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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 卷四十三·志第二十三

旧唐书 · 目录

〔1〕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谓之三师,并正一品。后汉初,太傅置府僚。至周、隋,三师不置府僚,初拜于尚书省上。隋炀帝废三师之官。武德复置,一如隋制。)三师,训导之官,天子所师法,大抵无所统职,然非道德崇重,则不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

太师、太傅、太保各设一名。(称为三师,都是正一品。后汉初年,太傅设置府署僚属。到了北周、隋朝,三师不设府署僚属,首次任命时在尚书省举行仪式。隋炀帝废除了三师官职。武德年间重新设置,完全依照隋朝制度。)三师是负责训导的官员,是天子效法的对象,大致没有具体统管的职务,但如果不是道德崇高、威望厚重的人,就不能担任这个职位。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就空缺着。

〔2〕太尉、司徒、司空各一员。(谓之三公,并正一品。魏、晋至北齐,三公置府僚。隋初亦置府僚,寻省府僚,初拜于尚书省上,唐因之。武德初,太宗为之,其后亲王拜三公,皆不视事,祭祀则摄者行也。)三公,论道之官也。盖以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其官。大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奉俎,司空扫除。

太尉、司徒、司空各设一名。(称为三公,都是正一品。从魏、晋到北齐,三公设置府署僚属。隋朝初年也设置府署僚属,不久省去,首次任命时在尚书省举行仪式,唐朝沿袭此制。武德初年,太宗曾任此职,此后亲王被任命为三公,都不实际处理政务,祭祀时由代理者执行。)三公是讨论治国之道的官员。他们辅佐天子调理阴阳,安定国家,无所不统,所以不用某一具体职务来命名他们的官名。在大祭祀中,太尉担任第二次献酒,司徒负责进献祭肉,司空负责清扫。

〔3〕尚书都省(龙朔二年662,改为中台,光宅元年684,改为文昌台,神龙初复。)

尚书都省(龙朔二年改为中台,光宅元年改为文昌台,神龙初年恢复原名。)

〔4〕尚书省领二十四司。(六尚书,各分领四司。)

尚书省统领着二十四个司。(六位尚书,每人分别统领四个司。)

〔5〕尚书令一员。(正二品。武德中,太宗为之,自是阙而不置。)令总领百官,仪刑端揆。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凡庶务,皆会而决之。

尚书令设一员。(正二品。武德年间,太宗曾任此职,从此空缺不再设置。)尚书令总领百官,是百官的表率。其下属有六部尚书:一是吏部,二是户部,三是礼部,四是兵部,五是刑部,六是工部。所有政务,都汇集到尚书令这里来决断。

〔6〕左右仆射各一员,(从二品。龙朔二年662,改为左右匡,光宅元年684,改为文昌左右相,开元元年713,改为左右丞相,天宝元年742,复为左右仆射。)掌统理六官,纲纪庶务,以贰令之职。自不置令,仆射总判省事。御史纠劾不当,兼得弹之。

左右仆射各设一员,(从二品。龙朔二年改为左右匡政,光宅元年改为文昌左右相,开元元年改为左右丞相,天宝元年恢复为左右仆射。)掌管统领六部,总揽各项政务,作为尚书令的副职。自从不设尚书令之后,仆射全面负责尚书省的事务。如果御史纠举弹劾不恰当,仆射也可以弹劾御史。

〔7〕左右丞各一员。(左丞,正四品上。右丞,正四品下。龙朔改为左右肃机,咸亨复,永昌元年689,升为从三品也,如意元年692,复四品也。)左丞掌管辖诸司,纠正省内,勾吏部、户部、礼部十二司,通判都省事。若右丞阙,则并行之。右丞管兵部、刑部、工部十二司。若左阙,右丞兼知其事。御史有纠劾不当,兼得弹之。

左右丞各设一名。(左丞是正四品上,右丞是正四品下。龙朔年间改名为左右肃机,咸亨年间恢复原名,永昌元年升为从三品,如意元年又降回四品。)左丞负责管理各个部门,纠正尚书省内的政务,勾检吏部、户部、礼部下属的十二个司,并通判尚书省的事务。如果右丞空缺,左丞就一并代理右丞的职责。右丞管理兵部、刑部、工部下属的十二个司。如果左丞空缺,右丞就兼管左丞的事务。如果御史有纠举弹劾不当的情况,左右丞也可以弹劾他们。

〔8〕左右司郎中各一员。(并从五品上。隋置,武德初省。贞观初,复置。龙朔二年662,改为左右丞务,咸亨复也。)左司郎中,副左丞所管诸司事,省署钞目,勘稽失,知省内宿直之事。若右司郎中阙,则并行之。左右司员外郎各一员。(天后永昌元年,置左右司员外郎各一人。神龙初省,后复置。)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掌副十有二司之事,以举正稽违,省署符目焉。

左右司郎中各设一员。(都是从五品上。隋朝设置,武德初年废除。贞观初年重新设置。龙朔二年改为左右丞务,咸亨年间恢复。)左司郎中,协助左丞管理各司事务,审核文书目录,检查稽留失误,负责省内值班事务。如果右司郎中空缺,就兼管其事务。左右司员外郎各设一员。(天后永昌元年,设置左右司员外郎各一人。神龙初年废除,后来重新设置。)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别协助管理十二司的事务,以纠正稽留违失,审阅签署文书目录。

〔9〕凡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百僚之程式,以正邦理,以宣邦教。凡上之所以迨下,其制有六,曰制、敕、册、令、教、符。(天子曰制,曰敕,曰册。皇太子曰令。亲王、公主曰教。尚书省下于州,州下县,县下乡,皆曰符也。)凡下之所以达上,其制亦有六,曰表、状、笺、启、辞、牒。(表上于天子。其近臣亦为状。笺、启上皇太子,然于其长亦为之。非公文所施,有品已上公文,皆曰牒。庶人言曰辞也。)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关、刺、移。(关,谓关通其事;刺,谓刺举之;移,谓移其事于他司。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也。)凡内外百司所受之事,皆印其发日,为之程限。凡尚书省施行制敕,案成则给程以钞之。若急速者,不出其日。若诸州计奏达于京师,量事之大小与多少,以为之节。凡京师诸司,有符、移、关、牒下诸州者,必由于都省以遣之。凡文案既成,勾司行朱施讫,皆书其上端,记年月日,纳诸库。凡施行公文应印者,监印之官考其事目无差,然后印之,必书于历。每月终纳诸库。凡尚书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报废直簿,转以为次。凡内外百僚,日出而视事,既午而退,有事则直官省之。其务繁,不在此例。凡天下制敕计奏之数。省符宣告之节,率以岁终为断。京师诸司,皆以四月一日纳于都省。其天下诸州,则本司推校,以授勾官。勾官审之。连署封印,附计帐,使纳于都省。常以六月一日,都事集诸司令史对覆。若有隐漏不同,皆附于考课焉。

尚书都省掌管着总领各部门的纲纪以及百官的办事规则,以匡正国家治理,宣扬国家教化。凡是上级下达给下级的文书,有六种形式:制、敕、册、令、教、符。(天子用的叫制、敕、册。皇太子用的叫令。亲王、公主用的叫教。尚书省下达给州,州下达给县,县下达给乡,都叫符。)凡是下级上报给上级的文书,也有六种形式:表、状、笺、启、辞、牒。(表是上给天子的。天子的近臣也可以用状。笺、启是上给皇太子的,但也可以上给其长官。不是正式公文,有品级以上的公文都叫牒。平民百姓的陈述叫辞。)各部门之间互相询问,有三种方式:关、刺、移。(关,是通报其事;刺,是举发其事;移,是将其事移交给其他部门。移文需要通判官共同签署。)凡是内外各部门收到的事务,都要在文书上印上发出的日期,并规定办理的期限。凡是尚书省执行的制敕,案件办成后要给定期限抄写。如果是紧急事务,不能超过当天。如果各州的计簿奏报送达京师,要根据事情的大小和多少来确定期限。凡是京师各部门有符、移、关、牒下达到各州的,都必须经过尚书都省发送。凡是文案已经办结,勾检官用朱笔勾销后,都要在文书上端书写年月日,然后收入库房。凡是施行的公文应当用印的,监印官要检查事目无误,然后盖上印章,必须在簿历上登记。每月终了收入库房。凡是尚书省官员,每天要有一人值班。都司将值班簿报给有关部门,轮流值班。凡是内外百官,日出时开始办公,中午后下班,有紧急事务则由值班官处理。事务繁忙的,不在此例。凡是天下制敕、计奏的数量,省符宣告的环节,都以年终为截止。京师各部门,都在四月一日将文书送交尚书都省。天下各州,则由本司推究核对,交给勾官。勾官审核后,连署封印,附在计帐后面,派人送交尚书都省。通常在六月一日,都事召集各部门的令史共同核对。如果有隐瞒遗漏或不相符的情况,都归入考课处理。

〔10〕主事六人,(从九品上。)令史十八人,书令史三十六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人。(凡令史掌案文簿,亭长、掌固检校省门户仓库厅事陈设之事也。)

主事六人,(从九品上。)令史十八人,书令史三十六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人。(令史掌管文书案卷,亭长、掌固负责检查省的门户、仓库、厅堂陈设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