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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 卷八十二·列传第二十

金史 · 目录

〔42〕谏议大夫杨伯雄入直禁中,因与同直者相语,伯雄曰:“宿王之死,盖养于宫外,供护虽谨,不若父母膝下。岂国家风俗素尚如此。”或以此言告海陵。海陵大怒,谓伯雄曰:“尔臣子也,君父所为,岂得言风俗。宫禁中事,岂尔当言。朕或体中不佳,间不视朝,只是少得人几拜耳。而庶事皆奏决便殿,纵有死刑不即论决,盖使囚者得缓其死。至于除授宣敕虽复稽缓,有何利害。朕每当闲暇,颇阅教坊声乐,聊以自娱。《书》云:‘内作色荒,外作禽荒,酣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此戒人君不恤国事溺于此者耳。如我虽使声乐喧动天地,宰相敢有滥与人官而吏敢有受赇者乎。外间敢有窃议者乎。尔谏官也,有可言之事,当公言之。言而不从,朕之非也。而乃私议,可乎?”伯雄对曰:“陛下至德明圣,固无窃议者。愚臣失言,罪当万死,惟陛下哀怜。”海陵曰:“本欲杀汝,今只杖汝二百。”既决杖至四十,使近臣传诏谕伯雄曰:“以尔藩邸有旧,今特释之。”

谏议大夫杨伯雄在宫中值班,因为和一起值班的人聊天,伯雄说:“宿王的死,大概是因为养在宫外,虽然供养保护很谨慎,但不如在父母身边。难道国家的风俗一向崇尚这样吗?”有人把这话告诉了海陵王。海陵王非常愤怒,对伯雄说:“你是臣子,君父的所作所为,岂能说是风俗。宫中之事,岂是你应当说的。我有时身体不好,偶尔不上朝,只是少受几个人参拜罢了。而所有政务都在便殿奏报裁决,即使有死刑也不立即处决,是为了让囚犯得以缓死。至于任命官员的诏书即使有所延迟,有什么利害?我每当闲暇时,常常看看教坊的音乐舞蹈,聊以自娱。《尚书》说:‘在内迷恋女色,在外迷恋打猎,沉迷饮酒、嗜好音乐,建造高台深院、雕梁画栋,有一样在这里,没有不灭亡的。’这是告诫君主不体恤国事而沉溺于这些罢了。像我这样,即使让音乐声震天地,宰相敢胡乱给人官职而官吏敢受贿吗?外面敢有私下议论的吗?你是谏官,有可以说的,应当公开说。说了不听,是我的过错。而你却私下议论,可以吗?”伯雄回答说:“陛下至德明圣,本来没有私下议论的人。愚臣失言,罪该万死,希望陛下哀怜。”海陵王说:“本来想杀你,现在只打你二百杖。”打完到四十杖时,派近臣传诏告谕伯雄说:“因为你在藩邸有旧情,现在特别释放你。”

〔43〕滕王广阳,母南氏,本大抃家婢,随元妃大氏入宫,海陵幸之,及有娠,即命为殿直。正隆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生广阳。十月满月,海陵分施在京贫民,凡用钱千贯。三年二月,封南氏为才人。七月,封广阳为滕王。九月,薨。

滕王广阳,母亲南氏,原本是大抃家的婢女,跟随元妃大氏入宫,海陵王宠幸了她,等到怀孕,就任命她为殿直。正隆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生下广阳。十月满月时,海陵王分施给京城贫民,总共用了一千贯钱。正隆三年二月,封南氏为才人。七月,封广阳为滕王。九月,广阳去世。

〔44〕赞曰:海陵伐宋,光英居守,使陀满讹里也以宫师兼统军之任,计至悉也,岂料死其手乎。荀首有言:“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耶?”海陵睨人之子不翅鱼肉,而独己子之谋安,不可得矣。

史官评论说:海陵王攻打宋朝,光英留守,让陀满讹里也以太子少师兼任统军之职,计划非常周密,哪里料到会死在他手上呢。荀首说过:“不把别人的儿子当儿子,自己的儿子怎么能保全呢?”海陵王把别人的儿子看作鱼肉一样,而只想让自己的儿子安全,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