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 卷三十七·志十二
〔69〕太白见于未、申二位者,乾隆二年1737正月丙申至戊戌、癸卯,戊午至二月庚申、丙寅、戊辰、庚午,三年1738九月戊辰、己巳、辛未,五年1740五月辛亥,八年1743七月己丑、庚寅、壬辰、甲午、甲辰至丙午、戊申、己酉,十五年1750正月己酉,三十二年闰七月壬寅、癸卯、丙午至戊申、庚戌,壬子至乙卯、戊午、庚申,八月壬戌朔、丙寅、丁卯,俱申、酉二时。
金星出现在未和申这两个方位的情况如下:乾隆二年正月的丙申到戊戌、癸卯,以及戊午到二月的庚申、丙寅、戊辰、庚午;三年九月的戊辰、己巳、辛未;五年五月的辛亥;八年七月的己丑、庚寅、壬辰、甲午,以及甲辰到丙午、戊申、己酉;十五年正月的己酉;三十二年闰七月的壬寅、癸卯,以及丙午到戊申、庚戌,壬子到乙卯、戊午、庚申;八月初一壬戌、丙寅、丁卯。这些日期的出现时间都是申时和酉时。
- 太白:即金星,古代称为太白星
- 见:通“现”,出现的意思
- 未、申二位:指未和申两个方位,未代表西南偏南,申代表西南偏西,即西南方向
- 乾隆:清高宗弘历的年号(1736-1795年)
- 闰:农历中增加的一个月,用于协调阴历与阳历,闰七月即七月之后多出的一个七月
- 闰七月:农历闰月的一种,表示本年度有十三个月,七月之后多出一个七月
- 朔:农历每月的第一天
- 丙申、戊戌等干支:古代用天干地支组合来记录年、月、日、时,此处为干支纪日
- 乾隆二年 → 1737年(清 乾隆 1736年—1795年)
- 三年 → 1738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二年推定为乾隆3年)
- 五年 → 1740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二年推定为乾隆5年)
- 八年 → 1743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二年推定为乾隆8年)
- 十五年 → 1750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二年推定为乾隆15年)
〔70〕太白见于巳、未二位者,乾隆十年1745七月丙子、丁丑,俱卯巳二时。十三年1748八月辛亥,九月己未、辛未、甲戌、己卯,十五年1750四月庚子,五月乙巳,俱辰、午二时。
太白金星出现在巳位和未位这两种情况:乾隆十年七月丙子日、丁丑日,都是在卯时和巳时;乾隆十三年八月辛亥日、九月己未日、辛未日、甲戌日、己卯日;乾隆十五年四月庚子日、五月乙巳日,都是在辰时和午时。
- 太白:指金星,古代星象中常代表兵事、杀伐。
- 太白见于巳、未二位:古代天文观测记录,金星运行到地支所对应的方位。占星术中常据此推测人事吉凶。
- 巳、未二位:指地支中的巳位(东南方向)和未位(西南方向),这里用于描述金星出现的方位。
- 乾隆: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的年号(1736-1795),此处用于纪年。
- 卯巳二时:卯时(上午5-7点)和巳时(上午9-11点)。
- 辰午二时:辰时(上午7-9点)和午时(中午11-1点)。
- 乾隆十年 → 1745年(清 乾隆 1736年—1795年)
- 十三年 → 1748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十年推定为乾隆13年)
- 十五年 → 1750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十年推定为乾隆15年)
〔71〕太白见于卯、辰、巳三位者,乾隆十年1745六月庚午,十五年1750五月丁巳,十八年1753六月癸巳、甲午,俱寅、卯、辰三时。
金星出现在卯、辰、巳这三个位置的天象,在乾隆十年六月的庚午日、乾隆十五年五月的丁巳日、乾隆十八年六月的癸巳日和甲午日都出现过,而且都是在寅时、卯时、辰时这三个时辰观测到的。
- 太白:金星的古称。
- 见于:出现在。
- 三位:指卯、辰、巳三个地支方位,表示天体在天空中的位置。
- 乾隆十年:清高宗弘历的年号,乾隆十年是公元1745年。
- 俱:都。
- 三时:三个时辰,即寅时(凌晨3-5点)、卯时(5-7点)、辰时(7-9点)。
- 地支计时:寅、卯、辰是地支中的三个,用于表示一天中的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小时。
- 干支纪日:庚午、丁巳、癸巳、甲午都是天干地支组合,用于表示日期,是中国古代的纪日法。
- 乾隆十年 → 1745年(清 乾隆 1736年—1795年)
- 十五年 → 1750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十年推定为乾隆15年)
- 十八年 → 1753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十年推定为乾隆18年)
〔72〕太白见于辰、巳、未三位者,乾隆十三年1748九月癸丑、丁巳、壬戌、己巳、庚午,十五年1750五月壬寅,六月乙亥,十八年1753六月辛亥,俱卯、辰、午三时。
金星出现在辰、巳、未三个方位的,乾隆十三年(1748年)九月的癸丑日、丁巳日、壬戌日、己巳日、庚午日,乾隆十五年(1750年)五月的壬寅日,六月乙亥日,乾隆十八年(1753年)六月辛亥日,都是在卯时、辰时、午时这三个时辰观测到的。
- 太白:即金星,中国古代称为太白星或太白。
- 见于:出现在,显现于。
- 辰、巳、未:地支,用以表示方位,辰为东南偏东,巳为东南偏南,未为南偏西。
- 三位:三个方位,这里指辰、巳、未三个地支方位。
- 乾隆: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的年号(1736-1795年),此处用于纪年。
- 俱:都,皆。
- 卯、辰、午三时:中国古代十二时辰中的三个时辰,卯时对应05:00-07:00,辰时对应07:00-09:00,午时对应11:00-13:00。
- 干支纪日:用天干地支组合来记录日期,如癸丑、丁巳等,循环使用。
- 乾隆十三年 → 1748年(清 乾隆 1736年—1795年)
- 十五年 → 1750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十三年推定为乾隆15年)
- 十八年 → 1753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十三年推定为乾隆18年)
〔73〕太白昼见不著位者,顺治元年1644六月庚午,九月己酉,三年1646正月己未,六年1649八月甲午,七年1650十二月辛丑,康熙七年1668九月戊戌、己亥,二十一年1682十月乙未至戊戌,二十三年1684五月己卯至庚寅,俱不著时。
太白星在白天出现但没有记录方位的日子有:顺治元年(1644年)六月的庚午日、九月的己酉日;顺治三年正月的己未日;顺治六年八月的甲午日;顺治七年十二月的辛丑日;康熙七年(1668年)九月的戊戌日和己亥日;康熙二十一年十月的乙未日到戊戌日;康熙二十三年五月的己卯日到庚寅日,这些都没有记录具体的时辰。
- 太白昼见:金星在白天出现,古人视为异常天象,常与灾异或不详之事相联系。
- 不著位:没有标明在星空中的具体方位或星宿位置。
- 顺治:清世祖福临的年号(1644—1661年),使用该年号的时期对应清朝入关后的初期。
- 康熙:清圣祖玄烨的年号(1662—1722年),是清朝在位时间最长的年号。
- 不著时:没有记录具体发生的时辰。
- 干支纪日:古代使用天干地支组合(如庚午、己酉)来标记日期,此处所列均为具体干支日。
- 顺治元年 → 1644年(清 顺治 1644年—1661年)
- 三年 → 1646年(承前省略年号,据顺治元年推定为顺治3年)
- 六年 → 1649年(承前省略年号,据顺治元年推定为顺治6年)
- 七年 → 1650年(承前省略年号,据顺治元年推定为顺治7年)
- 康熙七年 → 1668年(清 康熙 1662年—1722年)
- 二十一年 → 1682年(承前省略年号,据康熙七年推定为康熙21年)
- 二十三年 → 1684年(承前省略年号,据康熙七年推定为康熙23年)
〔74〕日变月变崇德七年1642四月庚戌,二日并出,上大下小,须臾大日散没。顺治元年1644二月癸亥,月中有黑子。七年1650三月己未,日赤如血。十一年1654四月庚申朔,日出时色变赤;戊子,日色变白。十四年1657二月乙酉,日赤如血。康熙元年1662二月丁卯,日赤如血;戊辰,日出色如血,无光。十三年1674六月丙午,月生光一道,色苍白。十九年1680四月己巳,日赤无光。二十一年1682六月乙巳戌时,日射青气二道。乾隆八年1743三月辛巳,日赤无光。二十九年1764六月甲申,月见正午。十一月壬子,如之。四十八年1783六月戊辰,日心中出白圈,向东成围。五十八年1793正月壬子,日生赤黄色大半环及大围圈各一。二月戊子,日生赤黄色大半环。
太阳和月亮的变化(异常现象)记录如下:崇德七年四月庚戌日,两个太阳同时出现,上面的太阳大,下面的太阳小,不一会儿大的太阳消散不见了。顺治元年二月癸亥日,月亮中出现黑子。顺治七年三月己未日,太阳红得像血。顺治十一年四月初一庚申日,日出时颜色变红;戊子日,太阳颜色变白。顺治十四年二月乙酉日,太阳红得像血。康熙元年二月丁卯日,太阳红得像血;戊辰日,太阳出来如同血一般红,没有光芒。康熙十三年六月丙午日,月亮生出一道光线,颜色苍白。康熙十九年四月己巳日,太阳红但没有光芒。康熙二十一年六月乙巳日戌时(晚上7点到9点),太阳射出两道青气。乾隆八年三月辛巳日,太阳红但没有光芒。乾隆二十九年六月甲申日,月亮出现在正午时分。同年十一月壬子日,也出现同样情况。乾隆四十八年六月戊辰日,太阳中心出现白色圆环,向东延伸形成环状。乾隆五十八年正月壬子日,太阳出现赤黄色的大半环和一个大圆环。同年二月戊子日,太阳出现赤黄色的大半环。
- 崇德:清太宗皇太极的年号(1636-1643年),崇德七年即1642年。
- 二日并出:两个太阳同时出现在天空中。
- 须臾:片刻,一会儿。
- 顺治:清世祖福临的年号(1644-1661年)。
- 朔:农历每月初一。
- 康熙:清圣祖玄烨的年号(1662-1722年)。
- 戌时:古代时辰,指晚上7点到9点。
- 青气:青色的气体或光芒。
- 乾隆:清高宗弘历的年号(1736-1795年)。
- 月见正午:白天在正午时分看见月亮,是一种天文现象,通常发生在月相为下弦月或上弦月时,但这里可能指异常现象。
- 如之:如同前面一样,指同样的情况再次发生。
- 崇德七年 → 1642年(清 崇德 1636年—1643年)
- 顺治元年 → 1644年(清 顺治 1644年—1661年)
- 七年 → 1650年(承前省略年号,据顺治元年推定为顺治7年)
- 十一年 → 1654年(承前省略年号,据顺治元年推定为顺治11年)
- 十四年 → 1657年(承前省略年号,据顺治元年推定为顺治14年)
- 康熙元年 → 1662年(清 康熙 1662年—1722年)
- 十三年 → 1674年(承前省略年号,据康熙元年推定为康熙13年)
- 十九年 → 1680年(承前省略年号,据康熙元年推定为康熙19年)
- 二十一年 → 1682年(承前省略年号,据康熙元年推定为康熙21年)
- 乾隆八年 → 1743年(清 乾隆 1736年—1795年)
- 二十九年 → 1764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八年推定为乾隆29年)
- 四十八年 → 1783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八年推定为乾隆48年)
- 五十八年 → 1793年(承前省略年号,据乾隆八年推定为乾隆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