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鬏》之法,王姬下嫁书于策,以鲁公司之国为之婚主故尔。古者,妇讳不出门,内言不出梱。公主悉列于《传》,非礼也。然辽国专任外戚,公主多见《纪》《传》间,不得不表见之。礼,男女异长,不当与皇子同列,别为《公主附表》。(表略)
《鬏》这部典籍的礼法规定,天子的女儿出嫁时要记录在简策上,这是因为由鲁国国君来主持婚事的缘故。古时候,妇女的忌讳是不出门,内室的话不传出内室。公主们全都被列在《传》里,这不符合礼制。但是辽国专门任用外戚,公主们很多出现在《纪》和《传》之间,所以不得不把它们列出来。按照礼制,男女应当分别排辈分,不应该和皇子列在一起,所以另外编成了《公主附表》。(表格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