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官必有禄,所以养廉也。元初未置禄秩,世祖即位之初,首命给之。内而朝臣百司,外而路府州县,微而府史胥徒,莫不有禄。大德中,以外有司有职田,于是无职田者,复益之以俸米。其所以养官吏者,不亦厚乎!
官员一定要有俸禄,这是用来培养廉洁的。元朝初期没有设置俸禄的等级,元世祖忽必烈刚即位的时候,首先下令发放俸禄。中央的朝臣和各个部门,地方的路、府、州、县,低微的府吏和差役,没有一个没有俸禄的。大德年间,因为地方官府有职田,于是没有职田的人,又给他们增加俸米。他们用来供养官吏的办法,不是很丰厚吗!
〔3〕禄秩之制,凡朝廷职官,中统元年定之;六部官,二年定之;随路州县官,是年十月定之。至元六年,又分上中下县,为三等。提刑按察司官吏,六年定之。自经历以下,七年复增之。转运司官及诸匠官,七年定之。其运司依民官例,于差发内支给。至十七年,定夺俸禄,凡内外官吏皆住支。十八年,更命公事毕而无罪者给之,公事未毕而有罪者逐之。二十二年,重定百官俸,始于各品分上中下三例,视职事为差,事大者依上例,事小者依中例。二十三年,又命内外官吏俸以十分为率,添支五分。二十九年,定各处儒学教授俸,与蒙古、医学同。
官员的俸禄制度,朝廷所有官职的俸禄在中统元年(1260年)确定;六部官员的俸禄在中统二年(1261年)确定;各路、州、县官员的俸禄在同一年十月确定。到至元六年(1269年),又将县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提刑按察司的官吏俸禄在至元六年确定;从经历以下的官职俸禄在至元七年(1270年)又增加了。转运司官员以及各类工匠官员的俸禄在至元七年确定。转运司的俸禄按照地方行政官员的标准,从赋税差役收入中支取发放。到至元十七年(1280年),朝廷重新裁定俸禄,所有京城内外的官吏都暂停发放。至元十八年(1281年),又命令只有公务办完且没有罪过的官员才发放俸禄,公务没办完或者有罪过的官员则被辞退。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重新制定百官俸禄,开始在每个品级中分上中下三个档次,按照职务大小区别对待,事务大的按上等标准,事务小的按中等标准。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又命令内外官吏的俸禄以十分为基数,增加五分(即加薪50%)。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规定各地儒学教授的俸禄,与蒙古学教授、医学教授的待遇相同。
〔4〕成宗大德三年1299,诏益小吏俸米。六年1269,又定各处行省、宣慰司、致用院、宣抚司、茶盐运司、铁冶都提举司、淘金总管府、银场提举司等官循行俸例。七年1270,始加给内外官吏俸米。凡俸一十两以下人员,依小吏例,每一两给米一斗。十两以上至二十五两,每员给米一石。余上之数,每俸一两给米一升。无米,则验其时直给价,虽贵每石不过二十两。上都、大同、隆兴、甘肃等处,素非产米之地,每石权给中统钞二十五两,俸三锭以上者不给。至大二年1309,诏随朝官员及军官等俸改给至元钞,而罢其俸米。延祐七年1320,又命随朝官吏俸以十分为率,给米三分。
元成宗大德三年(1299年),下诏增加小吏的俸米。大德六年(1302年),又规定了各行省、宣慰司、致用院、宣抚司、茶盐运司、铁冶都提举司、淘金总管府、银场提举司等官员,按照统一的俸禄标准执行。大德七年(1303年),开始给朝廷内外的官吏增加俸米。凡是俸禄在十两以下的人员,按照小吏的标准,每一两俸禄给米一斗。俸禄在十两以上到二十五两的,每人给米一石。超过这个数额的,每俸禄一两给米一升。如果没有米,就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折算成钱,即使米价再贵,每石也不超过二十两。上都、大同、隆兴、甘肃等地,向来不是产米的地方,每石米暂时折合中统钞二十五两,俸禄在三锭以上的不给米。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年),下诏随朝官员和军官等的俸禄改发至元钞,停止发放俸米。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年),又命令随朝官吏的俸禄按十分计算,其中三分给米。
〔5〕凡诸官员上任者不过初二日,罢任者已过初五日,给当月俸。各路官擅割官吏俸者罪之。诸职官病假百日之外,及因病求医、亲老告侍者,不给禄。后官已至,而前官被差者,其俸两给之。随朝官吏每月给俸,如告假事故,当官立限者全给,违限托故者追罚。军官差出者许借俸,殁于王事者借俸免征。各投下保充路府州县等官,其俸与王官等。
所有官员,只要是上任时间在当月初二之前,或者离职时间过了当月初五的,都能领到当月的全额俸禄。各路的官员如果擅自克扣下属的俸禄,要追究他们的罪责。各类官员请病假超过一百天,或者因为看病、照顾年迈父母而申请离职的,就不再发给俸禄。如果后任官员已经到任,但前任官员又被派出去办事,那么两个人的俸禄都照常发。在朝廷上班的官员每月领俸禄,如果请假或者有事情,只要在官府规定的期限内回来,就全额发放;要是超期了还找借口,就要追回俸禄并进行处罚。军官被派出去出差,可以提前借支俸禄;如果为国牺牲了,借支的俸禄就不用还了。各个投下保举的路、府、州、县等地方官员,他们的俸禄标准和朝廷命官一样。
〔6〕职田之制,路府州县官至元三年1266定之,按察司官十四年定之,江南行省及诸司官二十一年定之,其数减腹里之半。至武宗至大二年1309,外官有职田者,三品给禄米一百石,四品给六十石,五品五十石,六品四十五石,七品以下四十石;俸钞改支至元钞,其田拘收入官。四年1311,又诏公田及俸皆复旧制。延祐三年1316,外官无职田者,量给粟麦。凡交代官芒种已前去任者,其租后官收之,已后去任者前官分收。后又以争竞者多,俾各验其俸月以为多寡。
职田的制度,路、府、州、县的官员在至元三年时确定,按察司的官员在至元十四年时确定,江南行省及各司的官员在至元二十一年时确定,他们的职田数额比腹里(内地)官员减少一半。到了武宗至大二年,地方有职田的官员,三品给禄米一百石,四品六十石,五品五十石,六品四十五石,七品以下四十石;俸钞改为支给至元钞,职田则收回官府。至大四年,又下诏公田和俸禄都恢复旧制。延祐三年,地方没有职田的官员,酌情发给粟米和麦子。凡是交接职务的官员,在芒种之前离任的,田租由后任官员收取;在芒种之后离任的,由前任官员分收部分田租。后来又因为争夺的人很多,于是命令各自根据领俸的月份来确定分租的多少。
在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朝廷关于各级官员俸禄的规定,将每个品级再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
〔9〕从一品 六锭 五锭正二品 四锭二十五两 四锭一十五两从二品 四锭 三锭三十五两 三锭二十五两正三品 三锭二十五两 三锭一十五两 三锭从三品 三锭
从一品的俸禄是六锭或者五锭;正二品的俸禄是四锭二十五两或者四锭一十五两;从二品的俸禄有四锭、三锭三十五两、三锭二十五两三种;正三品的俸禄有三锭二十五两、三锭一十五两、三锭三种;从三品的俸禄是三锭。
两个银锭,总重量三十五两;两个银锭,总重量二十五两,这是正四品官员的标准;另外还有两个银锭,总重量也是二十五两。
〔11〕二锭一十五两 二锭从四品 二锭 一锭四十五两 一锭四十两正五品 一锭四十两 一锭三十两从五品一锭三十两 一锭二十两正六品 一锭二十两 一锭一十五两从六品 一锭一十五两 一锭一十两正七品 一锭一十两
记录如下:两枚银锭,重十五两;两枚银锭,用于从四品;两枚银锭;一枚银锭,重四十五两;一枚银锭,重四十两,用于正五品;一枚银锭,重四十两;一枚银锭,重三十两,用于从五品;一枚银锭,重三十两;一枚银锭,重二十两,用于正六品;一枚银锭,重二十两;一枚银锭,重十五两,用于从六品;一枚银锭,重十五两;一枚银锭,重十两,用于正七品;一枚银锭,重十两。
一个五两重的银锭对应从七品官员,一个五两重的银锭又对应正八品官员,还有一个银锭(未说明重量和品级)。
从八品的官员俸禄是四十五两银子,正九品的官员俸禄是四十两银子。
三十五两是从九品官员的俸禄,也是京官和地方官的俸禄数额。
〔15〕太师府:太师,俸一百四十贯,米一十五石。谘议、参军,俸四十五贯,米四石五斗。长史,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太傅、太保府同。监修国史、参军、长史同。
太师府:太师的俸禄是每月一百四十贯钱,十五石米。谘议和参军的俸禄是每月四十五贯钱,四石五斗米。长史的俸禄是每月三十四贯零六钱六分,三石米。太傅府和太保府的俸禄标准与太师府相同。监修国史、参军、长史这些官职的俸禄标准也与太师府中的相应官职相同。
〔16〕中书省:右丞相,俸一百四十贯,米一十五石;左丞相同。平章政事,俸一百二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右丞,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左丞同。参知政事,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参议,俸五十九贯,米六石。郎中,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员外郎,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承发管勾,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照磨、省架阁库管勾、回回架阁库管勾并同。检校官,俸二十八贯,米三石五斗。断事官,内一十八员俸各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一十四员俸各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一员俸五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五石五斗;一员俸四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经历,俸二十三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客省使,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副使,俸二十八贯,米三石。直省舍人,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六部尚书,俸七十八贯,米八石。侍郎,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石。郎中,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员外郎,俸二十八贯,米三石。主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户部司计,俸二十八贯,米三石。工部司程,俸一十八贯,米二石五斗。刑部狱丞,俸一十一贯,米一石。司籍提领,俸一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同提领,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斗。
这段文字记录的是元代中书省和六部官员的俸禄情况。具体来说:中书省里的右丞相,俸禄是140贯钱和15石米;左丞相和右丞相一样。平章政事,俸禄是128贯6钱6分6厘钱和12石米。右丞,俸禄是118贯6钱6分6厘钱和12石米;左丞也跟着一样。参知政事,俸禄是95贯3钱3分3厘钱和9石5斗米。参议,俸禄是59贯钱和6石米。郎中,俸禄是42贯钱和4石5斗米。员外郎,俸禄是34贯6钱6分6厘钱和3石米。都事,俸禄是28贯钱和3石米。承发管勾,俸禄是25贯3钱3分3厘钱和2石米;照磨、省架阁库管勾、回回架阁库管勾这些职位也都一样。检校官,俸禄是28贯钱和3石5斗米。断事官里面有18位,每人俸禄是82贯6钱6分6厘钱和8石5斗米;另外14位,每人59贯3钱3分3厘钱和6石米;还有一位俸禄是54贯6钱6分6厘钱和5石5斗米;另一位是40贯6钱6分6厘钱和4石米。经历,俸禄是23贯6钱6分6厘钱和2石5斗米。知事,俸禄是22贯钱和2石米。客省使,俸禄是39贯3钱3分3厘钱和3石5斗米;副使,俸禄是28贯钱和3石米。直省舍人,俸禄是34贯6钱6分6厘钱和3石米。六部尚书,俸禄是78贯钱和8石米。侍郎,俸禄是53贯3钱3分3厘钱和5石米。郎中(这里指六部的郎中),俸禄是34贯6钱6分6厘钱和3石米。员外郎(六部的员外郎),俸禄是28贯钱和3石米。主事,俸禄是26贯6钱6分6厘钱和2石5斗米。户部司计,俸禄是28贯钱和3石米。工部司程,俸禄是18贯钱和2石5斗米。刑部狱丞,俸禄是11贯钱和1石米。司籍提领,俸禄是12贯6钱6分6厘钱和1石米。同提领,俸禄是11贯3钱3分3厘钱和5斗米。