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唐长兴元年九月,太常礼院奏:“来年四月孟夏,禘飨于太庙。谨按礼经,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已毁未毁之主,并合食于太祖之庙,逐庙功臣,配飨于太庙之庭。本朝宝应元年定礼,奉景皇帝为始封之祖。既庙号太祖,百代不迁,每遇禘祫,位居东向之尊,自代祖元皇帝、高祖、太宗已下,列圣子孙,各序昭穆南北相向,合食于前。圣朝中兴,重修宗庙,今太庙见飨高祖、太宗、懿宗、昭宗、献祖、太祖、庄宗七庙,太祖景皇帝在祧庙之数,不列庙飨。将来禘礼,若奉高祖居东向之尊,则禘飨不及于太祖、代祖;若以祧庙太祖居东向之位,则又违于礼意。今所司修奉祧庙神主,及诸色法物已备,合预请参详,事须具状申奏。”敕下尚书省集百官详议。户部尚书韩彦恽等奏议曰:“伏以本朝尊受命之祖景皇帝为始封之君,百代不迁,长居庙食,自贞观至于天祐,无所改更,圣祖神孙,左昭右穆。自中兴国祚,再议宗祊,以太祖景皇帝在祧庙之数,不列祖宗,欲尊太祖之位,将行东向之仪,爰命群臣,同议可否。伏详本朝列圣之旧典,明皇定礼之新规,开元十年,特立九庙,子孙遵守,历代无亏。今既行定礼之规,又以祧太祖之室。昔德宗朝,将行禘祫之礼,颜真卿议请奉献祖居东向之位,景皇帝暂居昭穆之列,考之于贞元,则以为误,行之于今日,正得其礼。今欲请每遇禘祫之岁,暂奉景皇帝居东向之尊,自元皇帝以下,叙列昭穆。”从之。
后唐长兴元年九月,太常礼院上奏说:“明年四月是夏季的第一个月,将在太庙举行禘祭。根据礼经,每三年在冬季第一个月举行一次祫祭,每五年在夏季第一个月举行一次禘祭。那些已经迁出和尚未迁出的神主牌位,都要一起在太祖庙里合祭,各庙的功臣则在太庙的庭院中配享。本朝在宝应元年制定礼制,尊奉景皇帝为最初受封的始祖。既然庙号定为太祖,就百代不迁,每逢禘祫祭时,他就处在最尊贵的东向位置。从代祖元皇帝、高祖、太宗以下,历代圣君的子孙,按照昭穆顺序,南北相向,在太祖面前合祭。本朝中兴后,重新修建了宗庙,现在太庙中供奉着高祖、太宗、懿宗、昭宗、献祖、太祖、庄宗七庙,而太祖景皇帝却属于祧庙之列,不在太庙中受祭。将来举行禘礼时,如果尊奉高祖坐在东向的尊位,那么禘祭就祭不到太祖和代祖;如果让祧庙中的太祖坐在东向位置,又违背了礼制。现在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好了祧庙的神主和各种礼器物品,应该预先请求研究讨论,这事必须写状子申报。”皇帝下旨让尚书省召集百官详细讨论。户部尚书韩彦恽等人上奏说:“我们认为本朝尊奉受命之祖景皇帝为最初受封的君主,百代不迁,长期在庙中受祭,从贞观年间到天祐年间,没有改变过,历代圣祖神孙,按左昭右穆排列。自从国家中兴,重新讨论宗庙制度,因为太祖景皇帝属于祧庙之列,不列入祖宗之中,为了尊崇太祖的地位,准备举行东向的仪式,于是命令群臣共同讨论是否可行。我们详细考察了本朝历代圣君的旧典,以及唐明皇制定的新礼规,开元十年,特别设立了九庙,子孙遵守,历代没有缺失。现在既然实行了定礼的规矩,又把太祖的神主迁入祧庙。从前德宗朝,将要举行禘祫礼时,颜真卿建议请奉献祖坐在东向位置,景皇帝暂时排在昭穆之列,在贞元年间考察,被认为是错误的,但在今天实行,却正合礼制。现在请求每当遇到禘祫的年份,暂时奉景皇帝坐在东向的尊位,从元皇帝以下,按昭穆顺序排列。”皇帝同意了。
〔2〕周广顺三年953冬十月,礼仪使奏:“郊庙祝文,礼例云:古者文字皆书于册,而有长短之差。魏、晋郊庙祝文书于册。唐初悉用祝版,唯陵庙用玉册,玄皇亲祭郊庙,用玉为册。德宗朝,博士陆淳议,准礼用祝版,祭已燔之,可其议。贞元六年790亲祭,又用竹册,当司准《开元礼》,并用祝版。梁朝依礼行之,至明宗郊天,又用竹册。今详酌礼例,允以祝版为宜。”诏从之。
后周广顺三年冬季十月,礼仪使上奏说:“在郊庙祭祀的祝文方面,礼例规定:古代文字都写在册上,但有长短的差别。魏、晋时期郊庙祝文写在册上。唐朝初年全部用祝版,只有陵庙用玉册。唐玄宗亲自祭祀郊庙时,用玉做成册。唐德宗时期,博士陆淳建议,按照礼制应该用祝版,祭完后烧掉,皇帝同意了。贞元六年皇帝亲自祭祀,又用了竹册。我们部门按照《开元礼》,全部用祝版。梁朝依照礼制实行,到了后唐明宗郊天时,又用了竹册。现在详细斟酌礼例,认为用祝版比较合适。”皇帝下诏同意。
〔3〕周广顺三年953九月,南郊,礼仪使奏:“郊祀所用珪璧制度,准礼,祀上帝以苍璧;祀地祇以黄琮;祀五帝以珪璋琥璜琮,其玉各依本方正色,祀日月以珪璋,祀神州以两珪有邸。其用币,天以苍色,地以黄色,配帝以白色,日月五帝各从本方之色,皆长一丈八尺。其珪璧之状,譬圆而琮八方,珪上锐而下方,半珪曰璋,琥为虎形,半璧曰璜,其珪璧琮璜皆长一尺二寸四。珪有邸,邸,本也,珪著于璧而整肃也。日月星辰以珪璧五寸,前件珪璧虽有图样,而长短之说或殊。按唐开元中,玄宗诏曰:“祀神以玉,取其精洁,比来用珉,不可行也。如或以玉难办,宁小其制度,以取其真。’今郊庙所修珪璧,量玉大小,不必皆从古制,伏请下所司修制。”从之。
后周广顺三年九月,在南郊祭祀时,礼仪使上奏说:“郊祀所用的珪璧制度,按照礼制,祭祀上帝用苍璧;祭祀地神用黄琮;祭祀五帝用珪、璋、琥、璜、琮,这些玉器各依本方正色;祭祀日月用珪璋;祭祀神州用两珪有邸。所用的帛,天用苍色,地用黄色,配帝用白色,日月五帝各用与本方相应的颜色,长度都是一丈八尺。珪璧的形状,玉璧是圆形,玉琮是八角形,珪是上尖下方,半珪叫璋,琥是虎形,半璧叫璜,这些珪、璧、琮、璜都长一尺二寸四。珪有邸,邸就是底座,珪附着在璧上显得整齐庄重。日月星辰用五寸的珪璧。以上珪璧虽然有图样,但长短的说法有所不同。按唐开元年间,玄宗下诏说:‘祭祀神灵用玉,取其精纯洁净,近来用珉(似玉的石头),不可行。如果确实玉难以置办,宁可缩小其尺寸规格,也要用真玉。’现在郊庙所制作的珪璧,要根据玉的大小来定,不必完全依照古制,请下命令给有关部门制作。”皇帝同意了。
〔4〕显德四年957夏四月,礼官博士等准诏,议祭器、祭玉制度以闻。时国子祭酒尹拙引崔灵恩《三礼义宗》云:“苍璧所以祀天,其长十有二寸,盖法天之十二时。”又引《江都集》《白虎通》等诸书所说,云:“璧皆外圆内方。”又云:“璜琮所以祀地,其长十寸,以法地之数。其琮外方内圆,八角而有好。”国子博士聂从义以为璧内外皆圆,其径九寸。又按阮氏、郑玄图皆云九寸,《周礼·玉人》职又有九寸之璧。及引《尔雅》云:“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郭璞注云:“好,孔也;肉,边也。”而不载尺寸之数。崇义又引《冬官·玉人》云“璧好三寸”,《尔雅》云“肉倍好谓之璧”,两边肉各三寸,通好共九寸,则其璧九寸明矣。崇义又云:“璜琮八方以象地,每角各剡出一寸六分,共长八寸,厚一寸。按《周礼疏》及阮氏图并无好。”又引《冬官·玉人》云:“琮八角而无好。”崇义又云:“琮璜珪璧,俱是祀天地之器,而《尔雅》唯言璧环瑗三者有好,其余黄琮诸器,并不言之,则璜琮八角而无好明矣。”太常卿田敏以下议,以为尹拙所说虽有所据,而崇义援《周礼》正文,其理稍优,请从之。其诸祭器制度,亦多以崇义所议为定。
显德四年夏季四月,礼官和博士等人按照诏令,讨论祭祀用的器物和玉器的规格制度,并将结果上报给皇帝。当时国子祭酒尹拙引用崔灵恩的《三礼义宗》说:“青色的玉璧是用来祭祀天的,它的长度是十二寸,大概是效法天的十二个时辰。”又引用《江都集》《白虎通》等书中的说法,说:“玉璧都是外圆内方的。”又说:“璜和琮是用来祭祀地的,它们的长度是十寸,用来效法地的数字(地数)。那琮的外形是外方内圆,有八个角,并且中间有孔(好)。”国子博士聂从义则认为玉璧内外都是圆的,直径是九寸。又根据阮氏、郑玄的图都说是九寸,《周礼·玉人》篇中也有九寸的玉璧。还引用《尔雅》说:“玉璧的边(肉)是孔(好)的两倍,叫做璧;孔是边的两倍,叫做瑗;边和孔一样大,叫做环。”郭璞注释说:“好,就是孔;肉,就是边。”但没有记载尺寸的数字。聂从义又引用《冬官·玉人》说“玉璧的孔是三寸”,《尔雅》说“边是孔的两倍叫做璧”,那么两边的边各三寸,加上孔共九寸,所以玉璧是九寸就很清楚了。聂从义又说:“璜和琮有八个角,用来象征大地,每个角各削去一寸六分,总长八寸,厚一寸。根据《周礼疏》和阮氏的图,都没有提到孔。”又引用《冬官·玉人》说:“琮有八个角,没有孔。”聂从义又说:“琮、璜、珪、璧,都是祭祀天地的器物,而《尔雅》只说璧、环、瑗这三种有孔,其余黄琮等各种器物,都没有提到孔,那么璜和琮有八个角而没有孔就很清楚了。”太常卿田敏等人讨论后认为,尹拙的说法虽然有所依据,但聂从义引用《周礼》的正文,道理上稍微更优一些,请求采纳他的意见。其他各种祭祀器物的制度,也大多以聂从义所议论的为准。
〔5〕显德二年955秋八月,兵部尚书张昭上言:“今月十二日,伏蒙宸慈召对,面奉圣旨,每年祀祭,多用太牢,念其耕稼之劳,更备牺牲之用,比诸豢养,特可愍伤,令臣等讨故事,可以佗牲代否。臣仰禀纶言,退寻礼籍,其三牲八簋之制,五礼六乐之文,著在典彝,迭相沿袭,累经朝代,无所改更。臣闻古者燔黍捭豚,尚多质略,近则梁武面牲竹脯,不可宗师,虽好生之德则然,于奉先之仪太劣。盖礼主于信,孝本因心,黍稷非馨,鬼神飨德,不必牲牢之巨细,笾豆之方圆,苟血祀长保于宗祧,而牲俎何须于茧栗。但以国之大事,儒者久行,易以佗牢,恐未为便。以臣愚见,其南北郊、宗庙社稷、朝日夕月等大祠,如皇帝亲行事,备三牲;如有司摄行事,则用少牢已下。虽非旧典,贵减牲牛。”是时太常卿田敏又奏云:
后周显德二年秋季八月,兵部尚书张昭上书说:“本月十二日,承蒙皇上恩慈召见,当面奉到圣旨:每年祭祀,多用太牢(牛、羊、猪三牲),想到牛耕作劳苦,还要再准备作为牺牲使用,比起饲养,特别令人怜悯,命令臣等讨论旧例,能否用其他牲畜代替。臣仰承圣旨,回去查考礼书,那三牲八簋的制度,五礼六乐的规定,都记载在典籍中,代代沿袭,历经朝代,没有改变。臣听说古代烧黍米、撕裂猪肉,尚且质朴简陋,近代梁武帝用面做的牺牲和干肉,更不值得效法,虽然有好生之德,但对待奉先人的礼仪太差了。礼以诚信为主,孝道本于内心,黍稷并不芳香,鬼神享用的是德行,不必在乎牺牲的大小,笾豆的方圆,只要血食祭祀能长久保持宗庙的香火,祭祀用的牺牲何必一定要小牛呢。但是因为国家大事,儒者长期实行,改用其他牲畜,恐怕不太方便。以臣的愚见,那些南北郊、宗庙社稷、朝日夕月等大祭祀,如果皇帝亲自行事,就备齐三牲;如果由有关官员代为行事,就用少牢(羊、猪)以下。虽然不是旧典,但可贵的是减少牺牲牛。”当时太常卿田敏也上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