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元甲子,距今大唐麟德元年664甲子,岁积二十六万九千八百八十算。推法:一千三百四十。期实:四十八万九千四百二十八。旬周:六十。
上元甲子年,距离现在大唐麟德元年甲子年,已经积累了二十六万九千八百八十个算。推算的方法:用一千三百四十。一年的实际天数:四十八万九千四百二十八。旬周:六十。
〔3〕置入甲子元积,算距今所求年,以期乘之,为期总。满法得一为积日,不满为小余。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命大余起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中气冬至恒日及大小余。天正建子,律气所由,故阴阳发敛,皆从其时为自。
设置从甲子元开始的积年,算到所要求的年份,用期实乘以它,得到期总。满推法得到一为积日,不满的是小余。用旬周去掉积日,剩下的就是大余。从甲子算起,大余之外,就是所求年份天正中气冬至的恒定日以及大小余。天正建子月,是律气产生的根源,所以阴阳的消长,都按照这个时间自然进行。
〔4〕因冬至大小余,加大余十五、小余二百九十二、小分六之五。小分满,从小余。小余满总法之,从大余一。大余满旬周之。以次转加,而命各得其所求。他皆放此。凡气余朔大余为日,小余为辰也。
根据冬至的大小余,加上大余十五、小余二百九十二、小分六分之五。小分满了,就进位到小余。小余满了总法,就进位到大余一。大余满了旬周,就循环。依次相加,就能得到各自所求的结果。其他情况都仿照此例。凡是气余、朔的大余代表日,小余代表时辰。
〔5〕置清明、小暑、寒露、小寒、大寒小余,各加大余十二、小余二百四十四、小分八。互乘气小分通之,加八。若满三十,去,从小余一。凡分余相并不同者,互乘而并之。母相乘为法。其并满法一为全,此即齐同之术。小余满总法,从命如前,即各其气从土王日。
先设定清明、小暑、寒露、小寒、大寒这几个节气的小余数,然后每个节气的小余数分别加上大余十二、小余二百四十四和小分八。如果有不同节气的小分与小余需要互相通分,就先把它们的小分互相乘一下,再统一加上八。如果小分满三十,就减去三十,并从小余里加一。凡是分数和小余相加时如果分母不同,就把它们的分母互相乘起来再相加,以分母相乘的结果作为新的分母。如果相加后满了一个分母,就算作一个整数,这就是所谓的“齐同”方法。当小余数满了一个总法单位时,就按照前面的规则进位,这样每个节气就从土王日开始推算。
〔9〕以九十乘有没气小余,十五乘小分,从之,以减没分,余,法得一,为日。不尽,余,以日数加其气大余。去命如前,即其气内没日也。小气余一千四十已上,其气有没者,勿推也。没余皆尽者为减。求次没:因前没加日六十九,余一千一百四,余满从没日一,因而命之,以气别日。
用九十乘以有没气的小余,用十五乘以小分,加起来,然后减去没分,余数除以没日法得到一,就是日数。如果除不尽,余数就加到该气的大余上。去掉和命名的方法如前,就是该气内的没日。如果小气余在一千零四十以上,该气有没日,就不用推算了。没余全部除尽的情况就是减。求下一个没日:从前一个没日加上六十九日,余数为一千一百零四,余数满则进位到没日一,然后命名,用气来区分日子。
〔14〕列期总,以恒朔实除之为积月,不满为闰余。满总法为闰日,不满为闰辰。以闰日减冬至大余,辰减小余,即所求年天正月恒朔大小余。命大余以甲子算外,即其日也。天正者,日南至之月也。恒朔者,不朒不盈之常数也。凡减者,小余不足减,退大余一,如总法而减之。大余不足减者,加旬周,乃减之。其须减分奇者,退分余一,如其法而减,以其在宿度游实不足减者,加在宿过周连余及奇,乃减之。以天正恒朔小余加闰余,以减期总,余为总实。
列出期总,用恒朔实去除它,得到积月,除不尽的是闰余。闰余满总法就是闰日,不满就是闰辰。用闰日减去冬至的大余,用闰辰减去冬至的小余,就得到所求年份天正月的恒朔大小余。大余从甲子算起,就是那一天。天正,就是冬至所在的月份。恒朔,是不偏大不偏小的常数。凡是减法,如果小余不够减,就退大余一,按照总法来减。如果大余不够减,就加旬周,然后再减。如果需要减分奇,就退分余一,按照它的法则来减,如果因为宿度游实不够减,就加在宿过周连余及奇,然后再减。用天正恒朔的小余加上闰余,再减去期总,剩下的就是总实。
〔16〕因天正恒朔大小余,加大余十,小余五百一十二太,凡四分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满法者,去命如前,即天正上弦恒日及大小余。以次转加,得望下弦及来月朔。以次转加,去命如前,合得所求。他皆放此。因朔径求望,加大余十四,小余一百二十五分半。因朔径求下弦,加大余二十二,小余一百九十八少。因朔径次朔,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七百十一。半总:六百七十。辰率:三百三十五。
根据天正恒朔的大小余,加上大余十、小余五百一十二太(凡是四分之一的叫少,二分之一叫半,四分之三叫太)。满法后,去掉并命名如前,就得到天正上弦的恒定日及大小余。依次相加,就得到望、下弦以及下个月的朔日。依次相加,去掉并命名如前,就能得到所求的结果。其他情况都仿照此例。直接由朔日求望日,加上大余十四、小余一百二十五分半。直接由朔日求下弦,加上大余二十二、小余一百九十八少。直接由朔日求下一个朔日,加上大余二十九、小余七百一十一。半总:六百七十。辰率:三百三十五。
求取恒定节气(恒气)第一天日影的浮动差值的方法。
〔19〕见所求气陟降率,并后气率,半之,十五而一,为泛末率。又二率相减,余,十五而一,为总差。前少,以总差减泛末率;前多,以总差加泛末率。加减泛末率讫,即为泛初率。其后气无同率,因前末率即为泛初率。以总差减初率,余为泛末率。
见到所求气的陟降率,加上后一个气的率,取一半,除以十五,得到泛末率。再将两个率相减,余数除以十五,得到总差。如果前面的率小,就用总差减去泛末率;如果前面的率大,就用总差加上泛末率。加减完泛末率后,就是泛初率。如果后面的气没有相同的率,就用前面的末率作为泛初率。用总差减去初率,剩下的就是泛末率。
〔21〕十五除总差,为别差为限。前少者,以限差加泛初末率;前多者,以限差减泛初末率。加减泛初末率讫,即为定初末率,即恒气初日影定差。
用十五除总差,得到别差作为限。如果前面的率小,就用限差加上泛初末率;如果前面的率大,就用限差减去泛初末率。加减完泛初末率后,就是定初末率,也就是恒定节气初日影定差。
〔23〕以别定差,前少者加初日影定差,前多者减初日影定差。加减初日影定差讫,即为次日影定差。以次积累岁,即各得所求。每气皆十五日为限。其有皆以十六除取泛末率及总差别差。
用别定差,如果前面的率小就加初日影定差,如果前面的率大就减初日影定差。加减完初日影定差后,就是次日影定差。依次积累,就能得到各自所求的结果。每个节气都以十五天为限。其中有的都用十六去除取泛末率以及总差、别差。
〔25〕置其恒气小余,以半总减之,余为中后分。不足减者反减半总,余为中前分。置前后分,影定差乘之,总法而一,为变差。冬至后,午前以变差减气影,午后以变差加气影。夏至后,午前以变差加气影,午后以变差减气影。冬至一日,有减无加。夏至一日,有加无减。加减讫,各其恒气日中定影。
把每个节气的小余数值放好,用半总减去它,剩下的就是中后分。如果不够减,就反过来用半总减去小余,得出的就是中前分。把中前分或中后分拿来,乘以影定差,再除以总法,得到变差。冬至之后,正午之前用变差减去气影,正午之后用变差加上气影。夏至之后,正午之前用变差加上气影,正午之后用变差减去气影。冬至当天,只有减法没有加法。夏至当天,只有加法没有减法。加减完成之后,就得到每个节气正午时的定影。
〔27〕迭以定差陟减降加恒气日中定影,各得次日中影。后汉及魏宋历,冬至日中影一丈二尺,夏至一尺五寸,于今并短。各须随时影校其陟降,及气日中影应二至率。他皆仿此。前求每日中影术,古历并无,臣等创立斯法也。
连续用固定的差值进行增减,再参考固定节气那天的正午影长,就能算出每一天的正午影长。后汉以及曹魏、刘宋的历法记载,冬至那天正午影长是一丈二尺,夏至是一尺五寸,但现在实际测量都比这些数值短。所以必须随时用实际测量的影长来校正增减的数值,并让各节气的正午影长符合冬至和夏至影长的比率。其他情况都参照这个办法。以前求每天正午影长的方法,古代历法里都没有,是我们创立了这个方法。
这是关于推算律管(律吕)与节气(日)相对应的关系,以及加时(时刻)的方法。
〔29〕十二律各以其月恒中气日加时,应列其气小余,六乘之,辰率而一,为半总之数,不尽,为辰余。命时起子算半,为加时所在辰。六乘辰余,如法得一为初,二为少弱,三为少,四为少强,五为半弱。若在辰半后者,得一为半强,二为太弱,三为太,四为太强,五为辰末。
十二律各自根据它们所对应的月份,在每个月固定的中气日,加上时刻,应当列出该中气的小余(日的小数部分),乘以六,再除以辰率,得到半总之数,不能整除的余数称为辰余。从子时(半夜)开始推算,取子时的一半(子半)作为加时所在的时辰。再用辰余乘以六,按照方法,若乘积得一称为初,二称为少弱,三称为少,四称为少强,五称为半弱。如果落在辰半之后,则若得一称为半强,二称为太弱,三称为太,四称为太强,五称为辰末(时辰的末尾)。
〔31〕恒气日,即初候日也。加其大余五,小余九十七,小分十一。三乘气小分加十一,满十八从小余一。满法,去命如前,即次候日。以次转加,得末候日。
恒气日就是初候日。在这个基础上,加上大余五、小余九十七和小分十一。把气的小分乘以三,再加十一,当小分满十八,就往小余上进一;等小余满了法,就去掉整数部分,跟前面一样处理,这样就得到次候日。按照这种方法依次地加,就能得到末候日。
泛差的数值是十一,总辰的数值是十二和六十,以及平年与闰年。
〔35〕秋分后春分前日行速,春分后秋分前日行迟。速为进纲,迟为退纪。若取其数,纲为名;用其时,春分为至。进日分前,退日分后。凡用纲纪,皆准此例。
从秋分到第二年春分这段时间,太阳运行的速度比较快;从春分到秋分这段时间,太阳运行的速度比较慢。速度快叫作“进纲”,速度慢叫作“退纪”。如果从数字角度来称呼,就用“纲”作为名称;如果从季节时令的角度来说,就把春分当作“至”(即分界点)。速度快的那段日子在春分之前,速度慢的那段日子在春分之后。凡是使用“纲”和“纪”这类规则,都按照这个标准来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