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八年1085,礼部尚书苏轼复陈合祭六议,令礼官集议以闻。已而下诏依元祐七年1092故事,合祭天地于南郊,仍罢集议。绍圣元年1094,以右正言张商英言:“先帝制详定礼文所,谓合祭非古,据经而正之。元祐之臣,乃复行合祭,请再下礼官议。”御史中丞黄履谓:“南郊合祭,因王莽谄事元后,遂跻地位,同席共牢。迨先帝亲郊,大臣以宣仁同政,复用莽意合祀,渎乱典礼。”帝以询辅臣,章惇曰:“北郊止可谓之社。”黄履曰:“郊者,交于神明之义,所以天地皆称郊。社者,土之神尔,岂有祭大祇亦可谓之壮乎?”乃以履奏送礼部、太常寺。权礼部侍郎盛陶、太常丞王谊等言:“宜用先帝北郊仪注,以时躬行,罢合祭礼。”已而三省言:“合祭既非礼典,但盛夏祭地祇,必难亲行。”诏令两省、台谏、礼官同议,可亲祀北郊,然后罢合祭之礼。曾布、钱勰、范纯礼、韩宗师、王古、井亮采、常安民、李琮、虞策、刘定、傅楫、黄裳、丰稷、叶祖洽等言,互有是否。蔡京、林希、蔡卞、黄履、吴安持、晁端彦、翟思、郭知章、刘拯、黄庆基、董敦逸等请罢合祭。诏从之。然北郊亲祀,终帝之世未克举云。
元祐八年,礼部尚书苏轼又提出了关于合祭的六项建议,皇上下令让礼官集中讨论并上报。不久之后,又下诏按照元祐七年的旧例,在南郊合祭天地,并且停止了讨论。到了绍圣元年,因为右正言张商英进言:“先帝(宋神宗)设立详定礼文所,认为合祭不符合古礼,按照经典进行了纠正。元祐年间的臣子却再次实行合祭,请再下令礼官讨论。”御史中丞黄履说:“南郊合祭,是因为王莽谄媚元后,才把地祇提升到与天同等的地位,同席共牢。等到先帝亲自祭祀时,大臣因为宣仁太后共同执政,又用了王莽的意思合祭,亵渎扰乱了典礼。”皇帝询问辅政大臣,章惇说:“北郊只能叫做社。”黄履说:“郊,是与神明相交的意思,所以天地都可以称郊。社,是土神罢了,哪有祭祀大祇也可以叫做社的呢?”于是把黄履的奏章送到礼部和太常寺。代理礼部侍郎盛陶、太常丞王谊等人说:“应该采用先帝(神宗)北郊的仪式制度,按时亲自举行,废除合祭之礼。”不久三省说:“合祭虽然不符合礼典,但是盛夏祭祀地祇,必定难以亲自前往。”皇帝下诏让中书省、门下省、御史台、谏院、礼官共同商议,认为可以亲自祭祀北郊,然后废除合祭之礼。曾布、钱勰、范纯礼、韩宗师、王古、井亮采、常安民、李琮、虞策、刘定、傅楫、黄裳、丰稷、叶祖洽等人发言,各有赞同和反对。蔡京、林希、蔡卞、黄履、吴安持、晁端彦、翟思、郭知章、刘拯、黄庆基、董敦逸等人请求废除合祭。皇帝下诏听从了他们的请求。但是北郊亲自祭祀,最终在哲宗整个在位期间没有能够举行。
〔8〕建中靖国元年1101,命礼部、太常寺详定北郊仪制。殿中侍御史彭汝霖又请改合祭之礼,韩忠彦以为不可。曾布力主北郊之说,帝亦然之,遂罢合祭。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皇帝命令礼部和太常寺详细拟定北郊祭祀的礼仪制度。殿中侍御史彭汝霖又请求更改天地合祭的礼仪,韩忠彦认为不能这样做。曾布极力主张举行北郊祭祀,皇帝也赞同他的说法,于是就停止了合祭。
〔9〕政和三年1113,诏礼制局议方坛制度。是岁,新坛成。初,元丰三年1080七月,诏改北郊圜坛为方丘。六年1083,命礼部、太常定北郊坛制。哲宗绍圣三年1096,权尚书侍郎黄裳等言:“南郊青城至坛所五百一十八步,自瑞圣园至皇地祇坛之东坛五百五十六步,相去不远。其坛系国初所建,神灵顾享已久。元丰间,有司请地祇、神州并为方坛,坛之外为坎,诏止改圜坛为方。请下有司,比类南郊增饰制度,除治四面,稍令低下,以应泽中之制。”诏礼部再为详定,指画兴筑。至是,礼制局言:“方坛旧制三成,第一成高三尺,第二成、第三成皆高二尺五寸,上广八丈,下广十有六丈。夫圜坛既则象于乾,则方坛当效法于坤。今议方坛定为再成,一成广三十六丈,再成广二十四丈,每成崇十有八尺,积三十六尺,其广与崇皆得六六之数,以坤用六故也。为四陛,陛为级一百四十有四,所谓坤之策百四十有四者也。为再壝,壝二十有四步,取坤之策二十有四也。成与壝俱再,则两地之义也。”斋宫大内门曰广禋,东偏门曰东秩,西偏门曰西平,正东门曰含光,正西门曰咸亨,正北门曰至顺,南内大殿门曰厚德,东曰左景华,西曰右景华,正殿曰厚德,便殿曰受福、曰坤珍、曰道光,亭曰承休,后又增四角楼为定式。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下诏让礼制局讨论方坛的规格制度。这一年,新的方坛建成了。起初,在元丰三年(1080年)七月,神宗下诏将北郊的圆形祭坛改为方形丘坛。元丰六年,命令礼部和太常寺确定北郊坛的规格。哲宗绍圣三年(1096年),代理尚书侍郎黄裳等人上言说:“南郊青城到祭坛有五百一十八步,从瑞圣园到皇地祇坛的东坛有五百五十六步,距离不远。这个坛是建国初期建造的,神灵享用祭祀已经很久了。元丰年间,有关部门请求将地祇和神州都设为方坛,坛外挖坎,但下诏只改了圆坛为方形。请下旨让有关部门,参照南郊的规格增修改建,清理整治四面,让坛稍微低一些,以符合‘泽中’的规格。”皇帝下诏让礼部再详细审定,规划建造。这时,礼制局上言说:“方坛旧制是三层,第一层高三尺,第二层、第三层都是高二尺五寸,上面宽八丈,下面宽十六丈。圆坛既然效法天(乾),方坛就应当效法地(坤)。现在建议方坛定为两层,第一层宽三十六丈,第二层宽二十四丈,每层高十八尺,总高三十六尺,宽度和高度都是六六之数,因为地数用六。设四个台阶,每个台阶一百四十四级,这就是所谓的‘坤之策’一百四十四。设两层围墙,每层围墙二十四步,取‘坤之策’二十四。层和围墙都是两层,这是取‘两地’的意思。”斋宫的大内门叫广禋门,东偏门叫东秩门,西偏门叫西平门,正东门叫含光门,正西门叫咸亨门,正北门叫至顺门,南内大殿门叫厚德门,东边叫左景华门,西边叫右景华门,正殿叫厚德殿,便殿叫受福殿、坤珍殿、道光殿,亭子叫承休亭,后来又增加了四角楼作为定式。
〔10〕其神位,崇宁初,礼部员外郎陈旸言:“五行于四时,有帝以为之主,必有神以为之佐。今五行之帝既从享于南郊第一成,则五行之神亦当列于北郊第一成。天莫尊于上帝,而五帝次之;地莫尊于大祇,而岳帝次之,今尚与四镇、海渎并列,请升之于第一成。”至是,议礼局上《新仪》:皇地祇位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皇帝位于坛上东方西向,席以蒲越。木神勾芒、东岳于坛第一龛,东镇、海渎于第二龛,东山林、川泽于坛下,东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卯阶之北,以南为上。神州地祇、火神祝融、南岳于坛第一龛,南镇、海渎于第二龛,南山林、川泽于坛下,南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午阶之东,以西为上。土神后土、中岳于坛第一龛,中镇于第二龛,中山林、川泽于坛下,中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午阶之西,以西为上。金神蓐收、西岳于坛第一龛,西镇、海渎于第二龛,昆仑西山林、川泽于坛下,西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酉阶之南,以北为上。水神玄冥、北岳于坛第一龛,北镇、海渎于第二龛,北山林、川泽于坛下,北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子阶之西,以东为上。神州地祇席以稿秸,余以莞席,皆内向。其余并如元丰仪坛壝之制。其位板之制,上帝位板长三尺,取参天之数;厚九寸,取乾元用九之数;广尺二寸,取天之备数;书徽号以苍色,取苍璧之义。皇地祇位板长二尺,取两地之数;厚六寸,取坤元用六之数;广一尺,取地之成数;书徽号以黄色,取黄琮之义。皆以金饰。配位板各如天地之制。
关于神位的设置,崇宁初年,礼部员外郎陈旸建议说:“五行在四季中,有帝作为主宰,也一定有神作为辅佐。如今五行之帝已经在南郊第一层陪祭,那么五行之神也应当排列在北郊第一层。天上没有比上帝更尊贵的,五帝次之;地上没有比大祇更尊贵的,岳帝次之,现在岳帝还与四镇、海渎并列,请求提升到第一层。”到这时,议礼局呈上《新仪》:皇地祇的神位在祭坛上北方,面向南方,席子用稿秸;太祖皇帝的神位在祭坛上东方,面向西方,席子用蒲越。木神勾芒和东岳在祭坛的第一龛,东镇、海渎在第二龛,东山林、川泽在坛下,东丘陵、坟衍、原隰在内壝之内,都在卯阶的北面,以南边为上。神州地祇、火神祝融、南岳在祭坛的第一龛,南镇、海渎在第二龛,南山林、川泽在坛下,南丘陵、坟衍、原隰在内壝之内,都在午阶的东面,以西边为上。土神后土、中岳在祭坛的第一龛,中镇在第二龛,中山林、川泽在坛下,中丘陵、坟衍、原隰在内壝之内,都在午阶的西面,以西边为上。金神蓐收、西岳在祭坛的第一龛,西镇、海渎在第二龛,昆仑西山林、川泽在坛下,西丘陵、坟衍、原隰在内壝之内,都在酉阶的南面,以北边为上。水神玄冥、北岳在祭坛的第一龛,北镇、海渎在第二龛,北山林、川泽在坛下,北丘陵、坟衍、原隰在内壝之内,都在子阶的西面,以东边为上。神州地祇的席子用稿秸,其余的用莞席,都面向内。其余都按照元丰年间祭坛的规制。神位板的规格:上帝位板长三尺,取参天之数;厚九寸,取乾元用九之数;宽一尺二寸,取天之完备数;书写徽号用苍色,取苍璧的含义。皇地祇位板长二尺,取两地之数;厚六寸,取坤元用六之数;宽一尺,取地之成数;书写徽号用黄色,取黄琮的含义。都用金装饰。配位板分别按照天地的规格。
〔11〕又言:“《大礼格》,皇地祇玉用黄琮,神州地祇、五岳以两圭有邸。今请二者并施于皇地祇,求神以黄琮,荐献以两圭有邸。神州惟用圭邸,余不用。玉琮之制,当用坤数,宜广六寸,为八方而不剡;两圭之长宜共五寸,并宿一邸,色与琮同。牲币如之。”又言:“常祭,地祗、配位各用冰鉴一;今亲祀,盛暑,请增正配及从祀位冰鉴四十一。”并从之。
(大臣)又说:“《大礼格》规定,祭祀皇地祇要用黄琮作为玉器,祭祀神州地祇和五岳则用两圭有邸。现在建议将这两种玉器都用于皇地祇:迎神时用黄琮,献祭时用两圭有邸。神州地祇只使用圭邸,其他不用。玉琮的形制,应当符合坤卦的数字,适宜宽六寸,做成八方形而不削尖;两圭的总长应当共五寸,合并附着在一个邸上,颜色与黄琮相同。牺牲和币帛也按照这个规定。”又说:“平常祭祀,地祇和配位各使用一件冰鉴;现在皇上亲自主持祭祀,正值盛暑,请求增加正配位和从祀位的冰鉴共四十一件。”皇帝都听从了他的建议。
〔12〕四年1097五月夏至,亲祭地于方泽,以皇弟燕王俣为亚献,赵王偲为终献。皇帝散斋七日于别殿,致斋七日于内殿,一日于斋宫。前一日告配太祖室,其有司陈设及皇帝行事,并如郊祀之仪。是后七年,至宣和二年1120、五年1123,亲祀者凡四。
四年五月夏至那天,皇帝亲自在方泽祭祀地神,任命皇弟燕王赵俣担任亚献,赵王赵偲担任终献。皇帝先在别殿进行七天的散斋,再在内殿进行七天的致斋,然后在斋宫进行一天的斋戒。前一天,告祭太祖庙室,相关的官员陈设礼仪以及皇帝的行动,都按照郊祀的礼仪进行。这之后过了七年,到宣和二年和五年,皇帝亲自祭祀共有四次。
〔13〕高宗绍兴初,惟用酒脯鹿臡,行一献礼。二年1120,太常少卿程瑀言:“皇地祇,当一依祀天仪式。”诏从之。又言:“国朝祀皇地祇,设位于坛之北方南向。政和四年1114,设于南方北向。今北面望祭,北向为难,且于经典无据。请仍南向。”
宋高宗绍兴初年,祭祀时只使用酒、干肉和鹿肉酱,举行一献的礼仪。绍兴二年,太常少卿程瑀上奏说:“祭祀皇地祇,应当完全依照祭天的仪式。”皇帝下诏听从了他的建议。他又说:“本朝祭祀皇地祇,在祭坛的北方设置神位,面向南方。政和四年,改设在南方,面向北方。现在面向北方遥祭,面向北方有困难,而且在经典中没有依据。请求仍然面向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