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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 卷五百十一·列传二百九十八

清史稿 · 目录

〔1〕△长山铺烈妇 胡二妻 唐之坦妻曹〔李岸妻焦〕 方引<*日耍妻毛 林其标妻韩 冯云勷妻李 曹邦杰妻张 林守仁妻王 张四维妻刘 李长华妾吴 周兆农妻王 陈国材妻周 〔吴廷望聘妻池 李正荣聘妻霍 项起鹄妻程〕于某妻蔡张义妻李 黄敬升妻王 伊嵩阿妻钮祜禄氏 张廷桂妻章 郝某妻单 陈广美妻李〔贺邦达妻陆〕 郑宗墩妻陈〔任有成妻陈〕 丁三郎妻 丁采芹妻孙 王如义妻向 狄听妻王〔林邦基妻曾〕 钱瀞甫妻汪 谢作栋妻王 缪文郁妻邱黄寿椿妻管 冯桂增妾李〔黄翥先妾彭〕 方恮妻赵 姚森桂妻宋 恽毓华妻庄〔弟毓德妻许 侄宝元妻袁 曲承麟妻袁〕 尹春妻张 李氏 陈三义妻王游开科妻赵 孙崇业妻金〔张某妻田〕 张氏女〔汤氏女 沧州女〕 张氏 孙大成妻裔〔杨某聘妻章〕 孟黑子妻苑〔北塘女 蓝某妻 芮氏女 乐某妻左〕萧氏黄氏女〔吴氏女〕 顾氏〔张氏〕 许会妻张〔赵海玉妻任〕 殷氏 嘉兴女王某妻李 何先佑妻孙 邢氏 迁安妇〔白镕妻尹〕 林氏 洪某妻徐敖氏 涂氏吴氏〔杨氏〕 赵氏〔王氏 许氏〕 梅氏 张氏 秦某妻崔〔李某妻管王某妻徐〕 陈潜聘妻崔 朱承宇妻曹 陈有量妻海 樊廷桂妻张 李有恒聘妻杨〔陈某妻 刘埜妻李 曲氏女〕 宋氏五烈女 龚行妻谢〔女巧〕杨文龙聘妻孙 梁至良妻郑〔郭进昌妻李〕 龚良翰妻陈 王均妻汤 李氏女〔翠金〕 张元尹妻李〔张检妻颜〕 万某妻曾〔李继先妻侯〕 田氏女 马某聘妻苗 高日勇妻杨〔罗季儿妻〕 刘氏女 钟某妻蔡 段举妻卢 王某妻刘张良善妻王 李青照妻张 姚际春女 王敦义妻张 陈维章妻陆 何氏女 谢亚焕妻王 张树功妻吴郭某妻李 赵谦妻王 郭氏女〔何氏女 沈鼎猷妻严 铁山妇〕 汪氏女〔贺氏女 冯光琦女 郭君甫妻吴〕 黄声谐妻王〔徐惟原妻许柯叔明妻巩 胡某妻裘陈儒先妻李 白洋女 高氏妇 段吴考女〕 曹氏女刘廷斌女 张氏女孙妪 陈氏婢〔邱氏婢〕 董氏 任氏 卢尚义妻梁 白氏王氏 秦士楚妻洪张氏婢 杨氏婢 江贵寿妻王 张禄妻徐 任氏婢〔郑氏女〕 王氏婢〔徐氏女〕 丁香〔江金姑〕 罗氏 陇联嵩妻禄 者架聘妻直额〔罗廷胜妻马 罗朝彦妻刘〕安于磐妻朱〔后妻田 田养民妻杨〕 李任妻矣 鄂对妻热依木 索诺木荣宗母麦麦吉〔坚参达结妻喇章 次妻夭夭〕 沙氏女 嘉义番妇〔施世燿妻苗〕

长山铺烈妇,胡二的妻子,唐之坦的妻子曹氏(李岸的妻子焦氏),方引𣉘的妻子毛氏,林其标的妻子韩氏,冯云勷的妻子李氏,曹邦杰的妻子张氏,林守仁的妻子王氏,张四维的妻子刘氏,李长华的妾吴氏,周兆农的妻子王氏,陈国材的妻子周氏(吴廷望的未婚妻池氏,李正荣的未婚妻霍氏,项起鹄的妻子程氏),于某的妻子蔡氏,张义的妻子李氏,黄敬升的妻子王氏,伊嵩阿的妻子钮祜禄氏,张廷桂的妻子章氏,郝某的妻子单氏,陈广美的妻子李氏(贺邦达的妻子陆氏),郑宗墩的妻子陈氏(任有成的妻子陈氏),丁三郎的妻子,丁采芹的妻子孙氏,王如义的妻子向氏,狄听的妻子王氏(林邦基的妻子曾氏),钱瀞甫的妻子汪氏,谢作栋的妻子王氏,缪文郁的妻子邱氏,黄寿椿的妻子管氏,冯桂增的妾李氏(黄翥先的妾彭氏),方恮的妻子赵氏,姚森桂的妻子宋氏,恽毓华的妻子庄氏(弟毓德的妻子许氏,侄宝元的妻子袁氏,曲承麟的妻子袁氏),尹春的妻子张氏,李氏,陈三义的妻子王氏,游开科的妻子赵氏,孙崇业的妻子金氏(张某的妻子田氏),张氏女(汤氏女,沧州女),张氏,孙大成的妻子裔氏(杨某的未婚妻章氏),孟黑子的妻子苑氏(北塘女,蓝某的妻子,芮氏女,乐某的妻子左氏),萧氏,黄氏女(吴氏女),顾氏(张氏),许会的妻子张氏(赵海玉的妻子任氏),殷氏,嘉兴女,王某的妻子李氏,何先佑的妻子孙氏,邢氏,迁安妇(白镕的妻子尹氏),林氏,洪某的妻子徐氏,敖氏,涂氏,吴氏(杨氏),赵氏(王氏,许氏),梅氏,张氏,秦某的妻子崔氏(李某的妻子管氏,王某的妻子徐氏),陈潜的未婚妻崔氏,朱承宇的妻子曹氏,陈有量的妻子海氏,樊廷桂的妻子张氏,李有恒的未婚妻杨氏(陈某的妻子,刘埜的妻子李氏,曲氏女),宋氏五烈女,龚行的妻子谢氏(女儿巧),杨文龙的未婚妻孙氏,梁至良的妻子郑氏(郭进昌的妻子李氏),龚良翰的妻子陈氏,王均的妻子汤氏,李氏女(翠金),张元尹的妻子李氏(张检的妻子颜氏),万某的妻子曾氏(李继先的妻子侯氏),田氏女,马某的未婚妻苗氏,高日勇的妻子杨氏(罗季儿的妻子),刘氏女,钟某的妻子蔡氏,段举的妻子卢氏,王某的妻子刘氏,张良善的妻子王氏,李青照的妻子张氏,姚际春的女儿,王敦义的妻子张氏,陈维章的妻子陆氏,何氏女,谢亚焕的妻子王氏,张树功的妻子吴氏,郭某的妻子李氏,赵谦的妻子王氏,郭氏女(何氏女,沈鼎猷的妻子严氏,铁山妇),汪氏女(贺氏女,冯光琦的女儿,郭君甫的妻子吴氏),黄声谐的妻子王氏(徐惟原的妻子许氏,柯叔明的妻子巩氏,胡某的妻子裘氏,陈儒先的妻子李氏,白洋女,高氏妇,段吴考的女儿),曹氏女,刘廷斌的女儿,张氏女,孙妪,陈氏的婢女(邱氏的婢女),董氏,任氏,卢尚义的妻子梁氏,白氏,王氏,秦士楚的妻子洪氏,张氏的婢女,杨氏的婢女,江贵寿的妻子王氏,张禄的妻子徐氏,任氏的婢女(郑氏女),王氏的婢女(徐氏女),丁香(江金姑),罗氏,陇联嵩的妻子禄氏,者架的未婚妻直额(罗廷胜的妻子马氏,罗朝彦的妻子刘氏),安于磐的妻子朱氏(后妻田氏,田养民的妻子杨氏),李任的妻子矣氏,鄂对的妻子热依木,索诺木荣宗的母亲麦麦吉(坚参达结的妻子喇章,次妻夭夭),沙氏女,嘉义番妇(施世燿的妻子苗氏)。

〔2〕长山铺烈妇,无姓氏,不知何许人。李自成南奔,驱荆、襄之民以从,妇与其夫俱被掠。行至江夏长山铺,其夫道殕,妇仅余一珥,出以乞人求瘗其夫,有少年应焉。瘗既,竟欲强其妇从去,妇入穴枕其夫恸哭,触颡流血,以土自掩,曰:“乞并瘗我!”众挽之不起,日暮,风雨至,乃委去。平明往视,则血被面死矣,众因并瘗之。

长山铺烈妇,没有留下姓名,不知道是哪里人。李自成向南逃跑,驱赶荆、襄一带的百姓跟随,这名妇女和她的丈夫都被掳掠。走到江夏长山铺时,她的丈夫死在路上,妇女只剩下一个耳环,拿出来求人帮忙埋葬丈夫,有个年轻人答应了。埋葬之后,年轻人竟然想强迫妇女跟他走,妇女跳进墓穴,枕着丈夫的尸体痛哭,磕头磕到流血,用土掩埋自己,说:“求你们也把我埋了吧!”众人拉她不起来,天黑时风雨来了,大家就丢下她走了。天亮后去看,只见她满脸是血死了,于是大家把她和丈夫一起埋葬了。

〔3〕胡二妻,失其氏,吴洞庭人。妇父,舟人;胡二,农也,有母,兄若弟皆别居。妇与二曰:“吾夫妇各减数口食,犹足以饱母,有如母但一子,不独养,又谁养乎?”夫妇忍饥养母,时时具甘脆。母丧,求地以葬。夫妇勤,岁倍收,始有居室,而二病瘵。乡好鬼,妇独不信,奔走医药。二病甚,妇曰:“我闻粪苦者生,甘者死。”尝之而甘,二竟死,无子。妇计兄公一子,叔二子,诣叔,匄其次为后,姒不可。居数月,兄公举次子,又诣兄公曰:“吾女三岁,乳未尽,今兄公举次子,天其欲使吾夫得有后乎?”兄公颔之。妇归语父,贷百钱,将祀其夫告立后。其父欲嫁妇,不许,且骂之,兄公亦中悔,妇乃自经夫柩侧,时康熙五年十二月。明年,县人黄中坚等为敛钱,与其夫合葬。

胡二的妻子,不知道她姓什么,是吴县洞庭山人。她父亲是船夫;胡二是农民,有个母亲,哥哥和弟弟都分开住。妻子对胡二说:“我们夫妻各自少吃几口饭,就足够养活母亲了,如果母亲只有你一个儿子,你不独自养活,又有谁来养呢?”夫妻俩忍饥挨饿供养母亲,常常准备些甜软的食物。母亲去世后,他们又找地安葬。夫妻勤劳,每年收成加倍,这才有了自己的房子,但胡二得了痨病。乡里人迷信鬼神,只有妻子不信,四处求医问药。胡二病重时,妻子说:“我听说粪便苦的能活,甜的会死。”她尝了尝是甜的,胡二最终死了,没有孩子。妻子盘算着:大伯有一个儿子,小叔有两个儿子,她去找小叔,请求过继他的第二个儿子做后嗣,小叔的妻子不同意。过了几个月,大伯生了第二个儿子,她又去跟大伯说:“我的女儿才三岁,还没断奶,现在大伯生了第二个儿子,难道是老天想让我丈夫有后吗?”大伯点头答应了。妻子回家告诉父亲,借了一百文钱,准备祭祀丈夫并宣布立后。她父亲想让她改嫁,她不同意,还骂她,大伯也反悔了,于是妻子在丈夫的棺材旁上吊自杀了,当时是康熙五年十二月。第二年,县人黄中坚等人凑钱把她和丈夫合葬了。

〔4〕唐之坦妻曹,海宁人。康熙十五年秋,之坦卒,曹矢死,治衣衾必有副。食砒,不死;屑钱吞之,又不死。既敛,复饮滷,吐下而解;乃不食二十二日,夜投舍傍池,家人出之,死矣,顷复苏。曹谓其舅、姑及母曰:“大人爱我,乃苦我也!”于是复饮食,操作如常,织自制衣一称,婢乞余布,不与。家人窃议曰:“数尺布,尚惜之,宜不死矣!”及冬,黄梅方花,曹视而叹,为赋诗,美其不落,复不食。至岁除,出余布缢之坦柩旁,乃死。

唐之坦的妻子曹氏,海宁人。康熙十五年秋天,之坦去世,曹氏发誓要死,准备寿衣寿被都做了双份。她吃砒霜,没死;把铜钱磨成粉吞下去,又没死。入殓后,她又喝卤水,上吐下泻解了毒;于是绝食二十二天,晚上跳进房边的池塘,家人把她捞出来,已经死了,一会儿又苏醒过来。曹氏对公婆和母亲说:“你们爱我,反而害了我啊!”于是又开始吃饭,像平常一样干活,织布做了一套衣服,婢女要剩下的布,她不给。家人私下议论:“几尺布都舍不得,应该不会死了!”到了冬天,黄梅刚开花,曹氏看着花感叹,还为此作诗,赞美它不凋落,接着又开始绝食。到除夕那天,她拿出剩下的布在之坦的棺材旁上吊,终于死了。

〔5〕李岸妻焦,睢州人。姑严,织纫炊舂皆焦任之。岸卒,方敛,焦缢,遇救;比葬,再缢,再遇救,乃操作如平时。卒哭,拜墓归,复缢,乃死。

李岸的妻子焦氏,睢州人。婆婆很严厉,纺织、缝纫、做饭、舂米都是焦氏一人承担。李岸去世,刚入殓时,焦氏上吊,被救下;等到下葬时,她又上吊,又被救下,于是她像平常一样干活。守丧期满,哭祭后,她拜墓回家,再次上吊,这次死了。

〔6〕方引<*日耍妻毛,遂安人。父际可,为祥符知县,而引<*日耍父象瑛官编修。引<*日耍病瘵,自京师诣河南,既婚,未三日卒。家人闻毛许引<*日耍死也,闲之密。一日,登楼自掷坠地,呕血,绝复苏,遂归于方氏,促为引<*日耍营葬。久之,地始定,葬有日,于是谓其人曰:“吾葬当同是日也!”遂不食,家人喻之百端,起辞祖姑及舅及母皆四拜,终不食,十九日乃卒。时康熙二十九年二月癸亥朔,距引<*日耍丧十年。

方引𣉘的妻子毛氏,遂安人。父亲毛际可,曾任祥符知县;而引𣉘的父亲方象瑛是编修官。引𣉘得了痨病,从京城到河南,刚结婚不到三天就死了。家人听说毛氏答应为引𣉘殉死,就严密地看管她。一天,她上楼自己跳下来,摔在地上,吐血,昏死过去又苏醒过来,于是回到方家,催促为引𣉘办理丧事。过了很久,墓地才定下来,有了下葬的日子,于是毛氏对身边的人说:“我下葬也要在同一天!”于是开始绝食,家人百般劝解,她站起来拜别了祖婆婆、公婆和母亲,各自四拜,最终不吃东西,十九天后去世。当时是康熙二十九年二月癸亥朔日,距离引𣉘去世已经十年了。

〔7〕林其标妻韩,福清人。其标贫,依姊居,鬻餈自给。邻媪乞之粟,韩曰:“是必偿!”其标病,韩代鬻餈,垂芦帘自蔽。少间,析麻苎为布,以易米若药。其标语韩曰:“吾以贫累汝,终且以死累汝!吾死,汝自为计。”韩痛绝不能语。其标死,韩告其姊曰:“乞办两棺,并觅一抔土,俾夫妇相依!”尽散器物偿邻媪,遂自经。

林其标的妻子韩氏,福清人。其标家贫,依靠姐姐生活,卖糕饼自给。邻居老妇借给她一些粮食,韩氏说:“这个一定要还!”其标生病,韩氏代替他卖糕饼,挂起芦帘遮挡自己。空闲时,她劈开麻苎纤维织成布,用来换米和药。其标对韩氏说:“我因为贫穷拖累了你,最终还要因为死拖累你!我死后,你自己打算吧。”韩氏悲痛得说不出话。其标死后,韩氏告诉姐姐说:“请准备两口棺材,并找一块地,让我们夫妻相依!”她散尽所有器物偿还邻居老妇,然后上吊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