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孝武帝初置,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门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其余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司隶所部郡七。
司隶校尉这个官职只设一个人,俸禄级别相当于二千石。原注解释说:汉武帝最早设立这个职位,手持符节,负责监察举报从百官以下到京城附近郡县的犯法者。到了汉元帝时去掉了符节,汉成帝时干脆撤销了,东汉建武年间又重新设置,并且兼管一个州的政务。手下有十二个从事史。原注说:都官从事负责监察举报百官中的犯法者;功曹从事负责州里的选拔任命和各种事务;别驾从事在司隶校尉巡视辖区时在前边引路,并记录各种事务;簿曹从事负责钱粮账簿。如果遇到军事行动,就设置兵曹从事,专门管军事。其他各郡国的从事,每个郡国各一个,负责督促文书处理,检查举报违法行为,这些职务都由州里自行征召任命,所以通常都是百石俸禄。还有二十五个假佐。原注说:主簿负责记录衙门里的事,审阅文书;门亭长管理州府大门;门功曹书佐负责选拔任用;《孝经》老师负责监督考试经书;《月令》老师负责四时节令的祭祀;律令老师负责审理法律事务;簿曹书佐负责账簿文书。其余的都官书佐以及每个郡国,各有一个典郡书佐,分别负责一个郡的文书工作,由郡里的官吏充任,满一年轮换一次。司隶校尉管辖七个郡。
〔46〕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其余弘农、河内、河东三郡。其置尹,冯翊、扶风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河南尹这个官职,由一个人担任,负责京城事务,特别允许他定期朝见皇帝。还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个官职,汉朝刚建立时定都长安,这三个官职的俸禄等级都是中二千石,合称“三辅”。东汉复兴后定都雒阳,于是改河南郡为河南尹,但因为三辅地区是皇帝陵墓和宗庙的所在地,所以不改变三辅的称号,只是降低了他们的俸禄等级。其余还有弘农、河内、河东三个郡。这些郡在设置行政长官(尹)时,左冯翊、右扶风以及他们的太守丞都依照原本的官职来履行职责,这些情况记载在《地理志》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