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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 卷一百七十七·列传第六十四

元史 · 目录

〔7〕初,江南既定,枢密奏裁定官属,京师五卫、行省、万户府设官有差,均俸禄,给医药,设学校,置屯田,多元珪所论建。二十六年1289,参议枢密院事。时缮修宫城,尚书省奏役军士万人,留守司主之。元珪亟陈其不便,乃立武卫,缮理宫城,以留守段天祐兼都指挥使,凡有兴作,必以闻于枢府。寻升枢密院判官。奏定万户用军士八人,千户四人,百户二人,多役者有罚。二十八年1291,除礼部侍郎,迁左司郎中。三十一年1294,参议中书省事。大德元年1297,除吏部尚书。选曹铨注,多有私其乡里者,元珪曰:“此风不可长,川党、朔党之兴,宋之所由衰也。”请谒悉皆谢绝。三年1266,宣抚燕南,劾贪吏若干人。迁工部尚书,河朔连年水旱,五谷不登,元珪言:“《春秋》之义,以养民为本,凡用民力者必书,盖民力息则生养遂,生养遂则教化行而风俗美。”宰相嘉其言,土木之工稍为之息。六年1269,佥河南行中书省事,将行,拜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初,朱清、张瑄以财雄江南,遍以金币连结当路,及伏诛,录其家,具籍所交诸公贵人,而江浙省臣为尤甚,惟元珪一无所污。

当初,江南平定以后,枢密院上奏请求审定各级官署,在京师五卫、行省、万户府设置不同级别的官员,统一俸禄标准,提供医药,设立学校,推行屯田,这些大多是元珪建议的。至元二十六年,元珪担任参议枢密院事。当时正在修缮宫城,尚书省奏请征用军士一万人,由留守司负责。元珪极力陈述这样做的不便之处,于是设立武卫,负责修缮宫城,任命留守段天祐兼任都指挥使,凡是有什么工程兴建,必须报告枢密院。不久升任枢密院判官。他又上奏规定万户府使用军士八人,千户所四人,百户所二人,超额征用的要受处罚。至元二十八年,被任命为礼部侍郎,升任左司郎中。至元三十一年,担任参议中书省事。大德元年,被任命为吏部尚书。在选官授职时,很多人偏袒自己的同乡,元珪说:“这种风气不能助长,川党、朔党兴起,是宋朝衰落的原因。”请求谒见的人他都一概谢绝。大德三年,任宣抚使巡察燕南地区,弹劾了若干贪污官员。升任工部尚书,黄河以北地区连年水旱灾害,庄稼没有收成,元珪说:“《春秋》的宗旨,是以养育百姓为根本,凡是动用民力的事情都要记载。因为民力得到休息,生产和生活才能顺利进行;生产和生活顺利进行,教化才能推行,风俗才能美好。”宰相赞赏他的话,土木工程因此稍微停息了一些。大德六年,担任佥河南行中书省事,即将赴任时,被任命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起初,朱清、张瑄凭借财富在江南称雄,广泛用金钱贿赂当权者,等到他们被处死后,抄没其家产,详细记录了所交往的各位公卿贵人,其中江浙行省的官员尤其多,只有元珪一毫不染。

〔8〕武宗即位,由佥枢密院事拜枢密副使。诏元珪二十余人议政中书,若惜人力,严选举,节财用,定律令,谨赏罚,建科举,课农桑,汰冗员,易封赠,皆切于世务者。初,诏发军万人屯田称海以实边,海都之乱,被俘者众,至是颇有来归者,饥寒不能存,至鬻子以活。元珪具其事以闻,诏赐钱赎之。帝在军中,即闻元珪名,至是,特加平章政事,赐白金二百五十两、只孙衣四袭。

武宗即位后,元珪从佥枢密院事升任枢密副使。皇帝下诏让元珪等二十多人在中书省商议政事,所议内容包括爱惜人力、严格选拔人才、节约财政开支、制定法律条令、谨慎赏罚、建立科举制度、督促农桑生产、裁减多余的官员、改变封赠制度,这些都是切合当时政务需要的。起初,皇帝下诏征发一万军队到称海地方屯田以充实边境,海都叛乱时,很多人被俘虏,到现在有不少人回来了,但是饥寒交迫无法生存,甚至到了卖孩子来活命的地步。元珪把这件事详细报告给皇帝,皇帝下诏赐钱赎回被卖的孩子。皇帝在军队时就听说过元珪的名声,到这时,特别加封他为平章政事,赏赐白银二百五十两、只孙衣四套。

〔9〕仁宗即位,诏元珪与十六人议时政。皇庆元年1312,出拜江浙行省左丞。江淮漕臣言:“江南殷富,盖由多匿腴田,若再行检覆之法,当益田亩累万计。”元珪曰:“江南之平,几四十年,户有定籍,田有定亩,一有动摇,其害不细。”执其论固争,月余不能止,移疾去。延祐元年1314,拜甘肃行省左丞。岁余,召还,俾宣抚辽阳诸郡,复为枢密副使,召见嘉禧殿,帝曰:“卿先朝旧臣,宜在旧服。”特加荣禄大夫,赐钞五千缗、貂裘二袭。元珪奏曰:“昔世祖限田四百亩,以给军需,余田悉贡赋税。今经理江淮田土,第以增金为能,加以有司头会箕敛,俾元元之民,困苦日甚,臣恐变生不测,非国之福,惟陛下少加意焉。”帝曰:“凡尔军士之田,并遵旧制。”

仁宗即位后,下诏让元珪与另外十六人一起讨论时政。皇庆元年,元珪被派到外地担任江浙行省左丞。江淮地区的漕运官员上奏说:“江南地区之所以富裕,主要是因为很多人隐瞒了肥沃的田地,如果再次实行清查田亩的措施,应该能增加数以万计的田地。”元珪说:“江南平定已经将近四十年,每户都有固定的户籍,每块田地都有固定的亩数,一旦有所变动,带来的危害不小。”他坚持自己的观点,极力争论,一个多月也没有结果,于是称病辞职离开了。延祐元年,被任命为甘肃行省左丞。一年多后,被召回朝廷,派去安抚辽阳各郡,又担任枢密副使。在嘉禧殿被召见时,皇帝说:“你是先朝老臣,应该担任原来的官职。”于是特意加封他为荣禄大夫,赐予五千贯钱、两件貂裘。元珪上奏说:“从前世祖限定每户军田四百亩,用来供应军需,多余的田地全部交纳税赋。如今管理江淮地区的田地,只把增加税收当作本事,加上官吏横征暴敛,使得百姓困苦一天比一天严重,我担心会发生不可预料的变故,这对国家不是好事,希望陛下稍微留意一下。”皇帝说:“凡是你们军士的田地,都遵循原来的制度。”

〔10〕至治元年1321,英宗即位,元珪与知枢密院事帖木儿不花上军民之政十余事,大抵言:诸王近侍,不可干军政;管军官吏,不可渔取军户;军官之材者,当迁其职;有司赋役,当务均一,而军民不可有所偏;军官袭职,惟传嫡嗣,而支庶不可有所乱。帝并嘉纳,即降旨施行之。元珪以年老致仕,至治二年1322,起商议中书省事。三年1323卒。泰定元年1324,赠光禄大夫、河南等处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赵国公,谥忠简。三年1326,复加推诚佐理功臣、光禄大夫、司徒。

至治元年,元英宗即位,元珪和知枢密院事帖木儿不花上书提出关于军民政务的十几件事,大致意思是说:各个王爷的亲信随从不能干预军政;管理军队的官吏不能剥削军户;有才能的军官应当升迁他们的职位;有关部门的赋税徭役应当力求公平统一,对军民不能有所偏袒;军官世袭职位,只能传给嫡系子孙,旁支庶出不能扰乱继承。皇帝全部赞同并采纳,立即下旨施行。元珪因为年老退休,至治二年被重新起用,参与商议中书省事务。至治三年去世。泰定元年,追赠光禄大夫、河南等处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为赵国公,谥号忠简。泰定三年,又加封推诚佐理功臣、光禄大夫、司徒。

〔11〕张升,字伯高,其先定州人,后徙平州。升幼警敏过人,学语时,辄能辨字音,应对异于常儿;既长,力学,工文辞。至元二十九年1292,用荐者授将仕郎、翰林国史院编修官,预修《世祖实录》。升应奉翰林文字,寻升修撰,历兴文署令,迁太常博士。成宗崩,大臣承中旨,议奉徽号,飨宗庙,升曰:“在故典,凡有事于宗庙,必书嗣皇帝名,今将何书?”议遂寝。武宗即位,议躬祀礼,升据经引古,参酌时宜以对,帝嘉纳之。至大初,改太常寺为太常礼仪院,即除升为判官。

张升,字伯高,他的祖先是定州人,后来迁居平州。张升小时候机警过人,刚学说话时,就能分辨字音,回答问题和普通儿童不同;长大后,努力学习,文章写得好。至元二十九年,因为有人推荐,被授予将仕郎、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参与编修《世祖实录》。张升担任应奉翰林文字,不久升任修撰,历任兴文署令,升迁为太常博士。成宗去世,大臣们秉承皇帝的旨意,商议进献尊号,祭祀宗庙,张升说:“按照旧典,凡是有宗庙之事,必须写上嗣皇帝的名字,现在应该写什么?”于是商议就停止了。武宗即位,商议亲自祭祀的礼仪,张升根据经典援引古例,参考当时情况回答,皇帝赞赏并采纳了。至大初年,改太常寺为太常礼仪院,就任命张升为判官。

〔12〕久之,外补知汝宁府。民有告寄束书于其家者,逾三年取阅,有禁书一编,且记里中大家姓名于上,升亟呼吏焚其书,曰:“妄言诬民,且再更赦矣,勿论。”同列惧,皆引起。既而事闻,廷议谓升脱奸轨,遣使穷问,卒无迹可指,乃诘以擅焚书状,升对曰:“事固类奸轨,然升备位郡守,为民父母,今斥诬诉,免冤滥,虽重得罪不避。”乃坐夺俸二月。旁郡移文报吴人侯君远者言:“岁直壬子六月朔日蚀,其占为兵寇;岁癸丑,其应在吴分野。”同列欲召属县为备御计,升曰:“此讹言,久当自息,毋用惑民听。”斥其无稽,众论韪之。部使者举治行为诸郡最。历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除绍兴路总管。初,大德、至大间,越大饥,且疫疠,民死者殆半,赋税盐课责里胥代纳,吏并缘为奸,害富家,升为证于簿籍,白行省蠲之。前守有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者,争代者禄米,有隙,欲内之罪,移平江岁输海运粮布囊三万,俾绍兴制如数,民患苦之,不能堪。更数守,谓岁例如此,置弗问。升言:“麻非越土所生,海漕实吴郡事,于越无与。”章上,卒罢之。升既谨于绳吏,又果于去民瘼,故人心悦服。历湖北道廉访使、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召为参议中书省事,改枢密院判官,寻复中书参议。

过了很久,升被外放到汝宁府任知府。有个百姓来告状,说有人把一捆书寄放在他家,过了三年才取走翻看,里面有一本禁书,而且上面还记着当地大户的姓名。升急忙叫来官吏把书烧了,说:"这是胡说八道诬陷百姓,而且已经经过两次大赦了,不要再追究了。"同事们都很害怕,都起身避开。后来这件事传开了,朝廷议论说升放纵了坏人,派使者下来仔细查问,最终查不出什么证据,于是责问他擅自烧书的罪状。升回答说:"这件事确实像是放纵坏人,但我身为郡守,是百姓的父母官,如今我斥退诬告,避免冤假错案,即使因此被重罚也不逃避。"于是被罚扣两个月的俸禄。邻郡发来公文,报告吴人侯君远说:"壬子年六月初一发生日食,占卜预示会有兵寇;癸丑年,应验在吴地分野。"同事们想召集属县做好防备,升说:"这是谣言,时间久了自然会平息,不要用它来惑乱百姓。"斥责这种说法毫无根据,大家都认为他说得对。上级考察政绩时,认为升的治理能力在各郡中最好。他先后担任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被任命为绍兴路总管。当初,大德、至大年间,越地发生大饥荒,而且有瘟疫,百姓死了将近一半,赋税和盐税却责令里胥代为缴纳,官吏们趁机勾结做坏事,祸害富户。升在簿籍上查证了实际情况,禀报行省免除了这些赋税。前任太守中有人后来担任了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和继任者因为禄米有矛盾,有了嫌隙,就想加罪于他,于是把平江每年要输送的海运粮布囊三万件,改成让绍兴也制作同样的数量,百姓对此非常痛苦,不堪忍受。换了好几任太守,都说这是每年的惯例,搁置不问。升说:"麻不是越地出产的,海漕实际上是吴郡的事情,和越地没有关系。"上了奏章,最终停止了这件事。升既谨慎地约束官吏,又果断地去除百姓的疾苦,所以人民都心悦诚服。他历任湖北道廉访使、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被召回担任参议中书省事,改任枢密院判官,不久又担任中书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