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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 卷五百十二·列传二百九十九

清史稿 · 目录

〔11〕广西土州二十有六:曰忠州,曰归德,曰果化,曰下雷,曰下石西,曰思陵,曰凭祥,曰江州,曰思州,曰万承,曰太平,曰安平,曰龙英,曰都结,曰结安,曰上下冻,曰佶伦,曰茗州,曰茗盈,曰镇远,曰那地,曰南舟,曰田州,曰向武,曰都康,曰上映。土县四:曰罗阳,曰上林,曰罗白,曰忻城。长官司三:曰迁隆峒,曰永定,曰永顺。

广西土州二十六个:忠州、归德、果化、下雷、下石西、思陵、凭祥、江州、思州、万承、太平、安平、龙英、都结、结安、上下冻、佶伦、茗州、茗盈、镇远、那地、南舟、田州、向武、都康、上映。土县四个:罗阳、上林、罗白、忻城。长官司三个:迁隆峒、永定、永顺。

〔12〕凡宣慰、宣抚、安抚、长官等司之承袭隶兵部,土府、土州之承袭隶吏部。凡土司贡赋,或比年一贡,或三年一贡,各因其土产,谷米、牛马、皮、布,皆折以银,而会计于户部。

凡是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土司的承袭归兵部管理,土府、土州的承袭归吏部管理。土司的贡赋,有的两年一贡,有的三年一贡,各根据当地土产,谷米、牛马、皮、布,都折算成银子,由户部计算。

〔13〕雍正七年,川陕总督岳钟琪奏四川巴塘、里塘等处请授宣抚司三员、安抚司九员、长官司十二员,给与印结号纸,副土官四员、千户三员、百户二十四员,给以职衔,以分职守。内巴塘、里塘正副土官原无世代头目承袭,请照流官例。如有事故,开缺题补,与他土司不同。

雍正七年,川陕总督岳钟琪上奏四川巴塘、里塘等地,请求授予宣抚司三员、安抚司九员、长官司十二员,发给印信和号纸,副土官四员、千户三员、百户二十四员,给予职衔,以划分职责。其中巴塘、里塘的正副土官原本没有世代头目承袭,请求按照流官的例子。如果有事故,开缺题补,与其他土司不同。

〔14〕湖广之西南隅,战国时巫郡、黔中地。湖北之施南、容美,湖南之永顺、保靖、桑植,境地毗连,介于岳、辰、常德、宜昌之间,与川东巴、夔相接壤,南通黔,西通蜀。元时所置宣慰、安抚、长官司之属,明时因之。向推永、保诸宣慰,世席富强,兵亦果敢,每遇征伐,荷戈前驱,国家倚之为重。清有天下,仅施南、散毛、容美三宣抚使,永顺、保靖两宣慰使而已。雍正年间,施南、容美、永顺、保靖先后纳土,特设施南一府,隶北布政使,永顺一府,隶南布政使。两府既设,合境无土司名目。后有苗寇,分见各传,不入此篇。

湖广的西南角,战国时是巫郡、黔中地。湖北的施南、容美,湖南的永顺、保靖、桑植,地域相连,介于岳州、辰州、常德、宜昌之间,与川东的巴、夔接壤,南连贵州,西通四川。元朝设置的宣慰、安抚、长官司等,明朝沿袭。向来推崇永顺、保靖等宣慰司,世代富强,士兵也勇敢,每次遇到征伐,扛着戈矛冲在前面,国家依靠他们为重。清朝拥有天下时,只有施南、散毛、容美三个宣抚使,永顺、保靖两个宣慰使而已。雍正年间,施南、容美、永顺、保靖先后献地归顺,特别设置了施南一府,隶属北布政使,永顺一府,隶属南布政使。两府设立后,全境没有土司名目。后来有苗寇,分别见于各传,不入此篇。

〔15〕施南:古巴地。秦、汉南郡蛮。唐施州。元置施南宣抚司、忠孝安抚司。明玉珍时,复置忠路宣抚司。明宣德三年,复置剑南长官司,立施州卫,领所一、宣抚司四、安抚司九、长官司十三、蛮夷官司五。清康熙三年,施州始归顺。四年,改沙溪宣慰司为宣抚司,改剑南长官司为建南长官司,而施南宣抚司、忠孝安抚司、忠路安抚司如故。雍正六年,从湖广总督迈柱之请,裁施州卫,设恩施县,改归州直隶州,原管之十五土司并隶恩施县。十二年,忠孝安抚司田璋纳土,其地入于恩施县。十三年,施南宣抚司覃禹鼎以罪改流,于是忠峒土司田光祖等并请归流,乃以十五土司并原设恩施县,特设施南府,领六县。容美改鹤峰州,别隶宜昌府,领于巡荆道。 明制,施州卫,辖三里、五所、三十一土司,市郭里、都亭里、崇宁里,附郭左、右、中三所,大田军民千户所,支罗镇守百户所。

施南:古代巴地。秦汉时是南郡蛮。唐朝是施州。元朝设置施南宣抚司、忠孝安抚司。明玉珍时,又设置忠路宣抚司。明宣德三年,又设置剑南长官司,设立施州卫,管辖一个所、四个宣抚司、九个安抚司、十三个长官司、五个蛮夷官司。清朝康熙三年,施州才归顺。四年,改沙溪宣慰司为宣抚司,改剑南长官司为建南长官司,而施南宣抚司、忠孝安抚司、忠路安抚司不变。雍正六年,根据湖广总督迈柱的请求,裁撤施州卫,设立恩施县,改归州为直隶州,原来管辖的十五个土司都归属恩施县。十二年,忠孝安抚司田璋献地,其地并入恩施县。十三年,施南宣抚司覃禹鼎因罪改流,于是忠峒土司田光祖等也请求归流,于是将十五个土司与原设的恩施县合并,特别设立施南府,管辖六个县。容美改为鹤峰州,另属宜昌府,归巡荆道管辖。明朝制度,施州卫管辖三里、五所、三十一个土司。

〔16〕大田所,元为散毛峒。明洪武五年定其地,二十三年属千户所,仍名散毛。寻改为大田军民千户所,领百户所一、土官百户所十、剌惹等三峒。

大田所,元朝时是散毛峒。明朝洪武五年平定其地,二十三年归属千户所,仍叫散毛。不久改为大田军民千户所,管辖一个百户所、十个土官百户所、剌惹等三个峒。

〔17〕支罗所,旧隶龙潭司。明嘉靖四十四年,因峒长黄中叛,讨平之,遂割半置所立屯,以百户二员世镇之,而今峒司属焉。

支罗所,原来隶属龙潭司。明朝嘉靖四十四年,因为峒长黄中叛乱,讨平后,就割了一半设置所并设立屯田,派两个百户世代镇守,而让峒司归属它。

〔18〕施南宣抚司,元施南道宣慰使。明洪武四年,覃大富入朝,七年,升宣抚司。清因之。雍正时,覃禹鼎袭。禹鼎,容美土司田明如婿也,有罪辄匿容美。当事以明如之先从征红苗有功,置勿问。十三年,明如被逮,自经死。禹鼎以淫恶抗提,拟罪改流,以其地置利川县。

施南宣抚司,元朝是施南道宣慰使。明朝洪武四年,覃大富入朝,七年,升为宣抚司。清朝沿袭。雍正时,覃禹鼎承袭。禹鼎是容美土司田明如的女婿,有罪就躲到容美。当局因为田明如先前随征红苗有功,搁置不问。十三年,田明如被捕,上吊自杀。覃禹鼎因淫恶抗提,被定罪改流,用其地设置利川县。

〔19〕东乡安抚司,明玉珍置东乡五路宣抚司。明洪武六年改安抚司,命覃起喇为之。清初归附。雍正十年,覃寿椿以长子得罪正法,改流,以其地入恩施县。

东乡安抚司,明玉珍设置东乡五路宣抚司。明朝洪武六年改为安抚司,任命覃起喇担任。清初归附。雍正十年,覃寿椿因为长子犯罪被正法,改流,其地并入恩施县。

〔20〕忠建宣抚司,明洪武四年,以田恩俊为之。六年,改宣抚司。清初归附。雍正十一年,田兴爵以横暴不法拟流,以其地为恩施县。

忠建宣抚司,明朝洪武四年,任命田恩俊担任。六年,改为宣抚司。清初归附。雍正十一年,田兴爵因为横暴不法被拟流,其地并入恩施县。

〔21〕金峒安抚司,明洪武四年,以覃耳毛为之。清初归附。康熙四十三年,覃世英袭。子邦舜,呈请改流,以其地为咸丰县。

金峒安抚司,明朝洪武四年,任命覃耳毛担任。清初归附。康熙四十三年,覃世英承袭。其子邦舜,呈请改流,用其地设置咸丰县。

〔22〕忠峒安抚司,元置湖南镇边宣慰司。明洪武四年,命田玺玉为宣抚司。永乐四年,改安抚司。清初田楚珍归附,调征播州有功,仍准袭职。雍正十二年,田光祖纠十五土司呈请纳土归流,以其地入宣恩县。

忠峒安抚司,元朝设置湖南镇边宣慰司。明朝洪武四年,任命田玺玉为宣抚司。永乐四年,改为安抚司。清初田楚珍归附,调征播州有功,仍准袭职。雍正十二年,田光祖纠集十五个土司呈请献地归流,其地并入宣恩县。

〔23〕散毛宣抚司,元为散毛府。至正六年,改宣抚司。明洪武四年,命覃野旺为宣抚司,割其半为大田所。清初覃勋麟归附,仍准袭职。雍正十三年,覃烜纳土,以其地入来凤县。

散毛宣抚司,元朝是散毛府。至正六年,改为宣抚司。明朝洪武四年,任命覃野旺为宣抚司,割其一半为大田所。清初覃勋麟归附,仍准袭职。雍正十三年,覃烜献地,其地并入来凤县。

〔24〕忠路安抚司,明洪武四年,命覃英为安抚司。清康熙元年,覃承国归附,以征谭逆功袭前职。雍正十三年,覃楚梓纳土,以其地改利川县。

忠路安抚司,明朝洪武四年,任命覃英为安抚司。清康熙元年,覃承国归附,因征讨谭逆的功劳承袭前职。雍正十三年,覃楚梓献地,其地改置利川县。

〔25〕忠孝安抚司,元至正十一年,改军民府。明洪武四年,以田墨施为安抚司。清因之。康熙八年,田京袭,累授总兵。十九年,告休。雍正十三年,田璋纳土,以其地为恩施县。

忠孝安抚司,元朝至正十一年,改为军民府。明朝洪武四年,任命田墨施为安抚司。清朝沿袭。康熙八年,田京承袭,累授总兵。十九年,告老退休。雍正十三年,田璋献地,其地改为恩施县。

〔26〕高罗安抚司,元高罗寨长官司。明洪武六年,改安抚司,以田大名为之。清顺治初,田飞龙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十三年,田昭纳土,以其地入宣恩县。

高罗安抚司,元朝是高罗寨长官司。明朝洪武六年,改为安抚司,任命田大名担任。清顺治初,田飞龙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十三年,田昭献地,其地并入宣恩县。

〔27〕木册长官司,元置安抚司。明永乐六年,改长官司,以田谷佐为长官司。清初,田经国归附,仍与世袭。雍正十三年,田应鼎纳土,以其地入宣恩县。

木册长官司,元朝设置安抚司。明朝永乐六年,改为长官司,任命田谷佐为长官司。清初,田经国归附,仍给世袭。雍正十三年,田应鼎献地,其地并入宣恩县。

〔28〕大旺安抚司,元至正置。明洪武四年,以田驴蹄为安抚司。清康熙初,田永封归附,仍准袭职。雍正十三年,田正元纳土,以其地入来凤县。

大旺安抚司,元朝至正年间设置。明朝洪武四年,任命田驴蹄为安抚司。清康熙初,田永封归附,仍准袭职。雍正十三年,田正元献地,其地并入来凤县。

〔29〕临壁长官司,原附大旺。清康熙元年,颁给田琦印信,仍与世袭。雍正十三年,田封疆纳土,以其地入来凤县。东流安抚司,原附大旺。

临壁长官司,原来附属于大旺。清康熙元年,颁发给田琦印信,仍给世袭。雍正十三年,田封疆献地,其地并入来凤县。东流安抚司,原来附属于大旺。

〔30〕唐崖长官司,元置千户所。明洪武七年,改长官司。清初覃宗禹归附,仍与世袭。雍正十三年,覃梓桂纳土,以其地入咸丰县。

唐崖长官司,元朝设置千户所。明朝洪武七年,改为长官司。清初覃宗禹归附,仍给世袭。雍正十三年,覃梓桂献地,其地并入咸丰县。

〔31〕龙潭安抚司,明洪武四年,以田应虎为安抚司。清初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十三年,田贵龙纳土,以其地入咸丰县。

龙潭安抚司,明朝洪武四年,任命田应虎为安抚司。清初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十三年,田贵龙献地,其地并入咸丰县。

〔32〕沙溪安抚司,明置。清初归附。康熙四年,黄天奇袭安抚司。天奇子楚昌。初,楚昌入施州卫学为诸生。时诸司争并,民鲜知礼,楚昌折节力学,有时名。及袭职,设官学,公余与多士讲肄,多所成就。楚昌死,子正爵袭。雍正十三年,改流,其地入于利川县。

沙溪安抚司,明朝设置。清初归附。康熙四年,黄天奇承袭安抚司。天奇的儿子楚昌。起初,楚昌进入施州卫学成为生员。当时各司争并,民众很少懂得礼仪,楚昌折节力学,有了名声。等到袭职,设立官学,公余与众多士人讲习,多有成就。楚昌死后,儿子正爵承袭。雍正十三年,改流,其地并入利川县。

〔33〕卯峒长官司,清雍正十三年,长官司向舜纳土,以其地入来凤县。

卯峒长官司,清朝雍正十三年,长官司向舜献地,其地并入来凤县。

〔34〕漫水宣抚司,清初,宣抚司向国泰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十三年,向庭官纳土,其地入于来凤县。

漫水宣抚司,清初,宣抚司向国泰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十三年,向庭官献地,其地并入来凤县。

〔35〕西萍长官司,雍正十三年裁,其地入于咸丰县。

西萍长官司,雍正十三年裁撤,其地并入咸丰县。

〔36〕建南长官司,明宣德五年置。清雍正十三年裁,其地入于利川县。

建南长官司,明朝宣德五年设置。清朝雍正十三年裁撤,其地并入利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