑罚,削除他们的宗室属籍,不让他们玷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延续楚元王的后代。立皇子刘端为胶西王,刘胜为中山王。赏赐百姓爵位一级。

〔22〕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

四年春季,重新设置各关口,使用通行证才能出入。

〔23〕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

夏季四月己巳日,立皇子刘荣为皇太子,刘彻为胶东王。

〔24〕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六月,大赦天下,赏赐百姓爵位一级。

〔25〕秋七月,临江王阏薨。

秋季七月,临江王刘阏去世。

〔26〕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十月戊戌晦日,发生日食。

〔27〕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五年春季正月,修建阳陵邑。夏季,招募百姓迁徙到阳陵,赐给每人二十万钱。

〔28〕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派遣公主嫁给匈奴单于。

〔29〕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六年冬十二月,打雷,下大雨。

〔30〕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秋季九月,皇后薄氏被废黜。

〔31〕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发生日食。

〔32〕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春季正月,废黜皇太子刘荣,改封为临江王。

〔33〕二月,罢太尉官。

二月,撤销太尉官职。

〔34〕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夏季四月乙巳日,立王氏为皇后。

〔35〕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丁巳日,立胶东王刘彻为皇太子。赏赐百姓中为父亲继承人的爵位一级。

〔36〕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

中元元年夏季四月,大赦天下,赏赐百姓爵位一级。封已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的孙子为列侯。

〔37〕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

二年春二月,下令诸侯王去世、列侯初次受封以及前往封国,由大鸿胪奏报谥号、诔文、策命。列侯去世以及诸侯太傅初次任职,由大行奏报谥号、诔文、策命。诸侯王去世,派遣光禄大夫吊唁、赠送衣被、祭祀、助丧,处理丧事,并立嗣子。列侯去世,派遣太中大夫吊唁祭祀,处理丧事,并立继承人。下葬时,诸侯国可以征发百姓拉灵车、挖墓穴、覆土,修坟不超过三百人完工。

〔38〕匈奴入燕。

匈奴入侵燕地。

〔39〕改磔曰弃市,勿复磔。

将磔刑改为弃市,不再使用磔刑。

〔40〕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自杀。

三月,临江王刘荣因侵占太宗庙的土地,被征召到中尉处,自杀。

〔41〕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夏季四月,有彗星出现在西北方。

〔42〕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立皇子刘越为广川王,刘寄为胶东王。

〔43〕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秋季七月,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44〕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

九月,封已故的楚国、赵国傅、相、内史中先前为国事而死的四个人的儿子为列侯。

〔45〕甲戌晦,日有蚀之。

甲戌晦日,发生日食。

〔46〕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三年冬十一月,撤销诸侯国的御史大夫官职。

〔47〕春正月,皇太后崩。

春季正月,皇太后(窦太后)去世。

〔48〕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蚀之。

夏季,干旱,禁止卖酒。秋季九月,发生蝗灾。有彗星出现在西北方。戊戌晦日,发生日食。

〔49〕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立皇子刘乘为清河王。

〔50〕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

四年春季三月,修建德阳宫。

〔51〕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

御史大夫卫绾上奏,禁止身高五尺九寸以上、牙齿未平的马匹出关。

〔52〕夏,蝗。

夏季,蝗灾。

〔53〕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者,许之。

秋季,赦免在阳陵服劳役的囚犯中的死罪;愿意接受宫刑的,允许他们。

〔54〕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十月戊午日,发生日食。

〔55〕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五年夏季,立皇子刘舜为常山王。六月,大赦天下,赏赐百姓爵位一级。

〔56〕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秋季八月己酉日,未央宫东阙发生火灾。

〔57〕更名诸侯丞相为相。

将诸侯国的丞相改名为相。

〔58〕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九月,下诏说:“法令和度量衡,是用来禁止暴行、制止邪恶的。案件关系到人的性命,死了就不能复生。有的官吏不奉行法令,以贿赂做交易,结党营私,把苛刻当作明察,把严酷当作精明,让无罪的人失去生计,我非常怜悯他们。有罪的人不伏罪,违法作乱,很没有道理。所有案件有疑问的,即使按照法律条文定罪而人心不服的,就上报复审。”

〔59〕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

六年冬十月,皇帝巡行到雍县,在五畤举行郊祭。

〔60〕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十二月,更改各官名。制定法令:铸造钱币和伪造黄金者,处弃市之刑。

〔61〕春三月,雨雪。

春季三月,下雪。

〔62〕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

夏季四月,梁王刘武去世。将梁国分为五个国家,立梁孝王的五个儿子都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