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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 卷三百十八·列传第二百六

明史 · 目录

〔71〕八年1529,守仁于思、田既议设流官,又议移南丹卫于八寨,改思恩府城于荒田,改设凤化县治于三里,添设流官县于思龙,增筑五镇城堡于五屯。及侍郎林富继之,又言:“田州界居南宁、泗城,交通云、贵、交阯,为备非一,不宜改设流官。南丹卫设在宾州,既不足以遥制八寨,迁八寨又不得以还护宾州。为今日计,独上林之三里,守仁所议设县者,可迁南丹卫于此。夫设县则割宾州之地以益思恩,是顾彼而失此也。迁卫则扼八寨之吭以还护宾州,是一举而两得也。然不宜属田州,而仍属南宁为便。”其议与守仁颇有异同,诏从富言。

嘉靖八年,王守仁在思恩、田州已经商议设置流官,又商议将南丹卫迁移到八寨,把思恩府城改迁到荒田,把凤化县治改设到三里,在思龙增设流官县,在五屯增筑五镇城堡。等到侍郎林富接替他之后,又说:“田州地界处在南宁、泗城之间,通往云南、贵州、交趾,防备的方面不止一处,不适合改设流官。南丹卫设在宾州,既不足以遥控八寨,如果迁到八寨又不能回护宾州。为今之计,只有上林的三里,是守仁所提议设置县治的地方,可以把南丹卫迁到这里。设县就会分割宾州的土地来增益思恩,这是顾此失彼。迁卫就能扼住八寨的咽喉而回护宾州,这是一举两得。然而不宜属于田州,而仍然属于南宁更为便利。”他的建议与守仁颇有不同,诏令听从林富的建议。

〔72〕初,邦相兄邦彦有子芝,依大母林氏、瓦氏居,官给养田。其后邦相恶苏专擅,密与头目卢玉等谋诛苏及芝。苏知之,会邦相又侵削二氏原食庄田,二氏遂与苏合谋,以芝奔梧州,赴军门告袭,苏又为芝疏请。寻令人刺邦相,邦相觉,杀行刺者。而苏遂伏兵杀卢玉等,以兵围邦相宅,诱邦相出,乘夜与瓦氏缢杀之。巡按御史曾守约以闻,帝命守臣亟为勘处。苏之杀邦相也,归顺、镇安、泗城、向武诸土官群起构难,互相讦奏。当事者谓以岑芝承袭未定,田州无主,致令邻封觊觎,当给札付令芝管事。苏又请早给芝冠带,以抚田州,而自悔罪,愿裹粮立功,及追补累年所逋粮赋。巡按御史诸演疏闻,部议以土蛮自相仇杀,当从末减,皆令立功,方准赎罪复官。

起初,邦相的哥哥邦彦有个儿子叫岑芝,依靠祖母林氏和瓦氏生活,官府拨给养田。后来邦相厌恶苏专权揽事,秘密与头目卢玉等人谋划杀掉苏和岑芝。苏得知后,恰好邦相又侵占削减了林氏和瓦氏原先的食庄田,林氏和瓦氏于是与苏合谋,让岑芝逃到梧州,前往军门报告请求承袭职位,苏又为岑芝上疏请求。不久苏派人刺杀邦相,邦相发觉,杀了行刺的人。而苏于是埋伏兵士杀了卢玉等人,带兵包围邦相的住宅,引诱邦相出来,趁夜与瓦氏一起将他勒死。巡按御史曾守约将此事上报,皇帝命令当地守臣迅速调查处理。苏杀死邦相后,归顺、镇安、泗城、向武等地的土官们纷纷挑起争端,互相攻击控告。当权者认为因为岑芝的承袭还未确定,田州没有主人,致使邻境产生非分之想,应当发给公文让岑芝管事。苏又请求早日给岑芝冠带以安抚田州,并且自己悔罪,愿意自带粮食立功,以及追补多年所拖欠的粮赋。巡按御史诸演上疏报告,兵部评议认为土人蛮族自相仇杀,应当从轻处罚,命令他们都要立功,才准许赎罪恢复官职。

〔73〕三十二年1553,芝死,子大寿方四岁。土人莫苇冒岑姓,及土官岑施,相煽构乱,提督郎槚奏令思恩守备张启元暂驻田州镇之,报可。三十四年1555,田州土官妇瓦氏以狼兵应调至苏州剿倭,隶于总兵俞大猷麾下。以杀贼多,诏赏瓦氏及其孙男岑大寿、大禄银币,余令军门奖赏。四十二年1563以平广西瑶、僮功,准岑大禄实受知州职。

嘉靖三十二年,土官岑芝去世,他的儿子岑大寿年仅四岁。当地人莫苇冒充姓岑,与土官岑施互相煽动作乱。提督郎槚上奏请求命令思恩守备张启元暂时驻守田州镇抚,朝廷批复同意。嘉靖三十四年,田州土官的妻子瓦氏率领狼兵响应征调,前往苏州剿灭倭寇,归属总兵俞大猷指挥。因杀敌众多,皇帝下诏赏赐瓦氏与她的孙子岑大寿、岑大禄银两钱币,其余人由军门奖赏。嘉靖四十二年,因平定广西瑶族、壮族叛乱的功劳,批准岑大禄实际担任知州职务。

〔74〕泰昌元年1620,总督许弘纲奏:“田州土官岑懋仁肆恶起衅,窥占上林,纳叛人黄德隆等,纠众破城,擅杀土官黄德勋,掳其妻女印信,乞正其罪。”诏令岑懋仁速献印,执送诸犯,听按臣分别正法,违则进剿。天启二年1622,巡抚何士晋请免懋仁逮问,各率土兵援剿,有功优叙,从之。

泰昌元年,总督许弘纲上奏说:田州的土官岑懋仁肆意作恶,挑起事端,企图暗中占领上林县,接纳叛徒黄德隆等人,纠集众人攻破县城,擅自杀害土官黄德勋,抢走他的妻子女儿和官印,请求朝廷治他的罪。皇帝下诏命令岑懋仁迅速交出官印,逮捕并押送各个罪犯,听从按察官员分别依法处决,如果违抗就进军剿灭。天启二年,巡抚何士晋请求免除对岑懋仁的逮捕审问,让他率领土兵援助剿匪,有功就破格嘉奖任用,朝廷同意了这个请求。

〔75〕田州世岑氏,改流者再,而终不果。卢苏再叛弑主,终逸于罚,论者以为失刑云。

田州这个地方世代由岑氏家族担任土官,朝廷曾经两次试图改土归流,但最终都没有成功。卢苏两次叛乱并杀害了主人,却始终逃脱了惩罚,评论者认为这是刑罚的失误。

〔76〕上林在田州东,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1369,土官黄嵩归附,授世袭知县,流官典史佐之。

上林位于田州东面,宋朝设置,隶属于横山寨。元朝属于田州路。洪武二年,当地土官黄嵩归顺朝廷,被授予世袭知县的官职,并派流官典史辅助他。

〔77〕恩城州,唐置,宋、元仍旧。明初因之,隶广西布政司,朝贡如例。成化十九年1483,知州岑钦,田州土官岑溥叔也,相仇杀。溥败,钦入田州,焚府治,大肆杀掠。溥诉于制府,下三司官鞫理。弘治三年1490,钦复入田州,与泗城土官岑应分据其地。巡抚秦纮请调兵剿之。兵部言兵不可轻动,惟令守臣谕令应缚钦自赎。五年1492,钦走岑应所借兵,总镇檄应捕之,钦遂杀应父子。已而应弟接佯以兵送钦,亦杀钦父子。有司以恩城宜裁革,从之,州遂废。

恩城州,唐代设置,宋代和元代延续下来。明朝初年沿袭,隶属广西布政司,按照惯例朝贡。成化十九年,知州岑钦,是田州土官岑溥的叔父,两人互相仇杀。岑溥失败,岑钦攻入田州,焚烧府衙,大肆杀戮掠夺。岑溥向制府申诉,制府将案件交给三司官员审理。弘治三年,岑钦再次攻入田州,与泗城土官岑应分别占据其地。巡抚秦纮请求调兵剿灭他们。兵部说不可轻易动兵,只命令守臣谕令岑应捆绑岑钦赎罪。弘治五年,岑钦逃到岑应那里借兵,总镇发檄文命岑应逮捕他,岑钦于是杀了岑应父子。不久岑应的弟弟岑接假装派兵护送岑钦,也杀了岑钦父子。有关部门认为恩城州应当裁减撤销,朝廷同意,于是该州废除。

〔78〕上隆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明因之。后改隶布政司。洪武十九年1386,上隆知州岑永通遣从子岑安来贡,赐绮帛钞锭。洪熙元年1425,土官知州岑琼母陈氏来朝,贡马,赐钞币。宣德四年1429以陈氏为知州。时琼已卒,无子,土人诉于朝,愿得陈氏袭职,故有是命。

上隆州是宋代设立的,隶属于横山寨。元代时属于田州路,明代沿袭了元代的隶属关系。后来改由布政司管辖。洪武十九年,上隆知州岑永通派他的侄子岑安前来进贡,朝廷赏赐了绮帛和钞锭。洪熙元年,土官知州岑琼的母亲陈氏来朝见,进贡马匹,朝廷赏赐了钞币。宣德四年,朝廷任命陈氏为知州。当时岑琼已经去世,没有儿子,当地百姓向朝廷申诉,希望由陈氏继承职位,所以才有了这个任命。

〔79〕都康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洪武间,为蛮僚所据。三十二年复置,隶布政司。土官冯姓。其界东南抵龙英,西至镇安,北至向武。

都康州,是宋代设置的,隶属于横山寨。元代属于田州路。明朝洪武年间,被蛮僚占据。三十二年又重新设置,隶属于布政司。当地的土官姓冯。它的疆界东南到达龙英,西边到达镇安,北边到达向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