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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 卷九十八·志第四十六

元史 · 目录

〔1〕兵者,先王所以威天下,而折夺奸宄、戡定祸乱者也。三代之制远矣,汉、唐而下,其法变更不一。大抵用得其道,则兵力富,而国势强;用失其宜,则兵力耗,而国势弱。故兵制之得失,国势之盛衰系焉。

军队,是古代帝王用来威慑天下、铲除奸邪、平定祸乱的工具。夏、商、周三代的兵制已经很遥远了,从汉朝、唐朝以来,兵制法规变化各不相同。大体上,如果使用得当,兵力就充足,国家就强盛;使用不当,兵力就损耗,国家就衰弱。所以兵制的得失,关系到国势的盛衰。

〔2〕元之有国,肇基朔漠。虽其兵制简略,然自太祖、太宗,灭夏剪金,霆轰风飞,奄有中土,兵力可谓雄劲者矣。及世祖即位,平川蜀,下荆襄,继命大将帅师渡江,尽取南宋之地,天下遂定于一,岂非盛哉!

元朝建立国家,根基从北方沙漠地区开始。虽然它的军事制度简单粗略,但从太祖铁木真、太宗窝阔台以来,灭亡西夏、攻灭金朝,声势像雷霆轰鸣、狂风飞卷,完全占据了中原地区,兵力可以说是非常雄壮强劲了。到了世祖忽必烈即位,平定四川,攻下荆州、襄阳,接着命令大将率领军队渡过长江,全部夺取了南宋的领土,天下于是统一于一个政权,难道不是非常盛大吗!

〔3〕考之国初,典兵之官,视兵数多寡,为爵秩崇卑,长万夫者为万户,千夫者为千户,百夫者为百户。世祖时,颇修官制,内立五卫,以总宿卫诸军,卫设亲军都指挥使;外则万户之下置总管,千户之下置总把,百户之下置弹压,立枢密院以总之。遇方面有警,则置行枢密院,事已则废,而移都镇抚司属行省。万户、千户、百户分上中下。万户佩金虎符,符趺为伏虎形,首为明珠,而有三珠、二珠、一珠之别。千户金符,百户银符。万户、千户死阵者,子孙袭爵,死病则降一等。总把、百户老死,万户迁他官,皆不得袭。是法寻废,后无大小,皆世其官,独以罪去者则否。

考察本朝开国的时候,掌管军事的官员,根据统率士兵人数的多少,来决定爵位等级的高低。统率一万人的叫万户,统率一千人的叫千户,统率一百人的叫百户。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时,比较完善地修订了官制,在中央设立了五个卫,来总管负责宫廷警卫的各个军队,每个卫设置亲军都指挥使;在地方上,万户下面设立总管,千户下面设立总把,百户下面设立弹压,并建立枢密院来总管一切。遇到某一地区有战事警报,就临时设置行枢密院,事情结束后就撤销,同时把都镇抚司划归行省管理。万户、千户、百户分为上中下三等。万户佩戴金虎符,符的底座是伏虎的形状,顶端有明珠,而且有三颗珠、两颗珠、一颗珠的区别。千户佩戴金符,百户佩戴银符。万户、千户在战场上战死的,子孙可以继承爵位;因病死亡的,就降一等继承。总把、百户年老去世,或者万户调任其他官职的,都不能继承。这个法令不久后废止了,后来无论官职大小,都世袭其职,只有因犯罪被罢免的人除外。

〔4〕若夫军士,则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其法,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十人为一牌,设牌头,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孩幼稍长,又籍之,曰渐丁军。既平中原,发民为卒,是为汉军。或以贫富为甲乙,户出一人,曰独户军,合二三而出一人,则为正军户,余为贴军户。或以男丁论,尝以二十丁出一卒,至元七年1270十丁出一卒。或以户论,二十户出一卒,而限年二十以上者充。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至十五年免。或取匠为军,曰匠军。或取诸侯将校之子弟充军,曰质子军,又曰秃鲁华军。是皆多事之际,一时之制。

要说军队的组成,最初有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蒙古军都是本族人,探马赤军则是各个部族的人。他们的制度是,家中只要有男子,年龄在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不论多少,全部征召为兵。十个人编为一牌,设立牌头,上马就准备战斗,下马就聚集起来放牧养殖。孩子稍微长大一些,也登记入册,叫做渐丁军。平定中原以后,征发当地百姓当兵,这就是汉军。有的是根据贫富划分等级,每户出一人,叫做独户军;合并两三户出一人,则称为正军户,其余的是贴军户。有的是根据男丁数量,曾经是二十个丁出一名士兵,到至元七年改为十个丁出一名士兵。有的是根据户数,二十户出一名士兵,并且限定年龄在二十岁以上的人充当。士兵的家庭如果是富商大贾,就再抽取一人,叫做余丁军,服役满十五年后免除。或者抽取工匠当兵,叫做匠军。或者征取诸侯将校的子弟充军,叫做质子军,又叫做秃鲁华军。这些都是战事频繁时期的临时制度。

〔5〕天下既平,尝为军者,定入尺籍伍符,不可更易。诈增损丁产者,觉则更籍其实,而以印印之。病死戍所者,百日外役次丁;死阵者,复一年。贫不能役,则聚而一之,曰合并;贫甚者、老无子者,落其籍。户绝者,别以民补之。奴得纵自便者,俾为其主贴军。其户逃而还者,复三年,又逃者杖之,投他役者还籍。其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又有辽东之糺军、契丹军、女直军、高丽军,云南之寸白军,福建之畲军,则皆不出戍他方者,盖乡兵也。又有以技名者,曰炮军、弩军、水手军。应募而集者,曰答剌罕军。

天下平定以后,曾经当过兵的人,都固定编入军籍和军中的编制,不能随便更改。如果谁欺骗官府,虚报或隐瞒家中的人口和财产,一旦被发现,就按照实际情况更改户籍,并且盖上官印作为凭证。在驻地病死的士兵,过了一百天后,由他家的次丁接替服役;在战场上战死的,免去他家一年的徭役。家里穷得没法服役的,就把好几家合在一起,由其中一户出丁,这叫做“合并”;特别穷的,或者年老没有儿子的,就从军籍中除名。军户人家死绝了的,另外找普通民户来补充。奴婢获得释放成为自由人的,就让他们作为原来主人的贴军(辅助兵员)。那些逃跑后又回来的军户,免去三年徭役;如果再逃跑,就要受杖刑;如果逃去干别的差役,就把他抓回原籍。后来接收的宋朝士兵,称为“新附军”。还有辽东的糺军、契丹军、女直军、高丽军,云南的寸白军,福建的畲军,这些军队都不派到外地戍守,大概属于地方乡兵。另外还有按技术命名的,叫做炮军、弩军、水手军。应募而聚集起来的,叫做答剌罕军。

〔6〕其名数,则有宪宗二年之籍、世祖至元八年1271之籍、十一年1274之籍,而新附军有二十七年之籍。以兵籍系军机重务,汉人不阅其数。虽枢密近臣职专军旅者,惟长官一二人知之。故有国百年,而内外兵数之多寡,人莫有知之者。

那些军队的名目和数额,有宪宗二年(1252年)的登记册、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的登记册、十一年(1274年)的登记册,另外新附军还有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的登记册。因为兵籍关系到军机大事,汉人不能查看这些数字。即使是枢密院里专门负责军事的近臣,也只有一两个长官知道具体情况。所以元朝立国一百年来,内外军队数量的多少,没有人知道。

〔7〕今其典籍可考者,曰兵制,曰宿卫,曰镇戍,而马政、屯田、站赤、弓手、急递铺兵、鹰房捕猎,非兵而兵者,亦以类附焉,作《兵志》。

现在可以从典籍中查考的内容,包括兵制、宿卫、镇戍,而马政、屯田、站赤、弓手、急递铺兵、鹰房捕猎,这些虽然不是正式的兵制但与军事有关,也按类别附在《兵志》中。

〔8〕太宗元年十一月,诏:“兄弟诸王诸子并众官人等所属去处签军事理,有妄分彼此者,达鲁花赤并官员皆罪之。每一牌子签军一名,限年二十以上、三十以下者充,仍定立千户、百户、牌子头。其隐匿不实及知情不首并隐藏逃役军人者,皆处死。”

太宗皇帝元年十一月,下诏说:‘兄弟、各位亲王和皇子以及所有官员各自所在的地方办理征兵事务,如果有人敢胡乱区分你我、区别对待,达鲁花赤和官员都要被治罪。每一个牌子征召一名士兵,年龄限制在二十岁以上、三十岁以下,同时设立千户、百户、牌子头等官职。那些隐瞒不报、知情不告以及藏匿逃避服役军人的,一律处死。’

〔9〕七年1270七月,签宣德、西京、平阳、太原、陕西五路人匠充军,命各处管匠头目,除织匠及和林建宫殿一切合干人等外,应有回回、河西、汉儿匠人,并札鲁花赤及札也、种田人等,通验丁数,每二十人出军一名。

至元七年七月,征调宣德、西京、平阳、太原、陕西五路的工匠去当兵,命令各地管工匠的头目,除了织布匠和在和林建造宫殿的所有相关人员之外,所有回回、河西、汉人匠人,以及札鲁花赤和札也这些官员、种田的农民,统一统计成年男子数量,每二十个人中抽一个人出来当兵。

〔10〕八年1271七月,诏:“燕京路保州等处,每二十户签军一名,令答不叶儿统领出军。真定、河间、邢州、大名、太原等路,除先签军人外,于断事官忽都虎新籍民户三十七万二千九百七十二人数内,每二十丁起军一名,亦令属答不叶儿领之。”

八年七月,皇帝下诏说:燕京路保州等地,每二十户人家征调一名士兵,命令答不叶儿统领他们出兵。真定、河间、邢州、大名、太原等路,除了之前已经征调的士兵之外,在断事官忽都虎新登记的三十七万二千九百七十二户民户中,每二十名成年男子征调一名士兵,也命令归属于答不叶儿统领。

〔11〕十三年1276八月,谕总管万户刘黑马,据斜烈奏,忽都虎等元籍诸路民户一百万四千六百五十六户,除逃户外,有七十二万三千九百一十户,随路总签军一十万五千四百七十一名,点数过九万七千五百七十五人,余因近年蝗旱,民力艰难,往往在逃。有旨,今后止验见在民户签军,仍命逃户复业者免三年军役。

元十三年八月,皇帝下令给总管万户刘黑马,根据斜烈的奏报,忽都虎等人原来登记的各路民户共有一百万四千六百五十六户,除去逃户,还有七十二万三千九百一十户。这些户总共签派了十万五千四百七十一名士兵,实际清点到的只有九万七千五百七十五人,其余的人因为近年来蝗灾和旱灾,百姓财力困难,常常逃亡。皇帝有旨:今后只按照现有在册的民户来征兵,并且命令逃亡后回来恢复生产的户,可以免除三年的军役。

〔12〕世祖中统元年1260六月,诏罢解盐司军一百人。初,解盐司元籍一千盐户内,每十户出军一人,后阿蓝答儿倍其役。世祖以重困其民,罢之。七月,以张荣实从南征,多立功,命为水军万户兼领霸州民户。诸水军将吏河阴县达鲁花赤胡玉、千户王端臣军七百有四人,八柳树千户斡来军三百六十一人,孟州庞抄儿赤、张信军一百九十人,滨棣州海口总把张山军一百人,沧州海口达鲁花赤塔剌海军一百人,睢州李总管麾下孟春等五十五人,霸州萧万户军一百九十五人,悉听命焉。

元世祖中统元年六月,下诏撤销解盐司的一百名士兵。起初,解盐司原来登记的一千盐户当中,每十户要出一名士兵,后来阿蓝答儿把服役的人数加倍。世祖认为这样会严重加重百姓的负担,于是撤销了这项命令。七月,因为张荣实跟随朝廷南征,立了很多战功,任命他当水军万户,同时兼管霸州的民户。各路水军的将领官吏,包括河阴县的达鲁花赤胡玉、千户王端臣的军队七百零四人,八柳树的千户斡来的军队三百六十一人,孟州的庞抄儿赤、张信的军队一百九十人,滨棣州海口总把张山的军队一百人,沧州海口的达鲁花赤塔剌海的军队一百人,睢州李总管手下的孟春等五十五人,以及霸州萧万户的军队一百九十五人,全部归他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