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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 卷六十·志第三十六

明史 · 目录

〔10〕十五年1536,谕言曰:“庙重于陵,其礼严。故庙中一帝一后,陵则二三后配葬。今别建奉慈殿,不若奉主于陵殿为宜。且梓宫配葬,而主乃别置,近于黜之,非亲之也。”乃迁孝肃、孝穆、孝惠三后神主于陵殿。又谕言曰:“三后神主称皇太后、太皇太后者,乃子孙所奉尊称。今既迁陵殿,则名实不准。”言等议曰:“三后神主,礼不祔庙,义当从祧。迁奉陵殿,深合典礼。其称皇太后、太皇太后者,乃子孙所上尊号。今已迁奉于陵,则当从夫妇之义,改题孝肃神主,不用睿字,孝穆、孝惠神主,俱不用纯字,则嫡庶有别,而尊亲并隆矣。”命如拟行。又谕:“祭告长陵等七陵俱躬叩拜,恭让章皇后、景皇帝陵亦展拜一次,以慰追感之情。”十七年1538,改陵殿曰祾恩殿,门曰祾恩门。又建成祖圣迹亭于平台山,率从官行祭礼。二十一年1542,工部尚书顾璘请以帝所上显陵圣制歌诗,制为乐章,享献陵庙。礼部言:“天寿山诸陵,岁祀皆不用乐。”已而承天府守备太监傅霖乞增显陵岁暮之祭。部议言:“诸陵皆无岁暮祀典。”诏并从部议。

嘉靖十五年,皇帝对夏言说:“宗庙比陵墓重要,它的礼仪更严格。所以庙中只供奉一位皇帝和一位皇后,而陵墓中则可以有两三位皇后陪葬。现在另外建一座奉慈殿,不如把神主安放在陵殿更合适。而且棺椁已经陪葬,神主却另外放置,近乎于废黜她们,这不符合亲爱之义。”于是将孝肃、孝穆、孝惠三位皇后的神主迁到陵殿。又对夏言说:“三位皇后的神主上称皇太后、太皇太后,这是子孙尊奉的称呼。现在既然迁到陵殿,那么名实就不相符了。”夏言等人商议说:“三位皇后的神主,按礼制不应当祔入宗庙,从道理上应当迁入祧庙。现在迁到陵殿,非常符合典礼。她们称皇太后、太皇太后,是子孙所上的尊号。现在既然已经迁到陵殿,就应当遵循夫妇之义,改题孝肃的神主,不用‘睿’字,孝穆、孝惠的神主,都不用‘纯’字,这样嫡庶就有区别,而尊亲并重了。”皇帝命令按照这个建议执行。又下旨:“祭告长陵等七座陵墓,都要亲自叩拜,恭让章皇后和景皇帝的陵墓也要行一次拜礼,以慰藉追思感怀之情。”嘉靖十七年,将陵殿改名为祾恩殿,陵门改名为祾恩门。又在平台山建成了成祖圣迹亭,率领随从官员举行祭礼。嘉靖二十一年,工部尚书顾璘请求将皇帝所写的关于显陵的圣制歌诗,制成乐章,在祭祀陵庙时使用。礼部说:“天寿山的各个陵墓,每年的祭祀都不用音乐。”不久,承天府守备太监傅霖请求增加显陵岁末的祭祀。礼部商议说:“各个陵墓都没有岁末祭祀的典礼。”皇帝下诏都听从礼部的意见。

〔11〕隆庆二年1568,帝诣天寿山春祭。前一日,告世宗几筵及奉先、弘孝、神霄殿。驾至天寿山红门降舆,由左门入,升舆,驻跸感思殿。越二日,质明行礼。帝青袍,乘板舆至长陵门外,东降舆,由殿左门入,至拜位,上香,四拜。至神御前献帛、献爵讫,复位。亚献、终献,令执爵者代,复四拜。余如常祭之仪。随诣永陵行礼。是日遣官六员,俱青服,分祭六陵。

隆庆二年,皇帝到天寿山举行春季祭祀。前一天,先到世宗(嘉靖皇帝)的灵几和奉先殿、弘孝殿、神霄殿祭告。御驾到达天寿山红门,皇帝下轿,从左边门进入,再上轿,在感思殿驻跸。过了两天,天亮时行礼。皇帝穿着青色袍服,乘坐板舆到达长陵门外,在东边下轿,从殿的左门进入,走到拜位,上香,四拜。到神御前献帛、献爵完毕后,回到原位。亚献和终献,命令执爵的人代行,再次四拜。其余按照常规祭祀的礼仪。随后到永陵行礼。当天派遣六名官员,都穿着青色衣服,分别祭祀其余六座陵墓。

〔12〕万历八年1580,谒陵礼如旧。十一年1583,复谒陵。礼部言:“宜遵世宗彝宪,酌分二日,以次展拜。”乃定长、永、昭三陵,上香,八拜,亲奠帛。初献,六陵二寝,上香,四拜。其奠帛三献,俱执事官代。十四年1586,礼部言:“诸妃葬金山诸处者,嘉靖中俱配享各陵殿,罢本坟祭。今世庙诸妃安厝西山者,宜从其例。至陵祭品物,九陵、恭让、恭仁之陵止于酒果,而越、靖诸王及诸王妃则又有牲果祝文,反从其厚者,盖以九陵帝后,岁暮已祫祭于庙,旬日内且复有孟春之享,故元旦陵殿止用酒果,非俭也;诸王诸妃则祫祭春祭皆不与,元旦一祭不宜从简,故用牲帛祝文,非丰也。特恭让、恭仁既不与祫享于庙中,又不设牲帛于陵殿,是则礼文之缺,宜增所未备。而诸王诸妃祝文,尚仍安厝时所用,宜改叙岁时遣官之意,则情顺礼安。”报可。

万历八年,拜谒陵墓的礼仪按照旧例。万历十一年,再次拜谒陵墓。礼部说:“应该遵循世宗(嘉靖皇帝)的常法,斟酌分为两天,按顺序依次拜谒。”于是规定长陵、永陵、昭陵三座陵墓,上香,八拜,皇帝亲自奠帛。初献礼,其余六座陵墓和两座寝殿,上香,四拜。其中的奠帛和三献礼,都由执事官代行。万历十四年,礼部说:“各妃嫔埋葬在金山等处的,嘉靖年间都配享在各自陵墓的殿中,停止了本坟的祭祀。现在世宗庙的各位妃子安葬在西山的,应该按照这个例子。至于陵墓的祭品,九座帝后陵墓以及恭让、恭仁的陵墓,只限于酒和水果,而越王、靖王等诸王以及各王妃却又有牲畜、水果和祝文,反而比帝后更丰厚,这是因为九陵的帝后,岁末已经在宗庙中举行了祫祭,十天内又将有孟春的时享,所以元旦时陵殿只用酒果,这并不是节俭;诸王和诸妃则既没有祫祭也没有春祭,元旦这一祭不应该从简,所以用牲畜、帛和祝文,这并不算丰厚。只是恭让、恭仁两位皇后,既不在宗庙中享受祫祭,又不在陵殿中设置牲畜和帛,这是礼仪上的缺失,应该增加所没有的。而诸王和诸妃的祝文,仍然沿用当初安葬时所用的文字,应该改为叙述每年按时遣官祭祀的意思,这样情理顺畅,礼制安稳。”皇帝批复同意。

〔13〕凡山陵规制,有宝城,长陵最大,径一百一丈八尺。次永陵,径八十一丈。各陵深广丈尺有差。正前为明楼,楼中立帝庙谥石碑,下为灵寝门。惟永陵中为券门。左右墙门各一楼。明楼前为石几筵,又前为祾恩殿、祾恩门。殿惟长陵重檐九间,左右配殿各十五间。永陵重檐七间,配殿各九间。诸陵俱殿五间,配殿五间。门外神库或一或二,神厨宰牲亭,有圣迹碑亭。诸陵碑俱设门外,率无字。长陵迤南有总神道,有石桥,有石像人物十八对,擎天柱四,石望柱二。长陵有《神功圣德碑》,仁宗御撰,在神道正南。南为红门,门外石牌坊一。门内有时陟殿,为车驾更衣之所。永陵稍东有感思殿,为驻跸之所。殿东为神马厂。

凡是陵墓的规制,都有宝城(陵墓的圆形城墙)。长陵的宝城最大,直径一百一丈八尺;其次是永陵,直径八十一丈。各陵墓的深度和宽度尺寸不同。正前方是明楼,楼中竖立着刻有皇帝庙号和谥号的石碑,下面就是灵寝门。只有永陵的中间是券门(拱形门)。左右两侧的墙门各有一座楼。明楼前面是石制的几筵(供桌),再往前是祾恩殿和祾恩门。祾恩殿只有长陵是重檐九间,左右配殿各十五间;永陵是重檐七间,配殿各九间;其他陵墓都是殿五间,配殿五间。门外有神库,有的一个,有的两个,还有神厨和宰牲亭,以及圣迹碑亭。各陵墓的碑都设在门外,大都没有文字。长陵以南有总神道,有石桥,有石像人物十八对,擎天柱四根,石望柱两根。长陵有《神功圣德碑》,是明仁宗朱高炽亲自撰写的,位于神道正南。再往南是红门,门外有一座石牌坊。门内有时陟殿,是皇帝车驾更换衣服的地方。永陵稍东有感思殿,是皇帝驻跸的地方。殿东是神马厂。

〔14〕洪武八年1375四月,仁祖忌日,太祖亲诣皇陵致祭。永乐元年1403,礼部尚书李至刚等奏定,高皇帝忌辰前二日,帝服浅淡色衣,御西角门视事。不鸣钟鼓,不行赏罚,不举音乐,禁屠宰。百官浅淡色衣、黑角带朝参。至日,亲祀于奉先殿,仍率百官诣孝陵致祭。高皇后忌辰如之。

洪武八年四月,是仁祖(朱元璋父亲)的忌日,太祖朱元璋亲自到皇陵祭祀。永乐元年,礼部尚书李至刚等人上奏确定:高皇帝(朱元璋)忌日的前两天,皇帝穿浅淡色的衣服,到西角门处理政务。不敲钟鼓,不施行赏罚,不演奏音乐,禁止屠宰。百官穿浅淡色衣服,系黑角带,上朝参见。到了忌日当天,皇帝亲自在奉先殿祭祀,然后率领百官到孝陵祭祀。高皇后(马皇后)的忌日也按照这个礼仪。

〔15〕宣德四年1429令,凡遇忌辰,通政司、礼科、兵马司勿引囚奏事。五年1430,敕百官朝参辍奏事仪。

宣德四年下令,凡是遇到忌日,通政司、礼科、兵马司不得引荐囚犯奏报事情。宣德五年,敕令百官在朝参时停止奏事仪式。

〔16〕英宗即位,召礼臣及翰林院议忌辰礼。大学士杨士奇、杨荣,学士杨溥议:“每岁高庙帝后、文庙帝后、仁宗忌辰,服浅淡色服,不鸣钟鼓,于奉天门视事。宣宗忌辰,小祥之日,于西角门视事。”从之。

明英宗即位后,召集礼部官员和翰林院商议忌日的礼仪。大学士杨士奇、杨荣,学士杨溥建议:“每年高庙(朱元璋)帝后、文庙(朱棣)帝后、仁宗(朱高炽)的忌日,穿浅淡色衣服,不敲钟鼓,在奉天门处理政务。宣宗(朱瞻基)的忌日,在小祥(一周年)那天,在西角门处理政务。”皇帝听从了。

〔17〕弘治十四年1501令,凡遇忌辰,朝参官不得服纻丝纱罗衣。景皇帝、恭让皇后忌辰,遇节令,服青丝花样。宣宗忌辰,遇祭祀,服红。十六年1503八月,吏部尚书马文升言:“宣德间,仁宗忌辰,诸司悉免奏事。自太祖至仁宗生忌,俱辍朝。其后不知何时,仁宗忌辰,依前奏事。惟太祖至宪宗忌辰,百官浅淡色服、黑角带。朝廷亦出视朝,鸣钟鼓,奏事。臣思自仁至宪,世有远近,服有隆杀。请自仁宗忌辰、英宗生忌日,视朝,鸣钟鼓。若遇宪宗及孝穆皇太后忌日,不视朝,著浅淡服,进素膳,不预他事。或遵宣宗时例,自太祖至宪宗生忌,俱辍朝一日。宪宗、孝穆忌日,如臣所拟。”帝下礼部议。部臣言:“经传所载,忌日为亲死之日。则死日为忌,非谓生辰也。其曰忌日不用,不以此日为他事也。曰忌日不乐,是不可举吉事也,此日当专意哀思父母,余事皆不举。但先朝事例,迄今见行,未敢更易。”帝乃酌定以浅淡服色视事。

弘治十四年下令,凡是遇到忌日,朝参的官员不得穿纻丝、纱、罗等织物做的衣服。景皇帝(朱祁钰)和恭让皇后(胡善祥)的忌日,如果遇到节日,穿青色丝织品带花纹的衣服。宣宗(朱瞻基)的忌日,如果遇到祭祀,穿红色衣服。弘治十六年八月,吏部尚书马文升上奏说:“宣德年间,仁宗(朱高炽)的忌日,各部门都停止奏事。从太祖到仁宗的生日(生忌),都停止上朝。后来不知什么时候,仁宗的忌日又按照以前一样奏事。只有从太祖到宪宗(朱见深)的忌日,百官穿浅淡色衣服,系黑角带。朝廷也出来上朝,敲钟鼓,奏事。我认为从仁宗到宪宗,年代有远近,丧服有轻重。请求从仁宗忌日和英宗生日开始,上朝,敲钟鼓。如果遇到宪宗和孝穆皇太后的忌日,就不上朝,穿浅淡色衣服,进素膳,不参与其他事情。或者按照宣宗时的例子,从太祖到宪宗的生日,都停止上朝一天。宪宗和孝穆的忌日,就按我所拟定的办。”皇帝将此事交给礼部讨论。礼部官员说:“经传中记载,忌日是父母去世的日子。那么去世的日子才是忌日,不是指生日。所谓忌日不做其他事,是指不在这一天做其他事情。所谓忌日不娱乐,是指不能举行喜庆的事情,这一天应当专心哀思父母,其他事情都不做。但是先朝的例子,至今仍然执行,我们不敢更改。”皇帝于是斟酌决定,穿浅淡色衣服处理政务。

〔18〕嘉靖七年1528令,忌辰只祭本位。十八年1539令,高庙帝后忌辰祭于景神殿,列圣帝后忌辰祭于永孝殿。二十四年1545令,仍祭于奉先殿。

嘉靖七年下令,忌日只祭祀自己的本位(即不祭祀其他祖先)。嘉靖十八年下令,高庙(朱元璋)帝后的忌日祭祀在景神殿举行,各位先帝先后的忌日祭祀在永孝殿举行。嘉靖二十四年下令,仍然在奉先殿祭祀。

〔19〕凡蕃国王薨,使者讣奏至,于西华门内壬地设御幄,皇帝素服乘舆诣幄。太常卿奏:“某国世子遣陪臣某官某,奏某国王臣某薨。”承制官至使者前宣制曰:“皇帝致问尔某国王某,得何疾而逝。”使者答故。其仪大略如临王公大臣丧仪,但不举哀。

凡是外国国王去世,使者报丧的奏章到达后,在西华门内的壬地(西北方位)设置皇帝的帷帐,皇帝穿着素服乘坐轿子到帷帐。太常卿上奏说:“某国世子派遣陪臣某官某人,奏报某国王臣某人去世。”承制官走到使者面前宣布皇帝的旨意说:“皇帝问候你们的某国王,因什么疾病去世的。”使者回答病因。整个仪式大致与亲临王公大臣的丧礼相同,但不举行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