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五礼之序,以吉礼为首,主邦国神祇祭祀之事。凡祀典皆领于太常。岁之大祀三十: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大享明堂,冬至圜丘祭昊天上帝,正月上辛又祀感生帝,四立及土王日祀五方帝,春分朝日,秋分夕月,东西太一,腊日大蜡祭百神,夏至祭皇地祇,孟冬祭神州地祇,四孟、季冬荐享太庙、后庙,春秋二仲及腊日祭太社、太稷,二仲九宫贵神。中祀九:仲春祭五龙,立春后丑日祀风师、亥日享先农,季春巳日享先蚕,立夏后申日祀雨师,春秋二仲上丁释奠文宣王、上戊释奠武成王。小祀九:仲春祀马祖,仲夏享先牧,仲秋祭马社,仲冬祭马步,季夏土王日祀中霤,立秋后辰日祀灵星,秋分享寿星,立冬后亥日祠司中、司命、司人、司禄,孟冬祭司寒。
五种礼仪的次序中,吉礼排在首位,主管国家和神灵祭祀的事务。所有的祭祀典礼都由太常寺掌管。每年的大祭祀有三十种:正月上辛日举行祈谷祭,孟夏举行雩祭,季秋在明堂举行大享祭,冬至在圜丘祭昊天上帝,正月上辛日还祭感生帝,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以及土旺日祭五方帝,春分祭日,秋分祭月,东、西太一神,腊日举行大蜡祭百神,夏至祭皇地祇,孟冬祭神州地祇,孟春、孟夏、孟秋、孟冬每月首日以及季冬向太庙和后庙进献祭品,春秋两季第二个月以及腊日祭太社和太稷,春秋两季第二个月祭九宫贵神。中等祭祀有九种:仲春祭五龙,立春后丑日祭风神、亥日祭农神,季春巳日祭蚕神,立夏后申日祭雨神,春秋两季第二个月的上丁日祭祀文宣王(孔子)、上戊日祭祀武成王(姜太公)。小祭祀有九种:仲春祭马祖,仲夏祭先牧,仲秋祭马社,仲冬祭马步,季夏土王日祭中霤(宅神),立秋后辰日祭灵星,秋分祭寿星,立冬后亥日祭司中、司命、司人、司禄,孟冬祭司寒。
〔16〕其诸州奉祀,则五郊迎气日祭岳、镇、海、渎,春秋二仲享先代帝王及周六庙,并如中祀。州县祭社稷,奠文宣王,祀风雨,并如小祀。凡有大赦,则令诸州祭岳、渎、名山、大川在境内者,及历代帝王、忠臣、烈士载祀典者,仍禁近祠庙咸加祭。有不克定时日者,太卜署预择一季祠祭之日,谓之“画日”。凡坛壝、牲器、玉帛、馔具、斋戒之制,皆具《通礼》。后复有高禖、大小酺神之属,增大祀为四十二焉。
各州进行的祭祀活动,在五郊迎气那天祭祀五岳、四镇、四海、四渎,以及春秋两季的第二个月祭祀前代帝王和周朝的六庙,这些都按照中祀的规格来办。州和县祭祀土神和谷神、祭奠孔子、祭祀风雨,这些都按照小祀的规格。凡是遇到大赦,就命令各州祭祀境内的五岳、四渎、名山、大川,以及历代帝王、忠臣、烈士中记载在祀典里的,并且附近的祠庙都要一起祭祀。如果有不能确定日期的祭祀,太卜署会预先选好一个季节的祭祀日子,叫作“画日”。所有关于坛台、祭器、玉帛、供品、斋戒的制度,都详细记载在《通礼》里。后来又增加了高禖、大酺神和小酺神之类的祭祀,使大祀增加到了四十二个。
〔17〕其后,神宗诏改定大祀:太一,东以春,西以秋,中以夏冬;增大蜡为四,东西蜡主日配月;太庙月祭朔。而中祀:四望,南北蜡。小祀:以四立祭司命、户、灶、中霤、门、厉、行,以藏冰、出冰祭司寒,及月荐新太庙。岁通旧祀凡九十二,惟五享后庙焉。政和中,定《五礼新仪》,以荧惑、阳德观、帝鼐、坊州朝献圣祖、应天府祀大火为大祀;雷神、历代帝王、宝鼎、牡鼎、苍鼎、冈鼎、彤鼎、阜鼎、皛鼎、魁鼎、会应庙、庆厉军祭后土为中祀;山林川泽之属,州县祭社稷、祀风伯雨师雷神为小祀。余悉如故。
后来,宋神宗下诏重新规定大祀:祭祀太一神,东方在春季,西方在秋季,中央在夏季和冬季;把大蜡增加到四次,东西蜡以太阳为主配以月亮;太庙在每月初一祭祀。而中祀包括:四望(祭祀名山大川)、南北蜡。小祀包括:在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日祭祀司命、户神、灶神、中霤(室中央)、门神、厉神(无嗣之鬼)、行神(道路神),在藏冰和出冰时祭祀司寒之神,以及每月向太庙进献新鲜食物。每年通行的旧祭祀共有九十二种,其中只有五次是祭祀后庙(皇后庙)的。政和年间,制定《五礼新仪》,把荧惑(火星)、阳德观、帝鼐、坊州朝献圣祖、应天府祭祀大火列为大祀;把雷神、历代帝王、宝鼎、牡鼎、苍鼎、冈鼎、彤鼎、阜鼎、皛鼎、魁鼎、会应庙、庆厉军祭祀后土列为中祀;把山林川泽这类,以及州县祭祀社稷、祭祀风伯雨师雷神列为小祀。其余都照旧。
〔18〕建炎四年1130十一月,权工部尚书韩肖胄言:“祖宗以来,每岁大、中、小祀百有余所,罔敢废阙。自车驾巡幸,惟存宗庙之祭,至天地诸神之祀,则废而不举。今国步尚艰,天未悔祸,正宜斋明恭肃,通于神明,而忽大事、弃重礼,恐非所以消弭天灾,导迎景贶。虽小祀未可遍举,如天地、五帝、日月星辰、社稷,欲诏有司以时举行。所有器服并牲牢礼料,恐国用未充,难如旧制,乞下太常寺相度裁定,省繁就简,庶几神不乏祀,仰副陛下昭事怀柔、为民求福之意。”寻命礼部太常裁定:每岁以立春上辛祀谷,孟夏雩祀,季秋及冬至日四祀天,夏至日一祀地,立春上辛日祀感生帝,立冬后祀神州地祇,春秋二社及腊前一日祭太社、太稷。免牲、玉,权用酒酺,仍依方色奠币。以辅臣为初献,礼官为亚、终献。
建炎四年十一月,代理工部尚书韩肖胄上书说:“从太祖太宗开国以来,每年大大小小的祭祀有一百多处,从不敢荒废或缺失。自从陛下您巡行外地(指躲避金兵南下),只有宗庙的祭祀还保留着,至于天地诸神的祭祀,就全都荒废了不搞了。如今国家局势还很艰难,上天还没有停止降祸,正应该斋戒明洁、恭敬严肃地与神明沟通,可您却忽视这些大事、丢掉重要礼节,这恐怕不是消除天灾、迎来祥瑞的做法吧。虽说小祭祀没法全部恢复,但像天地、五帝、日月星辰、社稷这些,希望能下诏给相关部门按时举办。所有祭器祭服和牺牲祭品,我担心国家财政不够,没法按老规矩办,请把这事交给太常寺研究裁定,简化繁复的流程,这样神明就不至于缺了祭祀,也能符合陛下您虔诚恭敬、安抚神灵、为百姓求福的心意。”不久(皇帝)命令礼部和太常寺裁定:每年在立春后的第一个辛日祭祀谷神,四月份举行雩祭(求雨),九月和冬至共四次祭天,夏至一次祭地,立春后第一个辛日祭祀感生帝,立冬后祭祀神州地祇,春秋两次社日和腊祭前一天祭祀太社和太稷。减免牲和玉,暂时改用酒和干肉,并根据方位颜色献上缯帛。由辅政大臣担任初献,礼官担任亚献和终献。
〔19〕绍兴三年1133,复大火祀,配以阏伯,以辰、戌出纳之月祀之。二十七年1157,礼部太常寺言:“每岁大祀三十六,除天地、宗庙、社稷、感生帝、九宫贵神、高禖、文宣王等已行外,其余并乞寓祠斋宫。”自绍兴以来,大祀所行二十有三而已,至是乃悉复之。
绍兴三年(1133年),恢复了祭祀大火星的礼仪,并让火神阏伯一起接受祭祀,在农历三月和九月(大火星出现和隐没的月份)举行。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礼部和太常寺上奏说:“每年的大祀有三十六种,除了天地、宗庙、社稷、感生帝、九宫贵神、高禖、文宣王等已经举行过的以外,其余的请求都在斋宫临时设祭。”自从绍兴年间以来,大祀只举行了二十三次,到这时候才全部恢复。
〔20〕旧制,郊庙祝文称嗣皇帝,诸祭称皇帝。著作局准《开元礼》全称帝号。真宗以兼秘书监李至请,改从旧制。又诸祭祝辞皆临事撰进,多违典礼,乃命至增撰旧辞八十四首,为《正辞录》三卷。既复命知制诰李宗谔、杨亿、直史馆陈彭年详定之,以为永式。祝版当进署者,并命秘阁吏书,上亲署讫,御宝封给之。凡先代帝王,祝文止称庙号。凡亲行大祀,则皇子弟为亚献、终献。
以前的规定是,在郊祀和庙祭的祝文中自称‘嗣皇帝’,其他祭祀则自称‘皇帝’。著作局按照《开元礼》,全部称皇帝完整的帝号。宋真宗因为兼任秘书监的李至的请求,改为遵从旧制。又因为各祭祀的祝辞都是临时撰写进献的,很多违背了典礼,于是命令李至增补修订旧有的祝辞八十四篇,编成了《正辞录》三卷。随后又命令知制诰李宗谔、杨亿、直史馆陈彭年详细审定,将其作为永久的标准。对于需要进献并签署的祝版,命令秘阁的吏员书写,由皇帝亲自签署,再用御印封装后赐给。凡是前代帝王,祝文只称庙号。凡是皇帝亲自主持大型祭祀,就由皇子或弟弟担任亚献和终献。
〔21〕五代以来,宰相为大礼使,太常卿为礼仪使,御史中丞为仪仗使,兵部尚书为卤簿使,京府尹为桥道顿递使。至是,大礼使或用亲王,礼仪使专命翰林学士,仪仗、卤簿使亦或以他官。太平兴国九年984,始铸五使印。太宗将封泰山,以仪仗使兼判桥道顿递事。大中祥符后,凡有大礼,以中书、枢密分为五使,仍特铸印。
从五代以来,宰相担任大礼使,太常卿担任礼仪使,御史中丞担任仪仗使,兵部尚书担任卤簿使,京府尹担任桥道顿递使。到了宋朝的时候,大礼使有时由亲王担任,礼仪使专门任命翰林学士,仪仗使和卤簿使有时也由其他官员担任。太平兴国九年,开始铸造五使的官印。太宗皇帝将要封禅泰山,让仪仗使兼任桥道顿递的事务。大中祥符以后,凡是遇到大型礼仪活动,就由中书省和枢密院的官员分别担任五使,并且特地铸造了印章。
〔22〕景祐二年1035,诏有司:“皇地祇、神州,旧常参官摄事,非所以尊神,自今命两省。岁九大祠,宰臣摄事者,参知政事、尚书丞郎、学士奉祠。”于是参知政事盛度,享太庙已受誓戒,除知枢密院,乃不奉祠。又故事,三岁一亲郊,不郊辄代以他礼,庆赏与郊同,而五使皆以辅臣,不以官之高下。天圣中,乃以朝林学士领仪仗,御史中丞领卤簿,始用官次。又每岁大祀,皆遣台省近臣摄太尉,其后或委他官,太中祥符始复旧制。又国朝沿唐制,以太尉掌誓戒。今议太尉三公,非其所任,请以吏部尚书掌誓戒。诏用左仆射,阙则用右仆射、刑部尚书一员莅之。
景祐二年,皇帝下诏给有关部门说:“皇地祇和神州的祭祀,以前都是让日常上朝的官员临时主持,这不足以体现对神灵的尊敬,从今往后命令中书省和门下省来负责。”每年有九次大型祭祀,如果宰相临时有事无法参加,就由参知政事、尚书左右丞、郎官和学士等人奉命主持祭祀。当时参知政事盛度,已经在祭祀太庙时接受了誓戒,却又被任命为知枢密院事,于是就不再参加祭祀了。另外按照老规矩,皇帝每三年亲自举行一次南郊祭天,如果不举行郊礼就用其他礼仪代替,庆贺赏赐和郊礼一样,而且五使都由辅政大臣担任,不按官职高低来安排。天圣年间,才让翰林学士掌管仪仗,让御史中丞掌管卤簿,开始按照官职的次序来定。另外每年的大祭祀,都派遣御史台、尚书省等机构亲近的大臣暂代太尉,后来有时又委派其他官员,直到大中祥符年间才恢复旧制。此外本朝沿袭唐朝的制度,由太尉掌管誓戒。现在讨论认为太尉是三公之一,不适合再担任具体的职务,请求改由吏部尚书掌管誓戒。皇帝下诏采用左仆射主持,如果左仆射空缺,就用右仆射或刑部尚书中的一员来主持。
〔23〕熙宁四年1071,参知政事王珪言:“南郊,乘舆所过,必勘箭然后出入,此师行之法,不可施于郊祀。”礼院亦言。于是,凡车驾出入门皆罢之。六年1073,以详定所请,又罢太庙及宣德、朱雀、南薰诸门勘契。又皇帝自大次至版位,内臣二人执翟羽前导,号曰“拂翟”,失礼尤甚,请除之。
熙宁四年,参知政事王珪报告说:“在南郊祭祀时,皇帝车驾经过的地方,必须先检查箭支(一种通行凭证)才能进出,这是行军打仗的规矩,不能用在郊祀上。”礼院也这么说。于是,所有皇帝车驾进出的城门都废除了这个规定。熙宁六年,根据详定所的建议,又废除了太庙以及宣德门、朱雀门、南薰门等处的勘契仪式。另外,皇帝从临时休息的大次走到祭祀位置版位时,有两个内臣拿着翟鸟的羽毛在前面引路,称作“拂翟”,这非常不符合礼制,请求废除。
〔24〕凡郊坛,值雨雪,即斋宫门望祭殿望拜,祭日不设登歌,祀官以公服行事,中祀以上皆给明衣。
凡是举行郊坛祭典的时候,如果遇到下雨下雪,就在斋宫门前的望祭殿遥拜;祭祀当天不设置乐舞歌唱,祭祀官员穿着官服行事,中祀以上的祭祀都发给洁净的祭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