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初,冯元等上《新修景祐广乐记》时,郑保信、阮逸、胡瑗等奏造钟律,诏翰林学士丁度、知制诰胥偃、右司谏高若讷、韩琦,取保信、逸、瑗等钟律详考得失。度等上议曰:“保信所制尺,用上党秬黍圆者一黍之长,累而成尺。律管一,据尺裁九十黍之长,空径三分,空围九分,容秬黍千二百。遂用黍长为分,再累成尺,校保信尺、律不同。其龠、合、升、斗深阔,推以算法,类皆差舛,不合周、汉量法。逸、瑗所制,亦上党秬黍中者累广求尺,制黄钟之律。今用再累成尺,比逸、瑗所制,又复不同。至于律管、龠、合升、斗、斛、豆、区、鬴亦率类是。盖黍有圆长、大小而保信所用者圆黍,又首尾相衔,逸等止用大者,故再考之即不同。尺既有差,故难以定钟、磬。谨详古今之制,自晋至隋,累黍之法,但求尺裁管,不以权量参校,故历代黄钟之管容黍之数不同。惟后周掘地得古玉斗,据斗造律,兼制权量,亦不同周、汉制度。故《汉志》有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之说,悉起于黄钟。今欲数器之制参互无失,则《班志》积分之法为近。逸等以大黍累尺、小黍实龠,自戾本法。保信黍尺以长为分,虽合后魏公孙崇所说,然当时已不施用,况保信今尺以圆黍累之,及首尾相衔,有与实龠之黍再累成尺不同。其量器,分寸既不合古,即权衡之法不可独用。”诏悉罢之。
起初,冯元等人进献《新修景祐广乐记》的时候,郑保信、阮逸、胡瑗等人上奏请求制作钟律,皇帝下令让翰林学士丁度、知制诰胥偃、右司谏高若讷、韩琦这几位官员,把保信、逸、瑗等人制作的钟律拿来仔细考察好坏。丁度等人上书说:“保信制作的尺,是用上党出产的黑黍里圆粒黍的一个黍粒的长度,累积起来做成尺。律管一支,根据尺截取九十黍的长度,管孔直径三分,管孔圆周九分,容积能装黑黍一千二百粒。接着用黍粒长度作为分,再次累积成尺,跟保信的尺和律管一比对,不一样。他做的龠、合、升、斗的深度和宽度,用算法推算,大体上都出差错,不合周代和汉代的量法。逸、瑗制作的,也是用上党黑黍里中等大小的黍粒累积宽度来求尺,制作黄钟的律管。现在用再次累积成的尺,跟逸、瑗做的比,又不一样。至于律管、龠、合、升、斗、斛、豆、区、鬴也大概都是这样。因为黍粒有圆有长、有大有小,保信用的是圆黍,又是首尾相接,逸等人只用大的,所以再一考核就不一样。尺既然有差别,就难用来定钟和磬。我们仔细考察了古今的制度,从晋到隋,累黍的方法,只是求尺来裁管,不用权衡和量器去参校,所以历代黄钟管能装黍粒的数量都不同。只有后周挖地得到古玉斗,根据玉斗造律管,同时制作权衡和量器,但也跟周、汉的制度不同。所以《汉志》里有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的说法,都是从黄钟开始的。现在想要各类器物的制度互相参证没有失误,那班固《汉书·律历志》里的积分方法比较接近。逸等人用大黍累尺、用小黍装满龠,自己就违背了原本的方法。保信的黍尺用长度作为分,虽然符合后魏公孙崇说的,但当时已经不使用了,何况保信现在的尺用圆黍累积,而且是首尾相接,跟实际装龠的黍再次累积成尺不一样。他的量器,尺寸已经不合古制,那权衡的方法也不能单独用。”皇帝下诏全部停止。
又下诏让丁度等人详细审定太府寺以及保信、逸、瑗等人制作的尺子,丁度等人上奏说:
〔11〕尺度之兴尚矣,《周官》璧羡以起度,(广径八寸,袤一尺。)《礼记》布手为尺,《淮南子》十二粟为一寸,《孙子》十氂为分,十分为寸,虽存异说,莫可适从。《汉志》,元始中,召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刘歆典领之。是时,周灭二百余年,古之律度当有考者。以歆之博贯艺文,晓达历算,有所制作,宜不凡近。其审度之法云:“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先儒训解经籍多引以为义,历世祖袭,著之定法。然而岁有丰俭,地有硗肥,就令一岁之中,一境之内,取以校验,亦复不齐。是盖天物之生,理难均一,古之立法,存其大概尔。故前代制尺,非特累黍,必求古雅之器以杂校焉。晋泰始十年274,荀勖等校定尺度,以调钟律,是为晋之前尺。勖等以古物七品勘之,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铜尺。当时以勖尺揆校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前史称其用意精密。《隋志》所载诸代尺度,十有五等,然以晋之前尺为本,以其与姬周之尺、刘歆铜斛尺、建武铜尺相合。
长度标准的产生已经很久远了。《周官》记载用璧羡来制定长度(璧羡宽八寸、长一尺)。《礼记》说张开手掌的宽度就是一尺,《淮南子》说十二粒小米的宽度为一寸,《孙子算经》说十根毫毛的宽度是一分,十分为一寸。虽然各种说法不一样,但不知道该听哪个才好。《汉书·律历志》记载,汉平帝元始年间,朝廷征召天下通晓音律的人一百多名,让刘歆负责主持这件事。那时候周朝灭亡已经二百多年了,古代的律度应该还有可以考证的东西。凭着刘歆博通经典、精通历算的学问,如果他要制作什么标准,肯定不会平庸。他审定度量的方法是:“一粒黍子的宽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前代学者解释经书常常引用这个说法,历代沿袭下来,成了固定的法规。可是年成有好有坏,土地有肥有瘦,就算在同一年、同一个地方,拿黍子来检验,结果也会不一样。这大概是因为天然的东西,本来就很难长得一模一样,古人立法不过是记个大概罢了。所以前代造尺,不只是靠累黍,还一定要找古代雅正的器物来互相校核。晋武帝泰始十年,荀勖等人校定尺度,用来调整乐器音律,这就是所谓的“晋前尺”。荀勖他们用了七种古物来勘验:第一是姑洗玉律,第二是小吕玉律,第三是西京铜望臬,第四是金错望臬,第五是铜斛,第六是古钱,第七是建武铜尺。当时用荀勖造的尺去量那些古器物,和器物上刻的尺寸完全一致,前代史书称赞他们用心精密。《隋书·律历志》记载的各代尺度有十五种,但都以晋前尺为基准,因为它跟周尺、刘歆铜斛尺、建武铜尺都符合。
〔12〕窃惟周、汉二代,享年永久,圣贤制作,可取则焉。而隋氏销毁金石,典正之物,罕复存者。夫古物之有分寸,明著史籍,可以酬验者,惟有法钱而已。周之圜法,历载旷远,莫得而详。秦之半两,实重八铢;汉初四铢,其文亦曰半两。孝武之世始行五铢,下暨隋朝,多以五铢为号,既历代尺度屡改,故大小轻重鲜有同者,惟刘歆置铜斛。世之所铸错刀并大泉五十,王莽天凤元年改铸货布、货泉之类,不闻后世复有两者。臣等检详《汉志》《通典》《唐六典》云:“大泉五十,重十二铢,径一寸二分。错刀环如大泉,身形如刀,长二寸。货布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足股长八分,间广二分,围好径二分半。货泉重五铢,径一寸。”今以大泉、错刀、货布、货泉四物相参校,分寸正同。或有大小轻重与本志微差者,盖当时盗铸既多,不必皆中法度,但当较其首足、肉好长广、分寸,皆合正史者用之,则铜斛之尺从可知矣。况经籍制度皆起周世,以刘歆术业之博,祖冲之算数之妙,荀勖揆较之详密,校之既合周尺,则最为可法。兼详隋牛弘等议,称后周太祖敕苏绰造铁尺,与宋尺同,以调中律,以均田度地。唐祖孝孙云,隋平陈之后,废周玉尺,用此铁尺律,然比晋前尺长六分四氂。今司天监影表尺,和岘所谓西京铜望臬者,盖以其洛都旧物也。(晋荀勖所用西京铜望臬者,盖西汉之物,和岘谓洛阳为西京,乃唐东都尔。)今以货布、错刀、货泉、大泉等校之,则景表尺长六分有奇,略合宋、周、隋之尺。由此论之,铜斛、货布等尺寸昭然可验。有唐享国三百年,其间制作法度,虽未逮周、汉,然亦可谓治安之世矣。
我私下认为,周朝和汉朝两代,国运长久,圣贤们制定的法度,完全可以作为后世取法的标准。但隋朝销毁了金属和石质的标准器具,使得那些正规标准的器物很少再能保存下来。古代器物上有明确尺寸、在史书中有清楚记载、可以用来相互验证的,只有标准钱币了。周朝的钱币制度,年代久远,已经无法详细了解。秦朝的半两钱,实际重量是八铢;汉朝初年的四铢钱,上面的文字也写着“半两”。汉武帝时期开始推行五铢钱,一直到隋朝,大多钱币都以五铢命名。由于历代尺寸标准屡次改变,所以这些钱币的大小轻重很少有相同的,只有刘歆铸造的铜斛可以作为标准。当时铸造的错刀和大泉五十,以及王莽天凤元年改铸的货布、货泉这类钱币,后世没有再听说出现过两种同时通用的。我们详细查阅《汉书·食货志》《通典》《唐六典》记载:“大泉五十,重十二铢,直径一寸二分。错刀的圆环像大泉,刀身形如刀,长二寸。货布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宽一寸,首部长八分多,宽八分,足股长八分,间隔宽二分,好(钱孔)直径二分半。货泉重五铢,直径一寸。”现在拿大泉、错刀、货布、货泉这四种钱币相互校对,尺寸完全吻合。有些钱币的大小轻重与史志记载有微小差异,那是因为当时私铸的钱币很多,不一定都符合标准,只要比较它们的首、足、边、孔的长宽尺寸,与正史记载相合的就可以拿来用,这样铜斛的尺寸也就能够推知了。何况经典文献中的制度都起源于周代,凭借刘歆学识的渊博、祖冲之计算的精妙、荀勖考察的详细周密,他们的校核既然符合周尺,那是最可以取法的。再结合隋朝牛弘等人的议论,提到后周太祖命令苏绰制造铁尺,与宋尺相同,用于协调音律和丈量土地。唐代祖孝孙说,隋朝平定陈朝之后,废弃了周代的玉尺,改用这种铁尺作为律尺,但比较晋代的前尺长了六分四厘。现在司天监所用的影表尺,就是和岘所说的西京铜望臬,大概是洛阳的旧物。(晋代荀勖所用的西京铜望臬是西汉的器物,和岘称洛阳为西京,其实是唐代的东都。)现在用货布、错刀、货泉、大泉等钱币来校对,发现景表尺长了六分多,大致与宋、周、隋的尺寸相合。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铜斛、货布等器物的尺寸清清楚楚,可以验证。唐朝统治天下三百年,期间的制作法度,虽然赶不上周、汉两代,但也称得上是太平盛世了。
〔13〕今朝廷必求尺之中,当依汉钱分寸。若以为太祖膺图受禅,创制垂法,尝诏和岘等用影表尺与典修金石,七十年间,荐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依影表旧尺,俟有妙达钟律之学者,俾考正之,以从周、汉之制。王朴律准尺比汉钱尺寸长二分有奇,比影表尺短四分,既前代未尝施用,复经太祖朝更易。其逸、瑗、保信及照所用太府寺等尺,其制弥长,出古远甚,又逸进《周礼度量法议》,欲且铸嘉量,然后取尺度权衡,其说疏舛,不可依用。谨考旧文,再造影表尺一、校汉钱尺二并大泉、错刀、货布、货泉总十七枚上进。
现在朝廷如果一定要寻求尺度的标准,就应当依据汉钱的分寸。如果认为太祖承受天命、接受禅让,创立制度流传法则,曾经诏令和岘等人使用影表尺来主持修订金石乐律,七十年间,用于郊祭和庙祭,符合唐朝的制度,以表示留给后人的谋划,那么可以暂且依照影表旧尺,等待有精通乐律的学者,让他们考证订正,从而遵从周、汉的制度。王朴的律准尺比汉钱尺寸长二分多,比影表尺短四分,既然前代没有使用过,又经过太祖朝更改。逸、瑗、保信以及照所用的太府寺等尺,它们的制度更长,远离古代标准很远,而且逸进献了《周礼度量法议》,想要先铸造嘉量,然后确定尺度和权衡,他的说法粗疏错误,不可依据使用。我谨慎地考证旧文,重新制造影表尺一把、校汉钱尺两把,连同大泉、错刀、货布、货泉总共十七枚进献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