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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 志第二十八·百官五

后汉书 · 目录

〔1〕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兴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42,复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属司隶校尉。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都奏事,中兴但因计吏。

当时的十二个州,每个州设一名刺史,俸禄是六百石。原注说:秦朝设有监御史,负责监察各个郡;汉朝建立后废除了这个官职,只派遣丞相史分别督察各州,没有固定的常设官员。汉武帝开始设置十三名刺史,俸禄六百石。汉成帝时改为州牧,俸禄二千石。到了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又恢复为刺史,十二个人各自主管一个州,其中有一个州归司隶校尉管辖。各州刺史通常每年八月巡视自己管辖的郡国,审查囚徒档案,考核官员的政绩优劣。起初是在年底亲自到京城汇报工作,光武中兴以后,就只依靠计吏代为汇报了。

〔2〕皆有从事史、假佐。本注曰:员职略与司隶同,无都官从事,其功曹从事为治中从事。

每个州郡都有从事史和假佐这些属官。原注说:官职设置大致与司隶校尉相同,没有都官从事,其中的功曹从事改为治中从事。

〔3〕豫州部郡国六,冀州部九,兖州部八,徐州部五,青州部六,荆州部七,扬州部六,益州部十二,凉州部十二,并州部九,幽州部十一,交州部七,凡九十八。其二十七王国相,其七十一郡太守。其属国都尉。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世祖并省郡县四百余所,后世稍复增之。

豫州管辖六个郡和王国,冀州管辖九个,兖州八个,徐州五个,青州六个,荆州七个,扬州六个,益州十二个,凉州十二个,并州九个,幽州十一个,交州七个,总共九十八个。其中二十七个王国设相,七十一个郡设太守。还有属国都尉。属国,是从郡里分出偏远县设置的,比郡稍微小一点,仍然用原来郡的名称。光武帝合并裁撤了四百多个郡县,后来逐渐又增加了一些。

〔4〕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丞一人,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王国之相亦如之。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本注曰: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尉一人,典兵禁,备盗贼,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讥出入。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又置属国都尉,主蛮夷降者。中兴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无都试之役。省关都尉,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安帝以羌犯法,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皆置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公府曹,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正门有亭长一人。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会。无令史。阁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

凡是州所管辖的都城是京都,设置一个尹(俸禄二千石),一个丞;每个郡设置一个太守(俸禄二千石),一个丞。郡在边境需要守卫的,丞改为长史。王国的相也是同样的设置。每个属国设置一个都尉(俸禄比二千石),一个丞。原注说:凡是郡国都负责管理民众,举荐贤能、勉励立功,判决诉讼、查办奸邪。通常在春天巡视所管辖的县,鼓励百姓农耕蚕桑,救济贫困缺乏的人。秋冬两季派遣公正的官吏审问囚犯,公平地定罪量刑,考核政绩优劣。年底派遣官吏到朝廷报告工作。同时举荐孝廉,郡人口满二十万的举荐一人。设尉一人,掌管军事警备,防备盗贼,汉景帝时改名为都尉。汉武帝又设置三辅都尉各一人,稽查出入。边境郡设置农都尉,主管屯田种植粮食。又设置属国都尉,主管投降的蛮夷。光武中兴建武六年,裁撤各郡的都尉,职权合并给太守,不再有都试这项军事考核。裁撤关都尉,只有边境郡往往设置都尉和属国都尉,稍微分出一些县,治理民众和郡一样。汉安帝因为羌人犯法,三辅地区有陵园需要守护,于是重新设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这些全都设置各种曹掾史。原注说:各曹大致像公府的曹,没有东西曹。有功曹史,主管选拔安排功劳的记录。有五官掾,处理功曹和各曹的事务。他们监管属县,有五部督邮,每部有一个曹掾。正门有一个亭长。主记室史,主管记录文书,催促按期汇集。没有令史。阁下和各曹各有书佐,负责办理文书。

〔5〕属官,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之相,秩次亦如之。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属官,在每个县、邑、道,大县设置一名县令,俸禄一千石;中等县设置一名县长,俸禄四百石;小县也设置一名县长,俸禄三百石。侯国的相,俸禄等级也跟这些一样。本注说:他们都主管治理百姓,表彰好人好事,劝勉道义,禁止奸邪,惩罚恶行,审理诉讼,平定盗贼,关心民生,处理时令事务,秋冬两季集中考核政绩,并向所属的郡国上报年终账目。

〔6〕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皆秦制也。丞各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丞署文书。典知仓狱。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各署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凡是县里主管蛮夷的行政单位叫做“道”。公主所享有的汤沐邑叫做“邑”。县里户口在万户以上的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侯国设相。这些都是秦朝的制度。每个县设县丞一人。大县设县尉二人,小县设一人。原注说:县丞处理文书,主管仓库和监狱。县尉负责缉拿盗贼。凡是有盗贼案件发生,如果主犯姓名不明,就要进行追查搜索,考察奸邪,以便找到线索。各县都设置各种曹掾史。原注说:诸曹的设置大致像郡里的属员,五官掾是廷掾,监督乡的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7〕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本注曰: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乡人;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

乡里面设有有秩、三老、游徼这些官职。本注解释说:有秩是郡里任命的,俸禄一百石,管理一乡的人;如果乡比较小,县里就设置一个啬夫。他们都负责了解百姓的善恶,安排劳役的先后次序,了解百姓的贫富,制定赋税的多少,公平地划分等级。三老负责教化。凡是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谦让财产、救济患难的人,以及那些可以做百姓榜样的读书人,都在他们家门口挂上匾额进行表彰,以此来鼓励善行。游徼负责巡逻,查禁奸盗。另外还有乡佐,属于乡的属官,主管向百姓收取赋税。

〔8〕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本注曰:亭长,主求捕盗贼,承望都尉。

亭设有亭长这个官职,用来防止盗贼。原书注解中说:亭长的主要职责是搜捕盗贼,听从都尉的指挥。

〔9〕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乡里设有里魁,百姓中有什和伍的编制,好事坏事都要上报。注释说:里魁掌管一里,共百家。什长管辖十家,伍长管辖五家,相互监察。民众有好的事情或不好的事情,都要报告给监官。

〔10〕边县有障塞尉。本注曰:掌禁备羌夷犯塞。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无分士,给均本吏。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在所诸县均差吏更给之。置吏随事,不具县员。

边境的县设有障塞尉这个官职。原注说:负责防御羌族和夷族侵犯边塞。如果某个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这些职位,就根据事务的多少来设置令、长和丞,他们的官阶俸禄级别和县、道一样,没有分封的领地,由国家统一配给本部的吏员。原注说:凡是郡县产盐多的地方就设置盐官,主管盐税;产铁多的地方就设置铁官,主管冶铁铸造;工匠多的地方就设置工官,主管工匠的税收和产品;有水池且渔业收益多的地方就设置水官,主管调节水利和征收渔税。在这些地方的各个县,平均轮流派遣官吏供应这些职位。设置官吏根据事务需要,不固定县的定额编制。

〔11〕使匈奴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护南单于。置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之,掾随事为员。护羌、乌桓校尉所置亦然。

设使匈奴中郎将一人,俸禄标准相当于二千石。原注说:主要负责监护南匈奴的单于。设置从事二人,遇到事务可以随需要增加,掾吏也根据事务多少来确定员额。护羌校尉和乌桓校尉的属官设置也是这样。

〔12〕护乌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乌桓胡。

护乌桓校尉这个官职设置一个人,官阶是比二千石。原注解释说:负责主管乌桓和胡人事务。

〔13〕护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

护羌校尉这个官职设置一个人,俸禄等级相当于二千石。原书注释说:负责管理西羌的各族。

〔14〕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相如太守。其长史,如郡丞。

皇帝的儿子被封为王,他原来的郡就变成了一个王国。每个王国设置一位傅和一位相,俸禄都是二千石。原注说:傅的责任是用好的品德来引导王,礼节就像对待老师一样,不把傅当作臣子;相的职责相当于太守;王国的长史,相当于郡丞。

〔15〕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至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相治民,太傅但曰傅。

汉朝初年分封诸侯王,沿袭项羽所封诸侯王的制度,封地很大,甚至达到千里。他们的官职,傅称为太傅,相称为丞相,还有御史大夫和诸卿,俸禄都是二千石,百官设置都和朝廷一样。朝廷仅仅为他们设置丞相,御史大夫以下的官职都由他们自己设置。到景帝时,吴、楚等七国依仗封国广大,于是发动叛乱,几乎危害汉朝江山。等到他们被诛灭,景帝以此为鉴,于是命令诸侯王不得治理百姓,让内史主管治理百姓,把丞相改称为相,裁撤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等官职。武帝把汉朝的内史、中尉、郎中令的名称改了,但诸侯国仍然像以前一样,官员职位都由朝廷任命,不能自己设置。到成帝时,裁撤内史治理百姓的职能,改为由相治理百姓,太傅只称为傅。

〔16〕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郎中令一人,仆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卫,官如光禄勋。自省少府,职皆并焉。仆主车及驭,如太仆。本曰太仆,比二千石,武帝改,但曰仆,又皆减其秩。治书,比六百石。本注曰:治书本尚书更名。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谒者,比四百石。本注曰:掌冠长冠。本员十六人,后减。礼乐长。本注曰:主乐人。卫士长。本注曰:主卫士。医工长。本注曰:主医药。永巷长。本注曰:宦者,主宫中婢使。祠祀长。本注曰:主祠祀。皆比四百石。郎中,二百石。本注曰:无员。

中尉设置一人,俸禄相当于二千石。原注说:职务如同郡里的都尉,主管盗贼。郎中令和仆各设置一人,俸禄都是千石。原注说:郎中令掌管王的大夫和郎中的夜间守卫,官职如同中央的光禄勋。自从裁撤了少府之后,其职务都合并过来了。仆掌管车马和驾驭,如同中央的太仆。原来称为太仆,俸禄相当于二千石,汉武帝时改名为仆,并且降低了俸禄等级。治书,俸禄相当于六百石。原注说:治书是由尚书改名的。大夫,俸禄相当于六百石。原注说: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奉王的命令出使到京城,进献玉璧祝贺正月,以及出使各诸侯国。本来都持节,后来取消了持节。谒者,俸禄相当于四百石。原注说:掌管冠礼和长冠。原本有十六人,后来减少了。礼乐长,原注说:主管乐人。卫士长,原注说:主管卫士。医工长,原注说:主管医药。永巷长,原注说:由宦官担任,主管宫中的婢女使唤。祠祀长,原注说:主管祭祀。这些官职的俸禄都是相当于四百石。郎中,俸禄二百石。原注说:没有固定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