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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 卷六十一·志三十六

清史稿 · 目录

〔1〕【山东】

山东。

〔2〕山东:禹贡青、徐及兖、豫四州之域。明置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清初因之。雍正二年1724,升济南府之泰安、武定、滨,兖州府之济宁、曹、沂等六州为直隶州。八年1730,济宁州仍属兖州府。十二年1734,升武定、沂二州为府,滨州改属武定。十三年1735,升泰安、曹二州为府。乾隆四十一年1776,仍升济宁、临清为直隶州。凡领府十,州二,散州八,县九十六。在京师之南。(八百里。)东至大海;(一千三百里。)西至直隶元城县界;(三百四十里。)南至江南沛县界;(五百七十里。)北至直隶宁津县界。(二百四十里。)广一千六百四十里,袤八百里。北极高三十四度三十五分至三十八度二十分。京师偏西一度二十五分至偏东六度四十分。宣统三年1911,编户五百三十七万七千八百七十二,口三千一百三万六千九百四十四。

山东地区,在《禹贡》中属于青州、徐州、兖州和豫州这四个州的范围。明朝设置了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清朝初期沿袭了这一设置。雍正二年,把济南府管辖的泰安、武定、滨三个州,以及兖州府管辖的济宁、曹、沂三个州,提升为直隶州。雍正八年,济宁州又回归兖州府管辖。雍正十二年,把武定、沂两个州升格为府,滨州改属武定府。雍正十三年,把泰安、曹两个州升格为府。乾隆四十一年,又把济宁、临清升格为直隶州。总共管辖十个府,两个直隶州,八个散州,九十六个县。位置在北京的南边,距离八百里。东边到大海,距离一千三百里;西边到直隶元城县的边界,距离三百四十里;南边到江南沛县的边界,距离五百七十里;北边到直隶宁津县的边界,距离二百四十里。东西宽一千六百四十里,南北长八百里。北极高度在三十四度三十五分到三十八度二十分之间。相对于北京,偏西一度二十五分到偏东六度四十分。宣统三年,统计有五百三十七万七千八百七十二户,人口三千一百零三万六千九百四十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