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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 卷六·孝顺孝冲孝质帝纪第六

后汉书 · 目录

〔194〕本初元年146春正月丙申,诏曰:“昔尧命四子,以钦天道,《鸿范》九畴,休咎有象。夫瑞以和降,异因逆感,禁微应大,前圣所重。顷者,州郡轻慢宪防,竞逞残暴,造设科条,陷入无罪。或以喜怒驱逐长吏,恩阿所私,罚枉仇隙,至令守阙诉讼,前后不绝。送故迎新,人离其害,怨气伤和,以致灾眚。《书》云:‘明德慎罚。’方春东作,育微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以崇在宽。”

本初元年春季正月丙申日,皇帝下诏说:“从前尧任命四位官员,让他们敬奉天道,《洪范》九种大法,吉凶都有征兆。吉祥是因为和谐而降临,灾异是因为悖逆而感召,在细微之处加以防范,可以应对大的灾祸,这是前代圣王所重视的。近来,地方州县轻视法令约束,竞相施展残暴,私自设立条规,陷害无罪的人。有的因为个人喜怒驱逐长官,有的偏袒亲信施恩,有的惩罚仇人来泄愤,导致人们到宫门前申诉,前后不断。送走旧官、迎来新官,人们深受其害,怨气损害了和气,从而招来灾祸。《尚书》说:‘修明德行,谨慎刑罚。’现在正值春天农事开始,应当养育微小、敬重开端。命令有关部门,除非是死罪,暂且不要立案审查,以崇尚宽大为怀。”

〔195〕壬子,广陵太守王喜坐讨贼逗留,下狱死。

壬子这天,广陵太守王喜因为征讨贼寇时逗留不前,被关进监狱并死在那里。

〔196〕二月庚辰,诏曰:“九江、广陵二郡数离寇害,残夷最甚。生者失其资业。死者委尸原野。昔之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为之,况我元元,婴此困毒。方春戒节,赈济乏厄,掩骼埋胔之时。其调比郡见谷,出禀穷弱,收葬枯骸,务加埋恤,以称朕意。”

二月庚辰日,皇帝下诏说:“九江、广陵两郡多次遭受贼寇残害,破坏极为严重。活人失去了他们的财产家业,死人则被抛弃在荒野。古时候治理国家,如果有一件事物没有安顿好,就如同自己造成的过失,更何况我的百姓遭受这样的苦难困毒。正当春季的时节,是救济贫困、掩埋尸骨的时候。命令调拨邻近郡县的现有粮食,供给穷困弱小的人,收葬枯骨,务必加以埋葬抚恤,以符合我的心意。”

〔197〕夏四月庚辰,令郡国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上诣太学。自大将军至六百石,皆遣子受业,岁满课试,以高第五人补郎中,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属、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经者,各令随家法,其高第者上名牒,当以次赏进。

夏季四月庚辰这天,朝廷命令各郡和各诸侯国推举通晓经术的人,年纪在五十岁以上和七十岁以上的人,都到太学学习。从大将军到俸禄六百石的官员,都要派自己的儿子去上学,学满一年后举行考核考试,成绩最好的五个人补任郎中职务,其次的五个人担任太子舍人。另外,俸禄千石和六百石的官员、太傅太尉司徒司空等四府的属官、五官署左署右署等三署的郎官、樊郭阴马四姓外戚子弟中那些原来就已经通晓经术的人,让他们各自按照自己师承的家法学习,其中学业优秀的上报名单到名册,会按照等级依次赏赐和晋升。

〔198〕五月庚寅,徙乐安王为勃海王。

五月庚寅日,将乐安王改封为勃海王。

〔199〕海水溢。戊申,使谒者案行,收葬乐安、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又禀给贫羸。庚戌,太白犯荧惑。

海水泛滥。戊申日,派遣谒者巡视检查,收葬乐安、北海两地被水淹死的人,并给贫困瘦弱的人发放粮食。庚戌日,金星侵犯火星。

〔200〕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赐民爵及粟、帛各有差。

六月丁巳日,朝廷大赦天下,并赏赐百姓爵位以及粮食、布帛,赏赐的多少根据等级各有差别。

〔201〕闰月甲申,大将军梁冀潜行鸩弑,帝崩于玉堂前殿,年九岁。丁亥,太尉李固免。戊子,司徒胡广为太尉,司空赵戒为司徒,与梁冀参录尚书事。太仆袁汤为司空。

这年闰月的甲申日,大将军梁冀偷偷下毒手,皇帝在玉堂前殿驾崩,只有九岁。丁亥日,太尉李固被免职。戊子日,司徒胡广升任太尉,司空赵戒改任司徒,他们和梁冀一起参与并主管尚书省的事务。太仆袁汤接任司空。

〔202〕赞曰:孝顺初立,时髦允集。匪砥匪革,终沧嬖习。保阿传土,后家世及。冲夭未识,质弑以聪。陵折在运,天绪三终。

赞语说:汉顺帝刚登基的时候,当时的人才确实都聚集来了。但他没有修养品德,也没有改革弊政,最终沉溺于宠臣的习气。保母、阿母都被封了地,皇后一家世代袭爵。冲帝年纪轻轻就死了,还不懂事;质帝因为聪明就被杀了。这些挫折都是时运不济,汉朝的皇统在这里断了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