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本久通中国。明季以寇边禁互市,清兴始复故。康熙十二年1673,平南王尚可喜致书于长崎奉行,请通商舶。闽、粤商人往者益众,杂居长崎市。初有船百八十艘,后由七十艘迭减至二十余艘。货运中国岁限八千贯,置奉行三人讥察之,榷其税。然日本方严通海之禁,其国人或潜来台湾及各口贸易,事发辄罪之。三十二年1693,广东广西总督石琳奏,日本船避风至阳江县。诏资以衣食,送浙江,具舟遣归。
日本很久以前就和中国有来往。明朝末年因为倭寇骚扰边境,禁止了海上贸易,清朝建立后才恢复。康熙十二年,平南王尚可喜写信给长崎的日本官员,请求允许商船贸易。福建、广东的商人去日本的人越来越多,混住在长崎市。起初有一百八十艘船,后来从七十艘逐渐减少到二十多艘。货物运到中国每年限额八千贯,日本设置了三个官员负责检查并征税。但日本当时正严厉禁止私自出海,日本人有偷偷跑到台湾和各口岸贸易的,一旦被发现就会被治罪。三十二年,两广总督石琳上奏说,有日本船避风到了阳江县。皇帝下诏提供衣食,送到浙江,准备好船只送他们回国。
〔3〕雍正六年1728,浙江总督李卫以日本招集内地人,教习弓矢技艺,制造战船,虑为边患,奏明:“密饬沿海文武营县,及各口税关员役,严行稽查,水师兵船不时哨巡,以为有备无患之计。”上览奏,谕曰:“昔圣祖遣织造乌林达麦尔森阳为商人,往觇其国。比复命,盛言国小民巽,开洋之举继此而起。朕数谕闽、广督抚留意考察。闻日本近与朝鲜交亲,往来无间。夫安内攘外之策,以固本防患为先。其体朕前谕无怠。”并颁谕沿海诸省防海。两广总督孔毓珣疏请沿海练舟师、置火器、增炮台,并自赴厦门、虎门诸口巡察。上不欲启外人疑惧,但令饬备而已。李卫复奏称:“日本贸易不能遽绝,请于洋商中择殷富老成者,立八人为商总,责其分处稽察,互相绳举,庶免日久弊生之虑。”报可。乾隆四十六年1781,户部奏请颁江海关则例,定东洋商船出口货税律。嘉庆元年1796,上谕:“日本商人每遇风暴,漂至沿海,情殊可悯。其令有司送乍浦,附商船归国。”著为令。
雍正六年,浙江总督李卫因为日本招募内地人,教他们射箭、武艺和制造战船,担心成为边境祸患,上奏说:“秘密命令沿海文武官员和各个口岸的税关人员,严格稽查,水师兵船不时巡逻,作为有备无患的办法。”皇帝看了奏折,下旨说:“当年圣祖派织造官员乌林达麦尔森假装成商人,去侦察日本的情况。等他回来复命,极力说日本国小民弱,之后出海贸易的事就开始了。我多次告诫福建、广东的督抚注意考察。听说日本最近和朝鲜关系密切,往来不断。安定内部、抵御外敌的策略,以巩固根本、预防祸患为先。你们要体会我之前的旨意,不要懈怠。”并下令沿海各省加强海防。两广总督孔毓珣上疏请求在沿海训练水师、设置火器、增建炮台,并亲自到厦门、虎门等口岸巡查。皇帝不想引起外国人的疑惧,只命令整顿防备而已。李卫又上奏说:“日本贸易不能突然断绝,请在洋商中挑选殷实老成的人,设立八个人为商总,让他们分别负责稽查,互相检举,以免时间久了产生弊端。”皇帝批准了。乾隆四十六年,户部奏请颁布江海关的条例,规定东洋商船出口货物的税则。嘉庆元年,皇帝下旨:“日本商人每次遇到风暴,漂流到沿海,情况很可怜。命令有关部门送到乍浦,搭商船回国。”并定为法令。
〔4〕初,日本专主锁港,通华商而禁西洋诸国。及明治维新,始与各国开港通商。后以各国咸在中华互市,同治元年1862,长崎奉行乃遣人至上海,请设领事,理其国商税事。通商大臣薛焕不许。三年1864,日本商船介英领事巴夏礼以求通。七年1868,长崎奉行河津又致书江海关道应宝时,言其国人往来欧洲,时附西舶经行海上,或赴内地传习学术,经营商业,皆有本国符,乞念邻谊保护。许之。
起初,日本专门实行锁国政策,只和清朝商人贸易,禁止西洋各国。到了明治维新,才开始和各国开港通商。后来因为各国都在中国通商,同治元年,长崎奉行派人到上海,请求设立领事,管理日本商人的税收事务。通商大臣薛焕不同意。同治三年,日本商船通过英国领事巴夏礼介绍,请求通商。同治七年,长崎奉行河津又写信给江海关道应宝时,说日本人在来欧洲时,常常搭乘西洋船只在海上航行,或者到中国内地学习学术、经营商业,都带有本国护照,请求看在邻国友谊上给予保护。中国同意了。
〔5〕九年1870,日本遣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赍外务卿书致总理各国事务署,略曰:“方今文化大开,交际日盛。我近与泰西十四国订盟。邻如贵国,宜先通情好、结和亲;而内国多故,迁延至今,信谊未修,深以为憾。兹令前光等诣台下,豫商通信,以为他日遣使修约之地,幸取裁焉。”前光至天津,三口通商大臣成林、直隶总督李鸿章达其书总署,议允通商而拒其立约。前光谒鸿章曰:“西人胁我立约,彼此相距十万里,尚遣公使、领事远来保其侨民。中、日唇齿相依,商贾往还,以无约故,反讬外人代理,听其约束,丧失国权,莫此为甚。今特使人远输诚意,而其来也,西人或交尼之;若不得请,是重吾耻也,前光虽死,不敢奉命。”鸿章复为请于朝,下廷议。两江总督曾国藩等疏言:“日本二百年来,与我无嫌。今援西国之例,诣阙陈辞,其理甚顺。自宜一视同仁,请与明定规约,分条详列,不载比照泰西总例一语,致启利益均霑之心。”上韪其议,允前光请,命总署答书,诏鸿章豫筹通商事。
同治九年,日本派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带着外务卿的信,来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致说:“如今文化大开,交往日益频繁。我国最近与西方十四国签订了盟约。像贵国这样的邻邦,应该先互通友好、结为亲善;但我国内乱不断,拖延至今,未能建立信义,深感遗憾。现在派前光等人到贵衙门,预先商议通信事宜,为将来派使修约打下基础,希望贵国裁决。”前光到了天津,三口通商大臣成林和直隶总督李鸿章把信送到总理衙门,商议后同意通商但拒绝立约。前光拜见李鸿章说:“西方人逼迫我们立约,彼此相距十万里,尚且派公使、领事远道而来保护本国侨民。中、日两国唇齿相依,商人往来,因为没有条约,反而委托外人代理,听凭他们约束,丧失国家主权,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现在特地派人远道表达诚意,但他们的到来,西方人或许会从中阻挠;如果请求不被批准,那是加重我们的耻辱,我前光即使死,也不敢奉命。”李鸿章又替他们向朝廷请示,皇帝下令廷议。两江总督曾国藩等人上疏说:“日本二百年来,和我们没有嫌隙。现在援引西方国家的例子,到朝廷陈述,理由很充分。自然应该一视同仁,请与他们明确订立规约,分条详细列出,不要写入‘比照西方总例’这样的话,以免引起他们要求利益均沾的念头。”皇帝同意了这个意见,批准了前光的请求,命令总理衙门回信,下诏让李鸿章预先筹备通商事宜。
〔6〕十年1871,日本以大藏卿藤原宗臣为专使来聘,命授李鸿章钦差大臣,应宝时、陈钦副之,与议条款。日使初请照西约办理。久之,始订条约十八款,通商章程三十三款,互遣使臣,设领事,以上海等十五口与日本横滨等八口通商,而禁其私入内地,微异西国。诸约既成,宗臣来献仪物,期来年换约。十一年1872,日本罢宗臣官,遣柳原前光诣北洋大臣李鸿章交日本外务卿副岛照会,谓来岁与欧西诸国改修条约,欲酌改所议事件,与欧西一律,豫拟条款请商。鸿章答以去秋甫经立约,尚未互换,此时遽行改议,殊非信守。特令津海关道陈钦等与商,均俟换约后照约商办。
同治十年,日本派大藏卿藤原宗臣作为专使来中国访问,朝廷任命李鸿章为钦差大臣,应宝时、陈钦为副手,与日使商议条款。日本使者起初请求按照西方条约办理。过了很久,才订立了十八条条约,三十三条通商章程,互相派遣使臣,设立领事,以上海等十五个口岸与日本横滨等八个口岸通商,但禁止日本人私自进入内地,这一点与西方各国略有不同。条约签订后,宗臣来献礼物,约定明年换约。同治十一年,日本罢免了宗臣的官职,派柳原前光到北洋大臣李鸿章处,递交日本外务卿副岛的照会,说日本明年要与欧美各国修改条约,想酌情修改已议定的事项,与欧美一致,预先拟定了条款请求商议。李鸿章回答说,去年秋天刚刚立约,还没有互换,现在突然改议,很不讲信用。特意命令津海关道陈钦等人与日方商议,都等到换约后按照条约商办。
〔7〕十二年1873四月,日本使臣副岛种臣来京换约,遣其随员柳原前光、翻译官郑永宁诣总署询三事:一询澳门是否中国管辖,抑由大西洋主张?一询朝鲜诸凡政令,是否由朝鲜自主,中国向不过问?一询台湾生番戕害琉球人民,拟遣人赴生番处诘问等语。王大臣等当与辩正。寻命李鸿章为换约大臣,与之互换。副岛种臣并致国书,庆贺大婚及亲政大典。时各国因请觐,报可,副岛种臣亦请面递国书,许之。寻进贺仪方物,答以礼,并给玺书。副岛种臣照会,使事毕回国。李鸿章以日本换约时,其上谕内仅盖用太政官印,未用国玺,駮令换用。翻译官郑永宁谓:“本国向与西洋各邦换约,均钤用太政官印。”鸿章谓:“见尔国副本,声明钤用国玺,又上海道抄送总领事井田让等敕书,亦用国玺。”郑永宁允回国换寄。时日本未设驻京公使,交涉事讬俄使倭良嘎哩代办。
同治十二年四月,日本使臣副岛种臣来北京换约,派他的随员柳原前光、翻译官郑永宁到总理衙门询问三件事:一是问澳门是否归中国管辖,还是由葡萄牙管理?二是问朝鲜所有政令,是否由朝鲜自主,中国向来不过问?三是问台湾生番杀害琉球人民,日本打算派人去生番那里问罪等等。王大臣们当场进行了辩驳。不久任命李鸿章为换约大臣,与日方互换条约。副岛种臣还递交了国书,庆贺皇帝大婚和亲政大典。当时各国请求觐见,得到批准,副岛种臣也请求当面递交国书,皇帝同意了。随后进献贺礼和方物,朝廷回赠了礼物,并给了盖有国玺的文书。副岛种臣照会,事情办完后回国。李鸿章因为日本换约时,他们的上谕上只盖了太政官印,没有用国玺,驳斥要求换用。翻译官郑永宁说:“我国向来与西方各国换约,都用太政官印。”李鸿章说:“我看到你们副本上声明要盖国玺,另外上海道抄送的总领事井田让等人的敕书,也用了国玺。”郑永宁答应回国换寄。当时日本没有设立驻京公使,交涉事务委托俄国公使倭良嘎哩代办。
〔8〕十三年1874三月,日本兵船至厦门,声称赴台湾查办生番。李鸿章致书总署,谓:“各国兴兵,必先有文函知会,因何起衅。台湾生番一节,并未先行商办,岂得遽尔称兵?”既闻美人李让礼带领陆军,又雇美国水师官领兵船,欲图台湾。李鸿章复致总署,谓:“此事如果属实,不独日本悖义失好,即美人帮助带兵,雇商船装载弁兵军械,均属违背万国公法,且与美约相助调处之意不符。应请美使遵照公法,撤回李让礼等,严禁商船应雇装载弁兵。日本既无文函知会,仅将电信抄送上海道。云派员往台湾查问,难保不乘我不备,闯然直入闽省,应先派兵轮水师,往台湾各港口盘查了望,另调得力陆军数千,即用轮船载往凤山、琅軿附近一带,择要屯紥,为先发计。”乃日本兵船忽犯台湾番社,以兵船三路进攻,路各五六百人。生番惊窜,牡丹、高士佛、加芝来、竹仔各社咸被焚。其时尚有兵轮船泊夏门。于是台湾戒严,命船政大臣沈葆桢渡台设防。葆桢密疏联外交、储利器、储人才、通消息四事。闽浙总督李鹤年亦陈台湾地利,并遣水路各营分往凤山、澎湖等处屯紥。
同治十三年三月,日本兵船来到厦门,声称要去台湾查办生番。李鸿章写信给总理衙门说:“各国出兵,一定要先有文书通知,说明为什么挑起事端。台湾生番这件事,并没有事先商量,怎么能突然出兵?”接着听说美国人李让礼带领陆军,又雇佣美国海军军官指挥兵船,想要图谋台湾。李鸿章又写信给总理衙门说:“这件事如果属实,不仅日本违背道义、破坏友好,就连美国人帮忙带兵、雇佣商船装载士兵和军械,也都违反了国际公法,而且与美国条约中‘相助调处’的意思不符。应该请美国公使遵照公法,撤回李让礼等人,严禁商船受雇装载士兵。日本既然没有文书通知,只把电报抄送上海道,说派人到台湾查问,难保他们不会趁我们不备,突然闯入福建,应该先派兵船和水师,到台湾各港口盘查瞭望,另外调几千得力陆军,用轮船载到凤山、琅軿附近一带,选择要地驻扎,作为先发制人的计策。”于是日本兵船突然进犯台湾番社,兵船分三路进攻,每路五六百人。生番惊慌逃窜,牡丹、高士佛、加芝来、竹仔各社都被焚烧。当时还有兵船停泊在厦门。于是台湾进入戒严状态,命令船政大臣沈葆桢渡海到台湾设防。沈葆桢秘密上奏了联合外交、储备利器、储备人才、沟通信息四件事。闽浙总督李鹤年也陈述了台湾的地理优势,并派遣水陆各营分别前往凤山、澎湖等地驻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