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昔帝王于其宗族姻戚必致其厚者,所以明亲亲之义也。元之为制,其又厚之至者欤!凡诸王及后妃公主,皆有食采分地。其路府州县得荐其私人以为监,秩禄受命如王官,而不得以岁月通选调。其赋则五户出丝一斤,不得私征之,皆输诸有司之府,视所当得之数而给与之。其岁赐则银币各有差,始定于太宗之时,而增于宪宗之日。及世祖平江南,又各益以民户。时科差未定,每户折支中统钞五钱,至成宗复加至二贯。其亲亲之义若此,诚可谓厚之至矣。至于勋臣亦然,又所以大报功也。故详著其所赐之人,及其数之多寡于后。
从古至今的帝王对于自家宗族和亲戚一定会特别优待,这是为了表明亲爱亲族的道理。元朝在这方面的制度,可以说优待到了极点!凡是王爷、后妃和公主,都有自己的封地。他们管辖的路、府、州、县可以推荐自己人担任监官,俸禄和品级跟朝廷官员一样,但不能按年头正常调动升迁。他们的赋税是每五户人家出一斤丝,不准私自征收,都得交到官府的仓库,然后根据他们该得的数目发给他们。每年的赏赐是银子和钱币,多少各不相同,最初在太宗时期定下标准,宪宗时期又增加了。等到世祖平定江南,又给每人都增加了民户。当时科差还没定死,每户折合支付中统钞五钱,到成宗时又增加到两贯。他们这样亲爱亲族,真可以说是优待到顶了。对待功臣也是这个理,这是为了大力报答功劳。所以后面详细记载了受赏赐的人和赏赐数量的多少。
〔6〕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宁海州一万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四千五百三十二户,计丝一千八百一十二斤。
关于五户丝这项制度,在丙申年(1236年)的时候,朝廷分拨给宁海州一万户作为纳税户。到了延祐六年(1319年),实际只有四千五百三十二户,总共征收了一千八百一十二斤丝。
〔7〕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拨南丰州一万一千户,计钞四百四十锭。
元朝至元十八年,江南地区按户征收的钞税,划拨给南丰州一万一千户,共计四百四十锭。
太祖(成吉思汗)的弟弟搠只哈撒儿,被封为淄川王,这一王位由其子孙继承。
〔10〕五户丝,丙申年,分拨般阳路二万四千四百九十三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七千九百五十四户,计丝三千六百五十六斤。
五户丝这种税,丙申年的时候,分配给般阳路二万四千四百九十三户。延祐六年,实际有七千九百五十四户,总共收丝三千六百五十六斤。
〔11〕江南户钞,至元十三年1276,分拨信州路三万户,计钞一千二百锭。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江南地区推行户钞制度,朝廷将信州路的三万户人家拨给作为征收对象,总计征钞一千二百锭。
太祖(成吉思汗)的弟弟哈赤温,他的长子继承济南王的爵位。
〔13〕岁赐,银一百锭,绵六百二十五斤,小银色丝五千斤,段三百匹,羊皮一千张。
每年赏赐:白银一百锭,丝绵六百二十五斤,小银色丝五千斤,绸缎三百匹,羊皮一千张。
〔14〕五户丝,丙申1296年,分拨济南路五万五千二百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二万一千七百八十五户,计丝九千六百四十八斤。
五户丝这种制度,在丙申年那会儿,朝廷把济南路的五万五千二百户人家划出来交丝税。到了延祐六年,实际只剩下两万一千七百八十五户,总共收了九千六百四十八斤丝。
〔15〕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分拨建昌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锭。
元朝在江南地区按户征收的钞税,至元十八年那年,分拨给建昌路六万五千户,一共折合钞二千六百锭。
成吉思汗的弟弟斡真那颜(铁木哥斡赤斤)的宗王爵位。
〔17〕岁赐,银一百锭,绢五千九十八匹,绵五千九十八斤,段三百匹,诸物折中统钞一百二十锭,羊皮五百张,金一十六锭四十五两。
每年赏赐的物品是:银子一百锭,绢五千九十八匹,丝绵五千九十八斤,缎子三百匹,各种物品折合成中统钞一百二十锭,羊皮五百张,金子一十六锭四十五两。
〔18〕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益都路等处六万二千一百五十六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二万八千三百一户,计丝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五斤。
丙申年(1236年),朝廷实行五户丝制度,将益都路等地的六万二千一百五十六户人家划拨出来。到了延祐六年(1319年),实际只剩下二万八千三百零一户,这些户总共缴纳丝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五斤。
〔19〕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分拨建宁路七万一千三百七十七户,计钞二千八百五十五锭。
江南地区的户钞,在至元十八年(1281年)时,分配给了建宁路七万一千三百七十七户,总共是二千八百五十五锭钞。
〔22〕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恩州一万一千六百三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二千四百二十户,计丝一千三百五十九斤。
关于五户丝这种赋税制度,在丙申年(1236年)的时候,分配给了恩州一万一千六百零三户。到了延祐六年(1319年),实际只有二千四百二十户了,总共征收的丝是一千三百五十九斤。
〔23〕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分拨铅山州一万八千户,计钞七百二十锭。
在至元十八年,江南地区的户钞,拨给铅山州一万八千户,总共折合为七百二十锭钞。
〔26〕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平阳四万一千三百二户。戊戌年,真定晋州一万户。
五户丝制度:丙申年(1236年),朝廷分配了平阳地区的四万一千三百零二户作为丝税征收对象。到了戊戌年(1238年),又增加了真定晋州的一万户。
〔27〕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分拨永州六万户,计钞二千四百锭。
江南地区的户钞,在至元十八年,分配给了永州六万户人家,总计钞二千四百锭。
太祖(成吉思汗)的第二个儿子察合台,他的大王之位:
〔29〕岁赐,银一百锭,段三百匹,绵六百二十五斤,常课金六锭六两。
每年赏赐:银一百锭,绸缎三百匹,丝绵六百二十五斤,固定贡金六锭六两。
〔30〕五户丝,丙申1296年,分拨太原四万七千三百三十户。戊戌1298年,真定深州一万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一万七千二百一十一户,计丝六千八百三十八斤。
五户丝这种赋税制度,丙申年(1236年)分配给太原四万七千三百三十户,戊戌年(1238年)又分配给真定和深州一万户,到延祐六年(1319年)实际有一万七千二百一十一户,一共征收丝六千八百三十八斤。
〔31〕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分拨澧州路六万七千三百三十户,计钞二千六百九十三锭。
元朝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从江南地区征收的户钞(一种按户征收的税赋),被分配给澧州路管辖的六万七千三百三十户,总共折合钞二千六百九十三锭。
太祖(成吉思汗)的第三个儿子是太宗(窝阔台),太宗的儿子是定宗(贵由),定宗即皇帝位。
每年的赏赐是:白银十六锭三十三两,缎子五十匹。
〔34〕五户丝,丙申1296年,分拨大名六万八千五百九十三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一万二千八百三十五户,计丝五千一百九十三斤。
五户丝这项赋税,在丙申年(元太宗八年,1236年)的时候,分拨给大名路六万八千五百九十三户。到了延祐六年(元仁宗年号,1319年),实际管辖的户数是一万二千八百三十五户,这些户总共应该缴纳丝五千一百九十三斤。
太祖的第四子,即睿宗,睿宗的儿子是阿里不哥大王,这是他的王位。
〔37〕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真定路八万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一万五千二十八户,计丝五千一十三斤。
五户丝这种赋税制度,是丙申年(1236年)开始实行的,当时把真定路的八万户人家分拨出来,让他们缴纳丝料。到了延祐六年(1319年),实际有一万五千零二十八户,总共缴纳了丝五千零一十三斤。
〔38〕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分拨抚州路一十万四千户,计钞四千一百六十锭。
江南地区的户钞,在元朝至元十八年,划拨给抚州路十万四千户,总计钞四千一百六十锭。
太祖的第五个儿子,也就是兀鲁赤太子,他没有留下后代。
成吉思汗的第六个儿子阔列坚太子,他的儿子继承了河间王的爵位。
〔42〕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四万五千九百三十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一万一百四十户,计丝四千四百七十九斤。
五户丝这种赋税制度,在丙申年(1236年),分配给河间路四万五千九百三十户。到了延祐六年(1319年),实际只有一万一百四十户,共征收丝四千四百七十九斤。
〔43〕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分拨衡州路五万三千九百三十户,计钞二千一百五十七锭。
江南地区的户钞,在至元十八年,分拨给衡州路五万三千九百三十户,总计二千一百五十七锭。
太宗皇帝的儿子合丹大王的王位世系记录如下:
每年的赏赐是:白银十六锭三十三两,缎子五十匹。
〔46〕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在城户。至元三年1266,改拨郑州。延祐六年1319,实有二千三百五十六户,计丝九百三十六斤。
五户丝这项赋税,在丁巳年的时候,分配的是汴梁城内的民户。到了至元三年,改分配给郑州。延祐六年,实际有二千三百五十六户,总共征收丝九百三十六斤。
〔47〕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分拨常宁州二千五百户,计钞一百锭。
江南地区的户钞,在至元十八年,把常宁州的二千五百户拨付出去,总共折合钞一百锭。
这是太宗皇帝的儿子灭里大王的位次记载:
每年的赏赐是:白银十六锭三十三两,缎子五十匹。
〔50〕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在城户。至元三年1266,改拨钧州一千五百八十四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二千四百九十六户,计丝九百九十七斤。
五户丝这个制度,在丁巳年(1257年),把汴梁城里的住户分拨了出去。到了至元三年(1266年),又改拨给钧州一千五百八十四户。延祐六年(1319年),实际有两千四百九十六户,总共征收丝九百九十七斤。
太宗(元太宗窝阔台)的儿子合失大王的王位:
每年的赏赐是:白银十六锭三十三两,缎子五十匹。
〔53〕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路在城户。至元三年1266,改拨蔡州三千八百一十六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三百八十八户,计丝一百五十四斤。
五户丝这种税制,在丁巳年(1257年前后)的时候,分拨给了汴梁路城里的户口。到了至元三年(1266年),改拨给蔡州的三千八百一十六户。再到延祐六年(1319年),实际只剩三百八十八户,总共收丝一百五十四斤。
〔56〕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路在城户。至元三年1266,改拨睢州五千二百一十四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一千九百三十七户,计丝七百六十四斤。
五户丝是元代的一种赋税制度,丁巳年那一年,朝廷把汴梁路城里的民户分拨出来。到了至元三年,又改为拨给睢州五千二百一十四户。延祐六年的时候,实际还剩下一千九百三十七户,一共征收丝七百六十四斤。
太宗(元太宗窝阔台)的儿子阔端被立为太子,他的太子之位:
每年的赏赐是:白银十六锭三十三两,缎子五十匹。
〔59〕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路四万七千七百四十一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一万七千八百二十五户,计丝三千五百二十四斤。
五户丝这项税制,指的是丙申年(1236年)分配给东平路的四万七千七百四十一户。到了延祐六年(1319年),实际户数是一万七千八百二十五户,总共缴纳丝三千五百二十四斤。
〔60〕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分拨常德路四万七千七百四十户,计钞一千九百九锭。
江南地区的户钞税,在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分配拨给常德路四万七千七百四十户,合计钞(纸币)一千九百九锭。
这是睿宗的长子、宪宗(蒙哥)的儿子阿速台大王的王位世系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