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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 · 卷一百四十九·志十一

旧五代史 · 目录

〔1〕夫官非位无以分贵贱,位非品无以定高卑,是以历代史官,咸有所纪,皆穷源而讨本,期与世以作程。迨乎唐祚方隆,玄宗在宥,采累朝之故事,考众职之遐源,申命才臣,著成《六典》,其勋阶之等级,品秩之重轻,则已备载于其中矣。故今之所撰,不敢相沿,祖述五代之命官,以踵百王之垂范,或厘革升降,则谨而志之,俾后之为天官卿者,得以观焉。

官职没有品级就无法区分贵贱,品级没有高低就无法确定尊卑,所以历代史官都有记载,都是追根溯源,希望能给后世立下规矩。等到唐朝国运正盛,玄宗在位时,收集历朝旧例,考察各种官职的来历,命令有才学的大臣编成了《唐六典》,其中勋官的等级、品级的高低,都已经详细记载在里面了。因此我现在编撰的这部书,不敢完全沿用旧例,而是效法五代任命官员的做法,来继承历代帝王留下的典范,如果有改革或升降之处,就谨慎地记录下来,让后来掌管官员选拔的吏部尚书能够参考。

〔2〕梁开平三年三月,诏升尚书令为正一品。按《唐六典》,尚书令正二品,是时以将授赵州王镕此官,故升之。

后梁开平三年三月,皇帝下诏将尚书令提升为正一品。按照《唐六典》的记载,尚书令原来是正二品,当时因为要授予赵州王镕这个官职,所以提升了它的品级。

〔3〕后唐天成四年八月,诏曰:“朝廷每有将相恩命,准往例,诸道节度使带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并列衔于敕牒后,侧书‘使’字。今两浙节度使钱镠是元帅、尚父,与使相名殊,承前列衔,久未改正。湖南节度使马殷,先兼中书令之时,理宜齿于相位,今守太师、尚书令,是南省官资,不合列署敕尾。今后每署将相敕牒,宜落下钱镠、马殷官位,仍永为常式。”

后唐天成四年八月,皇帝下诏说:“朝廷每次有任命将相这样的恩典,按照以往的惯例,各道节度使如果兼任平章事、侍中、中书令等官职,都在敕牒后面并列写上他们的官衔,并在旁边侧写一个‘使’字。现在两浙节度使钱镠是元帅、尚父,与使相的名号不同,却一直按照以前的惯例列衔,很长时间没有改正。湖南节度使马殷,先前兼任中书令的时候,按理应当排在宰相的行列,现在他担任太师、尚书令,这属于尚书省的官职,不应该列在敕牒的末尾。今后每次签署将相的敕牒,应当去掉钱镠、马殷的官位,并且永远作为固定制度。”

〔4〕梁开平二年908四月,改左右丞为左右司侍郎,避庙讳也。至后唐同光元年923十月,复旧为左右丞。

后梁开平二年四月,将左右丞的官职改名为左右司侍郎,这是为了避讳(皇帝祖上的名字)。到了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又恢复原来的名称,叫左右丞。

〔5〕后唐长兴元年930九月,诏曰:“台辖之司,官资并设,左右貂素来相类,左右揆不至相悬,以此比方,岂宜分别。自此宜升尚书右丞官品,与左丞并为正四品。”

后唐长兴元年九月,皇帝下诏说:“御史台管辖的官员,官阶和资历都是并设的,左右貂(指左右仆射)向来是类似的,左右揆(指左右丞)也不至于相差太大,这样比较起来,怎么可以区分对待呢?从今以后应该提升尚书右丞的官品,和左丞一样都定为正四品。”

〔6〕右都省

右都省,指的是尚书省的右司,是宋代中央行政机构之一,负责处理具体政务。

〔7〕后唐长兴四年933九月,敕:“冯赟有经邦之茂业,宜进位于公台,但缘平章事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讳,可改同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后至周显德中,枢密使吴廷祚亦加同中书门下二品,避其讳也。

后唐长兴四年九月,皇帝下令说:“冯赟有治理国家的卓越功业,应该晋升到宰相的职位,但因为‘平章事’这个官名中的‘章’字犯了他父亲的名讳,不想直接称呼他父亲的名讳,可以改‘同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后来到了后周显德年间,枢密使吴廷祚也被加封为‘同中书门下二品’,也是为了避他的讳。

〔8〕晋天福五年二月,敕:“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为清望正三品。”晋天福九月,诏曰:“《六典》云: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策命,皆按故事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所以重王命也。古昔已来,典实斯在,爰从近代,别创新名。今运属兴王,事从师古,俾仍旧贯,以耀前规。其翰林学士院公事,宜并归中书舍人。”

后晋天福五年二月,皇帝下令:“把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都定为清望官,品级为正三品。”同年九月,皇帝又下诏说:“《唐六典》上说:中书舍人负责侍奉皇帝、进呈奏章、参与议论表章,凡是皇帝的诏书、制令、敕命、玺书、策命等,都按照旧例起草并进呈皇帝画押,皇帝批准后,就签署并执行。其中特别禁止四件事:一是泄露机密,二是拖延误事,三是违背失当,四是遗忘错误,这都是为了重视君王的命令。自古以来,这些典章制度一直都存在,只是近代以来,才另外创立了新的名称。如今国运正逢兴王之时,做事应当效法古代,让他们恢复旧制,以光耀前人的规矩。翰林学士院的公事,应该全都归由中书舍人掌管。”

〔9〕七年五月,中书门下上言::有司检寻长兴四年933八月二十一日敕:准《官品令》,侍中、中书令正三品,按《会要》,大历二年767十一月升为正二品;左右常侍从三品,按《会要》,广德二年764五月升为正三品;门下中书侍郎正四品,大历二年767十一月升为正三品;谏议大夫正五品,按《续会要》,会昌二年842十二月升为正四品,以备中书门下四品之阙;御史大夫从三品,会昌二年842十二月升为正三品;御史中丞正五品,亦与大夫同时升为正四品。”敕:“宜各准元敕处分,仍添入令文,永为定制。”又诏:“门下侍郎,班在常侍之下,俸禄同常侍。”

后晋天福七年五月,中书门下省上书说:“有关部门查阅了后唐长兴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的一道敕令:按照《官品令》的规定,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但根据《唐会要》记载,唐代宗大历二年十一月已经提升为正二品;左右常侍是从三品,根据《唐会要》,代宗广德二年五月提升为正三品;门下侍郎、中书侍郎是正四品,大历二年十一月提升为正三品;谏议大夫是正五品,根据《续会要》,唐武宗会昌二年十二月提升为正四品,用来填补中书门下省四品官员的空缺;御史大夫是从三品,会昌二年十二月提升为正三品;御史中丞是正五品,也和御史大夫同时提升为正四品。”皇帝下令说:“应该各自按照原来的敕令处理,并补充到法令条文里,永久作为定制。”又下诏说:“门下侍郎的朝班位次在常侍之下,但俸禄和常侍一样。”

〔10〕周显德五年六月,敕:“谏议大夫宜依旧正五品上,仍班位在给事中之下。”按《唐典》,谏议大夫四员,正五品上,皆隶门下省,班在给事中之下。至会昌二年842十一月,中书门下奏,升为正四品下,仍分为左右,以备两省四品之阙,故其班亦升在给事中之上。近朝自谏议大夫拜给事中者,官虽序迁,位则降等,至是以其迁次不伦,故改正焉。

后周显德五年六月,皇帝下令:“谏议大夫应该恢复原来的正五品上的品级,朝班位次仍然在给事中之下。”按照《唐六典》的记载,谏议大夫有四个名额,品级是正五品上,都隶属于门下省,朝班位次在给事中之下。到了唐武宗会昌二年十一月,中书门下省上奏,将其提升为正四品下,并且分为左右谏议大夫,用来填补两省四品官员的空缺,所以他们的朝班位次也提升到了给事中之上。近代以来,从谏议大夫升任给事中的人,官职虽然是按顺序升迁,但官位品级反而降低了,到现在因为觉得这种升迁次序不合理,所以进行了改正。

〔11〕──右两省

以上是关于门下省和中书省(两省)的记载。

〔12〕后唐清泰二年十一月,制:“以前同州节度使、检校太尉、同平章事冯道为守司空。”时议者曰:“自隋、唐以来,三公无职事,自非亲王不恒置,于宰臣为加官,无单置者。”道在相位时带司空,及罢镇,未命官,议者不练故事,率意行之。及制出,言议纷然,或云便可综中书书下事或云须册拜开府。及就列,无故事,乃不就朝堂叙班,台官两省官入就列,方入,宰臣退,踵后先退。刘昫又以罢相为仆射,出入就列,一与冯道同,议者非之。及晋天福中,以李纮为司徒,周广顺初,以窦贞固为司徒,苏禹珪为司空,遂以为例,议者不复有云。

后唐清泰二年十一月,皇帝发布制书:“任命前同州节度使、检校太尉、同平章事冯道为守司空。”当时议论的人说:“自从隋唐以来,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没有实际的职事,除非是亲王,否则不常设,对宰相来说只是加官,没有单独授予的。”冯道在担任宰相时已经兼带司空衔,等到他罢免节度使的职务后,还没有任命新的官职,议论的人不熟悉旧例,就随意地这样做了。等到制书发布后,议论纷纷,有的说可以让他总领中书省和门下省的事务,有的说必须册拜他为开府仪同三司。等到他上朝就位时,因为没有先例,他就不到朝堂上排列班次,等御史台和两省的官员入列后,他才入列,宰相退朝时,他跟在后面先退。刘昫也因为被罢免宰相而担任仆射,出入朝堂和就位排班,都和冯道一样,议论的人批评这种做法。等到后晋天福年间,任命李纮为司徒,后周广顺初年,任命窦贞固为司徒,苏禹珪为司空,于是就成了惯例,议论的人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13〕──右三公

以上是关于三公的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