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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 卷十二·志第二

宋书 · 目录

〔294〕员外散骑郎皮延宗又难承天:“若晦朔定大小余,纪首值盈,则退一日,便应以故岁之晦,为新纪之首。”承天乃改新法依旧术,不复每月定大小余,如延宗所难,太史所上。

员外散骑郎皮延宗又对何承天提出质疑:“如果根据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和第一天来决定大月小月的余数,当历法周期的开头遇到有多余的天数时,就退后一天,那么就应该用旧年的最后一天作为新周期的开始。”何承天于是修改了新方法,改用旧的做法,不再每个月确定大月小月的余数,就像皮延宗所质疑的那样,也和太史上报的做法一样。

〔295〕有司奏:“治历改宪,经国盛典,爰及汉、魏,屡有变革。良由术无常是,取协当时。方今皇猷载晖,旧域光被,诚应综核晷度,以播维新。承天历术,合可施用。宋二十二年,普用《元嘉历》。”诏可。

有关部门上奏说:“制定历法、改革制度,是治理国家的重大举措。从汉朝、魏朝以来,已经多次进行过变革。这确实是因为历法没有固定不变的正确标准,需要顺应当时的实际情况。如今皇上的谋略光辉照耀,原有的疆域也广泛受到恩泽,实在应该综合考核日影和时刻的测量,以推广新的历法。何承天创制的历法,适合施用。宋元嘉二十二年,普遍采用《元嘉历》。”皇帝下诏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