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七十五·志第五十一
〔72〕递运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运递粮物。洪武九年1376始置。先是,在外多以卫所戍守军士传送军囚,太祖以其有妨练习守御,乃命兵部增置各处递运所,以便递送。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验夫多寡,设百夫长以领之。(后汰副使,革百夫长。)
递运所这个机构,设一位大使、一位副使,负责运输和递送粮食等物资。它是在洪武九年(1376年)开始设置的。在此之前,地方上大多用卫所的驻守军士来押送军事囚犯,太祖朱元璋觉得这样会妨碍军士们的训练和防守,于是命令兵部在各地增设递运所,专门负责递送事务。每个递运所设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并根据民夫数量的多少,设置百夫长来带领他们。(后来裁撤了副使,废除了百夫长。)
- 大使:递运所的主官,管理所内运输事务,品级较低或不入流。
- 副使:递运所的副官,协助大使工作。
- 洪武九年:明朝年号,洪武九年即公元1376年。
- 卫所:明代军事编制,卫和所的合称。卫有兵5600人,所有兵1120人,驻防各地。
- 军囚:军事囚犯,指因军事犯罪被押送的人。
- 太祖:指明太祖朱元璋。
- 练习:训练演习,指军事操练。
- 兵部:古代中央政府六部之一,掌管武官选用、兵籍、军械、军令等军事行政事务。
- 验夫:核查民夫的数量。验,核实;夫,被征发的役夫。
- 革:革除,废除。
- 百夫长:古代统率百人的军官,此处指管理民夫的头目。
- 洪武九年 → 1376年(明 洪武 1368年—1398年)
〔73〕铁冶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洪武七年1374初置。凡十三所,每所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初,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后俱为未入流。)
铁冶所这个机构,设有一位大使和一位副使。洪武七年开始设置。总共十三所,每所都设大使和副使各一人。(最初,大使的品级是正八品,副使是正九品,后来都变成未入流了。)
- 铁冶所:明代官署,属于工部,掌冶铁,多设于重要铁矿产地。
- 洪武:明太祖朱元璋的年号(1368-1398年),洪武七年即公元1374年。
- 大使:官名,铁冶所的主管官员。
- 副使:官名,铁冶所的副主管官员,辅佐大使。
- 未入流:明清官制中,九品以下没有正式品级的官员,称为未入流。
- 洪武七年 → 1374年(明 洪武 1368年—1398年)
〔74〕医学。府,正科一人。(从九品)州,典科一人。县,训科一人。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官不给禄。
关于医学官职:府里设正科一人,官阶是从九品;州里设典科一人;县里设训科一人。这些官职是在洪武十七年设置的,但虽然设立了官职,却不给俸禄。
- 府: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介于省和县之间。
- 正科:府级医学官,掌管府内医学事务,从九品。
- 从九品:古代官制最低品级之一,为九品中的副级。
- 州:行政区划,级别略低于府。
- 典科:州级医学官。
- 县:基层行政区划单位。
- 训科:县级医学官。
- 洪武: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年号(1368—1398),洪武十七年即公元1384年。
- 给禄:给予俸禄。
- 洪武十七年 → 1384年(明 洪武 1368年—1398年)
〔75〕阴阳学。府,正术一人。(从九品)州,典术一人。县,训术一人。亦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官不给禄。
关于阴阳学这个机构:在府一级设置正术一人,官职是从九品;在州一级设置典术一人;在县一级设置训术一人。这也是在洪武十七年设置的,官职虽然有设立,但并不发给俸禄。
- 阴阳学:明代官署,负责天文、历法、星象、占卜等事宜。
- 正术:明代府级阴阳学官职,从九品。
- 典术:明代州级阴阳学官职。
- 训术:明代县级阴阳学官职。
- 洪武十七年:明太祖朱元璋的年号,公元1384年。
- 洪武十七年 → 1384年(明 洪武 1368年—1398年)
〔76〕府僧纲司,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州僧正司,僧正一人。县僧会司,僧会一人。府道纪司,都纪一人,(从九品)副都纪一人。州道正司,道正一人。县道会司,道会一人。俱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官不给禄。
各府设置僧纲司,设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各州设置僧正司,设僧正一人。各县设置僧会司,设僧会一人。各府设置道纪司,设都纪一人(从九品)、副都纪一人。各州设置道正司,设道正一人。各县设置道会司,设道会一人。这些都是在洪武十五年设置的,只设官职但不发给俸禄。
- 僧纲司:明代在府级设置的僧官管理机构,掌管佛教事务。
- 都纲:明代府级僧官,掌管府内佛教事务。
- 僧正:明代州级僧官,管理州内佛教事务。
- 道纪司:明代在府级设置的道教官管理机构,掌管道教事务。
- 从九品:古代官阶最低的一级,从九品是九品中最末一等。
- 洪武十五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年号,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2年。
- 不给禄:不发给俸禄,即该官职没有实际俸禄,仅是职务。
- 洪武十五年 → 1382年(明 洪武 1368年—13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