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初,铨法简而任重。高宗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始设长名榜,引铨注法,复定州县升降为八等,其三京、五府、都护、都督府,悉有差次,量官资授之。其后李敬玄为少常伯,委事于员外郎张仁祎,仁祎又造姓历,改状样、铨历等程式,而铨总之法密矣。然是时仕者众,庸愚咸集,有伪主符告而矫为官者,有接承它名而参调者,有远人无亲而置保者。试之日,冒名代进,或旁坐假手,或借人外助,多非其实。虽繁设等级、递差选限、增谴犯之科、开纠告之令以遏之,然犹不能禁。大率十人竞一官,余多委积不可遣,有司患之,谋为黜落之计,以僻书隐学为判目,无复求人之意。而吏求货贿,出入升降。至武后时,天官侍郎魏玄同深嫉之,因请复古辟署之法,不报。
起初,选官的法令简单但责任重大。唐高宗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开始设立长名榜,引入铨选注拟的方法,又重新规定州县升降为八等,那些三京、五府、都护府、都督府,全都有等级差别,根据官员的资历授予官职。后来李敬玄担任少常伯,把事务委托给员外郎张仁祎,张仁祎又编撰了姓历,修改了状样、铨历等程式,于是铨选总揽的法令变得严密了。然而当时做官的人很多,平庸愚笨的人都聚集在一起,有伪造主人符节告身而假扮官员的,有冒用他人名籍参加调选的,有远方来人没有亲属而找担保人的。考试的时候,冒名顶替,或者旁边有人代笔,或者借人从旁协助,大多不是真实水平。虽然繁复地设置等级、依次延长选官期限、增加惩罚犯罪的条款、开放纠举告发的命令来阻止,但还是不能禁止。大致是十个人竞争一个官职,其余很多人积压不能派遣,有关部门很忧虑,谋划淘汰的办法,用偏僻生涩的书籍和隐晦的学问作为判案的题目,不再有求取人才的意思。而官吏索求贿赂,操纵官员的升降。到了武则天时期,天官侍郎魏玄同非常痛恨这种情况,于是请求恢复古代辟召署用的方法,没有得到答复。
〔17〕初,试选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武后以为非委任之方,罢之。而其务收人心,士无贤不肖,多所进奖。长安二年702,举人授拾遗、补阙、御史、著作佐郎、大理评事、卫佐凡百余人。明年,引见风俗使,举人悉授试官,高者至凤阁舍人、给事中,次员外郎、御史、补阙、拾遗、校书郎。试官之起,自此始。时李峤为尚书,又置员外郎二千余员,悉用势家亲戚,给俸禄,使厘务,至与正官争事相殴者。又有检校、敕摄、判知之官。神龙二年706,峤复为中书令,始悔之,乃停员外官厘务。
起初,考试选人都糊名,让学士评判判词,武则天认为这不是委任官员的方法,废除了糊名。而她致力于收买人心,士人无论贤能与否,大多得到提拔奖励。长安二年,举人被授予拾遗、补阙、御史、著作佐郎、大理评事、卫佐等官共一百多人。第二年,引见风俗使,举人全部授予试官,高的到凤阁舍人、给事中,其次员外郎、御史、补阙、拾遗、校书郎。试官的出现,从此开始。当时李峤任尚书,又设置员外郎二千多人,全部任用权势人家的亲戚,供给俸禄,让他们处理事务,以至于与正官争事互相殴打。还有检校、敕摄、判知之官。神龙二年,李峤再次任中书令,开始后悔,于是停止员外官处理事务。
〔18〕中宗时,韦后及太平、安乐公主等用事,于侧门降墨敕斜封授官,号“斜封官”,凡数千员。内外盈溢,无听事以居,当时谓之“三无坐处”,言宰相、御史及员外郎也。又以郑愔为侍郎,大纳货赂,选人留者甚众,至逆用三年员阙,而纲纪大溃。韦氏败,始以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姚元之为兵部尚书,陆象先、卢怀慎为侍郎,悉奏罢斜封官,量阙留人,虽资高考深,非才实者不取。初,尚书铨掌七品以上选,侍郎铨掌八品以下选。至是,通其品而掌焉。未几,璟、元之等罢,殿中侍御史崔涖、太子中允薛昭希太平公主意,上言:“罢斜封官,人失其所,而怨积于下,必有非常之变。”乃下诏尽复斜封别敕官。
中宗时,韦后及太平公主、安乐公主等掌权,在侧门用墨敕斜封的方式授官,称为“斜封官”,共有几千人。朝廷内外官员泛滥,没有办公的地方,当时称为“三无坐处”,指的是宰相、御史和员外郎。又任命郑愔为侍郎,大肆收受贿赂,选人留下任职的很多,甚至提前使用了三年的员额空缺,纲纪大乱。韦氏败亡后,任命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姚元之为兵部尚书,陆象先、卢怀慎为侍郎,全部上奏罢免斜封官,根据空缺留人,即使资历高深,没有真才实学的也不录取。起初,尚书铨掌管七品以上选官,侍郎铨掌管八品以下选官。到这时,打通品级统一掌管。不久,宋璟、姚元之等被罢免,殿中侍御史崔涖、太子中允薛昭迎合太平公主的意思,上言:“罢免斜封官,人们失去职位,怨气积聚在下面,必然有非常之变。”于是下诏全部恢复斜封别敕官。
〔19〕玄宗即位,厉精为治。左拾遗内供奉张九龄上疏言:“县令、刺史,陛下所与共理,尤亲于民者也。今京官出外,乃反以为斥逐,非少重其选不可。”又曰:“古者或遥闻辟召,或一见任之,是以士脩名行,而流品不杂。今吏部始造簿书,以备遗忘,而反求精于案牍,不急人才,何异遗剑中流,而刻舟以记。”于是下诏择京官有善政者补刺史,岁十月,按察使校殿最,自第一至第五,校考使及户部长官总核之,以为升降。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已而悉集新除县令宣政殿,亲临问以治人之策,而擢其高第者。又诏员外郎、御史诸供奉官,皆进名敕授,而兵、吏部各以员外郎一人判南曹,由是铨司之任轻矣。其后户部侍郎宇文融又建议置十铨,乃以礼部尚书苏颋等分主之。太子左庶子吴兢谏曰:“《易》称‘君子思不出其位’,言不侵官也。今以颋等分掌吏部选,而天子亲临决之,尚书、侍郎皆不闻参,议者以为万乘之君,下行选事。”帝悟,遂复以三铨还有司。
唐玄宗即位后,励精图治。左拾遗内供奉张九龄上奏疏说:“县令、刺史,是陛下一起治理天下的人,他们和百姓最亲近。如今京官外放,反而被看作是贬谪驱逐,这非得稍微重视对县令、刺史的选拔不可。”他又说:“古代有时候通过传闻征召,有时候见一面就任用,所以士人注重修养名声品行,官员的等级品流也不混乱。现在吏部刚开始建立簿册文书,用来防止遗忘,却反而在公文上抠细节,不急于选拔人才,这和把剑掉到河里,却在船上刻记号有什么区别?”于是玄宗下诏,选择政绩好的京官补任刺史,每年十月,按察使考核官员的优劣,从第一等到第五等,校考使和户部长官汇总审核,据此决定升降。所有官员,没有担任过州县官的,不拟任台省官。不久,玄宗把新授的县令全部召集到宣政殿,亲自当面询问他们治理百姓的办法,提拔其中成绩优异的人。又下诏,员外郎、御史等供奉官,都进呈名单由皇帝亲自敕命授予,而兵部、吏部各派一名员外郎掌管南曹,从此吏部选官的职权就被削弱了。后来,户部侍郎宇文融又建议设置十个选官小组,于是让礼部尚书苏颋等人分别主持。太子左庶子吴兢进谏说:“《易经》说‘君子的思考不超出自己的职位’,意思是不要侵犯别人的职权。现在让苏颋等人分管吏部选官,而天子亲自临决,吏部尚书、侍郎都不参与,议论的人认为这是万乘之君,亲自做选官这种小事。”玄宗醒悟,于是又把三铨选官权归还给有关部门。
〔20〕开元十八年730,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铨授,限年蹑级,不得逾越。于是久淹不收者皆便之,谓之“圣书”。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乃下诏曰:“凡人年三十而出身,四十乃得从事,更造格以分寸为差,若循新格,则六十未离一尉。自今选人才业优异有操行及远郡下寮名迹稍著者,吏部随材甄擢之。”
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任吏部尚书,开始制定“循资格”制度,于是贤愚不分,必须符合资格才能铨选授官,限制年资逐级晋升,不得逾越。这样长期被阻滞不能升迁的人都感到便利,称之为“圣书”。等到裴光庭去世,中书令萧嵩认为这不是求取人才的方法,上奏废止了。于是下诏说:“一般人三十岁入仕,四十岁才能任职,重新制定资格以细微差别分级,如果按照新格,到六十岁还不能离开一个县尉。从今以后,选人中才能优异有操行以及边远郡县下级官吏名声事迹稍显著的,吏部根据才能甄别提拔。”
〔21〕初,诸司官兼知政事者,至日午后乃还本司视事。兵部、吏部尚书侍郎知政事者,亦还本司分阙注唱。开元以来,宰相位望渐崇,虽尚书知政事,亦于中书决本司事以自便。而左、右相兼兵部、吏部尚书者,不自铨总。又故事,必三铨、三注、三唱而后拟官,季春始毕,乃过门下省。杨国忠以右相兼文部尚书,建议选人视官资、书判、状迹、功优,宜对众定留放。乃先遣吏密定员阙,一日会左相及诸司长官于都堂注唱,以夸神速。由是门下过官、三铨注官之制皆废,侍郎主试判而已。
起初,各司官员兼任宰相的,到午后返回本司办公。兵部、吏部尚书侍郎兼任宰相的,也返回本司分配空缺、注拟唱名。开元以来,宰相地位声望逐渐崇高,即使尚书兼任宰相,也到中书省处理本司事务以方便自己。而左、右相兼任兵部、吏部尚书的,不亲自负责铨选。又按旧例,必须经过三铨、三注、三唱然后拟定官职,季春才结束,然后送门下省。杨国忠以右相兼任文部尚书,建议选人根据官资、书判、状迹、功优,应当当众决定留用或放回。于是先派吏员秘密确定空缺,一天之内会合左相及各司长官在都堂注唱,以夸耀神速。从此门下省审核官职、三铨注官的制度都废除了,侍郎只负责考试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