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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 卷一百二十二·列传第六十

金史 · 目录

〔39〕兀颜讹出虎,隆安府猛安人。大定二十八年进士。累官补尚书省令史,除顺天军节度副使,召为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事、秦州防御使。丁母忧,起复泗州防御使,迁武宁军节度使,徙河平军、兼都水监。坐前在武宁奏军功不实,降沂州防御使,迁汾阳军节度使、兼经略使。兴定二年九月,城破死焉。

兀颜讹出虎是隆安府猛安人。大定二十八年考中进士。多次升官,补尚书省令史,授顺天军节度副使,召入朝为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事、秦州防御使。因母亲去世离职,服丧期满后起用为泗州防御使,升武宁军节度使,调任河平军节度使、兼都水监。因之前任武宁军时奏报军功不实,降为沂州防御使,升汾阳军节度使、兼经略使。兴定二年九月,城破战死。

〔40〕粘割贞,本名抄合,西南路招讨司人。大定二十八年进士。历教授、主簿,用荐举除河北大名提刑知事。察廉迁都转运户籍判官,累官泰定军节度副使。丁父忧,服阕,除德兴治中、宣德州刺史。贞祐元年十二月,贞以礼部郎中摄国子祭酒,与恩州刺史摄武卫军副都指挥使粘割合达、河间府判官摄同知顺天军节度使事梅只乞奴、保州录事摄永定军节度副使伯德张奴出议和事。二年,和议成,赏银二百两、重币十端、玉吐鹘。改户部侍郎,历沁南、河平、镇南、集庆、汾阳军节度使。贞祐四年,改昭义军,充潞州经略使。兴定二年,入为工部尚书。由寿州伐宋,攻正阳有功。权元帅左都监,守晋安府。兴定三年十一月,城破,贞与府官十余人皆死之。

粘割贞,本名抄合,是西南路招讨司人。大定二十八年考中进士。历任教授、主簿,经人推荐授河北大名提刑知事。考察廉洁后升任都转运户籍判官,多次升官至泰定军节度副使。因父亲去世离职,服丧期满,授德兴治中、宣德州刺史。贞祐元年十二月,贞以礼部郎中的身份代理国子祭酒,与恩州刺史代理武卫军副都指挥使粘割合达、河间府判官代理同知顺天军节度使事梅只乞奴、保州录事代理永定军节度副使伯德张奴一起出城议和。贞祐二年,和议达成,赏银二百两、重币十端、玉吐鹘。改任户部侍郎,历任沁南、河平、镇南、集庆、汾阳军节度使。贞祐四年,改任昭义军节度使,充任潞州经略使。兴定二年,入朝为工部尚书。从寿州伐宋,攻打正阳有功。代理元帅左都监,守卫晋安府。兴定三年十一月,城破,贞与府官十多人一起战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