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梁开平元年夏四月,太祖初受禅,乃立四庙于西京,从近古之制也。
梁朝开平元年夏季四月,太祖刚刚接受禅让登基,于是在西京洛阳设立了四座宗庙,这是遵循近代的制度。
〔3〕唐同光二年924六月,太常礼院奏:“国家兴建之初,已于北都置庙,今克复天下,迁都洛阳,却复本朝宗庙。按礼无二庙之文,其北都宗庙请废。”乃下尚书省集议。礼部尚书王正言等奏议曰:“伏以都邑之制,宗庙为先。今卜洛居尊,开基御宇,事当师古,神必依人。北都先置宗庙,不宜并设。况每年朝享,礼有常规,时日既同,神何所据。窃闻近例,亦有从权。如神主已修,迎之藏于夹室;若庙宇已崇,虚之以为恒制。若齐桓公之庙二主,礼无明文,古者师行,亦无迁于庙主。昔天后之崇巩、洛,礼谓非宜;汉皇之恋丰、滕,事无所法。况本朝故事,礼院具明,洛邑旧都,嵩高正位,岂宜远宫阙之居,建祖宗之庙。事非可久,理在从长。其北都宗庙,请准太常礼院申奏停废。”从之。
后唐同光二年六月,太常礼院上奏说:“国家刚建立时,已经在北都(太原)设置了宗庙,现在收复了天下,迁都到洛阳,应当恢复本朝的宗庙。按照礼制,没有同时设立两座宗庙的规定,请求废除北都的宗庙。”于是皇帝下令尚书省召集百官讨论。礼部尚书王正言等人上奏说:“我们认为,都城的制度,宗庙是首要的。现在占卜选定洛阳作为都城,开创基业统治天下,事情应当效法古代,神灵必须依附于人。北都先前设置的宗庙,不应该同时保留。况且每年举行祭祀,礼制有固定的规格,日期既然相同,神灵该以哪个为准?我们听说近来的先例,也有变通的办法。如果神主牌位已经修好,就迎奉过来藏在夹室中;如果庙宇已经建成,就空着它作为常规。像齐桓公那样有两座庙的两位神主,礼制上没有明文规定,古代军队出征,也不迁移庙中的神主。过去武则天推崇巩县和洛阳,礼制认为不合适;汉高祖眷恋丰县和滕县,这种做法没有效法依据。何况本朝的先例,礼院很清楚,洛阳是旧都,嵩山是正位,怎么适宜远离皇宫而建立祖宗的宗庙呢?事情不能长久,道理在于从长计议。请求批准太常礼院的奏请,停止并废除北都的宗庙。”皇帝同意了。
〔4〕天成元年926,中书舍人马缟奏曰:“伏见汉、晋已来,诸侯王宗室承袭帝统,除七庙之外,皆别追尊亲庙。汉光武皇帝立先四代于南阳,其后桓帝已下,亦皆上考前修,追崇先代。乞依两汉故事,别立亲庙。”诏下尚书省,集百官定议。礼部尚书萧顷等议曰:“伏见方册所载,圣概所存,将达蘋藻之诚,宜有楶棁之制,臣等集议,其追尊位号及建庙都邑,乞特降制命,依马缟所议。”
天成元年,中书舍人马缟上奏说:“我看到从汉朝、晋朝以来,诸侯王宗室继承帝统的,除了七庙之外,都另外追尊自己的亲庙。汉光武帝在南阳立了四代祖先的庙,后来桓帝以下,也都向上考察前代,追尊祖先。请求依照两汉的先例,另外设立亲庙。”皇帝下诏交给尚书省,召集百官商议决定。礼部尚书萧顷等人商议说:“我们看到典籍所记载的,圣人的标准所在,为了表达祭祀的诚意,应当有相应的庙制。我们商议,关于追尊的位号以及建立庙宇的城邑,请求特别下达命令,按照马缟的建议办理。”
〔5〕天成二年927,中书门下又上奏:“伏以两汉以诸侯王入继帝统,则必易名上谥,广孝称皇,载于诸王故事,孝德皇、孝仁皇、孝元皇是也。伏乞圣慈,俯从人愿,许取皇而荐号,兼上谥以尊名,改置圆陵,仍增兵卫。”遂诏太常礼院定其仪制焉。太常博士王丕等引汉桓帝入嗣,尊其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帝、父蠡吾侯曰孝崇皇帝为例,请付太常卿定谥。刑部侍郎、权判太常卿马缟复议曰:“伏准两汉故事,以诸侯王宗室入承帝统,则必追尊父祖,修树园陵,西汉宣帝、东汉光武,孝飨之道,故事具存。自安帝入嗣,遂有皇太后令,别崇《谥法》,追曰某皇,所谓孝德、孝穆之类是也。前代惟孙皓自乌程侯继嗣,追父和为文皇帝,事出非常,不堪垂训。今据礼院状,汉安帝以下,若据本纪,又不见“帝”字。伏以《谥法》“德象天地曰帝”。伏缘礼院已曾奏闻,难将两汉故事,便述尊名,请诏百官集议。”时右仆射李琪等议曰:“伏睹历代已来,宗庙成制,继袭无异,沿革或殊。马缟所奏,礼有按据,乞下制命,令马缟虔依典册,以述尊名。”时明宗意欲兼加“帝”字,乃下诏曰:“朕闻开国承家,得以制礼作乐,故三皇不相袭,五帝不相沿,随代创规,于礼无爽。矧或情关祖祢,事系烝尝。且追谥追尊,称皇与帝,既有减增之字,合陈褒贬之辞。大约二名俱为尊称,若三皇之代故不可加帝,五帝之代不可言皇。爰自秦朝,便兼二号。至若玄元皇帝,事隔千祀,宗追一源,犹显册于鸿名,岂须遵于汉典。况朕居九五之位,为亿兆之尊,不可总二名于眇躬,惜一字于先代,苟随执议,何表孝诚!可委宰臣与百官详定,集两班于中书,逐班各陈所见。”惟李琪等请于祖祢二室先加“帝”字。宰臣合众议奏曰:“恭以朝廷之重,宗庙为先,事系承祧,义符致美。且圣朝追尊之日,即引汉氏旧仪,在汉氏封崇之时,复依何代故事?理关凝滞,未协圣谟;道合变通,方为民则。且王者功成治定,制礼作乐,正朔服色,尚有改更,尊祖奉先,何妨沿革。若应州必立别庙,即地远上都。今据开元中追尊皋陶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皆立庙于京都。臣等商量所议追尊四庙,望依御札并加皇帝之号,兼请于洛京立庙。”敕:“宜于应州旧宅立庙,余依所奏。”(案《文献通考》:后唐之所谓七庙者,以沙陀之献祖国昌、太祖克用、庄宗存勖而上继唐之高祖、太宗、懿宗、昭宗。此所谓四庙者,又明宗代北之高、曾、祖、父也。)
天成二年,中书门下又上奏说:“臣等认为,两汉有诸侯王入继帝位的,必定改换名字、拟定谥号,广行孝道,尊称为‘皇’,这些都记载在诸王的旧例中,比如孝德皇、孝仁皇、孝元皇就是如此。恳请陛下大发慈悲,顺从民意,允许采用‘皇’字来进献称号,同时加上谥号来尊崇其名,改设圆形陵园,并增派士兵护卫。”于是下诏命令太常礼院制定相应的礼仪制度。太常博士王丕等人引用汉桓帝入继大统后尊其祖父河间孝王为孝穆皇帝、父亲蠡吾侯为孝崇皇帝的例子,请求交付太常卿拟定谥号。刑部侍郎、暂代太常卿职务的马缟又上奏说:“根据两汉旧例,以诸侯王或宗室身份入承帝位的,必定追尊父亲和祖父,修建园陵,西汉宣帝、东汉光武帝,他们的孝享之道,旧例都在。自从汉安帝入继,便有了皇太后的命令,另外按照《谥法》,追尊为某皇,这就是所谓的孝德、孝穆之类。前代只有孙皓从乌程侯继位,追尊父亲孙和为文皇帝,这事出于非常规,不能作为榜样。现在根据礼院的报告,汉安帝以下,如果根据本纪,又不见‘帝’字。我们以为《谥法》说‘德像天地叫作帝’。因为礼院已经奏报,难以就用两汉旧例来直接陈述尊名,请求下诏让百官集中商议。”当时右仆射李琪等人议论说:“我们看到历代以来,宗庙的成规,继承沿袭没有不同,但沿革有时有差别。马缟所奏,在礼制上有根据,请求下达制命,让马缟虔诚依据典册,来进述尊名。”当时明宗想同时加“帝”字,于是下诏说:“朕听说开国承家,可以制礼作乐,所以三皇不相沿袭,五帝不相继承,随着时代创制规则,在礼制上没有差错。何况事情关乎祖庙,关系祭祀。而且追谥追尊,称皇或称帝,既然有减少或增加的字,应当陈述褒贬的文辞。大概这两个名号都是尊称,但三皇的时代不能加帝,五帝的时代不能称皇。从秦朝开始,便兼用两个称号。至于玄元皇帝,事情隔了千年,宗族追尊同一源头,尚且用显赫的典册给予宏大的名号,哪里需要遵循汉代的典制呢?何况朕居于九五之位,是亿万民众的至尊,不可把两个名号都加在自己身上,却吝惜一个‘帝’字给先代,如果顺从固执的议论,怎么能表达孝诚呢?可以委托宰臣与百官详细商定,集合两班官员到中书省,逐班各自陈述所见。”只有李琪等人请求在祖庙和父庙两室先加“帝”字。宰臣集合众人意见上奏说:“我们恭敬地认为,朝廷之重,宗庙为先,事情关乎继承宗庙,意义符合美德。而且圣朝追尊之时,即引用汉朝旧仪,但汉朝封崇的时候,又是依据哪代的旧例?道理似乎凝滞不通,不符合圣上的谋划;道理应当变通,才能成为民众的法则。而且帝王功业成就、天下安定,制礼作乐,正朔服色尚且有所更改,尊祖奉先,何妨沿革?如果在应州必须另立别庙,则离上都很远。现在根据开元年间追尊皋陶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都在京都立庙。臣等商量所议追尊四庙,希望按照御札一并加皇帝之号,并请求在洛京立庙。”敕令说:“应该在应州旧宅立庙,其余依从所奏。”(按《文献通考》:后唐所谓的七庙,是以沙陀族献祖李国昌、太祖李克用、庄宗李存勖,往上继承唐朝的高祖、太宗、懿宗、昭宗。这里所说的四庙,又是明宗代北地区的高祖、曾祖、祖父、父亲。)
〔6〕其年八月,太常礼院奏:“庄宗神主以此月十日祔庙,七室之内,合有祧迁。”中书门下奏议,请祧懿祖一室。后下百僚集议,礼部尚书萧顷等奏,请从中书所奏,从之。
同年八月,太常礼院上奏说:“庄宗的神主在这个月十日入庙,七室之内,应当有迁出神主的安排。”中书门下奏议,请求迁出懿祖一室。后来下发给百官集体商议,礼部尚书萧顷等人上奏,请求依从中的奏请,皇帝同意了。
〔7〕应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太常以大行山陵毕祔庙。今太庙见飨七室,高祖、太宗、懿宗、昭宗、献祖、太祖、庄宗,大行升祔,礼合祧迁献祖,请下尚书省集议。”太子少傅卢质等议曰:“臣等以亲尽从祧,垂于旧典,疑事无质,素有明文。顷庄宗皇帝再造寰区。复隆宗庙,追三祖于先远,复四室于本朝,式遇祧迁,旋成沿革。及庄宗升祔,以懿祖从祧,盖非嗣立之君,所以先迁其室。光武灭新之后,始有追尊之仪,比只在于南阳,元不归于太庙,引事且疏于故实,此时须禀于新规。将来升祔先庙,次合祧迁献祖,既协随时之义,又符变体之文。”从之。时议以懿祖赐姓于懿宗,以支庶系大宗例,宜以懿祖为始祖,次昭宗可也,不必祖神尧而宗太宗。若依汉光武,则宜于代州立献祖而下亲庙,其唐庙依旧礼行之可也,而议谥者忘咸通之懿宗,又称懿祖,父子俱“懿”,于理可乎!将朱耶三世与唐室四庙连叙昭穆,非礼之甚也。议祧者不知受氏于唐懿宗而祧之,今又及献祖。以礼论之,始祧昭宗,次祧献祖可也,而懿祖如唐景皇帝,岂可祧乎?
应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上奏说:‘太常寺因为先帝的陵墓完工,要将神主放入太庙配享。现在太庙中祭祀着七室神主:高祖、太宗、懿宗、昭宗、献祖、太祖、庄宗。先帝神主升入太庙,按礼应当把献祖的神主迁出,请将此事交给尚书省集体讨论。’太子少傅卢质等人议论说:‘我们认为,亲缘关系尽了就该迁出,这是旧典所载。对于有疑问没有实证的事,向来有明确条文。近来庄宗皇帝重新统一天下,复兴宗庙,追尊三位祖先于远古,在本朝恢复了四室。到庄宗神主升入太庙时,是让懿祖迁出的,大概因为不是直接继承的君主,所以先迁他的庙室。光武帝灭掉新朝之后,才有追尊的礼仪,但那只在南阳,并没有放入太庙。引用事典又不依据往例,这时必须遵照新规定。将来先帝神主升入太庙后,接下来应当迁出献祖,这既符合时代需要,又符合变通的礼制条文。’皇帝听从了。当时的议论认为,懿祖是从唐懿宗那里被赐姓的,按照支庶并入大宗的原则,应该以懿祖为始祖,接下来是昭宗就可以了,不必以神尧为祖、太宗为宗。如果依照汉光武帝的成例,就应该在代州立献祖以下的亲庙,而唐代宗庙依旧礼实行就可以了。但议论谥号的人忘记了咸通年间的懿宗,又称呼朱耶执宜为懿祖,父子都称‘懿’,在道理上可以吗?将朱耶氏三代与唐室四庙排列在一起论昭穆,非常不合礼制。议论祧迁的人不知道朱耶氏是从唐懿宗那里受氏而应当祧迁他,现在又涉及献祖。按礼制来说,开始祧迁昭宗,其次祧迁献祖是可以的,但懿祖如同唐景皇帝,怎么可以祧迁呢?
〔8〕晋天福二年正月,中书门下奏:“皇帝到京,未立宗庙,望令所司速具制度典礼以闻。”从之。二月,太常埔士段颙议曰:
后晋天福二年正月,中书门下省上奏说:“皇帝到达京城,还没有建立宗庙,希望命令有关部门赶紧制定礼仪制度并上报。”皇帝批准了。二月,太常埔士段颙议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